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我来晚了!”
饭店顶层,林枕书在靠窗的位置上找到了刘琦的身影,不熟练地踩着高跟鞋走了过去,恭恭敬敬地给两位长辈打了声招呼。
为了今天的午餐,她特地去了趟美容院,穿上了新买的深蓝色长裙。她平日里咋咋呼呼不爱捯饬,但仔细打扮起来,倒也有自己母亲年轻时的几分风采,很是光彩照人。
刘琦远远地看见了小女儿一脸笑容地朝自己走来,恍惚间想起了自己的大女儿。她们长得可真像。
她咳嗽了一声,收回思绪,说:“我以为你今天不来了。”
林枕书笑了笑:“哪能啊,难得见傅叔叔一次,我这不是光顾着打扮,耽误了时间嘛。对不住,对不住。”
饭桌上的第三个人,她口中的傅叔叔,是本省知名的企业家,在建陵的大剧院和刘琦认识的。他虽然经商,但是气质儒雅,精瘦而健康,戴着一副银边眼镜,灰色西装,给人的印象极好。
“不过晚了一时半刻,也不是什么要紧的事。”傅叔叔给她倒酒,“女孩子正是最好的时候,应该多打扮打扮。”
“谢谢你,傅叔叔。我敬您一杯。”林枕书举起高脚杯,一饮而尽。
她还想再倒酒,刘琦却将酒瓶拿到了一边。她的表情也不再那么严肃,女儿能够出现她已经很欣慰了。
“不说那么多了,我们吃饭吧。”刘琦微微弯起嘴角。
刘琦和傅叔叔认识也有两三年了,想趁着还没老,赶紧安定下来。这顿饭,算是一个正式的介绍,男方那边早已经沟通好了,只要林枕书不反对,他们尽早就登记了。
她这些年只顾着打拼事业,跟女儿的交流少得可怜,原以为按着林枕书的脾气,是绝对不会接受老傅的,没想到今天女儿却很给面子,有说有笑的样子,似乎对老傅很是满意。
饭吃到一半时,林枕书突然想起了什么,从挎包里取出一盒茶叶,送到了傅叔叔的面前。
她说:“我也不知道傅叔叔喜欢什么,正好前两天别人刚给我送了一盒龙井茶,我也不懂茶,只是听说还算不错,便借花献佛,送给傅叔叔尝尝。”
刘琦没想到她竟然还会送礼物,瞧了瞧茶叶的外包装,正是她上个月想买却售空的名品,当即发问:“这么贵重的茶叶,谁送给你的?”
林枕书说得含糊:“就是比较熟的朋友的亲戚送的而已。”
“哪个朋友?什么亲戚?”她追根究底。
林枕书沉思了片刻,琢磨着有些事情反正是要说的,干脆把实话告诉了她:“是谌珂的妈妈送我的。”
刘琦蹙起了眉头:“他妈妈为什么要送你东西?这可不是随随便便就会送出去的礼物。”
“我说了你别生气。”林枕书有些心虚,“前两天正好凑巧,他妈妈邀请我去他们家吃了顿饭……”
不招呼一声就去见了男方家长,刘琦果然愠怒,斥责道:“这么大的事你现在才说?吃了饭收了礼,你是不是等到要结婚了再通知我?”
“没这么严重,真的是凑巧了。”林枕书倍感无奈,她就知道她妈对这事十分敏感。
“这茶叶你拿走。”刘琦不客气地还给了她,“真要送礼,也得名正言顺地登门拜访。”
“我送都送了,你这是干吗啊?”
“拿别人的东西来送,算什么诚心?”
“算了,我不跟你吵,我走还不行吗?”林枕书不耐烦了,“啪”地放下了刀叉,拎起包就走,“傅叔叔再见,礼物下次再给您补上新的。”
傅叔叔想劝说她留下来,刘琦却拦住了他,冷哼一声:“别拦着。让她走。真是翅膀硬了。”
这里毕竟是公共场合,由不得他们大吵大闹,刘琦和林枕书都知道再接着往下说,她们必然要吵上一顿,还不如趁火山爆发之前就散开来,免得伤及无辜。
林枕书踩着高跟鞋走得嗒嗒作响,走到电梯口时却脚下一滑,险些摔个跟头。
刘琦远远望着她固执的模样,深深地叹了口气。
傅叔叔拍了拍刘琦的肩膀,默默地安慰这个失败的母亲。过了几分钟,平静下来后,他不知又想起了什么,忽然问了一句:“方才,你女儿说的那个谌珂,这两个字怎么写?”
