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不能怪我啊,谁叫你突然偷袭,我条件反射正常出手啊小姐!”
“还敢胡说八道啊混蛋!我偷袭你了吗?我偷袭黄大人让张捕头出手打算跟他过过招关你什么事啊死变态!”
“喂喂喂,骂死变态就过分了!”
“过分你个头,本小姐砍死你!”
宋轶就这么头也不敢回地跑着,身后那位知县家的小姐叶俊俊挥着剑又追又骂又砍。
自打宋轶当上警察,就只有他追人的份,哪里有像现在这样被人撵着的?但无奈,人是千金小姐,还是知县家的千金,而此时,宋轶偏偏人在县衙之中。
知县千金出手,县衙内竟然真的没一个人敢上来救宋轶,惟独善良的狄元芳扯着大嗓门喊:“小姐手下留情,我表舅是个傻子!”
叶俊俊很爽快地回一句:“那我正好让这个世上少一个傻子!”
狄元芳再来一句:“那你自己注意了,小心我表舅溅你一脸粪啊!”
宋轶终于忍不住骂:“狄元芳!我……我睡你表舅妈!”m.χIùmЬ.CǒM
“放肆!谁人如此大胆,敢在我天长县县衙内嬉打胡闹,还口出污秽狂言!”
一个愤怒的声音从堂上来,宋轶心中一怔,脚步慢了下来,回头看,却见一个穿着身官服的中年小胖男人领着一班衙役气势汹汹地朝自己而来。
“坏了!”宋轶不用多想也知道这位小胖男人一定就是天长县知县叶远山了。
古人重礼仪,在县衙这种庄严之地胡作非为,罪名可不小,宋轶虽然不怕,但心里明白,现在要是不服个软,跟这位知县硬刚一波,恐怕自己在北宋的远大前程也就交代了,顿时心里一叹,终于不再跑了。
叶俊俊的剑就在宋轶放弃逃跑的时候架到了他的脖子上,这位知县千金还生气地向她的知县父亲告状:“爹!就是他,他欺负女儿!”
叶远山怒目,对左右喝道:“来人呐!将这无耻之徒拿下,重责八十大板!”
“八十大板?”
宋轶脸上的肌肉都抽搐起来,他脑袋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叶俊俊的身手其实很差,要不然现场表演个女子防狼术,反手擒住她当个人质?
这个念头刚在宋轶的脑子里走完,就远远听见了黄文定着急的喊声,紧接着,黄文定提着官服匆匆忙跑到宋轶面前,张开手臂拦住上来的衙役,气喘吁吁地说:“且、且慢,叶、叶、叶大人,打、打不得!”
衙役们见到黄文定,自然不再上前。
叶远山厉声问:“黄大人,你为何要护着这个无耻之徒!”
黄文定摆摆手,又喘了几口大气之后,才对叶远山说:“叶大人,误会。”
“什么误会,他明明欺负我!”叶俊俊生气地说。
宋轶也急忙为自己辩解:“讲道理啊小姐,明明是你先偷袭我的!”
“我都说了,我是偷袭黄大人的,我想让张捕头出手跟我较量啊!没有偷袭你!”
宋轶双肩一耸,对叶远山说:“叶大人,您听见了吧,事情就是这样。”
叶远山又不是糊涂人,听宋轶和叶俊俊一人一句话就明白了意思,摆摆手让衙役们退下,皱着眉头对叶俊俊说:“俊儿,休得胡闹!”
“不行!”叶俊俊还是不甘心,剑仍旧在宋轶的脖子上,“他刚才把我摁在地上,我绝不能轻易放过他!”
“摁在地上?”叶远山一愣,随即撸起衣袖,顺手夺过来衙役一根水火棍,“来呀!把这个畜生给本官拿下,本官亲自杖毙了他!”
“我去!”劫持人质的念头又在宋轶脑袋里走了一遍。
黄文定赶紧再拦住:“叶大人!方才之事尽在下官眼底,宋先生举动纯属自卫,并无半点对小姐不敬之礼,还请叶大人秉公!再者,宋先生正协助下官侦办胡三夫妇命案,若是有所闪失,这桩命案或许又无着落,人命关天,还望叶大人三思!”
叶远山一惊,忙问:“这位就是你昨日与本官所说的民间高人宋轶宋先生?”
黄文定高声回答:“正是!”
叶俊俊也吃惊不小,她将剑离宋轶的脖子远了点,脑袋却靠近了几分:“你就是那个宋先生?”
宋轶假装谦虚地点点头:“不才,正是区区在下。”
“这么说来,破牛舌案的方法,也是你教的?”叶俊俊追问。
宋轶还是点点头,声音却高了几分:“不才,正是区区在下!”
叶俊俊的惊变成了喜,剑也放了下来:“真的是你?”
宋轶仰起脖子之后再点点头:“不才!正是区区在下!”
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在了宋轶身后的狄元芳冒出来一句:“表舅,你怎么三句话不离蛆——啊?”
宋轶咬牙切齿:“闭嘴!”
小小插曲无伤大雅,而叶远山已经暗自思忖,他放下护女的心,对黄文定说:“黄大人,非本官不信你所言,但本官并未亲眼见过这位宋先生的本领,不知该如何相信!”
