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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迅先生曾写过一首诗:“廿年居上海,每日见中华:有病不求药,。一阔脸就变,所砍头渐多。忽而又下野,南无阿弥陀。”“有病不求药”大概是真的有病,“”估计十有八九的人都是如此。我自己就因为是无聊才看看书,如果有人要说出去玩,登山涉水、喝酒打牌,马上就手倦抛书,跳跃而去。其实读书也要有一种机缘,小的时候如果机缘好,一下子读进一本与自己性情相符的书,会养成一种口味。也不要太多太滥,一两本就好了。因为这个时候读书像庙里哑和尚撞钟,一杵是一杵,声音受用一生。

  上小学四年级时邻居一个老太太死了,家里人哭成一团。她的大女儿一边哭一边吟唱,比如从此以后我到哪里去看你呀?中秋我回家见不到我的亲妈!重阳节我买了衣服往哪里送?端午节我包了粽子谁来吃?女儿有了心事说给谁听?哀哀低诉,低回婉转,未成曲调先有情,听的人莫不下泪,心里暗暗把好词好句记下了。众人夸哭得好!心里佩服,脸上又不好带出来,只好硬苦着一张脸。其实老太太跟这女儿关系不好。女儿在家里,她们常常相打相骂。老太太骂女儿很难听,张嘴就是生殖器官。老太太活着的时候,早晨等老头子上班后就在走廊上煎鸡蛋吃。她长得白胖,非常白。老头子在一家木器店做会计,黑瘦而沉默。有一次他听说我写毛笔字,很高兴,特为我买了几支小楷笔送给我。

  老太太死了,早上没人在走廊上煎鸡蛋吃了,就是耸着鼻子也闻不到空气中的油香味。我很慌!这么胖大的一个人就没了。为什么不来煎鸡蛋了?走廊上再没有她趿着拖鞋的声音了;没有她一边煎鸡蛋烙饼吃,一边指桑骂槐嘀嘀咕咕地唠叨了;门口的铁丝上也不晒衣服了,空了一大截;瓦盆里的小葱都枯黄了,瓦盆里的小葱是马老太太种的,天天浇尿在里面,烙饼时没葱,随手在盆里捋几根。现在马老太太不回来了!这个事情给我的震惊太大了。本来我以为人活着就不会死了,那样一个活蹦乱跳,能打、能吃、能骂、能生事的马老太太说没了就没了,令我百思不得其解。这时我想到自己会老也会死,这个事情可把我愁坏了,像被人当头一棍打翻了,又不好问家里大人,只好暗自伤心,一个暑假因此都无精打采的。有些人说儿童世界是彩色的,其实也有灰色的时候,只不过小孩子不说罢了。躺在床上,看到窗外天上一朵云,也是孤独寂寞,云就停在窗外不动,看着看着,就在原地消散了,状如一个人的死亡。这时没来由地怕死,把毛巾毯子拉到自己下巴的地方,眼睛四下看,身上汗如浆。中午外面的蝉叫成一片,叫累了歇下来,静得能听到家里座钟一格一格地走针。

  后来我找到一本书,这本书洗刷掉不少我对死亡的恐惧。这本书名叫《追太阳》,说是一个土老肥,他很怕死,就去找一个方士问如何可以不死。历史上多的是这种江湖术士,并不难找。一个人怀揣着找骗子的理想,总能找到一个的。这个骗子就告诉土老肥说你须找到世上最大的珍珠,找到了,你就永生了。土老肥就揣了干粮出去找,到处问人。有人指着太阳说那是世上最大的珍珠,你去找它吧。他就从东走到西,一日一日地找。这是个很绝望的故事,让人很同情这个土老肥。找太阳很累,累得他躺在长满马齿苋的地里直喘气,眼泪顺着黑乎乎的脸往下淌,他呻吟地问道:“大珍珠呀!你在哪儿呀?”后来有个人说你到南海去找吧!他又坐上采珠人的船到南海去采珠。后来终于采了一颗大珍珠,他一把抓过来哑声问:“这便永生了吗?”珠子立时在他手里化成了一滴泪。这珠子原是死在南海的采珠人精魂所聚,只是见不得日光。

  这本书把我看得累死了。原来求生这么麻烦,还不如死了拉倒!从此洗刷了对死亡的恐惧,打架时也能冲锋在前。后来我问过几个朋友说你们小时有对死亡的恐惧吗?他们说也有,但各有各的解脱法。有的人根本记不住了。还有一个朋友说他想做许多伟大的事,让世上都记住自己,这样便永生了!现在的他不过是个开茶叶店的,秃了半边头,傍晚的时候像个螃蟹似的坐在店门口的躺椅上,跟人吹前天晚上打麻将的得失。这样的东西也配称伟大?啊呸!人生就是如此悲催呀。五十步笑百步。

  书这东西尝过滋味后,就想再尝。实际上好看值得看的书不多。一个人如果到图书馆去看看,是根本不想写书的。那里是书的国,一座迷宫,是文字的火葬场。坐拥书城,会把真实的人生丧尽。真正值得读的书就是那么多,一本也不多,一本也不少。很多人年轻时喜欢读书,随着年龄大了,慢慢就不读了,一个是读书把眼睛弄坏了,另一个是慢慢对书的兴趣寡淡了,他需要喝更浓的酒了。

