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之浮世风华>第五十章
  到了上海,朱晚云就和戏班子的人分开了,丁二爷带着手下一票人投靠先前的朋友,她则拦了辆人力车,报上唐志键的地址。巧得很,又在霞飞路,离原先肖孝清的别墅就隔了两栋房子。

  她事先给唐志键去了一封信,但来不及等他回信,不知他收到没有。不过她自报姓名后,管家立刻殷勤地迎她进屋,看来是他打了招呼。她把楼上楼下每个房间都看了一遍,唐志键不像肖孝清,整栋房子没有哪个门锁上,光明正大由她看,她走到书房时管家也就跟过来提醒一句不要乱翻东西。

  看来是很笃定她什么也不懂,说不定还怀疑她识不识字呢。朱晚云笑了笑,出来时顺手把书房门带上,然后出门进电影院看了场电影,晚饭时间才到家。管家要派人跟她,被她拒绝了。

  “唐小姐刚来上海,对这里不熟,我怕小姐迷路。”他劝道。

  “迷不了路的,放心,保证全须全尾回来,不给你添麻烦。”她自顾自叫车走人。

  她时间掐得非常准,她到家没有十分钟,唐志键就回来了。管家松了口气,忙活自己的事情去了。唐志键脸上一派欣慰:“你还是来了。”

  “你说的随时欢迎我来。”她笑道。

  “当然,我就你这一个闺女。”他站起身,“吃饭吧,等下再开瓶红酒。我也不知道你爱吃什么,只能先按我的口味来。你想吃什么就跟他们说。”

  唐志键没有别的孩子,他跟她坦白过了。她就是最受宠的,第一,也是唯一。饭桌上他问她:“爹给你联系个学校吧?你想不想念书?”

  “我都十九了,这年纪念书是不是大了点?”她笑道。

  “要是顾忌年纪,就给你请老师来家里教吧。姑娘家还是要懂点文化才好。”

  “你不打算要个儿子?”她问,“事业谁来继承?别指望我,我对那些事没兴趣。”

  “唉,不要了。年轻时候憋着一股劲,老想做出点成就,千辛万苦都挺得过来,现在成就有了,发现也没什么意思。”他放下筷子,一脸黯淡,“没人继承就没人继承,我全捐出去都成,反正死的时候又带不走。”

  “你还不算老,就这么看得开。”朱晚云笑了,举起酒杯跟他碰杯,“你说的念书的事,我觉得我还是不去学校了。找老师来家里倒是不错,我想学英文,还有古筝。”

  “我觉得你还是从中文学起比较好。”唐志键也笑了。

  “怎么?以为我不认字?”朱晚云挑眉,“你有点小看我了。现在你给我一本市面上流行的小说,保管给你一路读下来不卡壳。要说写,我的汉字储备也够我写一些简单的文章了。当然啰,如果你觉得这些还不够,那我学一学更深的,也不是坏事。”

  这话倒是不假。她早在醉玉轩培养才艺时,就捎带着认了不少字,毕竟还要读一些传统故事、诗词和戏文,有些自诩风雅的客人最爱找烟花女子聊文学聊诗词,干实事前总要拿风花雪月做幌子。后来来到上海,在莉莉女院又学了不少东西,拍戏时大量读剧本,还看了一沓报纸小说,杂七杂八什么都看,阅读量积累起来竟也不小,汉字储备量绝对过得去。这些东西到了脑子里就忘不了,在北平磨了十来年,也不过就是提笔生疏许多,外加说了一口流利的京片子。

  在她拿着一本小说证明了自己的实力后,唐志键果断满足她要求,给她请了英文教师和音乐教师。思前想后,她还是要他再请一位国文教师回来,大小姐们都是念过书,进过正经学校的,她这半桶子水搞不好要遭人耻笑。多学一点总没有坏处。

  她古筝已经丢得一干二净,老师差不多是从头教起,莉莉女院学到的那点英文皮毛更像是从来没在脑子里存在过。国文以外的课程她学得颇为艰辛,但时间被这些东西填满,总好过满脑子污秽念头,害得她没法干别的。唐志键见女儿念书用功,甚感宽慰,又有点愧疚。要是早把她接过来,也许她能比现在还要优秀许多。

  他将朱晚云保护得很好,不曾带她上社交场。朱晚云念书之余,就少吃多动,盼望着赶紧瘦下来。她的脸蛋毫无可挑剔之处,但总不能拖着这样一身横肉去见姓骆的,不然拿不到她想要的东西。

  晚上的休闲时光,她去捧沈清嘉的场。戏班子已经找到了开台的地儿,运转起来了。看完了戏,在后台跟他聊聊天,再搭车回家。她不肯要司机接送,非得自己坐人力车。唐志键开始还担心出事,后来发现她稳得很,也就任她去了。

  有天她逛旧书摊,意外找到一本往期杂志,纸张都泛黄变脆。杂志封面人物正是她自己,她翻开看了看,那期专访正好围绕她的处女作和最新作品展开。两部电影的女主角设定都是行院女子,都跟阔少爷相爱私奔,只不过结局一悲一喜。悲喜如何,得靠她们的男人来决定。记者围绕两部电影问了几个问题,之后话题就带到了她的感情史上,娱乐杂志最需要的还是明星花边新闻。封面上她笑得神采飞扬,顾盼生辉。真是一段峥嵘岁月。

  她掏钱买下了旧杂志,权当对当初的缅怀。那段日子究竟有没有那么好,她有点儿记不清了,只记得在片场一帮人前呼后拥,在镜头前怎样搔首弄姿都一片溢美之词,实在是人上之人。

  当年堕落的人上之人,如今改头换面,卷土重来,为的却是下流情欲。朱晚云合起杂志,忍不住想笑。xǐυmь.℃òm

  旧书摊老板指了指封面女星:“她当时可火了,全上海的人都看过她电影,没看过电影也看过海报。可惜了,那么年轻就没了。”

  她对当年的后续很是好奇。“怎么没的?”

