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了。”他回头对我说。
我张了张嘴,想要说些什么,却什么也说不出口。流云一朵一朵从我们身边掠过,南天门的守卫都退开了,没有人拦他,天气出奇的好,金色的阳光透过云层,一路向下,照在我们看不见的人间。
“保重。”我说。
他笑起来,眼睛是亮的,可我知道他并不快活。
“保重。”他顿了一下,沉默片刻,轻声道,“凡人,保重。”
我鼻子一酸,说不上话,他或许还要走很远的路,但总归能回到人间。我不知道他同尊君之间到底又发生了些什么,只知道他再来寻我的时候,已决定重入轮回。阿继说,希望判官看在他给地府打了好几百年工的份上通融一二,叫他自己来选下辈子。倘若当真能够如此,他便不当神仙,也不做凡人,只投靠山林,做些花鸟鱼虫,没什么特别的念头,却也能自由自在的过上一生。
他同我说这些的时候带着一贯的笑,却眼见着一点一点虚弱下去,可魄原本不该这样。我问他做了些什么,他只摇摇头笑,却不明说。我知道他去向尊君讨要自己丢掉的魂,尊君不给,可他依然执意要入轮回。我不着边际的盼望判官大人大笔一挥,重新给阿继生一道魂来,可又不免怅然,想着,那他是否依旧是他,倘若真有那二十年后再相逢,又会否认出旧友,即便认出了,我们还会同今日一般相处吗?
我好像在一瞬间与神有了共鸣,尽管这是一种僭越。
时至今日,我与阿继之间,我反而成为了不变的那一方,他将重新回到我们的来处,经历无数次的改变,每一次都是独立的个体,我却拥有了干涉的选择权。我不知道自己看见一个将我视为陌生人的阿继会是怎样的心情,更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停下来,将过去发生的一切说予他听,或只是擦肩而过,让缘分稀释在一次又一次的轮回里,还是干脆同他做个崭新的朋友,不问前尘,世世如此。
我是否真的有干涉另一个人人生的权力,理由仅仅是我们曾是旧友,可这同那个崭新的人又有几分关系,我是否只是借了他的壳,来塑造我记忆里的阿继?
九重天上的阳光很好,却并不暖和,也许因为现在人间正处寒冬,我盼着阿继走慢些,不论做凡人还是做个别的什么,都要生在春日才好。
凡人的痛苦一向是没得选。
活着,死了,怎样活,怎样死,这往往是不受大部分凡人控制的,即便你觉着自己真的能决定,但有时也是一种虚妄的幻觉。站在云端的神仙把这种幻觉叫做命格,他们俯视蝼蚁,将那些自以为的爱恨情仇划进早已写好的圈圈点点之中,在心里嗤笑凡人的无知。但这世上也有少部分凡人能控制这些,他们往往都付出了极其巨大的代价,即便在世人看来,也只能算惨淡收场,神往往不知道这类人的存在,知道了也不愿承认,这世上还有不被他们所看穿的凡人,这是难以想象的。
可如今我却因为选择太多而痛苦。
这是个完完全全属于神仙们的烦恼,如今又切切实实发生在我身上,可我独立云端,却依旧是个凡人。我又一次想起那几百年前的豪言壮语,我说,神仙有神仙的路,凡人有凡人的路,我只走凡人的路,来追逐一个神仙。
那个神仙却冷酷无情的戳穿了我,他说,这早已不是凡人的路。
我问阿继,他究竟做了些什么,把自己弄得这般虚弱,他依旧是笑,摇头不语。我不甘心,只说,“不是要我记录下来吗,此处也该说个明白。”
“非也。”他眨眨眼,“凡人,这世上并非所有事情都要被记下来,再问个是非对错的。”
“那你与他孰对孰错?”我脱口而出。
风吹乱了他披散的长发,阳光落在眼睛里,露出融融的暖意,或许人间的冬天已近尾声,现在启程正好,赶得上春暖花开,万物复苏,他还未曾开口说话,一道蓝光蓦得隐进眉心,他怔了一怔,然后笑了,笑着笑着,又掉了眼泪。
我手足无措的站在原地,这世上似乎又多了件我不知道的大事。
“我们都错了。”他抬头,看着我,“却又都对了。”
后来我知道了,那蓝光不是别的,正是他留在尊君那里的,最后一缕凡魂。
阿继同尊君的故事与我过往在人间听过的每一个都不一样。
人间话本讲究个一波三折,痴男怨女,最讲究误会二字,总要解不开,断不清,两人年少时因误会而分开,待到百年后才恍然大悟,当年那人竟是这般慕恋于我,空留唏嘘。我仍在京城的时候,除了些春宫秘籍外,这类本子多半卖得最好,可见人人心里头都有些擦肩而过的遗憾,只能在话本里寻些感慨。
但阿继不同,他与尊君没有半分半毫的误会,一旦前尘皆忆,往昔那不曾看到的一切都浮现在了眼前。他死后,由于中了魔族法术,魂魄瞬间散了大半,幸好尊君往日在他那放了一缕神魂,才堪堪保住了些。天界当即起兵,判定他同魔族勾结,搅乱天界,却被尊君当场打了回去,众仙家皆惊,在此等时刻,他这一举动无异于叛变。所有人都觉着南天门将发生一场了不得的血战,更不知尊君究竟是站在哪边,倘若上神堕了魔,这九重天当真是要乱成一锅粥。冷汗战战兢兢从额角滑下,可实际上这事情出人意料的简单,魔族攻打上界,尊君只出了一招,便是绞杀魔尊,魔尊濒死前朝他心口一刺,他没有躲开。
不论是魔族还是神仙,全都看呆了。
