秀书网>穿越小说>战国之菜鸡联盟>第054章 人心
  累人总比丢人要好得多,公孙鞅视线中两个骑士的背影在前面晃悠,可他却有种要跑断腿的心累。没错,是心累,而不是身体累,他的身体已经快麻木了,根本体会不到劳累的过程。

  “皎皎白驹,在彼空谷。生刍一束,其人如玉。毋金玉尔音,而有遐心。”悲从中来,公孙鞅心头越来越酸,他竟然在累到七荤八素的时候,念了一句酸诗。除了能够表现他士子身份之外,什么也说明不了。

  “公孙兄,小弟可有什么不周之处?”公孙鞅吓了一跳,扭头看到边子白那张兴奋而有些绯红的脸,心头说不出的苦楚来。他一个劲的告诉自己,这是报复,一定是报复。

  不就是多吃了你几顿饭而已,至于吗?

  边子白却并没有打算放过公孙鞅,别以为沉默就能够糊弄过关,他的心眼不大。公孙鞅的心眼……似乎也不大。这时代的公孙鞅已经开始对律法产生了一定的兴趣,因为没有施展的机会,所以并没有太过热衷。

  这一点,边子白是心知肚明的。

  历史告诉我们,研究法律的人,基本上都是小肚鸡肠的家伙。比如说张汤、王温舒、来俊臣等等,这里面最出名的就是张汤了。张汤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能够将杀老鼠和杀人等同的秒人,人命在他眼里是功劳,是成就感,却从来不是什么负担。

  公孙鞅虽然还没有大量接触法家思想,这应该是他去了魏国之后才开始学习的。可如今的公孙鞅已经有了这种潜质。洁身自好却性格乖张,除了边子白,他在帝丘竟然没有一个朋友。如果苟变算半个朋友的话,他在帝丘只有一个半朋友。

  这对一个贵族,一个期待在官场有所作为,甚至是光大门楣的公族子弟来说,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他的私生活很不对劲。

  卫国的贵族子弟是怎么生活的?

  讲排场,结交一切能够给他们拓宽关系网络的朋友,而这种结交的场合几乎都可以猜到,宴会和狩猎两种。其实还有第三种,只不过机会很少,就是拜名师。名士光环下,出仕的机会大大增加。可学生都知道老师有名气,拜在门下将来有前途,可老师难道不选择弟子吗?王诩是最累的一个人,他为了找几个能够传他衣钵的弟子,已经伤透了脑筋。他看得上的,可能不想成为他的弟子,比如说边子白;而他看不上的呢?王诩要不是怕得罪人,他敢站在云楼的楼顶,对全帝丘城的人大喊:“满城的饭桶。”m.χIùmЬ.CǒM

  可见拜名师有多么不容易了。就算是名士光环,公孙鞅也蹭不到,王诩的出名,似乎是因为他的弟子出色,才让他大放异彩的。可以说在名士之中,王诩也是咸鱼一条,含辛茹苦的带大了两个弟子,却最后互掐,才有了他偌大的名声。

  那么只能参加贵族之间的宴会狩猎,期待能够获得贵人的青睐。因为很多宴会和狩猎活动,卫公不参加的话,公子之中必然会有人参与,这就给哪些没有门路的小贵族们指了一条明路。

  并不是每一个贵族子弟都是富有的,家产百万之巨的毕竟是少数。有些人只不过拥有一个好的出身,家私甚至还比不上中上等的商人。可他们咬着牙也要去购买华丽的衣服,骏马,甚至武器,为了能够在宴会中凸显出来,或者是在狩猎的时候获得关注。

  但是囊中羞涩,怎么办?

  借钱。

  借高利贷。

  这年头,落魄的时候,谁也不比谁高贵多少。

  连周王都被高利贷商人逼到过躲上高台的时代,更不要说普通的小贵族了。

  可公孙鞅呢?

  这家伙竟然甘于清贫,兜里有多少钱,吃什么样的饭。

  这等于是告诉所有人,他要当名士了,吃麦饼了,要哔哔两句,大家同意吗?(没有酵母,没有食用碱的时代里,麦饼是穷人的食物,也是名士最喜欢装逼的食物,粗糙难以下咽,还不消化。尤其是那种如同沙粒摩挲着喉咙的酸爽,真的不是普通人能够忍受)

  公孙鞅气得七窍生烟,却又无可奈何。因为边子白总能在胡搅蛮缠的时候,让他失去对崇高理想的坚持。

  比如他学会了贪墨!

  苍天呐,大地啊!他公孙鞅是一个立志于高尚的人啊!可他却天天枕着贪墨来的金饼睡觉,每晚都无比香甜。他鄙夷自己的堕落,却又无法自拔:“鞋子破了!”

  这显然是一句谎话,公孙鞅却张口就来。这在之前,他是怎么也不会做的。可如今,和边子白混迹在几天功夫,连说谎都学会了。谎话出口随之而来的紧张和惶恐,好在边子白没有拆穿他,想了想提了个建议道:“改日公孙兄还是去马市购一匹驽马,你那辆车修一修还是能用的。”

  公孙鞅早就有此打算了,原本是心疼钱,有了跟着马跑的这次经历之后,说什么也不敢剩下这笔钱了,忙点头道:“正是此理。准备和城东的鲁大师商量,让他让一根车辀和毂,过几日就能修好。”

  “那敢情好,小弟和鲁大师交情颇厚,只要鲁大师有现货,一句话的事。”边子白随口答应下来,关系关系,只有经常走动和利用,才能稳固。

  公孙鞅明知道边子白开口,可能连钱都不要,他可是跟着边子白在城东的木匠作坊也拿到过贿赂的啊!扭扭捏捏道:“这恐怕不太好吧!”

