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那时候,凡人通常向神仙求什么?”我好奇的问。
“这可多了。”月老的酒好像永远倒不完,他思索片刻,掰着手指头一桩一桩数起来,“富贵,康健,平安,名利……”
“啊?”我有些惊讶,又有些失望,“怎得如此庸俗。”
他笑起来,胡子一颤一颤的,“情爱情爱,本不就是俗事一桩吗?”
“话是这么说没错。”一朵淡黄色的小花从树梢上落下来,飘进盛满酒的杯子里,我晃了晃,自言自语,“总觉得不该朝神仙求这些东西,未免太功利了些。”
“凡人啊……”
“人总不该太占神仙的便宜。”我一锤定音。
“你便是太把他当个神仙。”月老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
这话说得没头没脑,叫我失笑,说,“他可不就是个神仙吗?”
“问题正出在这!”老头说,“上古时候,那些个爱慕神仙的凡人,可都是不把神仙当神仙的!管你是什么神君仙官,但凡落了地,便也要跟着一起管个五谷杂粮,生老病死,家里还剩几吊钱,斗里还余几两米,总有一个能愁住你的。”
“大不敬。”我笑着说。
“凡人呐。”月老语重心长的说,“你若要供奉他,他便是神,可若要爱他,他便不该是神。”
老头喝多了,话说得颠三倒四,但我听懂了。
良久,我轻笑了一声。
“不当神,那当什么?当人吗?”
“当人有什么好的?”我抬头望那棵树,“从来都只是人在说,做人有千般万般的好,千种万种的趣,可你有没有想过,那是因为人永远只能是人,做不成神仙,变不了精怪,所以才将自己吹得那般高!要我说,人至少得当了神仙之后,才能反过来说做人的好!可从古至今,你我只见到无数凡人拼了命要成仙,可曾见过哪个成了仙的凡人哭着喊着要倒回人间的?”
我知道我醉了,可我只饮了一杯酒,一杯飘了月桂花瓣的酒。
“我不要他当什么凡人。”我说,“当凡人一点都不好。”
“我要他当最自由的神仙。”
“做那样的神仙多是无趣。”沉默半晌,月老说。
“难道当凡人便不无趣吗?”我反问。
广寒宫虽着一寒字,却是四季常青,一如春日。
“神仙有神仙的无趣,凡人有凡人的无趣。”我望着很远的地方,“凡人的命太短了,短到做什么都不够,就像我一样,也许等你当了凡人之后就会发现,世上庸人千万,一样无趣,不仅无趣,还加短命。”ωωω.χΙυΜЬ.Cǒm
月老不再说话,只叹了口气,又为我倒了杯酒,我知他仍有千言万语能用来规劝我,可我此刻已然大醉,不想听,也不能听。那老头曾说如今世道变了,神仙们都太拎得清,没什么意思,越活越不行,可他哪里又明白,不光神仙变了,这天下千千万万的凡人也变了。
“你可知上古时候,那些凡人求得最多的是个甚?”他突然问。
“成神?”我随口一猜。
“不。”他说,“是长久。”
“这有什么区别。”我嗤笑。
“当然有。”他慢悠悠的说,“凡人留下的东西,能比神更加长久。”
“胡扯。”我笑。
“对了,忘了问你。”他眨眨眼,“三百年了,你可改主意了?要不要也修个仙,趁我身子骨还硬朗,还能帮你做个弊,去上头美言两句。”
“不了。”我说,“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也是啊,谁能同你一般呢?”他捋捋胡子,揶揄,“毕竟这古往今来,可从未见过有谁,去向咱们上神求那东西的。”
“怎么没有。”我将杯子里的酒一饮而尽,“定是你见识太浅,且再看个几百年,定什么都有了。”
我向苍渚求过的东西不多不少,大约掰着手指头便能数尽,真心假意参半,其中有一些是很常见的,比如荣华一生,或者一碗街口的金鱼馄饨,也有一次不太常见,比如吻和死亡。
不过说是死实在有点抬举我,因为那时我并不知道自己一定会死,只能说,我也许会死,更有可能继续活,这是谁也说不准的事情,至少人说不准,至于神知不知道,我没有问,因为我会害怕。
我怕神知道,然后告诉我必定面临的死亡,那么我将辗转一夜,要么取消这个有些荒谬的请求,要么满怀着绝望与恐惧奔赴结局。我更怕神不知道,月老说,神无法看见自己心爱之人的命格,可我并非神的爱人,若神不知道我的结局,那么只能是因为他不感兴趣。我从不怕失爱于神,但在这种小事上,却还是难逃恐惧。
人是经不起假设的,我用人皆有之的好奇心换取坦然,好叫我平顺的走完这一程,尽管过程曲折,很多年后再看,甚至事与愿违,但至少在事情发生之前,我都心情尚可,全无所惧。月老和土地总说我这事做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但我并不觉得,就算当真前无古人,后也必会有来者,只是不知道那个后来人会找上哪一位神仙,我只能暗自祈求不是苍渚,以全私心。但转念一想,若真又是苍渚,那他还真是倒霉,至少比我倒霉。
我所求的事情很简单,在凡人看来或许有些不可思议,但对神来说轻而易举,对此我深信不疑,并庆幸着这位神在离我如此之近的地方——近到抬头能看见他的容貌,伸手能抓住他的衣袖,声音不偏不倚,能正好落在他的耳侧。
苍渚上神,我说,凡人有最后一事相求。
