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些板栗又怎么解释?”
宋轶难以置信,这些板栗根本就又在证明胡阿当撒谎,他撒谎的理由就是,他曾经先回来过家里,甚至杀人、埋尸,还顺便把凶器和板栗给掩埋在土里!
宋轶忽然觉得脑袋有点疼,这个案子并不算太复杂,但此时此刻竟然变得有些诡异,两份决定性的证据,竟然完全对立矛盾!
“不对,这里面一定有问题!”宋轶努力地在身上摸索,他想摸根烟出来,用尼古丁让自己冷静一些,好看出这个案子里面的破绽,但他摸了半天都没想起来,他此时穿的一身短褐,哪来的烟?
黄文定看到宋轶情绪不对,急忙上去询问,叫了几声之后,宋轶才缓缓回过神来。
“先生,先生可还无恙?”
“没什么。”宋轶摇头,“我大概只是……只是没习惯这边的破案实况吧。”
黄文定有些惭愧,眼看着就又要长篇大论、妄自菲薄的时候,宋轶就将他打住,说:“一切继续照旧,是谎言就一定会有破绽,我现在就等你派出去调查落实证词的人回来给我汇报。不过说起来,你们的工作效率可真低,这案子放我老家那,一天之内能把凶手逮好几回了!”
一听这话,黄文定是更加惭愧。
不过惭愧归惭愧,捕快们终究还是陆陆续续回来报告前一天派下去的任务了。
首先是去询问四邻的一个捕快带了一位叫狄素的年轻人过来,狄素自称四天前,也就是午时初刻左右,也听到了胡三夫妇吵架的声音,但当时又听闻有人落入粪坑,也就匆忙看热闹去了,证词所说,和三婶一致。不过就是末了,狄素看着宋轶来了句:“咦?先生,我怎么看你有些眼熟啊?”
宋轶摆摆手:“你认错人了。”
再是去调查胡阿当回来后去酒馆喝酒的捕快,他们是几个人一同前去调查,虽然时间颇长,但调查详细,说确认过了酒馆和胡阿当的所有朋友,确实如胡阿当所言,三天前大概中午的样子,胡阿当到的酒馆,一群朋友喝得烂醉如泥,其他倒也没有发现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这时候宋轶心里越来越着急,以他办案的经验和敏锐的嗅觉,他认定凶手一定就是胡阿当,但偏偏现在获得的证据却在证明胡阿当的清白,而且最重要的是,他还没想清楚,凶手为什么单单只埋了胡三的尸体,再者,这桩案件的动机又是什么?
两个问题依旧没有答案,但第三波过来汇报的人,却把整个案子变得更加奇怪。
第三波回来的人,是去调查胡三身边狐朋狗友,以及常去地的捕快,这波捕快数量最多,他们去过酒馆、赌坊都没有得到什么线索,却在妓院听到了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消息。
“小人们在城东芳满楼打听到,胡三从四天前的下午进入芳满楼,和一个叫翠儿的妓女共度一个晚上,到第二天清晨才离开。因为此事太过神奇,小人们特地询问了芳满楼内的老鸨和龟公,因胡三曾在芳满楼内充当过打手,因此绝无认错。”
“四天前的下午?三天前的清晨?”宋轶几乎惊掉下巴,四天前已经死了的胡三,竟然还能在妓院里过夜!
还在惊讶中时,已经洗好了碗筷的狄元芳领着一个叫做聂磊的青年人过来。
那聂磊扭扭捏捏,有七分书生样,听狄元芳说,他是知道宋轶在协助县尉老爷破案,有些话想要跟宋轶说,因此找到狄家,这才被狄元芳带了过来。
聂磊见到了宋轶,也不用人提醒,他就作揖说了起来:“小人聂磊,念过几天书,本在城里杂货铺做个账房,三天前从城里回来,听见胡三在家与人争吵,当时具体几时倒不确定,只确定是上午时分,对了,那时候小人正想看个究竟,就听见陈阿嫂喊有人掉进粪坑,这才跑去看热闹。咦?先生,我怎么看你有些眼熟啊?”
宋轶摆摆手:“你认错人了。”
聂磊道了几声歉,狄元芳那是满腔侠义,他知道聂磊没认错宋轶,当然不能让人白白吃亏道歉,当场就要将宋轶的故事说出来。
但宋轶早就提防了这个缺心眼的大个,趁狄元芳还没开口,他就先将狄元芳往自己这边一拽:“仵作说,胡三四天前就已经死了,可这位聂兄说他三天前还听见胡三在家与人争吵,元芳,这件事你怎么看?”
狄元芳心直,回答:“那能怎么看?人没死呗!”
宋轶怒打一个响指:“没错!三天前的上午,胡三还没死!”
黄文定不傻,他当然也在猜想三天前的上午胡三其实还活着,但他知道自己这方面本就愚钝,所以还是有所顾虑地问宋轶:“先生,这位证人并未亲眼得见胡三样貌,如何能断定就是胡三?”