  “我也是听人说的。好像是不知道脑子出了什么问题,把背后捧她的金主半夜捅死在床上,最后跳了黄埔。她那金主叫什么来着,肖——”

  朱晚云佯装翻杂志,指着一个名字:“是不是肖孝清?”

  “啊,对,是这个人。”摊主一拍脑袋,“真是不知道什么毛病。那句话怎么说的,自古红颜多薄命。”

  骆荣嘉究竟如何美化——抑或丑化她的?编了个什么样的故事?她越发好奇,但摊主实在提供不了更多信息了。出于感激,她又随手买了几本旧书带回家。

  那天晚上她终于耐不住性子,向唐志键打听消息。她指着旧杂志的封面女郎,问他知不知道这人,得到的答案和摊主说的差不多。

  她指着肖孝清的名字:“那这个人呢?就是捧她的男人,你知不知道?”

  他笑了笑:“太知道了。准确说,没他我还未必有今日。”

  “你打拼的时候,还和他有交集?”朱晚云仔细回忆当年,不记得有唐志键这号面孔。不过想想也正常,她本来就和肖孝清的生意没有关联,他手底下人她实在没有接触过几个。

  “当年他对我,也算有提携之恩。”唐志键唏嘘,“没想到死得那么惨。”

  “怎么死的?”快要触及核心了,她没由来的兴奋。

  他迟疑片刻:“我还是不说给你听了,怕你晚上做噩梦。”

  “怎会,我从来不信鬼神之事,有种就叫他半夜来找我。”朱晚云豪迈一笑。这些年肖孝清基本不曾现身于她梦中,就是偶尔出现,也只是个模糊不清的形象,未曾看清他的表情,就烟消云散了。找秋去了吧。

  “鬼神之事不可随便瞎说!”唐志键呵斥道。

  看来他多少有点信。朱晚云摇撼他手臂,撒娇耍赖:“爹,你告诉我嘛,我实在好奇。我保证不乱说,也不会害怕。”

  唐志键最终敌不过她的甜笑和软音,投降了。他压低嗓音:“他在自家房子里养了条鳄鱼,建了个鳄鱼池,不知道跟那个女明星发生什么矛盾,女明星把他推到里头了。据说管家发现的时候,一池子血水,整个人被吃的只剩骨架。我们几个受过他恩惠的给他办了个葬礼,但其实——”

  他顿住,不往下说了。朱晚云明白他想说什么。其实巴不得他早点死。上头的人死了,下头的人才有机会往上爬。这一点在刘辅仁死时她已领教过。

  “那个女明星呢?我最想知道她的下落。”她追问。

  “后来有人在黄浦江里打捞出她的尸体。”他抿了抿嘴,想找个婉转点的说法,但不管怎么修饰,听上去都挺骇人,“她的尸体是用布袋包着的,还上了几捆绳子,绑着石头。打开一看,两只手都没了,应该是被砍下来了。”

  朱晚云低头看了看红莲这双不起眼的手,忽然遍体生寒。

  “我总觉得这事儿没那么单纯,里头应该有隐情。但查他们的事情没有意义,没这个必要,权当是个离奇故事,听完就忘了吧。红莲?红莲!吓着你了?”

  他突然提高声调,把朱晚云从幻象中拉扯回来。她勉强地笑了笑:“还好,也不很吓人。”

  “还说不吓人,你脸都白了。就说姑娘家别听这种故事。下回你再怎么求,我也不讲了。”唐志键安抚地拍拍她的背,“去看几本言情小说,赶快忘了这个事吧。”

  之后几天,唐志键都刻意避免提到阴暗血腥的字眼,还把朱晚云买回来的旧杂志扔了。每每朱晚云要开口,他就把话题转移到最近学的东西上,或者问她想要什么首饰香水化妆品。直到他觉得这事儿的影响淡去了,才不再阻挠朱晚云挑起话题。

  “爹,你真的紧张过度。我只是想说,成天在念书学习也蛮无聊,你能不能带我去跳舞场啊?我都没有女朋友,没个说话的伴儿。”朱晚云笑道。

  “也是,你是该有女伴才好。”省得一天到晚想些有的没的,自己吓自己。唐志键琢磨一会儿,说:“爹没有太多时间,可能没法天天陪着你去舞场。爹没空的时候,就派助理来陪你。去跳舞不比看电影听戏,一跳就是大半宿,你不能独个去,爹不放心。”

  “没问题。”她爽快同意了。

  过了两天,唐志键履行诺言,真的派助理陪她去了舞场。这助理身材不高,但很敦实,脸上一派冷漠。朱晚云越看他,越觉得这眉目骨架有点眼熟。在车子到达饭店楼下时,她问:“你叫什么名字?”

  “宋耀祖。”他一板一眼蹦出三个字,毫无感情色彩。每个字都敲在朱晚云心上,余音缭绕许久未散。

  “唐小姐还不进去?”他问。

  “我要跳到很晚,你出去随便干点什么吧。”她头也不回,逃跑似的溜进饭店大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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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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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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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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