“谌是言字旁加一个甚至的甚,珂似乎是王字旁的珂。”刘琦疑惑地问,“怎么了?”
傅叔叔沉思了片刻,谨慎地开口道:“我想起来,我有一个在襄津的老同学,他们家的小儿子,就是叫这个名。姓谌的人不多,或许你女儿认识的谌珂,就是那家的儿子。”
刘琦从恼怒中打起精神,追问道:“你对他们家了解多少?”
“我不知说这个合不合适,但是……”傅叔叔欲言又止,“据我所知,他们家大儿子早在八九年前就出车祸离开了,偏偏这个小儿子从小就生病,这么多年了一直治不好,而且……”
刘琦心中忐忑:“而且什么?”
傅叔叔指了指自己的太阳穴,隐晦地说:“听说,他是这里有问题啊。”
刘琦去了一趟医院。
襄津只是个三线小城市,医院的管理没那么严谨,刘琦在当地有些人脉,又托了些关系,调出了谌珂的病历记录。
档案室的白大褂千叮咛万嘱咐:“这谌家在襄津也算是个人物,调病历这事儿,您可千万别往外说。”
刘琦点点头:“这些我都懂,你放心。”
“这谌珂也真够倒霉的。”白大褂感叹道,“从小就有点呆呆的,后来又碰上他哥出车祸,直接给吓傻了。啧啧啧。”
“什么车祸?”刘琦皱眉。
“就当年那个连环车祸啊,大概……有八九年了?”白大褂说,“你应该听说过吧,当时死了不少人呢。”
刘琦当然听说过。
她的丈夫就死于这场车祸。
九年前,襄津市市区内发生重大连环车祸,一辆载满货物的大卡车因司机疲劳驾驶而突然失控,在市体育馆前的十字路口撞上两辆小汽车,周边近七辆车遭受轻微撞击和剐蹭,卡车司机当场身亡。这场交通事故一共造成三人死亡,一人重伤,十多人不同程度轻伤。
三名死者中除去卡车司机,另外两人分别是林枕书的父亲和谌珂的哥哥。
刘琦至今都记得那日市人民医院急诊区的样子。
不断被送进来的伤员,飞速移动的病床,心脏监视器发出的嘀嘀声,还有孩子歇斯底里的哭喊。
孩子?
白大褂仍在说着:“听说啊,这家本来还有个大儿子,都十八岁了,特叛逆,天天开着跑车到处乱跑。他车祸那天就是想去看他弟弟的文艺会演,结果没想到在路口出了意外,撞得头破血流的,全被他弟弟看见了。”
刘琦想起来了。那个被遗忘在急诊区,趴在哥哥的病床前痛苦地尖叫和哭喊着的孩子……
原来,就是谌珂。
她记得,那天刚刚踏入医院的大门,一群护士围上来让她签字做手术。她甚至都还没明白发生了什么,连笔都握不住,歪歪扭扭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下一秒病床上的女儿就被送进了手术室。
而她的丈夫呢?
医生们摘下口罩,抱歉地说,我们尽力了。跟俗套电视剧里的桥段一模一样。
她只以为自己还在做梦。一时间什么都听不见了,脑袋发昏发胀,她胸口一阵绞痛,扶着墙缓缓蹲在了地上。
有护士走到她面前,问她,您是林枕书的家长吗,您的女儿在事故中受了轻微的伤,现在在儿科休息,您要不要去看一看她?
她想要去,却又走不开,不断有这样那样的病危通知书要她签字,一会儿说大出血一会儿说可能会瘫痪,她守在手术室门外,连悲伤都来不及,茫然地麻木地坐在那里。
还有几个护士在吵嚷,这是谁家的小孩啊,他的家长呢?他到底怎么回事啊?眼神都呆了,吓傻了吗?