  “怎么不好?”边子白将手中的马鞭扔给赵武之后,理所当然道:“你我是朋友,我和鲁大师之间也是朋友,朋友之间有通财之谊,也有提携之义,多走动方能稳固。正所谓: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难道王师未作其解?”

  这话说的,公孙鞅都开始怀疑起来。仿佛拿朋友钱,帮朋友办事是天经地义的事。

  就连老师王诩都是认可其行为的做法,公孙鞅脆弱的内心又开始胡乱猜测起来,难道自己以前不会借钱,所以连朋友都没有吗?

  连公孙鞅都能被迷惑住,可见边子白胡说八道的本事又见涨了。

  拦着一脸懵逼的公孙鞅道:“公孙兄,别愣着了,前面就是宫门了,老丁恐怕等急了。”

  老丁就是丁祇,对于边子白总是胡说八道给他改名字,这位卫国境内人见人怕的宦官情报头子很无奈。以前,边子白是不知道里面的道道,还真以为这个时代的宦官和武侠电影里似的,一个个都是杀人不眨眼的存在。

  接触多了,就少了那份畏惧。

  宦官也是人,而且是更加敏感的人,他们怕正常人将他们区别对待。虽然表面上宦官们不会说,可内心是怨恨的。

  可边子白呢?

  将宦官当成和他一样的人,虽说他宁愿死也不当宦官,但他的眼神里没有偏见,甚至语言之中也颇为随意,就像是当作朋友,长辈,大哥……这种奇怪的关系让宦官们紧张惶恐之余发现,很享受。

  丁祇表面上每次听到老丁这样的称呼,脸上总是要装作很不耐烦的样子,可却根本就没有计较的意思,反而乐在其中。

  他甚至顺着边子白的说法,叫他‘小边’。不过这种称呼只不过是在私下里,官面上还是需要起码的严谨和尊重。

  宫门口,一个小宦官眺望着,似乎在等人。

  边子白一看到小宦官就紧走几步,远远的就打招呼:“小乐兄弟,等急了吧?紧赶慢赶的,还是晚了。一定要给边某一个谢罪的机会,明天中午,边某在云楼恭候贤弟。”

  “小弟也是刚来。”小宦官挺高兴,笑呵呵地说着。

  边子白似乎突然想到了一件被遗忘的要事,拍着脑袋懊恼道:“小乐兄弟,还请见谅,你姐姐的事我已经委托无盐氏的商行去齐国打听了,相信很快就有消息传来了。”

  “平不过是残缺之人,大哥如此厚待,小弟受之有愧……”说话间,小宦官轻声伤感起来。俗话说一路侯门深似海,更何况是宫廷之中呢?

  “进去吧,老丁等急了吧?”边子白一点都没有嫌弃对方的意思,扶着叫乐平的小宦官进了宫门。

  乐平低声道:“可不敢这么叫老祖宗。”

  老丁也就是边子白私下里叫一叫,他算是看出来了,丁祇对他没有恶意,可总是在他面前摆出一副死人脸来吓唬他。于是他决定恶趣味的称呼丁祇为老丁。再说丁祇也没有表示明显的反对,于是就这么一直叫了起来。

  一辆宫中采办的马车停在宫门附近,小宦官乐平热情的拉着边子白上车,还一个劲的说怠慢了。

  这一刻,公孙鞅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边子白竟然不声不响的在宫廷内有了几个熟人,似乎眼前的这个小宦官,正是那日铁匠铺边子白行贿的宦官。当时那家伙的嘴脸,就像是欠他是十个金饼似的。再说,什么时候宫廷的宦官如此贴心,会给觐见国君的官员准备代步的轺车?平日里,除了国相子思,还有有数的两个上卿,其他官员进入宫廷只能双腿走。根本别指望国君会给他们安排车辆。因为卫国有一条法律,任何人都不准在国君允许下使用国君仪仗车辆,犯事者,死罪。

  卫国的宫廷其实并不小,战国时代的宫殿总是范围大到让后人们绝望。因为这个时代,哪怕是卫国的宫殿都是后世紫禁城的好几倍,靠两条腿走路,还不能耽搁时间,确实很考验人的耐力。

  有车就不一样了,谁说是宫廷内采购的车,但也要比普通路上的马车要豪华很多。

  马车穿过宫殿的建筑群,朝着果园的方向而去。

  这个时代的宫殿就是这么尿性,果园,菜园,应有尽有,唯独少了井田,毕竟宦官们种种菜,看守一下果园也就罢了,让他们种地,恐怕力有不逮啊!据说秦国的宫殿内还有猎场。边子白简直就不敢想象那种盛况,当然他更感兴趣的是秦国的宫殿有宫墙吗?

  马车上,公孙鞅偷偷拉了一下边子白的衣袂,低声问道:“今日主君召见,所谓何事?”

  边子白郑重地点了点头,道:“是一项很重要的技艺,一旦推广,国人受益;普及天下,万人称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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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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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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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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