“大人明鉴!”聂磊急忙解释,“小人与胡三虽有年纪之差,但幼年时也曾总为玩伴,多少算个发小,胡三的声音,小人听得断然不会有错。”
黄文定还想再问,宋轶就对他说:“不用问了。就算聂兄听错了,但芳满楼里那么多人也绝对不会看错,事实上,三天前的上午,胡三确实还没死!”
“那……”黄文定问,“仵作不是验出……”
“呵!”宋轶冷哼,“就凭你们的办事效率和做事风格,我有理由怀疑李崔的验尸能力!李崔呢?今天怎么没来?”
“今日无命案,李崔在衙候着。”黄文定说话时羞得面红耳赤,但还是不得不问一句,“先生该当如何?”
“胡三夫妇的尸体都在县衙吧?”宋轶冷冷地说,“带上胡阿当,带上板栗,在调查四邻的人继续调查,其他人都跟我回县衙,老子要重新验尸!”
宋轶一介平民,此时的官威却比黄文定这个县尉还要高,但黄文定当真礼贤下士,听从宋轶的安排调遣人马,随后头前带路,一行人包括那位怎么看的元芳,就往县衙而去。
安平村在天长县城南,入城步行近一个时辰,宋轶根本不知道路远,只是一腔热血、义愤填膺,走了一半整个人都快懵了,这才又想起来,自己身处北宋,很多地方都不如现代时候那么好去,但好在他本是常年战斗在一线的干警,身体素质可挑剔,而事实上,他走得也比跟着的捕快还快些。
终于到了天长县县城,但望见那古朴具有韵味的城门时候,宋轶多少觉得有些唏嘘,毕竟这样的城墙城门,在现代已经不常能见。
宋轶忽然又笑了起来,他知道这样的城墙不但沧桑味十足,而且还有特殊的功能——监控!
宋轶停下脚步,黄文定急忙也跟着停下。
“安平村在县城南面,那我想问一下,盱眙县在天长县的哪个方向?”
黄文定虽然办事能力不行,但好歹也是进士出身,一下子听出来宋轶具体要问的事情,回答:“盱眙县在我天长县北,若是从盱眙县进城,必定要从北门而入,而从安平村进城,则是要走南门才行。”
宋轶点头,又问:“那要是从盱眙县直接到安平村,需要穿过县城吗?”
“大可不必。”那位先前去盱眙县查证的捕快抢着回话,“回先生话,小人昨日里多方打探查实,从盱眙县到安平村,可直接绕过县城从乡间路走,反而从城里经过会花去更多的时间。”
“那东西南北四个城门,应该每天都有人把守吧?”
“各城门皆有厢军把守,三天一换,各有安排。”黄文定回答。
宋轶会意,让黄文定派人去把四天前和三天前把守城门的相关人员找来县衙,随后,一行人便继续往县衙而去。
刚进城门,宋轶一行人竟然遇到了那位先前派回县衙找画师的捕快领了个中年书生过来,那书生看样子应该就是县衙的画师,双方遇上,也就不用再去安平村,一同返回县衙。
进入城里,果然比来县衙的路途上热闹许多,商贩游客熙熙攘攘,街头吆喝声声不绝,现在还不是北宋最繁华昌盛的时候,但宋轶却已经看出来《清明上河图》里的几分模样。
有县尉在前带头,百姓自觉让道,宋轶差点走出来六亲不认的步伐,而到了县衙门前附近,更有一个衙役兴冲冲地跑出来,但不是相迎,而是来报喜的。
“黄大人!牛舌案结了!割牛舌的犯人果然前来报案,被小人们抓住,由叶大人一通审问,那人供认不讳,现已认罪伏法!大人果然神机妙算!”
黄文定喜出望外,对宋轶竖起大拇指:“先生果然好手段!黄某人佩服!”Χiυmъ.cοΜ
宋轶的灵魂早就得意洋洋地在包拯种的大树下的沙发上躺着了,而表面上却不动声色:“雕虫小技,何足挂齿?办案要紧,你叫人去把胡阿当的画像画出来,你再叫上仵作,跟我一起去重新验尸。”
黄文定见宋轶波澜不惊,心里更生敬意,急忙按照宋轶吩咐安排手下办事,随后自己就领着宋轶进入衙门,往偏侧摆放尸体的房间里去。
正走着,忽然间一个身影从旁侧飞出,竟带着寒芒而来!
黄文定心中一惊,很自然地往后一退,而宋轶在前线身经百战,对于这样的偷袭几乎有了本能的反应,他往旁边一退,双手猛地抓住来人持凶器的手,顺势一个过肩摔,直接将人重重摔在地上。
只听一阵惨叫,宋轶动作更快了,他行云流水,一招擒拿,直接将来人的手反按在背后,整个人都压到对方的身上,不过电光火石之间,就将人轻易制服!
“不准动!不准动!听到没有!”宋轶很敬业地喊着,还顺便在自己身上摸着不可能摸到的手铐。
细微的哭声从身下传来,两个丫鬟模样的人匆匆从旁边跑出来,见到眼前一幕,瞪大了眼睛惊呼出来:“小姐!”
宋轶一愣,就见黄文定蹲下身来仔细打量,大呼一声:“哎呀糟糕!果真是叶大人的千金,叶俊俊小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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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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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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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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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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