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当配音演员穿到年代文>第 25 章 灰姑娘
  李潇潇从前经常吐槽古偶剧的感情戏,为什么古偶电视剧男女主表白的片段,背景总是花前月下,土得要死,就不能换个地儿吗?比如试试万里高空什么的,要的是刺激和心跳。

  然而就是现在,当她看着重锋时,她终于明白为什么了。

  重锋骨相优越,一双眉骨生得尤其好,立体而深刻,以至于他明明只是随意而淡漠地一瞥,依旧被带出了冷厉的锋锐感,无声地散发着压迫力。

  李潇潇还记得,自己当初在白沙村时,在去镇上打电话那天,兴冲冲地跑上去跟团长打招呼,然后被他一个眼神吓得落荒而逃。后来在邮局里再遇上时,她手脚比头脑还先一步反应过来,朝他远远地行军礼,就为了急切地表达出她是个知错已改的好同志。

  此时此刻,月色如水,男人那眉眼的棱角依旧在,却因为覆上了一层朦胧的月光,也因为眼底带了些若有似无的笑意,莫名就有了点铁骨柔情的味道。

  李潇潇看着重锋,下意识地摸了摸嘴角,碰了碰刚才被擦过的地方:“下、下回还、还可以偷吃吗……”

  她想挪开视线,想好好说话不结巴,想心脏跳得慢一点,可她感觉整个人都不是自己的了,完全没办法自控。

  在前世,他们工作室将小说改编成广播剧,需要一遍一遍地翻看原著,李潇潇看到太太们在描写女孩子们心动时,总是用“心口小鹿乱撞”来形容,他们在制作广播剧后期加音效时,更多的是将心跳声放大,偶尔炫一下技加点左右声道。

  这么一对比,李潇潇感到自己似乎有点不太正常。

  她觉得小鹿什么的是不存在的。

  现在在她心上的,是一匹脱缰的野马——那狂野的心跳声是小鹿学不来的。

  更要命的是,重锋听到她的话之后,竟然笑出了声。

  李潇潇只觉得浑身血液都直往头冲,心里哀嚎一声“要完”:这么下去她心率都要爆表了……

  重锋曾经听过别人说“吃得是福”,但他从来没研究过食物的味道,也不太在意这些。毕竟对于他来说,食物的意义在于提供能量,尤其是在任务执行期间,他们首选的是高热量的。

  可当他看着潇潇吃东西的时候,这小姑娘的那股快乐劲头总是能感染到他,让他忍不住想多给她喂一点,看她两只小手捧着大骨头埋头啃,或者抓着芝麻饼咬得嘎嘣响,让本就圆润的腮边鼓起来,让他总想着像小时候那样戳一下她脸颊。

  她是真的很爱吃,就连现在,明明已经因为偷吃忘了擦嘴而不好意思,依然还不忘问以后会不会继续给她送吃的。

  于是,在听到她的话,他也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当然,我说过的,只要你在这里,我就不会让你饿着。”

  小姑娘磕磕巴巴地说:“谢、谢谢啊。”

  重锋想起她被方浩明笑吃得多时,她总是不满地反驳,说自己正在长身体。

  他心想,这小姑娘虽然有点皮,让人不省心,但毕竟是女孩子,脸皮还是薄的,她肯定是以为他也像方浩明那样,在取笑她的食量。

  重锋轻轻咳了一声,压了压翘起的唇角,声音里却仍是带着微扬的语调:“你不胖,而且还在长身体,没必要学其他女演员那样节食,也不用管别人怎么说。能吃是好事,你现在这样,我觉得就挺好的,健康。”

  李潇潇一呆,听到心中的野马在悲伤咆哮:什么?她的脸,她的身材,她的声音,甚至她的舞台表演,这些统统都不能博团长一笑,他笑只是因为她能吃吗?

  怎么着,每天给团长现场表演一个吃播?

