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浮世风华>第四十九章
  红莲十九岁那年,秀芝那个早已溺死在上海的男人回来了。

  那天朱晚云跟来取衣服的流氓打了一架,被他占尽了便宜。她正一身晦气,坐在门槛上补一只袜子,抬头就看到一个男人从大院大门口走过来。这人之前没见过,她不认识,本以为是来拜访某家邻居的,结果他在离自家门槛仅有两三步之遥的地方停下了,小心翼翼地打望她。

  朱晚云愣了愣:“先生,您来找我补衣服?”

  男人不说话,只望着她出神。

  她忽然预感到什么,直直地盯着他眼睛。

  “你回来找秀芝?”她试着询问,“你叫唐志键?”

  男人四十出头,长了一副平淡相貌,谈不上多好看,但也不丑,丢在人堆里绝不会被认出来。但他身上有股威严气质,同肖孝清有几分相似。

  “你找秀芝?”她又问了一遍,试图让他回神。

  男人眼神一直在她脸上游移,听了这句话才猛然惊醒,点头猛如鸡啄米:“对,我找秀芝。你是——”

  朱晚云不清楚秀芝和唐志键当年进展到了哪一步,她没留下只言片语,又没有详细说过那些事。他这个反应,让朱晚云有点怀疑,红莲该不会是在他走后才生下来的女儿,根本没和他说吧?

  她单刀直入。“我叫红莲,秀芝是我娘,我十二岁那年她就过世了。我听说过你的名儿,你叫唐志键,是不是?”

  他听到秀芝过世的消息,脸中透着一股灰败。不过到底见过大场面,不至于立马垮掉。朱晚云将他迎进门:“进来细细说,我现在没事,正好同你讲话。”

  喝了一杯茶,他才能好好开口说话。此人正是唐志键,如今在上海混出了头,想回来把北平的爱人女儿接过去当阔太太小姐,享享清福。走之前秀芝住址还不在这儿,后来颠沛流离,两人日子都不好过,刚开始还能联系上,后来彼此发出的信就再无回音。他这次回来,也问了好些人才找到这儿。

  朱晚云听到讲这个动人的故事,半真不假地笑着:“为何当初出去闯荡,不一块儿带上我娘?她不是废人,好歹能做事,能谋生,不会给你当累赘的。在同一个地方一起吃苦,总比分隔这么远杳无音讯好多了吧。”wWW.ΧìǔΜЬ.CǒΜ

  他想摸摸红莲的头发,手刚抬起来又放下了。“红莲,我知道你恨我,但当时是没有办法。那会儿你娘怀着你,要是跟我走,一定受不了那种日子。我在上海没有门路,什么事都要从最底层干起,动不动就得跟小流氓动手,受伤是家常便饭。当时你外婆还在,你娘还有个照应,老人家时日也不多了,她也想留在北平为她送终。”

  不是他不要她,是她不肯跟他。朱晚云听懂了他的解释,并不动容。“那年有封信寄过来通知我娘,说你已经死了,溺水死的。我对你在上海的经历不感兴趣,但对那位寄信的朋友有点好奇。连你都不清楚秀芝地址,这封信却送到了正确的地址,还说是之前你身上留的字条有写。能告诉我究竟是谁写下的这封信,还寄到这的吗?”

  唐志键不语。头低垂着,不知是心虚还是思考如何把话说圆。

  她饶有兴味,等着他回答。并非要为秀芝讨个公道,只是瞧着这个深情款款的男人理屈词穷,非常有趣。

  想用沉默拖延过去,没这么简单。她再度发动进攻:“你离开北平的第几年同我娘失去联系的?”

  “第三年。”他已经落了下风,有问必答。

  “你什么时候真正发达起来的?发达之后,可曾自个儿来北平寻她?就像这次一样。哪怕自己不来,总是有派人来过的吧?”朱晚云射出三发子弹,发发正中靶心,“要是为难,你不必回答,或者大可以编一通假话。你就是说最近一年才真正发迹,我也没话好说。我无权无势无钱,没有追查你的本事,你说什么我都只好照单全收。有疑问也只能烂在肚里。”

  他嘴唇颤动了好几下,艰难开口:“红莲,你莫怪我——”

  撕开皮囊,内核就不太讨喜了。如大多数男人一样,唐志键熬过多年来的苦难,有钱有权后,面对上海大把妆容精致、美艳绝伦的女人,难免将原配抛诸脑后。虽说这原配天生丽质,十来年过去了,到底难敌岁月摧残,他没法想象她如今模样。甚至不清楚她是否还活着。于是下了狠心,写下一封信,叫手下人拿去北平调查她下落。倘若她已不在人世,皆大欢喜,倘若还活着,还在等他,就将这封信送给她。不必露面,假装是寄过来的就行。

  “在那边有固定的伴儿吗?”朱晚云问他,“我有后娘了么?”

