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欺神>第59章
  这一次的分别尤为漫长,我再见到苍渚已经是许多年之后的事情,他改变了许多,即便是用我这双凡夫俗子的眼睛也能看得出来,那种感觉难以形容,却又无比清晰——他长大了。

  这四个字由我说出口万分奇怪,可那一瞬间浮现在我脑海里的便是它们,但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长大,也不能理解其中的深意。也许是因为我们这次分别了太久,恍如隔世,那的的确确是我不知道第多少次的隔世,它如约而至,不过耽搁了时日。

  阿继不在了,我的记忆便也无处安放。

  这是几百年里我第一次独自淌过忘川,地府人手不够,暂且找不齐帮工,只能多放两块路牌,叫死了的人自己沿着路走。忘川的船不能同乘,一次走一位,自己渡自己,好在路永远是亮的,水波粼粼,处处漂着河灯,他们说那是从凡间漂来的。活着的人点了灯,放上小小的信笺,目送它们顺流而下,一路漂来此处,有许多死了的人聚在忘川渡口不愿离开,为的就是等自己的灯。这世上的一切都在变,即便是地府也不例外,如今忘川河畔也有了不少卖河灯的铺子,听说是这几年才流行起来的玩意,卖给这河边来来往往的鬼魂,像模像样的写了话燃了烛,放进河里,不一会便凑了一堆。有些人即便做了鬼也要斤斤计较,说不值当,纯粹是个骗鬼的东西,因为谁都知道水往低处流,凡间的河能流向这里,可忘川的水却不能逆势而上,他们听得见,但上面的人却不知道。

  忘川河边每日都有许多人掉眼泪,眼泪落进河里,忘川便永远不会枯竭。我见过许多人哭,原因有很多,每个人都不一样。有人喜极而泣,有人悲伤难抑,死亡对于凡人而言并非结束,而仅仅是一种单向的阻隔。他们大多在死后知道了许多活着时候不曾知道的事,我看见过老妪厉声呼号,痛心疾首的斥责不肖子孙,也见过美人含笑垂泪,默默收起那一笺晕了墨的信纸,更有人一遍又一遍的诉说着原谅,直到精疲力竭,也传不回半分音讯。人在活着的时候总写,倘若某某泉下有知,泉下的确是有知的,真正听不见的,其实是说了这话的人。

  思念凝在灯上,便能照亮前面的路,即便无人寄思也不要紧,总归能借着别人的火光走一程,有人步履匆匆,有人一步三回头,我曾经恨不得跑过这整条路,最好能次次飞跃前二十年的无用岁月,这次却也停了下来,在河边买了一盏灯。

  “哟,客官。”那卖灯的鬼差满面笑容,凑上来问,“您要个什么样式的?”

  我在心里想,这大约是地府创收的一部分,世道艰难,连地府也要想着怎么赚些银两了。他这铺子绝对是不缺生意的,有好些个痴心人日日来,日日写,日日逆着河走,要让灯漂回凡间。

  “轻的。”我说,“最轻的。”

  “哎哟喂!”他夸张道,“轻的可不够结实,漂在水里两天便坏了,样式也不够多。要我说啊,还是得向您推荐这卖得最好的一款,您……”xǐυmь.℃òm

  “不了。”我笑笑,推拒道,“最轻的便好。”

  那鬼差是个识趣的,听了这话也不再坚持,转身给我拿了盏最轻的灯来,好心提醒,“您要是家住南边呢,最好就去旁边那个渡口放,要是家住北边呢……”

  我摇头,说,“我不放河里。”

  “哎哟喂。”他惊了一声,来了精神,奇道,“那您这是?”

  话音刚落,那盏莲花样的河灯便飘了起来,带着一星半点橘红色的火光,慢慢悠悠朝天上飞,好像下一秒就要坠落,又好像能永远这样飞下去。地府的河灯不同人界,上面附了个极简单的法术,卖河灯的鬼差们都会天花乱坠的吹,说这灯能朝你最思念的那人身边走,心之所向,何处不达。

  “奇了怪了。”那鬼差回过神,笑眯眯的朝我说,“看来客官惦念的那位在天上。”

  我浅浅一笑,并未答话,他自顾自的“啧”一声,掏出本子记了些什么,念念有词,“往日不过当个噱头说了,谁想竟是真的,有个实例在当真是好,价格还可再往上抬它一抬……”

  写着写着,他“啊”了一声,扭头问我,“客官可也是从天上来的?”

  “并非。”我摇头,“我是凡人。”

  “凡间也是好地方。”他说,“只比咱们地府差上一些,比起那天上可是好太多了。”

  “客官。”他本子一合,颇为恭敬的朝我行了个礼,真挚的说,“为报这抬价之恩,小摊决定送您件赠品,还望日后多多光临,记着帮小人朝上头美言两句。”

  一道蓝光蓦得从他指尖出现,光影流转,竟是凭空出现了一条河,蜿蜒而上,直冲那九重天上去了,我愣了愣,目送那盏灯远去。

  “小人学艺不精,法力不济。”他笑嘻嘻的说,“能不能撑到这九重天上,便全看造化了。”

  我失笑,摆摆手,表示不要紧,心说到了也是浪费,我半个字都没写,哪里知道是给谁的。

  忘川河边人虽然多,但登船是不难的,因着大多数人都想着能捱一刻是一刻,晚忘总比早忘好。我放完灯便直接上了船,一个人漂了一阵,阿继曾经觉得自己是神仙,我也觉着他是,我们都相信着他在苦苦寻找一个凡人,可到头来我和阿继都是凡人,这几百年说穿了还是两个凡人的互相帮衬,从没有神仙参与其中。不知这究竟是可笑可叹,还是意料之中。

  我想尊君应当是喜欢阿继的,可如此一来,便更不能理解阿继的离开,但或许凡人的喜欢也会过期,曾经无比渴求的东西也会变得浑不稀奇,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只是阿继离开之后,尊君曾见了我一面,而那时我也快面临离别。

  他只同我说了一句话,那是个问句,可我知道,他根本不需要我的回答。

  他问我,人间是什么样的?