  我认识的一个读书人,年老之后常常在门口跟人打小麻将,绝口不提年轻时候读书的事情。家里的书慢慢让他儿子卖的卖、送人的送人,弄了个干净。他有个口头禅:没有悟性的人读死书,不如不读,误人误己!他父亲是一个大学教授,给他留了一屋子书,结果害了他一辈子。他是文不能测字,武不能揪屎,在一家小工厂里跑供销,一辈子看人眼色做牛马走。较真认死理,读书人的毛病他一样不落全有。一辈子住在几间破屋里弄他的那些书,别人在他家门口开饭店,鼓风机对着他家吹,他也息事宁人不敢高声。后来还是他最蛮悍的儿子(二劳人员,也是他最不喜欢的儿子)知道了,从外面领了一帮体工队练摔跤的人,砸了饭店,打得老板抱头鼠窜,才把他的破书房保了下来。在此之前他不知道写了多少状子,环保局、市里领导、区里领导,屁用没有。他戴了老花镜,一笔一笔拿小楷写状子。后来那个老板拎了酒和补品来赔礼,说是竖个烟囱,再不祸害他了,请他儿子收兵吧!他忽然爆了一句粗口:“你不×他妈,他不喊你大(爸)。”从此以后不大相信知识的力量了。m.xiumb.com

  汉字有一种天生的美感,比如李白的诗:“江城五月落梅花。”意象很美,没有什么理由的;还有宋诗当中“白萍吹尽秋江秋”,还有“谁家玉笛暗飞声,散入东风满洛城”,只可意会不能言传。顾随先生在北大说诗词的时候常常说很好!很妙!像吃了脆沙瓤的西瓜,像听了杨小楼的戏。因为有些感受没办法解给你听,苏东坡就此曾写过一首诗:“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佛家说禅宗公案也是如此,不落形迹。文字的感受不可能是揉开了,像屎橛子一样跟人细数。好的文字是浑成的,没办法去分析它,比如李后主的劈空一句:“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动也动不得。“砌下落梅如雪乱,拂了一身还满。”明知道还要落,为什么还要拂?此便是人世。

  有一本书对我影响很大,它就是《千家诗》,破了再补,补了再破,现在仍然时时读。后来也买了不少其他版本的,但对于这本最亲。这本书是沈阳古籍书店出的,我父亲的一个战友送的。他从部队转业后在地方当警察,好像是一个中队长什么的。有天晚上他不知在哪里喝个烂醉,在我们楼下狂叫。我父亲低低地说酒疯子来了,让我们坚壁清野,把家里触目可见的酒瓶、酒杯收起来,然后才开门。门开了,他在外面大喊一声:敬礼!我爸小声说这都几点了,在哪儿喝成这个熊样?他哧哧地笑。你不知道过去三排那几个养的!从怀远出差到这儿来,说请我喝酒,一人一瓶对吹,喝死业熊,我怕他们?!我把几个小子全放倒了。没喝好,到老首长这儿要酒喝来了。我爸说我这里哪有酒,改天请你喝好吗?小伟泡茶来给你秦叔叔喝。小伟是我姐。我姐怯怯地端着一杯茶来。他左右摇晃着。我爸把茶接过来,扶他到椅子上坐下来,然后让我们赶紧睡觉,明天还要上学,这话也连带说给酒疯子听的。他歪斜着眼睛看着我大吼一声:“儿子!过来。看叔给你带了书来了。”从口袋里掏出这本《千家诗》递给我,说这是好书,好好念,里面还有画!他摇着手指头点点。我看着他觉得好笑,把书接过来说谢谢秦叔叔。他一拍扶手说我也滚蛋了!你爸不喜欢我。立起身就走了,然后是扑通,扑通通下楼了。

  这本《千家诗》我倒真是好好读了,一直读到能背。晚自习的时候,我把它夹在数学书里看,拿薄纸蒙在绣像上描。我不知道老秦叔为什么会买这本书,因为书上还有他的题字,是写的他的名字,字很潇洒。我爸说他是个有才的人,一辈子不得志,后来还让人清理出公安队伍,原因就是嗜酒。有一次喝多了,拿把枪追着大队长打,吓得大队长直哭,跑到天台钻到一堆烂家具中才逃得一条性命。他被清理出来后,去了一家企业,效益又不好,酒喝得更多了。两个儿子后来都开长途车,一个比一个长得板扎,他也打不到了。家人常常把他酒壶给扔了,他自己到外面捡回来,重新打了酒,找个地方再喝。好在酒壶是铜的,摔不烂,他就存着这么个宝物。战友也嫌他是个酒疯子,不大和他走动。他也很自尊,人家不理他,他亦不理人。前几年到我父亲那儿还遇见他,说是戒酒了,没说几句话就睡着了,口水从嘴角挂下来,睡了一会儿又醒了,吸口气,挂下来的口水又缩上去,然后接着说。我父亲劝他要健身,没事出去走走,别老在家窝着。他还犟嘴说早晨能吃两大碗蛋炒饭,然后拿手比画一下。我爸又说他吃得太多了,对身体不好。

  后来就听说他死了。其实这人远不像看上去那么粗俗,他的书法和古诗词都是很好的,小时还上过私塾,大约还是读了几本书,一肚子不合时宜淤在那里,借酒装疯,发散发散。读书真是无聊的事情!什么“千钟粟,颜如玉”,在哪儿呀?孔子说得好:富贵如不可求,从吾所好。不在读书上附加什么意义,就是读书的所有意义。书店里写发财术的书全是穷鬼写的。读书就是一种爱好,像抽烟喝酒叉麻将。爱好有什么办法呢?只好愿赌服输,只求不要满盘皆输就好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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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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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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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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