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相当漫长的故事,漫长到不知从何而来,或许人间所有见证过这个故事的东西都已经不在了,因为在他们之间消亡的不是独立的年与岁,而是一整个过于遥远的时代。我不知道这个故事因何而发生,更不知道它是如何被寻回的,在沈鲲离开之后的某天,孟魄找到我,告诉了我这一切。
他那时看起来实在过于疲惫,我没有问他接下来要去哪里,也不曾探究他是如何再次得知这一切的,只静静的坐在东椿殿的台阶前,听他说完了全部。我想我大概明白他为何要将这一切说予我听,只因这偌大的九重天之上,唯有我们才能称得上同类。
不料他却摇头,说,“不是的。”
“凡人。”他说,“我没什么建议能够给你的,因为我走到今日才明白,以己度人,是这世上最糟糕的事情。”
他明明什么都没说,我却鼻子一酸,眼眶红了。
“我很自私的。”他笑,“不过想找人说一说,倘若你再拿支笔给我记下了,那便再好不过。”
“初见那日我便说了。”他轻声道,“你我有缘。”
天界总是安静的,东椿殿是苍渚的寝宫,更是一等一的清净,莫说什么三宫六院,便是连一般服侍的仙奴都是没有的,这是苍渚的习惯,他今日又不知往何处去。我曾同孟魄说过戚十里与长亭的故事,他感慨于二人之情切与不凡,却也唏嘘于那故事本身的佚散,如今讲故事的人成了他自己,他倒是先回忆起了这桩往事。
“你瞧。”他自嘲一笑,“我终究还是个庸人。”
“直到今日也还想着,请你把这些个陈年旧事记下来。”他慢慢的说,“不知要给谁看。”
先前说过,做凡人的大多有个毛病,那便是总想留下点什么,这世上能如戚十里与长亭般洒脱的人委实太少,我想这是因为他们皆已在对方身上得到了圆满,便无所谓旁人记得还是不记得。而自己越无法圆满的人,越渴望记录今朝,好像如此心头便能存着几分念想,盼后世有人抚掌叹惋,好算不忘。
孟魄说他不能给我任何建议,可实际上这故事于我有着太大的意义,它将一切原原本本的呈现在我面前,那样直白的告诉了我,一个凡人想要去改变一个神仙,究竟需要付出多少代价。
在所有故事开始之前,我们不得不先谈论一个问题。
——名字。
沈鲲说完那些话没多久便匆匆下了凡,那日他的无心规劝竟揭出了这般不得了的大事,也算是巧合。他曾私下问过我这一切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无奈我也不知详情,只能将我与孟魄的约定简单说予他听,他听完之后沉默许久,过了好一会,才自嘲般的笑起来,说,“我们这些神仙。”
我似懂非懂的望着他,他回头看我,欲言又止。
“二哥。”我问,“你可知阿继的全名是什么?”
他思索了一阵,回,“倘若我未曾记错,应是姓孟,孟继。”
“但我记着他从前还有个别的姓,具体是什么倒记不清了。”沈鲲叹了口气,“那时我去人间去的少,只偶尔有事才同北辰见上一面,旁的倒是不知,只是那阿继,贯是常在他身边的。”xǐυmь.℃òm
我与沈鲲的对话在这里便画上了句号,他如今自己焦头烂额,根本无暇顾及旁人的事,沈鲲曾是我的兄长,对我总有着几分袒护幼弟般的爱护,不管他成了凡人,还是做回了神仙。他在下凡前曾有似乎有许多话要同我说,但最终都还是化为了一声长叹。
“识君。”他立在云端,轻声道,“倘若还能回头……”
我望向他,他自觉噤了声,轻轻叹了一口气。
“我不知当怎样劝你。”他说,“该劝你爱他,还是劝你不爱,说怎样的话大约都不合适,现下站着此处一想,也是我庸人自扰,这爱与不爱,哪是旁人能劝的。”
我仍有几分懵懂,心口却无端发酸,又涨又涩。
“兄长。”我说,“识君不知。”
不知那究竟能否被称为爱,也不知究竟要从那人身上得到些什么,更不知能否回头,该不该回头,愿不愿回头。我曾以为自己这四五百年间长进不少,可如今看见他们,却恍惚间觉出过往岁月之轻,又或是爱之一字本就沉重,独我不解。
“是了。”沈鲲笑,摸摸我的头,“你还是个孩子。”
“那龙也是。”他说,“我不该同你们说这些,早添忧愁。我同他那般大的时候,事事皆不如他,如今仗着辈分说这几句,倒是皮厚了。”
“我们这些神仙啊。”他又悠悠叹息一声,声音很轻,很快便随风散了。
从那之后,我便不知该如何称呼孟魄,拿不定主意,拗不过习惯,直到那日他站在我面前,同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凡人,往后还是唤我阿继。
“孟魄并非我名。”阿继轻声说,“那是他的名字。”
血液在一瞬间尽数逆流,我愣愣的望着他,他却笑了,问,“你可还记得,那日我去问司命,尊君在人间历劫时,曾用了什么名号?”