可那些声音传进耳朵里时,都变成了混乱的杂音和刺耳的噪声,刘琦什么也听不见。
直到那个孩子的尖叫声将她唤醒。
谌珂看见了他的哥哥,一个小时前还鲜活的脸庞,如今早已变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再也不能给他买糖吃,再也不能同他讲话了。哥哥脸上的鲜血还没擦干就已经凝结成了黑色的血痂,残破的露出骨血的伤口触目惊心。
十岁的谌珂知道,那就是死亡的意义。
医生看见了病床旁的这个孩子,立马喊了起来:“这个孩子怎么在这里,护士赶紧把他带走!”
可他全都看见了,那浓稠得像沼泽一样的血液和失去灵魂的躯壳,像幽暗的种子,深深地种在了心房之上,堵塞住动脉的流通,混浊了他纯澈的瞳孔。
匆匆赶来的护士想要拉着谌珂离开,石像般伫立的他在被触碰时发出了第一声凄厉的尖叫。
此后,绵延不绝。
刘琦还记得,谌珂的尖叫如同惊雷一般,似乎是从心脏发出的撕裂的声响。几个护士一起上阵想要控制住他,他却如同疯了一般拼命地挣扎呼喊,死也不肯离开那具僵硬的尸体。
急诊区霎时乱作一团,没人能解释这个孩子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力气,任何人都没法靠近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撕心裂肺地哭喊。
最后,孩子眼眸中的光亮一点点地暗淡了下去,直到最终彻底熄灭。
他昏倒在了地上。
“谌家来人了没有?赶紧把他带走!”
几个护士手忙脚乱地将谌珂打横抱起来,眉头紧皱、眼神恐惧,好像他们是在清除惹人厌烦的垃圾一样。
即使是今日的刘琦,想到当年他病症发作的模样,也依旧感到后怕。
林枕书这顿午饭实在吃得难受,赔了那么久的笑脸,最后还是跟自己的亲妈不欢而散。
回到家里后她越想越生气,从冰箱里取出昨天郑海送的芒果千层,一边大口吃着甜食,一边给陶薇打电话诉苦。
半分钟之后,陶薇那边终于接通了电话。听说情况后,她安慰姐妹:“哎,别生气了,那毕竟是你妈,大家尽量沟通沟通。”
林枕书愤愤不平:“可是我还是好生气啊!”
陶薇:“那可不,不就一盒茶叶嘛,你妈也不至于就……”
“那家的意面特别好吃!”林枕书打断她的苦口婆心,“我饿了一中午呢!早知道就应该赖在那里吃完了面再走!”
陶薇无语:“闹了半天你就在气这个?”
“不然呢?”林枕书塞了满嘴的甜点,说得含含糊糊,“我跟我妈一见面就吵,我早就习惯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分钟,林枕书以为对方已经掉线时,陶薇的声音才又响了起来,她说:“你猜猜我今天中午遇见谁了?”她的声音有点激动。
林枕书想也不想就回答:“欠你们家一百万的那个浑蛋?”
“别提了那个浑蛋还没还钱呢,要是让老娘遇上了他我一定……”话题突然跑偏,陶薇拍了拍自己脑袋,“等会儿,我不是要跟你说这个—我遇见齐城了。”
念到“齐城”这两个字时,她的声音蓦地就小了下去,连念一声这个人的名字,都让她赶到害羞。
“脐橙?”林枕书听岔了,“脐橙有什么稀罕的啊,我天天回家都能看见。”
陶薇愣了:“你为什么天天能看见他?”
“我家门口有个水果超市啊。七块钱一斤,也不贵。”
陶薇破口大骂:“我说的不是水果脐橙,是齐城啊!我们高中的学生会主席齐城!”
林枕书挠了挠头:“哦,你说他啊。他高中欠你钱了吗,你看见他这么激动?”
陶薇立马挂断了电话。
大概真的是因为饿得不轻,林枕书连反射弧都慢了好几拍,等到吃完一整盘的芒果千层后,她才后知后觉地回忆起来,齐城到底是什么人。
陶薇这个大小姐家庭富裕,长得好看、能力又强,念书的时候成绩也很好,几乎没什么缺点,从小饱受同性和异性的嫉妒。如果非要挑毛病,那就是至今,她都没谈过一次恋爱。
自幼自信心爆棚的陶薇,在面对齐城时却永远自卑得抬不起头来。
她喜欢他,喜欢了很久很久,却从没说出口。
朋友的暗恋故事固然有值得唏嘘的地方,但是还没等林枕书为陶薇表示同情,她自己的麻烦却又来了。
大门口传来钥匙插进门锁的声音,下一秒,刘琦猛地推开门,鞋也不换,气势汹汹地冲了进来。
刘琦一向是一个优雅的人,即便是吵架也要尽量保持淑女的风度,忍无可忍之际才会彻底奓毛。林枕书寻思着离午饭的争吵已经过去了好几个小时,她不至于后知后觉成这样吧?
