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小便对过年没什么执念,苍渚更不必说,于是乎,那贴在门上的一副春联和倒写的福字,便可算作我们对春节最大的敬意了。但人总是这样的,自己过得舒坦了就爱管别人家的闲事,什么李婶王婶张婶都凑到我面前来叮嘱我记得操办年货,明明苍渚也站在旁边,偏偏就是没人问他。
我被吵得头大。
但不光凡人,神仙也是不会放过我的。
土地和月老常来,不管是轮着来,还是单独来,都要坐下叨叨两句,喝口茶再走,今天拎一袋米面,明天塞几把糖块,总而言之,过节热情高涨,比我这个凡人还要像凡人,我在一片混乱里抽空瞥了苍渚一眼,他安静的坐在桌边,面前堆了花花绿绿的一堆,不知怎么,愧疚莫名从心底里升腾起来,我突然觉得,该好好准备些东西。
将予月老听,他有些惊讶,说,不必如此介怀,上……公子也是个不爱过节的。
彼时他在凡人面前现了形,坐在觉梦楼里吃酒唠嗑,絮娘也在,很不赞同的反驳,过去是过去,今日是今日,既成家过了日子,还是要好好过个节。
姑娘有所不知,月老笑眯眯的说,我家公子自小便没这习惯,若是小公子费心操劳了,反而叫他不适应,倒是拂了小公子的美意,怕是令人伤心。
都说了,过去是过去,今日是今日,絮娘一拍桌子,酒都从杯子里洒了出来,朗声道,你家公子遇见凡人之前,可曾想过会有今日?这都能改,过不过节还不能说道了!
我哭笑不得,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絮娘在给我撑场子,果不其然,踏出觉梦楼前她悄声问我,这苍渚家究竟是个什么来头,怎得自小连个节都不过,不管平民百姓还是王公贵族,至少不会如此。我眨眨眼,指了天上,半开玩笑的说,“天上来的。”
臭小子,絮娘笑开了,点了一下我的额头。
那也是不怕的,她豪情万丈的说,便是和玉皇大帝结亲家,也没甚大不了的。
月老喝了口酒,呵呵的笑了,摆手,不至于,不至于。
无论再怎样亲近,凡人终究是凡人,而神仙终究是神仙,我理解絮娘所思所言的一切,月老却不一定能,凡人的重点总是相似:生与死,乐与悲,一时欢愉与长久不渝,而这恰恰都不是神仙们所关心的内容。踏出楼外,月老朝我感慨,“那位絮姑娘,当真是个非凡人物。”
我突然好奇,问,“她的姻缘如何?”
想来也该是不凡,折了帝王桂,却未入帝王宫。
“今日有缘。”月老笑笑,问,“凡人小弟可要一听?”
他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不悲也不喜,全不知好坏,我却被堵住了喉咙一般,静了两秒,说,“算了。”
觉梦楼走到南山路要经过八个路口,转五个弯。
苍渚出现在第三个路口。
“先走了。”我对月老说,“去办年货。”
“要买什么?”他问。
“桃酥。”我说。
我不知道寻常爱侣是怎么相处起来的,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天生就有说不完的话题与问候,还是龙凤烛燃了一夜,就蓦得成为了结发,又或者压根没有旖旎,只过些相敬如宾的流水日子。不管怎样,很明显,我们再一次被排除在了所有的情况之外,但这结果并不令我感到惊奇,只因我们本身的组合就已经足够稀奇,更不用说那漫天大雨里的奇怪相遇,我时常忘记时间,又时常惦念时间,就像我试图定义我与苍渚间的真正关系,却又无法剖开心来细想。
如同游走在所有形态之中,可以像任何一种,又不是任何一种。这让我忍不住想,若是当初先与他从朋友做起,是否不会落入今日这样的境地,但我究竟是想落入还是不想落入,又是一个无解的问题。
但总归,我们近日谈天的时间多了些,即便没有月亮,虽然大部分都是我在说,说的也不是彼此,而是零零碎碎的京城趣谈,依这些日子来看,谈得最多的自然还是小裴郎与阿玉。他的那件事尚未结束,连去东市的铺子买桃酥,都能听见摊主絮叨两句。xiumb.com
咸甜各装一半,包在油纸里,扎了根绳,过年,换成了红的。
“也不知被哪个好运的捡了去!”卖桃酥的老板跟旁边人嚷嚷,“那可是万金!只要一只鸟!”