“这便是了。”他说,“孟魄。”
“他身上的那缕凡魂,正是我的。”
“多有意思。”他轻声念。
“阿继。”
“孟魄。”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哭了,只想起第一次遇见在忘川河边遇见阿继,他告诉我,他是一只魄,魄都是没有名字的,因为他们忘记了,可他是一只不一样的魄,因为他给自己起了个名字,姓孟,单名,便是一个魄字。
这世间因果,颠倒而来,可凡人变不成神仙,神仙也当不了凡人,终有一日,乾坤挪回原处,过往未来一切,悉数归位。凡人绣了三月,终将那歪歪扭扭的鸳鸯递到了神仙跟前。他们初遇在甘城,神仙下凡游历,得了凡人的一块糖糕,可神仙并没有爱上凡人,反而凡人看上了神仙。后来他们曾回甘城小住,凡人在此潜心研究出了一道食谱,兴冲冲给神仙做了去,但神仙不领情,吃都没吃一口。凡人在遇见神仙前也是个做王的,有几分气性,却硬生生叫情字磨成了软和的孩子气,他没日没夜的编排了一出谣言,和着食谱一起,当做话本般在甘城传了个遍。在那故事里,神仙因着凡人的一块糖糕爱上了凡人,痴情不已,终换得那凡人大彻大悟,世间情字,原是甘苦相依。
“过去我常常想,我以前是个做神仙的,为何这般喜欢人间。”他垂下眼睛,带着几分调笑,那笑意很是纯粹,不讽不讥,当真只是弄懂了一个困扰许久的问题,“如今便说得通了。”
“我是个凡人。”他说,“哪里能不喜欢人间。”
孟继在遇见这下凡历劫的北辰尊君前,的确是不姓孟的。我问他,那你原先姓什么,他想了一会,笑着说,“忘了。”
“忘的已然够多了。”他挥挥手,“不差这一件。”
那年尊君下凡历劫,他身份尊贵,原身便是这司掌人间王运的紫微星,历劫自然也要对应个足以相称的王族命格,于是便化名孟魄,做了这人间中原大国之主。司命咬着笔杆思忖了半月,提笔给写了个一代雄主,统一天下的本子,好叫来日天界记事时也能说得好听些,保全尊君的面子。至于这凡间俗情方面,司命又咬着笔杆想了半月,最终还是一个字都没敢写,但凭这位自我发挥。要知道,尊君地位高贵,下凡历劫实属走个过场,就连记忆都没封,已算大大的作弊,他从始至终都知道自己是个神仙,此番前来,权当看看风景散散心,九重天清净无聊,也算来人间找找乐子。
阿继那辈子也是个不大不小的王,不过偏居南方,国力衰微,断断不能相比。这位过于年轻的王即位没多久,孟魄的军队便攻上了门,他想也不想就投了降,一来让百姓少受点苦,二来打也打不过,何苦费时费力,三来本就是个胸无大志的,只见了孟魄一眼,便认出年少时他们曾在某处遇过,那时他还给了这人一块糖糕,尽管后来被断然拒绝,那人也留在了他心里头。如此一来,亡国恨倒是没多少,说是喜从天降也不夸张。
好在他那个小国里本也就没多少真为亡国伤了神的,除了几个头发花白的老头气的吹胡子瞪眼,大多数人反而拍手称快,背靠大树好乘凉,总归不无道理。
尊君那时候还很年轻,也就只比阿继大上几岁,即便是个神仙,也从不曾见过这样的人,但总觉着有诈,也瞧他不太顺眼,眉头一皱,干脆多折辱些。
“大王小小年纪便如此豁达。”他说,“那便同我一道回都做个质子吧。”
不料那人眼冒精光,生怕他反悔似的一通点头,直道,“好啊好啊。”
尊君,也就是孟魄,难得陷入了沉默,又说了句更狠的。
“既然如此,本王顺带赐了国姓,你以为如何?”
这实在是明晃晃的羞辱了。
没想到阿继的眼睛更亮了。
“如此甚好!”他一锤定音,“从今往后,我便叫孟继!”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网站即将关闭,下载爱阅app免费看最新内容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请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 阅读最新章节。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秀书网为你提供最快的欺神更新,第52章免费阅读。https://www.xiumb9.com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免注册),
报送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