  李潇潇欲哭无泪,表示一定努力多吃长身体。

  重锋看了看时间,已经九点三十分了。他站起来,朝李潇潇说:“走吧,该回去了,待会儿我们分开回去,冯露会跟你一起走的,回宿舍后洗完澡早点休息。”

  李潇潇在心里郁闷地叹了口气,撑着草地借力站了起来,刚走了两步,没发现鞋带早就松了,一脚踩到鞋带上,整个人惊呼着往前扑——

  重锋眼疾手快,马上转过身挡在她身前。

  李潇潇砸进了他怀里,鼻子直接磕在他胸口上,疼得她眼冒金星,倒抽一口冷气:“嘶……”

  然而很快,她又反应过来了,整个人都僵在重锋怀里。她一手撑在他手臂上,整张脸贴在他身前,就在他的心口上。

  她闻到了重锋身上有股蜂花的味道,极淡,却正是因为这样若有似无,悄无声息地游弋,轻轻地撩着她的鼻尖时,就更加让她无法忽视。

  李潇潇自暴自弃地想:草,李潇潇你疯了吧,居然会觉得这淘宝上几块钱一块的蜂花皂很香。

  她一手撑在重锋手臂上,一手抓着他的衣服,热血上头,心头野马彻底放飞,蹬得她腿都软了。

  重锋托着她,另一只手虚虚环在她后背,低头只能看到小姑娘毛茸茸的小脑瓜。她埋在他胸前一动不动,整个人却有点微微发抖。

  这看起来不太对劲,重锋不由得有点担心:“潇潇?怎么了?”

  李潇潇感到了他说话时胸腔微微的震动,也感到了那颗强大的心脏在跳动,沉稳而有力,且规律。

  规律得就跟团长平时走路的步伐一样,没有砰砰砰加速,更没有传说中跳漏一拍半拍。

  单箭头,这是什么人间疾苦……李潇潇觉得自己整个人都烫得快烧起来了,后背出了一层薄汗。

  她紧了紧手里的衣服,又松了开来,转而扶着额头,撑着重锋的臂弯,稍稍往后,退出了他怀里,没敢抬头看重锐,声音有点虚:“我脑壳疼……”

  李潇潇心虚地给自己找理由:她不是要故意撒谎的,但是不找个借口没法收场,这太尴尬了。

  又疼?重锐皱了皱眉,马上弯下腰,凑过去察看她的状况,因为这边没有路灯,他只能借着月光,凑得比之前并肩而坐时都要近。

  李潇潇:“……”

  重锐碰了碰她的额头,有点烫手,声音一沉:“好像发烧了,去生活区的医务室看看,要是严重了得去基地医院。”

  那怎么行!去医务室然后社死吗?李潇潇连忙说:“不用不用,没发烧,就、就只是有点热,热得头晕。”

  完美,连脑壳疼的原因都解释了。

  李潇潇见重锋拧紧眉头,怕他不信,又马上补了一句:“真的,要不然咱们再坐几分钟,要是凉不下去,我再去医院。”

  不管是从前在大院里被莫名其妙拱上大院一哥的位置时,还是从军后带手下,重锋还是头一回碰到这样的。

  这要是换做以前那帮混小子,他直接揪着衣领就把人给提过去了。

  可这是潇潇,是李彦哥的女儿,打不得,训不得。

  重锋还没摸出跟这小姑娘相处的门路,总不能直接将人扛过去,于是只好退让了一步:“好,五分钟,五分钟还发热的话,就要去医务室了。”

  五分钟足够了,李潇潇忙不迭点头:“嗯嗯,好。”

  她松了口气,正要转身往刚才两人坐的地方走去,重锋又拉住了她,又气又好笑地说:“潇潇,你啊……”

  李潇潇疑惑地应了一声:“嗯?”

  重锋彻底服气了,单膝蹲下,将她松掉的鞋带重新绑好,还检查了一下另一边的,确定没问题后才又站了起来。

  李潇潇捂了捂脸,生无可恋地想,团长一定是觉得她是个傻子吧。

  重锋倒没想那么多,只记挂着那五分钟,指了指草地上,朝她说:“坐。”

  两人一起走过去,坐了下来,李潇潇抱着膝盖,把脸埋到手臂里,心里开始默默背教材。

  五分钟后,重锋的声音准时在旁边响起来:“潇潇,时间到了,抬起头我看看。”

  李潇潇淡定抬起头,看着前方,从旁边把重锋的手捞过来,放到自己额头上。

  不看团长,一切皆可破。

  温度果然降下去了,重锋有点疑惑,但好歹是放下心来了,点点头说:“是没发热了。”

  今天很热吗?

