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欺神>第60章
  我总在二十岁的时候遇见苍渚,唯有这一次不是,迟了整整十年。

  从弱冠到而立,不说别的,相貌上总归有些变化,说好听点叫成熟,说直白些,便是老了。不知苍渚再见我时心里在想些什么,毕竟他从未见过我衰老半分的模样,我总觉着在相貌这件事上,神仙应当比凡人敏感许多,大约在他们眼里,只是喝杯茶下盘棋的工夫,凡人便悄无声息的老去了。那束缚在我身上许多年的诅咒终于散了,就像它出现时那样突然,我想起九浪最常说的那句,凡人恋神,有违命格,心中顿觉无比荒谬,实际上,我是否喜欢一个神对上天来说并不重要。也许是因为这一世我不曾像以往一般追逐神明,所以才苟活至今,但更有可能是苍渚渡完了情劫,飞升为龙,天道很是满意,于是对我这个渺小如蝼蚁的凡人,也就格外网开一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我不知道哪一个才是正确的答案,但我对真相向来没有追求,因为我是个颇为庸俗的凡人,最不愿为难自己,凡人所能知道的事情着实太少,若事事都要问出个所以然,委实受罪。倘若受了罪有个结果便也罢了,但事实往往两手皆空,留不住,也得不到。

  自然也有第三种答案,那便是我得到了这个神明的爱。

  正如九浪说的,神明之爱何其强大,只一个神明的爱,便可抵挡住整个天界的怒火,如此看来,多活几年可谓易如反掌。他那时同我说这些,却不是要告诉我那东西的好,而是警告我失去了它的坏。当时我并不畏惧,如今也是一样,虚长了几岁,倒也有了些新的体悟,神明的爱那样了不得,便注定要分给众生,若只压在了一个人的肩上心头,该怎么受住。

  第三种答案最为荒谬,本欲一笔带过,不知不觉竟写了这般多,还是涂去为好。

  说回前话,那时我住在一个名叫芜都的地方,乃是这一朝都城所在。人间帝王不知轮换了几回,或许是过去看多了,即便什么都没想起来的时候我也不甚在意这些,谁家天下都快忘了个干净,前些日子城里张榜,说那位从出生就不曾露面的太子殿下终于要在五日后登楼赏灯,与民同乐,芜都一时热闹起来,才分得了我几分注意。但如今我也没空管这位殿下了,我自己的事情都一团乱麻,理不出头绪。

  自月老庙一别,我便再没见过苍渚,我能感觉出来他隐约有些生气,却不知他在为什么而恼火,能让他恼火的东西,想必也是大事。

  还有他那渡完了的情劫,只想起这件事,我的心便如坠冰窖,轻轻吹一口气便能碎成齑粉。这几日里,我一直告诫自己不要去想,似乎小有成效,但终不是长久之计,我明白,终有一日我要面对这件事,可我依旧自暴自弃的希望,不是今日,也不是明日。

  芜都原本是个极荒凉的地方,那名字的“芜”字,便有乱草丛生之意。一国之都定在这样的地方,多半是有些不吉利的,但如今在位的皇帝自负的很,开国皇帝,总有些经天纬地的抱负,特意将都城选在此处,便是要告知天下百姓,无论过往如何荒芜,如今也被治理的鲜花遍地。是以,芜都满城便植花草树木,四季更迭,常开不败,想来当时之所以选择来此处定居,也是因着这点。

  那皇帝像看护眼珠子一眼的养着他嫡出的长子,据说是因为那孩子出生时天有异象,紫微星动,浑然帝王之气。再加上不知从何处来得游方道人,顺便算了一卦,什么具体的都没算出来,只说贵不可言,唯有一点须得注意,行冠礼前不得露面于众人前。芜都百姓常有调侃,养在深闺人未识,这哪里是太子,分明是长公主殿下。

  近来太子殿下将行弱冠之礼,不少人都说在芜都上空看见了龙,皇帝更是高兴,抚掌大笑,只说此子必是那真龙天子的命格,本朝兴盛,定要历万世不绝。我在城里走动的时候,常听见人们评论那位未曾露面的太子,大多啧啧称奇,羡慕不已。

  “瞧瞧人家,多会投胎。”酒肆里爆出一阵欢笑,叹道,“贵不可言!”