  “没有,我保证!”唐志键急忙赌咒发誓,“前些年昏头了,如今回过味儿,我才发觉自个儿错得离谱。红莲,名分只给了你娘一个,你无须怀疑。”

  “我怀疑什么呀。”朱晚云笑道,“好歹你回心转意,我娘也不算血本无归。你没有骗我,肯和我说实话,冲你这点,我乐意喊你声爹。”

  唐志键愣住。

  朱晚云看他那傻样,情不自禁想笑。她已经不想凡事刨根问底,非把人逼到墙角退无可退不可。浪子回头金不换,她虽不是秀芝,没有原谅他的资格,但难得见到一个良心未泯、情义尚在的男人,多少叫她欣慰。秀芝不在了,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她姑且替她做一回主。

  “爹,你说,是等我马上做晚饭呢,还是你带我出去吃一顿?”朱晚云支着脑袋,顽皮地笑着,“你应该不是单独来的北平吧?带了手下人?我觉得别亏待了他们,还是出去吃点好的吧。”

  “成,成,爹带你出去吃好的。不带他们,就带你。”唐志键三番五次想碰她,最后都收回了手。朱晚云看在眼里,主动勾了勾他的手臂,然后放开:“这下满意不?不过我不能勾太久,不然人家看了要误会。”

  两人选了一家西餐厅,唐志键要教她餐桌礼仪,不料她操作刀叉的动作比他还流畅。她吃了一半,见他盘子里的牛排没动多少,问:“吃你的,干嘛老盯着我?”

  “你和你娘真像。”他慨叹。

  朱晚云当初确实模仿了秀芝的鼻梁和嘴唇,但眉眼还是保留了自己原来的,真要说像,也就四分相似。她笑着摇头:“我觉得也不很像。不过好在不像你,不然我恐怕嫁不出去了。”

  “我也没有那么见不得人吧?”他煞有介事地摸着自己的脸颊,“已经有心仪的人了?”

  “没呢。”朱晚云吃掉了最后一口牛排,“你捏捏我这胳膊,这么粗,男人看了要倒胃口的。等我瘦了再考虑这个。”

  “既然如此,不如跟我去上海吧。爹送你进学校念书,给你买衣服,你想干什么都可以。”唐志键一脸恳切。

  “爹,你搞清楚,我叫你一声爹,不代表我愿意冠你的姓。唐红莲,这名儿太难听了,我宁愿不要姓。这你愿意不?”朱晚云啜了一口红酒,笑道。

  “嫌难听的话,改个名就好。我觉得把‘红’字去掉,‘唐莲’就还不错。”

  “还‘双黄连’呢,真土。我不要!”

  唐志键觉察到什么,放下刀叉看着她。“你不愿跟我走?不想跟爹呆在一起?”

  “你留在这里,咱俩不就呆在一起了?”朱晚云也放下酒杯。

  “你知道不可能,我的生意都在上海,迁不过来。”唐志键有点烦躁,“既然没有中意的人,这儿有什么好?房子破烂成这样,你天天靠给人补衣服过生活——爹不想看着你过这种日子。”

  “我过得不差,这种日子怎么了,靠自己双手挣钱,很丢人吗?你放心,我没在拿这事报复你,怨你不给我们寄钱。真的,没有这个意思。我只是不想去上海。”

  唐志键接连三天苦劝无果,朱晚云反反复复就一句话,不想去上海。他不能在北平停留太久,去秀芝坟前拜了拜,就要搭火车了。上车前他摸了摸朱晚云的头:“现在不想来就不来吧,爹定期给你汇钱,别委屈了自己。地址也写给你了,放心,这个地址不会再变,就是要变也一定提前跟你打招呼。你要是哪天改变主意了,爹随时欢迎你来。”

  朱晚云没说什么,点点头,目送他上了火车,直到车开才离去。唐志键带她在银行开户,她账上已经打了一笔钱,够她舒舒服服过三个月,什么活儿也不必干。等这笔钱用完,可能还没用完时,第二笔应该就到账了。她看得出,唐志键不是个抠门的人,短不了她的钱。