现在的刘琦十分不寻常,全身冒着一团火,看见女儿的第一句话就是:“跟谌珂分手。”
林枕书愣了,她意识到这不是一句商量,而是一个命令。
“你跟这样的人在一起是不会有未来的,听妈一句劝,趁你们感情还不深,长痛不如短痛。”刘琦每一个字都说得清晰,她极力压制自己的怒火,开门见山地将她此行的目的全部表达了出来。
“理由呢?”林枕书将勺子放下,神情严肃了起来。
刘琦说:“他有很严重的精神疾病,你不会不知道吧?这样的人连自己都照顾不好,就是一颗随时会引爆的炸弹!万一他以后再发病,你该怎么办?”
“艾斯伯格症候群不是你想的这样的。”她努力比画着跟母亲解释,“而且他已经治好了,他现在就是个普通人。”
刘琦冷笑一声:“那只是好听点的名字而已。我去医院查过他的病历了,他就是自闭症罢了!自闭症治不好的!他一辈子都要吃药,不能受刺激,你根本不知道以后要面对的是什么!”
林枕书腾地站了起来,握紧了拳头,脖间的青筋都隐隐暴出。
从高中起她就知道,外界对于精神病患者有着极深的偏见。从前的谌珂,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有人指指点点,也时常有人给他取各种充满侮辱性的外号,人人都当他是另类。
“看见没,他就是三班的那个傻子。”
“他看我的眼神好奇怪啊,他想干吗啊,我好怕啊。”
“老师,我不想跟谌珂做同桌……我妈说了,不能跟这种人待在一起的。”
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他永远都是被人们鄙夷和嫌恶的那一个,好像他是一个会传染的病菌,任何人同他靠近了,也会沾染上同样的病症。
她从前以为大家只是对精神疾病不够了解,现在才真正明白,人们是根本不愿意去了解。
良善在自私和偏见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林枕书忽然想明白了什么,她大笑一声,极尽讽刺和嘲笑。
“当年,你那么讨厌姐姐,也是因为这个理由吗?”她微笑着走上前,“因为不是个健全的人,因为会拖累你,所以你就那样对待她,连她的最后一面也不愿意见。我说得对不对?”
“你!”刘琦被亲生女儿气到语塞,她万万没想到对方会突然提到林丹青,仿佛一下子被戳中了命门,顿时灭了气焰,只说,“你不要总拿你姐姐来说事,那时的事情我已经道过歉了。”
林枕书嘴角一弯,那表情却只让人觉得害怕,她的声音极冷冽:“你道歉又有什么用呢?你根本不后悔。我一个人参加姐姐的葬礼时,你在海外迎接掌声和鲜花。就算再让你选择一次,你还是会抛下我们。所以现在,你也希望我能抛下谌珂。”
刘琦愤怒地指着她,手臂发抖:“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是你妈妈!我这都是为了你好!”