“你个没眼力见的。”旁边人翻了个白眼,“那可是塞外纯种,又得了小公子心头爱,岂是万金可衡量的。”
“那鸟有消息了吗?”他问。
“莫说了。”那人叹了口气,似是惋惜,“听说连个线索都没有,不知是被人宰了去了,还是当真飞远,寻不回路了。”
“嚯。”老板惊呼,“就那鸟还能被人逮住?我看是飞远了,据说苍鹰日行千里,说不准飞回塞外去了。”
“那是马!你个蠢人!”那人骂他,转而一叹,说,“昨日在街上偶得遇见了小公子,整个人都瘦了一圈,怕是伤心的紧,哎,小公子大富大贵之人,竟对一只鸟用情至深,当真可叹,可叹啊。”
“我若是丞相大人,大约要觉着他疯了。”老板把最后一块刚出炉的桃酥扎进油纸,评道,“瞧瞧,兄长戍守边关,长姐入宫为后,老爹是当朝宰相,偏生了他这一个,为只鸟要死要活散了家财便罢了,直到今日还未成家哩。”
我递过十文钱,接了纸包。
“跟你这人说不通!”那边又回,“不过莫说未成家的话啦,丞相大人昨日在朝上宣布了,再过一月,小公子便要成亲了,虽不知是哪家的闺秀,但总得是个金贵人物。”
“你这一说我倒想起来一件趣事。”他又道,“据说啊,小公子曾还在觉梦楼里醉酒放话,说啊,若是有了那鸟,愿一生不娶呐——”
桃酥热的烫手,我解了绳子,一层一层的剥了油纸,苍渚在旁看着,我抬眼看看他,想着,神仙会爱吃桃酥吗?
不管神仙爱不爱吃,我总归是爱吃的。青龙村没什么能被称作点心的物什,除了桃酥,全村就那一处地方做,每到逢年过节,村长都要称一包带回来,沉甸甸的。想着,我把纸包放在了旁边,喊,“苍渚。”
“伸伸手。”我说。
他看看我。
“上神。”我又说了一遍,“伸伸手。”
他还是看着我,看了挺久,终于屈尊降贵的伸了左手,掌心朝上。
“不够。”我说,“是两只手。”
语罢,自己做了个示范,两手掌心朝上,合在一起,虚虚拢出一个碗,他照做了。
我把手里的那块桃酥悬在他的掌心上,掰成两半,放了一半下去,飞快的朝后面撤了一步,手上沾了油,混了芝麻的香,桃酥虽好,就一点恼人:吃的时候掉渣。
想来不管神仙凡人,都是逃不掉的。
“小老百姓别操这心了。”声音隐隐约约从后面传来,“到时候一成家,他哪里还记得一只鸟!”
“说的也是。”那人说,“再爱再惜,都是个解闷的玩意罢了。”
不知道是不是背后说人说的太多,后来真在街上遇见了一次小裴郎。
我一共就见过他两次,结果每一次都和酒有关,一次是正在喝,一次是刚刚喝完,踉跄的走在街上,没来及看清别的,只看到手上一道金光闪过,我远远的认了出来,那是拴着阿玉的脚铐,如今只剩了一头,孤零零的扣在他的腕上,另一头空荡荡的,晃晃悠悠。
街上人人都认得他,却各人有各人的想法,不知是怎样看他的。丞相府的家丁跟在后头跑,急匆匆撞开一条路,惊了路边的行人,他没想跑——又或者是想过的——蓦得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伤心的叫人不敢细听,前边也说了,街上人人都认得他。
我突然觉得,这时候该下一场雨。
苍渚接收到我的目光,我摇头,说,“无事。”
那日风和日丽,年过了大半,距他的婚期,还有半月。
我最后一次见到小裴郎已经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情了——好吧,三年,说实话并不算久,即便是以一个凡人的眼光来看,也算不得长久,但我仍然乐于这般评价,营造几分沧海桑田的感觉,以期同时拉长我自己的人生。总而言之,那时他早已成婚,同样是在觉梦楼,却只是饮了茶,未饮酒,听闻他与夫人举案齐眉,鹣鲽情深,过去的百般不愿都成了今日茶余饭后的笑谈,人人都说他运气好,或许他自己也是这般觉得的。丞相更是欢喜,只因他如今也入了仕途,不说平步青云,但有家世才学在背后撑着,总归坏不到哪里去,过去人人都爱笑喊他小裴郎,如今鞠躬鞠得勤,都叫他小裴大人。
他和友人靠窗坐着,像是在闲聊,我不知为何自己偏偏听到了那几句话,就好像他顺着风钻进了耳朵,想要给我一个苦困于心的解答。
“夫人今日允你几时回去?”友人打趣,“我想起桩旧事来,你可还记得,你当年为阿玉哭了一月,怎么劝都不听,还说不要成婚了。”
他笑了,很是温柔,又或开怀。
“是啊。”他望向窗外,说,“一月也算够了。”
“伤心一时是情深义重。”友人说,“伤心一世,那便是疯癫愚蠢了。”
他抬手倒茶,手腕空空,又望了望窗外,不知在想什么,很轻的笑了一下。
“对了。”友人说,“昨日域外选了几只好鹰送来,你可要下朝后去宫里挑一只?”
“不了。”他淡淡说,“我明日休沐。”
三年前,苍渚曾告诉了我一件事,直到今日,故事似乎有了答案,又或者永远高悬。
他说,那脚镣上沾了妖气,很轻很浅,再过几日便散了,像是刚刚修炼出世,又像是命数将近,也有可能只是有妖经过,无意沾上了。
我问,若是第一种呢。
妖魂不稳,他说,需离开人界几月,稳固魂魄。
那到底是哪一种呢,我听见自己问。
苍渚安静的看着我,没有说话,于是我知道了,这世上也有神无法回答的问题,那时我并不觉得沮丧与难过,直到三年后的今天,我像那时的他一样,蓦得蹲在地上,嚎啕大哭起来。
“快些收衣服!”街上有人喊,“落雨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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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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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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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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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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