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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红在《回忆鲁迅先生》一文中写到鲁迅先生的写字桌:“铺了一张蓝格子的油漆布,四角都用图钉按着。桌子上有小砚台一方,墨一块,毛笔站在笔架上,笔架是烧瓷的,在我看来不很细致,是一个龟,龟背上带着好几个洞,笔就插在那洞里。鲁迅先生多半是用毛笔的,钢笔也不是没有,是放在抽屉里。桌上有一个方大的白瓷的烟灰盒,还有一个茶杯,杯子上戴着盖。”

  从萧红的回忆中可见鲁迅先生并不讲究书房用具,毛笔插在龟背上,以方便使用。瓷龟的肚子里有水,有水汽濡着,笔头不会胶着。以前文具店里有卖铜笔套,写完字把笔往里面一插就行了。旧文人写字,笔不是全发开的,只开一半,这样笔头有支撑,写起来很得力。董其昌写小行楷的笔就不全发开。写大字有专用的大笔,过春节请出来,写完了洗干净,第二年再写。大笔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率并不高,也没有人觉得字写得大,有什么了不起的。开当铺或者酱园的门口倒是有个一两人高的“当”和“酱”字,这个字是请人缚了麻丝写的,没有那么大的毛笔。现在早上在公园里常见到有老头,缚了海绵在竹竿上蘸水在水泥地上写毛主席诗词,“山,快马加鞭未下鞍”或者写“冻死苍蝇未足奇”,写一气出一头汗,然后收拾起挂在枝头的鸟笼子,吃早点去了。

  现在也有号称书法家的人这么干。请四五个女的,衣服都穿得少,作胡旋舞,说是效公孙大娘舞剑,跳得两只奶上下乱窜,众看客被看得两个眼珠子上下左右蹿动,久久归不了原位。说时迟,那时快,大师发功了,把拖把那么巨大的毛笔在墨里蘸了,然后东一拧,西一拧,笔走龙蛇,叱咤声加上喊威声,顷刻间成一个“龙”,或者“风云”,或者“厚德载物”。缺你妈的德吧!笔到之处,众人如避鬼神,怕被溅了一身墨。

  鲁迅先生很少写大字。我买过全套的鲁迅书信集,还有他一些影印的手稿的集子。鲁迅先生的小楷有点晋人风韵,扁扁的,用笔的速度很快,很少涂改,也可能他还有个初稿。有的句子写好了,第二遍,想想又改了。如果你默念一下,会觉得这么一改,语气和味道是比先前那句好。我在枕边就放有他几册书信集,他用的信笺有的很好看,可以当画看。纸上印着淡红色或者赭石色的水墨画,然后用“”笔密密地写。他给熟朋友写的信比较草,因为彼此都熟悉,用笔的习惯也了解。这些信中有的地方还有牵丝,行中夹草。他给母亲写的信就工整得很,起头“母亲大人,膝下敬禀者”。上海张恨水的新书一出来,他就买了,托了人带到北京给母亲看。鲁迅的母亲是认得字的,喜欢看话本和张恨水的小说。他不谈自己在写什么,怕母亲担心,只是说说上海的物价,和海婴的身体长多高了。

  这些稿子和信都是用“”笔写的。鲁迅先生在给朋友的信中说:“我并无大刀,只有一支笔,名曰‘’。”“”是一种水笔,过去账房先生记账用的。我托朋友到上海“周虎臣”问过,说找不到了。原来“周虎臣”笔庄在河南路那边,现在不知道迁到什么地方去了。“周虎臣”过去有这种笔卖的,又叫“乌龙水”或者“奏本”,笔毫染成绿色。之所以把它叫作“水笔”,是因为这种笔的柱心含麻,蓄水量大,可以耐久。许多人写信或者店伙计记账都用它,销量很大,是一种最常见的毛笔。鲁迅说五分钱一支。xǐυmь.℃òm

  我问过本地一个做毛笔的人,他说他也不知道这种水笔怎么个做法了。他是浙江湖州人,开了个前店后坊的笔庄,要我给一个配方,他说有配方还是能做出来的。鲁迅用的这种“”毛笔,是绍兴城一个叫卜鹤汀的笔庄出的低档笔,原来叫“本京水”,笔头用黄鼠狼尾巴上的毛,然后杂以芙蓉花皮,取黄鼠狼毛细软耐损,又有弹性,芙蓉花皮则能含蓄水分。他三弟周建人在《略讲关于鲁迅的事情》一书中说:“这种笔,鲁迅先生差不多用了一生,我记不起看见他用过别的笔。他病时,还叫我们托人去买这种笔,但买好寄到时,人已不在了。”

  前不久我在爱知书店看到鲁迅全集,堆在地上,差不多有我一人高。这该叫著作等身吧!他就是用这种小破笔急急地写,记了二十五年的日记和写了五千余封书信,这里面散失的还不知道有多少。古话说什么“墨磨人,人磨墨”,笔也磨人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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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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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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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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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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