那是极容易躲开的一剑,他却只立在原地,没有半分反应。
那魔似乎早就想到,狂笑数声,吐出最后一口血,剑指南天门,下一秒便消散了。尊君也陷入了昏迷,两方主帅都成了这个样子,打便也没有再打下去的必要,这场本该载入史册的神魔之战草草收尾,到今日,只在传说里留下了一个凡人,一个撞了南天门的凡人。
像尊君这般尊贵的神仙,谈不上陨落,只是暂且留在了西边,不知为何会在今夕转醒。倘若这是个求了几世情爱终得圆满的话本,那必然是因为他感到了孟继的气息,真爱重现,自然是要醒的。可惜这并不是个如此美好的本子,孟继寻了他这般久,其间出入天界无数,或许当真只是时辰到了,尊君醒了,好巧不巧,他们又一次碰见了。
如果不是我戴着香囊,如果孟继未曾将香囊亲手交予我,如果我不曾选择追逐苍渚,如果的如果,人生太多如果,却不能一一试过。可凡人便是如此,总忍不住假设,倘若没有这份凑巧,他们又会如何?
阿继会走遍千山万水,继续寻他那不知名字的魂,他总是那般满怀着期待,觉着自己是个神仙,要去接回那过往或许曾被辜负过的凡人,尊君会做什么我不知晓,凡人热衷于找东西,可神仙不一定,他或许终将厌烦,直接掐灭掉那缕恼人的凡魂,又或许朝着和阿继相反的方向,一同找下去。
不论是人还是神仙,找东西便是期盼着找到,可找到了是否真的比没有找到更加幸福,我反而不得而知了。值得一说的是,阿继叫我看了那段尊君的记忆里还有些不属于他自己的东西,我们看见他落去西方之后天界哗然,可彼时的天帝安然坐在高位之上,不急不慢的安抚众仙,说,不必担心,此番不过上神之劫数,想来千万年后转醒,便全无恙了。
众仙家齐齐松了一口气,作揖退下了。
这是给我看的,而非给阿继,因为他已经选择离开,而我仍留在此处,这天上所有神仙都希望我明白,我也好,阿继也罢,我们所看重的情爱,不过是那个神仙漫长生命中的一次劫数而已,而像我与孟继这样的凡人,就像一颗硌脚的石子,即便磨破了他们的血肉,痛也只痛一时,凡人血肉都有长好的一日,何况神仙。
不过后来证明我在此时完全想错了一件事,他们的确同我听过的每个故事都不一样,只有当我也成为了同一类人时,才真正通晓了这个故事里有关爱与不爱的秘密。xiumb.com
那日我是从南天门走回东椿殿的。
边走边想些事情,走得慢了些,不料在快到殿前的时候,撞见了正要出门的苍渚,他穿戴整齐,发冠却难得有些乱,见了我依旧没甚表情,我却直觉觉着他心情不佳,赶忙行了个礼,他沉默着望着我,不说话,叫我心慌。
“去哪了?”他问。
“南天门。”我老老实实回答。
他似是还有话要说,却最后也不说了,只转身朝殿里走,又是不出门了。
我跟在后面一步一步走,才突然发现他衣摆上沾了血,喉头一紧,刚想发问,他便解了我的惑,却仍是头也不回。
“不是我的。”他说。
我应了一声,也有不少话想说,最后也没说出来。几天后听那东椿殿外路过的仙娥们窃窃私语,说是近日的上神们一个赛过一个的不正常,先是北冥君三天两头的上来讨药,又是尊君在寝殿里放了自己的血,看着吓人,再这般下去,那天边紫微星都黯淡了许久,怕是要影响到凡间皇帝的气运。
“许是什么修炼的法术。”一个宽慰,“反正神仙便是放干了全身的血,也不会有甚损害。”
“幸好还有苍渚上神。”另一个拍拍胸脯,松了一口气似的,听着这话,我也跟着笑了起来。东椿殿门口种了不少紫阳花,那是我从人间带来的种子,无意间播了下去,没想着竟然也能成活,一簇一簇,看着漂亮极了,那两个仙娥停了脚步,惊喜的呼唤着同伴,赞叹不绝。
“不对。”有个机敏的仙娥说,“你们不觉着苍渚上神也有些不正常吗?此处是东椿殿,这几千年里,何曾见过上神种了花?”
一阵微风吹过,送来花香,我笑笑,无奈的摇了摇头。
上神正常的很,不正常的是凡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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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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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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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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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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