“你可不可以不要再说是为了我好了!”她愤怒地喊,“你要是真的为了我好,就该尊重我的选择,我不是你的傀儡。”
“你听我说。”刘琦努力地平复自己的心情,想要心平气和地说服她,“你还年轻,你以后会遇到更好的人。那个人会比谌珂还要爱你,你们会健健康康、平平安安地过一辈子。人生的路还长,你没必要非执着于一个选择。”
林枕书眼睛含泪,她笃定地摇了摇头。
“不,你搞错了。”她说,“不是所有人都会把爱的人当作选择,把舍弃当作平常。”
林枕书说:“你是我的妈妈,但是我不想成为和你一样的人。”
他们都搞错了,这些人越爬越高,就越会弄错。
人们在趋利避害的社会里待久了往往会忘记,爱一个人并不是一道可以由自己掌握的选择题,爱一个人往往是一场非其不可的因果。从她看见对方的那一刻起,无形的线就将他们拴在了一起,日复一日,时间越是往前走,他们靠得越近,直到最后再也无法将他们分离。
利弊是可以取舍的,但对他人的爱意是不可以选择的。
在眼泪流下的前一秒,林枕书转身离开,将万般呜咽都藏进了屋外的茫茫黑夜之中,不被任何人看见。
林枕书在街上走了很久,漫无目的地走着。
她跑出门时忘记了带一件外套,只穿着居家的毛衣就冲了出来,在街头的严寒里吹了很久的冷风,冻得浑身僵硬,连吹出来的气体都是冰冷的。她缩着脖子,双手伸进毛衣的袖口里,即便是这样,也不想回家。
她不知道该去到哪里,出门时只带了一部手机,可是思来想去也不知该给谁打电话。她不是爱诉苦的人,更不喜欢把自己的负面情绪传递给别人。
不知不觉中,她越走越远,无意识中,走到了几栋灯火通明的建筑前。
林枕书抬起头仔细看着前方的大楼,很久之后才意识到,这是学校的教学楼,楼里面坐满了上晚自习的高中生。
她回到了育淮中学,她的母校。
故地重游、回首过去,往往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情。高中的时候,林枕书只觉得待在学校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她极力地渴望长大,想要走出襄津这个小城市,想要到更广阔的天地里闯荡。
可是当她真的走出去之后,她才意识到,原来在那段日子里,她收获了一生中最重要最美好的财富。
那是最好的她,和他们。
林枕书走到育淮中学的大门前,发现离开的几年,学校发生了不小的变化。大门被扩建了,还装上了明亮的路灯,晚自习下课时再也不用摸黑走路踩到前面人的鞋子。老教学楼也重新整修过了,每个教室都装上了空调,学生们再也不用在酷暑和严冬之中学习。
好像一切都在往好的一面发展。
她现在已经不是这里的学生了,而且满脸泪痕、头发也有些散乱,保安室的门卫远远地看着她,目光有些警觉。
林枕书吐了吐舌头,没有往门内走。她索性坐在了路边,抱着自己的膝盖取暖。她平静了很久,直到所有的眼泪都擦干后,才从裤兜里拿出了手机。
这期间有很多人给她发了消息,各种重要的和不重要的,而她所关心的只有一个人。
谌珂发来微信:什么时候来我家吃饭?我妈一直在念叨你。
犹豫了很久之后,林枕书直接按下了语音电话的按钮。
没几秒,谌珂那边就接通了电话。
“有事?”他只说了两个字,平平淡淡,却好像两阵暖风往她的身上吹拂。
林枕书只是沉默,一言不发。
谌珂渐渐意识到什么,问:“怎么不说话?发生什么了吗?”
她抬起头,看着眼前的朦胧灯火,不知不觉地红了眼眶。明明已经平复了心情,却因为他随口一问,莫名地又委屈了起来。
电话那头,谌珂听见了她的呜咽声。
那声音极小,小到让人误以为是电话里的杂音,他却能听到,那是她在极力隐忍着悲伤。真是奇怪。他就是能听出来。xiumb.com
“你在哪儿?”谌珂问,“你待在那里别动,我现在去找你。”
林枕书吸了吸鼻子:“我在学校门口。”
他顿了几秒,隔着千山万水,他们之间发生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他却还能从她的口中听到一句高中时司空见惯的话语。
“好,我去找你。”
他这句话,好似在替少年时那个不懂事的谌珂,完成对方没能完成的心愿。
林枕书没等太久。
谌珂的家离育淮高中很近,从前只是为了他上学方便,到了现在却救了寒风中的林枕书一命。
夜晚更深露重,气温几乎快掉到零下去。门卫见这个小姑娘穿得单薄还蹲在路口吹冷风,心中不忍,给她送了一杯热腾腾的茶,驱驱寒。
高中时期的林枕书总是因为没带校园卡被门卫责骂,没承想长大后反倒感受到对方是这样善良温暖的一个人,反倒有些不好意思。
“你以前是不是育淮的学生?我瞧着你有点眼熟。”门卫大叔问。
她笑呵呵地点了点头:“对啊对啊,是不是我以前老闯祸,所以你才记住我了。”
门卫也笑了:“我看还真是。你待在这儿干吗呢?”