  时间已经不早了,两人没在耽搁,一起往外走。走了一段路之后,重锋放慢了脚步,让李潇潇先行。

  李潇潇恨不得跑起来,刚才实在是太丢人了,她需要吹吹风冷静一下,待会儿去小卖部买根红豆冰压压惊。

  冯露和方浩明果然就在不远处等着,见李潇潇出来了,冯露迎上去,亲热地挽着她的手,回头朝方浩明说:“我们先走了。”

  方浩明点点头,朝她们挥挥手:“好,晚安。”

  李潇潇被糊了一脸狗粮,酸溜溜地说:“没想到小方竟然有个这么漂亮的对象。”

  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在她看来,方浩明大大咧咧,冯露精致斯文,两个人画风完全不一样,怎么看都有点鲜花配那啥的感觉。

  冯露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觉得这小妹妹真有意思,这算是真情实意地夸了她一把了。她说:“我也没想——”

  没想到团长的娃娃亲对象是个活宝小姑娘,真是难以想象这两个人是怎么相处的。

  她忽然想起他对象千叮万嘱的事情,话锋一顿,转而说:“没想到潇潇你这么可爱。”

  李潇潇挠了挠脸颊,笑嘻嘻地说:“还行吧。”

  两人一边走一边说,李潇潇这才知道,原来冯露竟然跟方浩明是青梅竹马,两人家里跟团长家是一个大院的。

  李潇潇恍然大悟:敢情这小方是近水楼台。

  冯露一想起以前的事就笑了:“其实不止浩明,咱们院里其他人,从前都不喜欢团长的。”

  李潇潇一听就有点不乐意了,心想人家团长多好啊,顶多也就话少而已,话少怎么你们了嘛?

  她忍不住为重锋辩驳:“你们这是不对的,怎么能孤立他一个人,他那时才多小啊。”

  难怪现在是这么个冷性子,原来是小时候被孤立的。

  李潇潇忽然又想到,万一团长小时候没有被孤立,性格热情一点,那她是不是有可能不用单箭头了……

  想到这里,她一脸哀怨地看着冯露。

  冯露被她看得头皮发麻,连忙解释说:“那怎么可能?不是我们孤立他,是他自己不跟其他男孩子一起玩。每次考试我们就得遭殃,整个大院都在拿团长跟自家孩子比,所以啊……你懂的。”

  李潇潇理解地点点头:“原来独占巅峰,不想跟你们玩啊。”

  冯露:“……”

  不是,她的重点是他们被团长比得很惨。

  两人往宿舍区走,李潇潇一路上又问了些重锋小时候的事情。

  快到宿舍区的时候,她看到有小卖部,拉了拉冯露的衣袖:“诶,我过去买红豆冰,你要吃么?要的话我就买两根。”

  冯露摇摇头:“不了,我们晚上不能吃太多。”

  李潇潇其实也预料到了:“好吧,那我过去买一根,你等我一下,很快的。”

  她小跑着到了小卖部,那边还有几个战士在买东西,一下子就认出了她,热情地朝她打着招呼。

  售货员王竹原本还在低头找货,一听到战士们的声音,马上抬起头,也认出了她,激动地笑着说:“哎呀,这是、是真人呐,李潇潇同志!”

  李潇潇点点头,打招呼的话还没说出口,王竹就朝里面喊:“晓燕,李潇潇同志来了!”

  王竹的声音刚落,里面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就马上跑了出来,看见李潇潇时眼睛都亮了,脸颊红扑扑,握着两个小小的拳头,抵在下巴,脚尖兴奋地跳着,眼巴巴地看着李潇潇。

  尽管这名叫晓燕的小姑娘一句话都没说,但李潇潇也感受到了她对自己的喜欢,当即有点受宠若惊地朝她打招呼:“你好。”

  王晓燕兴奋地低呼了一声:“李潇潇同志,您、您好!”

  怎么敬称都用上了,李潇潇觉得这小朋友真是太可爱了。

  王竹替自己女儿说了一下追话剧的过程,李潇潇听到这小姑娘立志考入市文工团的话剧组时,不由得愣了愣,然后缓缓地笑了起来,朝她鼓励地说:“加油,你可以的。”

  李潇潇其实没有想过会在话剧上走多远。

  她的目标一直都是沪市电影译制厂,期待迎接译制片的辉煌时代,并且将配音演员的荣耀延续到现代。

  译制片的时代并没有太长,这意味着,配音演员如果没有在这个时代开辟出一条新路,这个行业依然会像前世那样,从极盛转入衰败,甚至到了提起“配音演员”四个字,有的人都不知道这是什么行业。