  她就此不再做补衣服的工作,谢绝了所有原来的顾客。找上门来动手动脚的小流氓一个不落全给她打了一遍,半点不手软。如今她可有底气了。还是托了红莲的福。

  她把这事儿和沈清嘉说了,他一拍大腿:“现在你没必要窝在那间房子里了,心安理得出去住公寓吧。别说租,就是买一套,你爹也付得起吧。莲妹,苦尽甘来了啊,不容易。”

  “得了,住那儿挺好,不想换公寓了。”她笑道。

  “可以光明正大享福,过得舒舒服服,为什么还不愿意?”沈清嘉难以置信,“他是你爹,亲爹,那么远的地方跑回来认你,想对你好,你还是担心他会背叛你?”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我没法和你解释,我现在不能住得太好,条件太好了,就会想到很多东西,我要忍不住的。”

  沈清嘉蒙头蒙脑:“忍不住什么?”

  “哎,算了,没法和你说,都说了解释不清楚。”她无奈地摇头。

  实际上,她已经忍不住。这些天一到夜晚,她就把灯关了,躺在黑暗中疯狂用手指寻求慰藉,妄图找回当年巅峰的感觉。然而仅凭她自己,永远差点儿火候。不管怎么试,只能说技巧炉火纯青,离登峰造极仅一步之遥,但这一步她自己迈不开,只能无限逼近,永远踩不到点子上。她大汗淋漓,感到体内有个女人正声嘶力竭地索求,即将破开这具躯体沿着铁路线从北平杀到上海,将沿路的男人杀个片甲不留,杀到姓骆的面前,将他一口一口拆吃入腹。

  她一手掐着自己脖子,一手在身下动作,身子扭曲,将床上的东西拱得乱七八糟。最后一阵颤动过去,她被抽了骨头,瘫软在被褥上,大张着嘴大喘着气,如一条濒死的鱼。

  还是差一点。

  她隐隐感到自己无处可逃。那是她必须回去的地方。不论是自我满足,还是自我了断,必须回去。

  一年后,沈清嘉跑来告诉她,丁二爷要带他们戏班子跑码头,要去的目的地正是上海。

  “我昨儿都在照相馆看到你相片,你现在在北平挺红了,个个都喊你‘沈老板’,为何要背井离乡,跑去上海那鬼地方?”该来的还是来了。

  “究竟还是上海机会多,大伙儿都想去闯闯。丁二爷曾经也跑过码头,在那儿有熟人,不会出差错的。何况你爹在那儿,你不想去看看?”沈清嘉求她,“莲妹,跟我们一块儿走吧。”

  “给我一晚,容我想想,明早答复你。”她说。

  第二天一早,她顶着一张憔悴的脸来找他:“我想好了,同你去上海。”

  她脸色鬼一样,难看至极。沈清嘉皱眉:“你昨晚干什么了?”

  “你别问,总之和你去就是。”她进屋收拾东西,“你们是一礼拜后出发吧?”

  “嗯,混得好呢,就在那儿扎根了,混得不好就回来。”沈清嘉倒成了笑嘻嘻的那个,“莲妹,你觉得我在上海能唱红不?”

  “这可说不好,在那地方就是红了也未必是好事。”她耸耸肩,“拜托丁二爷帮我也买张车票,钱我给你,你给他就好,我跟你们一起走。到那边去投靠我爹,晚上得闲就去戏院捧你的场。那边不比这边,记得万事留心,我不一定有机会照拂你。”

  “放心,我未必就照拂不了自己。”他屁颠屁颠找丁二爷去了。

  一礼拜后的火车上,朱晚云后悔跟他们坐在一块儿了。全程以丁二爷为首,整个戏班子的师兄弟都拿他俩开涮,问他们啥时候办仪式给办了。丁二爷笑道:“姑娘啊,当年那对玉镯,是不是该派上用场了?”

  “就是,你小子主动点,难道还要姑娘对你求婚不成?”一个师兄怼了怼沈清嘉。

  二人都笑着摆手,表示没这回事,不过没人信,都笑他俩装。朱晚云垂下睫毛不看他们,貌似少女娇羞,实则只是不想看窗外。但愿这一刻留得久一点。但愿这辆火车永远不到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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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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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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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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