林枕书歪着头,莞尔道:“我在等我男朋友来接我。”
“是不是吵架啦?大冷天的,在家待着多好。”
“嘿嘿,以后不会啦。”她喝完水,将茶杯还给他,“谢谢您。”
门卫朝着大街上瞧了一眼,问:“那边的那个小伙子,是不是你男朋友啊?”
林枕书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马路对面,谌珂从车上走了下来。过了两秒,绿灯亮起,他沿着人行道,迈着大步跑了过来。
谌珂穿着灰色的高领毛衣,外面一件加长款的白色羽绒服,他呼出的热气在寒冷的夜晚化作了白色的水雾,橙黄色的昏暗灯光照耀,像一团晚霞裹挟在他的周身。
林枕书就这样看着他一步一步地靠近自己,像一场老电影里的慢镜头,夜风缓缓地吹拂他的发丝,万家灯火都是他的背景,而他的目光里春风化雨,满心满意,只有她一个人。
谌珂就这样来到了她的面前。
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他注视着眼前的姑娘,明明眼眶通红,却笑得像个无忧无虑的高中生。又或者,她从来都是那个高中生林枕书,用她的一个笑容,融化心中万丈坚冰。
谌珂敞开怀抱拥住她,用宽大的羽绒服包裹住她冻得麻木的身体。
林枕书紧紧缠绕住他的腰身,贴着他的胸膛,整个脸都埋进了他的毛衣里,很久之后,才发出一声微不可闻的呜咽。
她本不是爱哭的人,而这一刻的眼泪,也并非是因为悲伤。
世神赐予我们双手是为了拥抱爱人。她再次想起了这句话。
即使这个世界不善待她的爱人,至少有她愿意献出全部的热情。
过了很久,直到感受到林枕书慢慢平静下来了,谌珂才开口问:“为什么哭?”
她嘴硬:“我没哭。”
“那你为什么用我的毛衣擦眼泪?”
“我那是擦鼻涕呢。”说着,她还故意吸了吸鼻子。
有洁癖的谌珂哑口无言。
沉默了片刻,林枕书终于说出了原因:“我妈不喜欢你,我就跟她吵了一架。”
“就为了这个?”他不信。
她又思索了很久,说:“我希望大家都喜欢你、羡慕你,哪怕是嫉妒你。但是他们不能……不能看不起你。我不希望我或是我身边的人,会给你带来痛苦。”
她可以忍受陌生人对谌珂的有色眼镜,但是刘琦,她的妈妈,怎么能这样看待他呢?
“有你在就够了。”谌珂抚摸着她的后背,“无论其他人怎么说,只要有你相信我,都无所谓。”
“可是……”林枕书想要说什么,却被抢了话。
“你听我说。”谌珂双手放在她的肩头,看着她的眼睛,“也许你不知道,或许你不记得了。一直以来,都是你救了我—无论是生命或是精神。”
“八年前,体育馆外,你曾经将一个小男孩从快要爆炸的汽车里拉出来—那个小男孩,就是我。”
听着他所说的话,林枕书渐渐瞪大了眼睛,朦胧的伤感被某种不知名的惊奇感所替代,他的每一句话都像一铲铁锹,挖开她心中那片逐渐荒芜的记忆土壤。
她没忘记。
那场车祸对任何经历者而言都是手臂上一道深重的伤疤,即使结痂痊愈了,也一辈子都摆脱不掉那道深刻的印记。
尽管她忘记了那是在救人,因为在拉开那个小男孩之后,在那辆汽车爆炸之后,在另一辆破碎的车里,她发现了她的两个家人。时间像一把记忆的筛子,将一部分的回忆抹去,只剩下残缺的痛苦仍旧记忆犹新。
原来是他。
原来从那个时候起,他们就已经认识了对方。
—“人家那么早就喜欢我了,我还要谢谢人家呢。”
—“我……我比他早得多……”
—“有多早?”
—“很早……很早……”
那时候谌珂所说的话,原来是这个意思。
林枕书笑道:“原来迟到的不是你,竟然是我。”
“不迟。”谌珂亲吻她的额头,“刚刚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秀书网为你提供最快的初恋的小美好更新,第十三章 傲慢偏见免费阅读。https://www.xiumb9.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