  因此,对于李潇潇来说,话剧只是一块跳板,而她并没有想过为一块跳板做什么。

  从最开始的羊城剧社,文海燕夜好,陆一鸣也好,起初,他们对于她来说,因为她一个人无法分身呈现一台剧,所以她需要他们。只要是她做总控,哪怕是换成其他人,她也有信心呈现出能进入文工团的水平。

  可他们却因为她而改变了前途,因为新版《蜕变》的成功,无数话剧演员重新登上了舞台,甚至有人像这位晓燕小朋友一样,想要去做之前无人问津的话剧演员。

  李潇潇心想,也许可以稍微改边一下想法,在依然运用前世商业运营模式设计话剧的同时,也试着从这年代演员的初心,去感受这年代舞台的魅力,和万千话剧演员一起往前走,到1976年时,再跟他们分开。

  王晓燕听到她的鼓励后,终于大着胆子跟她说话。

  过了好一会儿后,冯露提醒她要回宿舍了,她才把一毛钱硬塞到王竹手里,接下红豆冰,朝王竹父女道别,跟冯露一起回了宿舍。

  两人的宿舍不在同一层,各自道了晚安后,李潇潇回到自己宿舍,把红豆冰啃完后,快速地洗了个澡,把洗衣服等琐事做完后,关了灯躺到床上,抱着枕头辗转反侧。

  李潇潇在黑暗中看着天花板,试图去解释今晚自己的行为。

  要说这也不算是一见钟情,毕竟她跟团长好久之前就见过了。日久生情就更不是了,她跟团长就经常见不上面。

  李潇潇抱着枕头,碰了碰自己的嘴角,想到重锋月色下的眉眼时,感到脸上又开始发烫,忍不住把头埋到枕头里。

  不是吧,因为这惊鸿一瞥?原来她是这么肤浅的人吗?

  李潇潇仔仔细细地想了想,自己在第一次见到重锋,就是在白沙村落水的时候,被他拖上岸时,她可不就是坐在地上感叹他帅?当时她还觉得团长像是从征兵宣传片里走出来的一样。

  如果只是这样都算了,她在白沙村去邮局那天,跟舒诚在村头吵架,她说舒诚不是她喜欢的类型,舒诚恼羞成怒,问她喜欢什么类型,她当时说了一句——

  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啊。

  不但这样,她当时还是边想着团长边说的,还在心里评价团长是教科书般的身材。那时她一边忏悔不该拿团长做例子,一边又忍不住想——实在是因为这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了……

  李潇潇哀嚎一声:完了完了,团长可是莫得感情的人间兵器啊,她居然敢馋人家的身子,这要是让他知道……

  她简直不敢想象他会是什么眼神,连忙打住,决定夹起尾巴,小心做人。

  团长第一次给原身写信时没有提起婚约,显然根本没把那娃娃亲当一回事,毕竟年龄跟原身差了一大截,只是因为李彦的缘故,所以才对她多多关照。

  她李潇潇虽然对人家有意思,但好歹是现代人,当然不会拿这婚约来让他为难。

  往好了想,原著里团长本来就是单身一辈子的,那要是她拿不下团长,别的女人也拿不下他,那一辈子漫漫长,她还能一边干配音,一边继续攻略他。

  李潇潇想着想着,最后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

  李潇潇做了一个梦。

  仍是月色下,草地上,她还是不小心踩到鞋带上,依旧撞入了重锋怀里,就连那紧张的心情都一模一样。

  可重锋却没有问她怎么了,而是握着她的肩膀,将她扶稳,然后俯下身,离她越来越近……

  “铃铃铃……”

  宿舍的起床铃响彻整个生活区,李潇潇艰难地睁开眼,目光呆滞地看着天花板。

  这闹铃就不能晚半分钟响吗?