说这话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很无耻,又有点像在耍赖,左一事又一事,前后隔了不过几分钟,像是彻底赖上了他,但我别无他法,只能勉强皮厚,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怎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它来的太过突然,但我知道,这便是我的心声。
“最后?”苍渚低头看我,波澜不惊的问。
“最后。”我为表真诚,重重的吐了两个字。
他不说话,我知道这便是应允,应允我继续往下说。
我要他帮我。
帮我代替絮娘。
我是这京城里最不起眼的男子之一,而絮娘是这皇城脚下最耀眼的女子,没有之一,她自幼习舞,我连套剑花都耍不利索,就连那支金陵春也只匆匆看过一眼,我知这一切恍如天方夜谭,但絮娘会死,而苍渚是神。
我此生遇见过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真正的神明。
他不爱我,可他无所不能。
“你便如此喜欢她?”
我没想到苍渚问的第一个问题竟然是这个,一时哑了火,不知该如何作答,细看他的表情,绝非吃味之类,更多像是种审视,探寻,又或好奇。但我总觉得好奇这词用在他身上有些折辱,他这样的神要对人好奇,实在太不可思议。
“回上神。”我解释,“小人对絮娘之情,绝非,额,男女之爱。”
他看着我。
“额。”我痛恨起自己的词不达意,慌乱之下只想到个或许更加糟糕的类比,“倘若今日是沐阳遭难,小人定也会如此,但我……小人对二者,均非男女情爱。”
“好好说话。”他淡淡道。
我不知道这个“好”该指什么,和他大眼瞪小眼对看了一会,半晌,他像是受不住我的愚钝,开口,“你。”
“我?”我指了指自己。
“嗯。”他说。
我还是没弄懂他是个什么意思,干脆继续往下说,实际上连自己都不知道在说什么。
“人世间的情与爱,分很多很多种,朋友,兄妹,眷侣……”
“为何要救她?”苍渚漫不经心的发问。
“因为不想她死。”我说。
“你不怕死?”他看着我的眼睛,问。
“怕。”我点头,平视他的眼睛。
他像是若有所思,想了一阵,又问,“倘若是个旁人,若我告诉你他将死了,你也会这般?”
“那得看旁到个什么程度。”我默默的说。
“常来买你字画那人。”他说,“临街李婶。”
一时间我不知道是否该因为他竟然知道谁常来买我字画而惊讶,但我此刻恐怕腾不出空,心里某种诡异的情绪作祟,叫嚣着要在他跟前装作一个良善之人,我说出口的话,苍渚是绝不会查证的,这点毋庸置疑。
“不会。”我说。
“哦。”他若有所思一般,“那你想她死?”
“不想。”我摇头,只说,“上神,这便是我先前所言,人世间的情与爱,即便叫同一个名字,那细究下来,也是千差万别的。”
“你我之间该算作什么。”他突然问。
“……”我艰难的说,“自然是眷侣。”
“倘若有一日我要死了。”他问,“你也会这般?”
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蓦得竟生出一丝庆幸,类似于那时在学堂听学,先生抽背古文,正好是我昨日花大力气背的那篇一般。
“回上神。”我笑着说,“我定要比您先走一步。”
“凡人命格不易改,因果自有轮回,缺了一部分的命格,自要寻别处补回来,谁搅了命格,便由谁来补。”他淡淡问,“你可知这点?”
“小人知道。”我轻声说。
满室寂然,不知过了多久,苍渚终于说话了。
“沈凡人。”他轻轻笑了一下,颇有些玩味,“或许你也不全是在说谎。”
我心脏骤停。
“也许过往一日中,我当真喜欢过你。”他淡淡的说,“只是我再也想不起来了。”
“真可惜。”他说,“凡人的一生太短了。”
——是真的太短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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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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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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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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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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