  尊君是个神仙,可他曾去过人间,不止一次,还在那里生活过一段日子,可他依然要问我,人间事什么样的。我原以为这是个顶好回答的问题,可话在心头嘴边,却全都消弭了无形,我突然也想问问我自己,人间是什么样的?

  我与尊君之间只留下了长久的沉默,不知过了多久,我轻轻叹息一声,结束了这唯一的,也是最后一次的对话。自始至终,尊君都只说了那一句话,他比往日里憔悴了不少,手腕上还有道刺目的伤口,也许很快就会愈合,也许要用千年万年,那对于凡人而言是完全无法想象的时间,但对神仙来说,尽管长了些,但也总会走完。我不是没想过那伤口会永不愈合,可一面觉着残忍,一面又觉着是不可能的。

  我想,倘若未来真的有机会再见到阿继,我还是会将这一切说给他听,或许他能够从那一句话里听出绵绵不尽的弦外之音,因为这本身便是说给他的,我不过是个传话的同乡人。老实说,我希望有朝一日能把这句话带到,直觉告诉我,它是重要的。

  可是,我又盼着阿继梦想成真,他不愿再做凡人,只想投生成花鸟鱼虫,我若对着一朵花诉说前尘,即便是告诉他有神仙爱上了他,那也是件多么奇怪的事情啊。

  我盼着许多事情,即便它们相互矛盾,我也盼着它们都能实现。

  再见到苍渚的时候是春天,一个大雨滂沱的上午,完全属于他的季节,更是属于他的天气,不在九重天也不在忘川河,而在我那平平无奇的凡间。或许唯一可以称得上不平凡的便是我本身,倒不是说那辈子我出落成了什么英雄豪杰,而是那时我正匍匐在月老庙的软垫之上,深深叩首,为自己求一道姻缘,头磕完了,脑子却突然混沌起来,隐约中瞧见个气度不凡的男人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我,问,“求什么?”

  我的脑子仍是乱的,却下意识的回,“月老庙,自然是姻缘。”

  “同神仙的吗?”那个声音冷冷清清,问了个甚是奇怪的问题。

  “怎么可能。”我笑了,“哪里来的神仙?”

  一声惊雷划破天际,春雨淅沥贵如油,此刻却倾盆而下,携着草木的清香涌进我的脑海里,许多东西在一瞬间变得模糊,很快,又有更多的东西分明起来,我想了这一切最重要的原因:上辈子投胎转世的时候,我在地府见到了月老。

  那时已有好些日子没见着他,他瞧见我眼睛一亮,拽着我絮絮叨叨的说了不少事情,说是这差事要了他的老命,冥王姻缘有误,怎得也要算在他的头上,要他一把年纪来跟着收拾烂摊子。我也同他说了不少话,阿继与尊君一事闹得上界沸沸扬扬,可他当时却不在,一无所知,聊到最后,我拜托了他一件事,顶了阿继的缺,替我存着那过往种种,费了几百年时间攒下的记忆。他一口答应,为了防止那时脱不开身,直接将那东西存在了人间一座座月老庙内,只要我下一世去拜上一拜,便能想起。

  我苦笑不得,调侃,“怎么,拿我自己的东西,还要先给你磕上几个头?”

  “呸。”他敲我的脑袋,正色道,“那是同我磕头吗?那分明是求姻缘!”

  “若我下辈子不去月老庙怎么办?”我突发奇想的问。

  “不可能。”他斩钉截铁的否定,又说起了那套不知讲了多少遍的东西,“你便是上神的姻缘命格,如今还没个结果,不可能结束。”

  事实证明,他这一步确实算得没错,只是出了些不大不小的差错。月老这老头总含含糊糊的说,难得糊涂,难得糊涂,凡事求个大概便好,何必事事精准!是以,他没算出来,我拜月老庙的时候,会刚好撞见来布雨的苍渚。

  造孽啊,我晃晃脑袋,在心里默默的想,随后利落起身,朝门外的雨里奔去。

  那个声音似乎从未出现在我耳边,可我知道那是我曾追逐了五百年的神明,大雨倾盆而下,春日已至,当视线模糊在雨水里的时候,我看见了许久不曾见面的他,他变了不少,只是第一眼,我便在心里下了这样的结论。

  可到底是哪里改变了。

  雨绕开了他,却一滴一滴落在了我的身上,让我一时分不清这里究竟是不是凡间,苍渚望着我,又一声惊雷劈下,一条青龙腾空而起,鳞片泛光,直入云霄,我的心在那一刻仿佛停止了跳动,冰凉的可怕。

  曾经我以为,我分不清蛟和龙,可现在我才明白,我是能分清的,即便是我这样的凡人,也能在一瞬间分清,那到底是蛟,还是龙。

  苍渚的情劫结束了。

  这一次的分别尤其漫长,再相见时,他已经变成了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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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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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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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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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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