  李潇潇昨夜很晚才睡着,睡着后又接连不断地做梦,整个脑袋里像是装了浆糊一样,一片混沌,身体也提不起劲,从上铺下床时差点一脚踩空。

  她拍了拍脸,深呼吸几下,然后叠好床被,快速地去洗漱。

  昨天叶老师跟她说了,想邀请她一起感受一下这里的日常训练,说白了就是让她体验一下未来考入这里的生活。

  这样一来,可以提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准备,李潇潇当然是十分乐意的。

  她弄好一切之后直往楼下跑,感觉肚子有点不舒服,但又不是不能忍,只得停下来,改为快步走,到楼下时又不怎么疼了。

  部队六点起床,文艺兵早上也需要出操锻炼体能,这会儿战士们陆陆续续往操场集中,李潇潇站到了话剧组的队列里。

  各剧组组长开始整理队列,带着组员做好热身之后,很快就开始跑步了。

  李潇潇没跑多久,就又开始肚子疼了,但也不至于痛到不能忍,她捂了捂肚子,咬着牙继续跑。

  她现在没穿军服,要是这个时候退出,所有人都会看得到。他们不一定能看清楚她的脸,但他们知道,没穿军服的肯定就是她。

  要是早一天知道身体是这样,她肯定会跟叶老师商量只旁观,不参与。但现在既然已经答应了,她可不想还没进来,就给别人留下“跑不过就身体不舒服”的印象。

  晨操结束一结束,李潇潇连话都说不出了,站在她旁边的战士就马上担忧地问:“李潇潇同志,你没事儿吧?你这脸色不对劲啊。”

  这话一出,其他人也看了过来,就看到李潇潇脸色发白,连嘴唇都没了血色,组长高君梅马上二话不说,想将她背去医务室,但李潇潇已经疼得缩成一团,手脚都伸展不开,让高君梅无处下手。

  其他组员马上跑去医务室抬担架,将她搬了上去,两个男战士又合力朝基地医院跑去,高君梅跟在旁边。

  战士们搬得又稳又快,李潇潇沿路受尽了其他人眼光的洗礼,简直悔得肠子都青了。她虚弱地扒拉着担架边,朝高君梅说:“组、组长,不用去医院。”

  高君梅一边跑一边说:“医务室没检查仪器的,你这样子送医务室哪成啊。”

  没多久后,他们就到了医院,一大早的医院也没什么病人,李潇潇很快就被送到了医生面前,一番询问检查之后,最后确定为急性胃炎。

  急性胃炎的症状来势汹汹,李潇潇还没开始扎针,就开始在病床和卫生间之间来回跑,整个人都虚脱了,折腾半天后吃了药才止住了,躺在床上打点滴。

  高君梅将她安顿好后,借医院的电话打到了叶老师的办公室,交代一番之后,又回来病房让李潇潇好好休息,然后就回到文工团那边了。

  李潇潇昨晚就没睡好,一番折腾后整个人都没什么精神,没多久后就睡着了。

  *

  重锋开了一天的会,连中午饭都没时间吃,将近晚上才从会议室出来,这才得知李潇潇胃炎进了医院,马上又往医院那边赶。

  李潇潇已经躺了一天,睡睡醒醒,这会儿早就睡饱了,只是人还是蔫蔫的,因为吊着点滴,又不好乱动,百无聊赖地看着天花板哼歌。

  重锋进来病房时,李潇潇余光看到他的身影,眼神就不由自主地移了过去,眉眼一弯:“我以为你不来了。”xǐυmь.℃òm

  “今日一整天都在开会。”重锋简单地解释了一下,做到床边,看着她苍白的脸色,眼底既是心疼又是担忧,“现在还疼吗?”

  李潇潇看着他,眨了眨眼,心里有个念头在蠢蠢欲动。

  跟他说,疼啊,很疼。

  重锋见她不说话,疑惑地喊了一声:“潇潇?”

  李潇潇舔了舔嘴唇,笑了笑:“不疼啦。”

  重锋果然脸色稍安,又跟她说了会儿话,想起刚才进来时她在哼歌,随口问了一句:“刚才你唱的是什么?”

  李潇潇想起昨天晚上那个梦,慢慢地说:“昨夜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重锋愣了愣,随后笑了笑:“什么梦?”

  李潇潇眨了眨眼:“这是歌名。”

  重锋虽然很少听歌,但这歌名显然跟寻常那些歌风格都不太一样,更像是随口编的,于是又问:“是你编的吗?像上回在白沙村时的那样。”

  “我倒是想。”李潇潇看着他,漂亮的瞳仁里星星点点,“你想听吗?我唱给你听啊。”

  重锋点点头:“想听。”

  李潇潇清了清嗓子,慢慢地开口了:“Мне/вчера/приснился/странный/сон,

  День/и/ночь/слились/в/один/волшебный/мир……”[注]

  重锋眼里飞快地闪过一丝惊讶。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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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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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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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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