  “前些日子下了雨,最近今日又不下了,可真是恼人的紧。”

  “可不是吗!对了,临街李婶说前两日瞧见了龙在那天上飞,你们可曾望见?哎哟喂,我都活了这么些个年岁了,怎么也不叫我开开眼,听说啊……”

  我沉默着饮完了杯子里的茶,抬头望了望天。

  这是我第一次对许多事情产生了脱轨的感觉。

  苍渚也许并不会注意到这些,但我却很是在意。我渐渐意识到,无论有意还是无意,这一世我走在了一条与过往不同的道路上,尽管从现在来看,这只不过是十年的差别,但古人云,牵一发而动全身,再者说,十年光阴,对一个凡人来说,已经是无法忽略的长度了。

  我只是迟了十年,一切便有了那么多不同。同那些话本里颇曲折的桥段不同,我对着自己过往的记忆,从未有半分的抵触,它们像我身体里最自然的一部分,寻回的那刻才算完整。但我也曾听月老说过不少故事,不论神魔精怪,都有过曾去凡间寻前世爱侣,但最终不得圆满的先例,听完心中怅然,却也完全能够理解。并非谁对谁错,而是各自站着的位置不同,对活得久的那一方而言,故人依旧在,可对活得短的那方来说,过去了便是过去了。凡人的寿数何其短,一旦抛却记忆,即便同一个魂魄转世,也绝非一人。我愿留着记忆,孟继不愿意,那都是我们自己的一厢情愿,全无好坏之别。

  倘若只有我自己在变,我是绝不会惊慌的,可我没想到的是,苍渚竟也变了。尽管从我与他相识的第一天起,我便知道那改变终有一日会来临,对他而言,那是一件好事,可对我而言,却难以定义。我似乎在一瞬间失去了所有的理由,支撑,借口,尽管我与他都知道那句只求为上神渡过情劫是句不折不扣的谎言,但正是这个谎言,成为了牵系我与他最牢固的那根线,好似纸鸢在天,风吹绳断,便不知所踪。

  这委实是一件太伤人的事情。

  我是个凡人,彻头彻尾的凡人,从我遇见他的第一刻起我便知道,我沈凡人,在苍渚面前,永远都只是个凡人。承认自己的平庸并不困难,可看见自己的平庸仍叫人难过。让苍渚动心,这是一件我做了五百多年都没有做到的事情,但这次,我仅仅迟到了十年,就有人做到了。我不知究竟是谁叫苍渚懂了情,更谈不上嫉恨,或许只有悲哀,不为任何人,只为我自己。我到现在都不曾忘记,儿时在青龙村,村长和先生都说,持之以恒,水滴石穿,就连后来去了京城,絮娘与沐阳也这般说,我并不不信他们,相反,我最是相信这一点。

  可现在,我突然好想问一问他们,倘若我当真没有办法,无论试了多少次都没有办法,那又该当如何?

  我有许多问题想要问苍渚,但我不是阿继,我一个都不会开口问。

  后来我才知晓,苍渚这一次情劫,乃是天界未解的谜题之一。人人都知晓苍渚上神历完了情劫,可谁也不知道究竟是谁打动了上神的心,有意思的是,大约连上神自己也不知晓,苍渚后来同我说,一切与往常无异,他觉着根本未曾有什么情劫,不过上界找个由头把这件事揭过去,权当翻篇。这话是有几分可信的,一来青龙一族需他接手,二来他仍是那副冷冰冰的样子,半点柔情都不曾染上,天界的仙娥们怀着一颗颗朦胧的春心盼了半晌,最后都无奈的散了,也不知怎样传的,说上神痴心不改,苦恋那帮他渡了情劫的那一位,很是叫人动容。琇書蛧

  我不知苍渚在想些什么,他不但未曾出面否认,反倒叫那流言传得更广了些。

  平心而论,我当然愿意自欺欺人的相信这些话,因为它说明了我并没有那般无能,这件事依旧未曾有人做到。但凡事没有绝对,也许他真的在某个时刻对谁不自知的动了情,即便只有短短一瞬,也足够捱过浩荡情劫,如果当真是这般,我竟不知道我与苍渚究竟谁更可悲一些。明明挫败许久的是我,可还是忍不住为他软了心肠。

  但这些都是许久之后的事情了,我们刚在芜都重逢的那段时间,一切都只能用兵荒马乱这四个字来形容,而那场混乱的开始,源于我在城楼上见到了那位初次露面的太子殿下。

  只远远一眼,我便认出了那是阿继,或者说,阿继的转世。

  喧嚷的人群将我从头顶淹没,阿继说,下辈子要做一朵花,一棵草,一只飞禽走兽,不问世事,人人都说太子殿下何等好命,可我只在那一瞬间相信了那个荒谬的说法,尽管只相信了短短一瞬:凡人妄图得到神明的爱,当真会遭天谴——哪怕是曾经妄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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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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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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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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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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