黄文定笑道:“正巧,下官正带宋先生前去验尸,大人如若不嫌,可一同前往。”他又转身问宋轶,“先生,是否有妨?”
宋轶摇头:“没关系,只要叶大人到时候别被吓着就行。”
叶远山点头,是应允了,可叶俊俊不同意了。
“不行!”叶俊俊跑到叶远山的身边撒娇,“爹,可他欺负女儿,还没受到惩罚呢!”
宋轶头疼,古往今来的女人好像都一样——难对付!
“那你想如何惩罚他?”叶远山问。
叶俊俊歪起脑袋,双眼机灵地转着:“我要给他穿小鞋!”
宋轶哪里不明白穿小鞋的意思,只可惜他初来北宋,现在又帮公办案,哪里有什么小鞋可穿?当即拍着胸脯痛快答应:“那有什么关系?尽管来吧!”
——
宋轶站在胡刘氏的尸体前,注意力始终有些难以集中,脚上的那双叶俊俊丫鬟穿过的绣花鞋实在太小而质量又太好,他硬生生把脚塞进去,裹得他根本无法正常站立,只能一个劲地来回踱步,而越动,脚也就越疼。
因为尸臭原因而捏着鼻子的黄文定有些看不下去,关心地问:“先生,你的脚……”
宋轶爱面子,强忍着站直身子,手一抬,摆出他那个时代某位叫“鹤伦”的相声演员的目贱一切的态度和姿势,张口就来:“不值一提!”
话虽如此,可那扭扭捏捏的模样却让叶远山也看不下去,他捏着鼻子嫌弃地说:“也罢也罢,赶紧把鞋脱下,早些结束尸检,早些破案。”
宋轶傲娇地往地上一坐:“男子汉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我既然说了我不脱,我当然就不脱!”
说话的时候,宋轶将自己的一双腿高高抬起,正要呼喊停尸房外候着的狄元芳来给自己脱个鞋,黄文定却出乎意料地蹲下身来,竟然真的毫无避讳,就帮宋轶将一双鞋给脱了下来。
宋轶有些诧异,眼见这一幕的叶远山更是惊愕:“想不到啊想不到,黄大人,你好歹也是堂堂朝廷命官,竟然为一介百姓脱鞋,传将出去,岂不让人笑话?”
黄文定却不在意,顾自笑了声:“当年留侯尚为黄石公拾鞋,今宋先生有才,但能破此案,下官伺候脱鞋,又有何妨?”
“好个留侯拾鞋!”叶远山一摆衣袖,顾自己捏着鼻子。
宋轶此时觉得有些不是滋味,黄文定的确求贤若渴、礼贤下士,但这副模样却让他觉得有些不舒服,但现在小鞋也脱了,命案要紧,也就不再多想,起身再看胡刘氏的尸体。
仵作李崔或许的确验尸有马虎,但早已经将尸体清理干净,倒是给宋轶省了许多麻烦,于是他就只复验伤口,确定胡刘氏确实死于刀伤,用宋轶自己的术语来讲,就是机械性损伤导致的失血过多,再就是验死亡的时间。
死亡时间对于此案由关重要,所以宋轶也是在脑子里想着自己学过的各种可以判断死亡时间的依据,因为胡刘氏死亡大概有四天之久,所以尸冷已经无法判断,利用尸斑来判断也不再准确,现在还能用来初步判断死亡时间的就是尸僵。
北宋时候的天气比之现代要冷许多,此时虽是春天,却比现代一些地方的冬天还冷,这样的天气下,尸僵缓解缓慢,以此来判断,还有理可依,而按照已经逐渐消失的尸僵判断,胡刘氏的死亡时间确实在四天之前。
看过胡刘氏的尸体,旁边就是胡三的尸体,宋轶同样简单看过伤口,再将手放到尸体上,才轻轻一摸,猛地抬头,恶狠狠盯着陪同复验尸体的仵作李崔,怒问:“李崔!你敢说,你认真验过了这具尸体?”
李崔惊得脸色发白,急忙跪倒在地,也不知道是对着叶远山还是黄文定,高呼:“大人饶命,小人知罪,小人知罪啊!”
叶远山和黄文定吃惊,问:“你有何罪?从实招来?”
没等李崔回答,宋轶先指着胡三的尸体愤怒地说:“胡三根本不是死于四天前,他的尸僵才冒出来缓解的迹象,他死最少两天最多三天,两天前我们才在胡三家的院里发现胡刘氏的尸体,根本没人能在当天再在现场杀了胡三并且埋尸,那就是说,胡三只可能是在三天前死的,比胡刘氏晚死整整一天!”
两位县官的脸上尽是惊骇之色,李崔急忙又是磕头又是求饶,哭喊着解释:“二位大人,小人知罪,小人真的知罪了啊!小人验出胡三和胡刘氏死于同一凶器下,就想他们应该死于一人之手,也应该死于同一天,因此才没有仔细检验胡三的尸体啊!”
“这又是怎么回事?”叶远山一脸茫然,“死于同一凶器下,但前后相隔一天?”
“还不止如此。”黄文定补充,“胡刘氏的尸体躺在家中屋里,而胡三的尸体却被埋在院里。”
“那有什么好奇怪的!”宋轶冷冷地说,“这件案子根本就是有两个不同的凶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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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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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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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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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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