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欺神>第20章
  听说新科状元郎和沐阳公主在朝堂上打起来了。

  隔壁街李婶来铺子里找我写春联,特意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念叨着,我这次手稳得很,抖都没抖一下,红纸垫在下面蘸着金粉,落下个“福”字。

  哎哟,李婶夸,沈公子这字写得好看。

  怎得打起来了?我摊开下一张纸,见缝插针的问。还有两日便是除夕,家家户户忙得很,连找我写字的人都翻了一番,平民百姓忙,皇宫里只会更忙,有着日子没见着沐阳,人虽不在,但京城的大街小巷里都有她的传说,故事的另一位主角也总是固定,状元郎,人们总这样称呼,却不知名讳。

  南山路今日吵闹的很,苍渚推门进来的时候我都未曾发觉。

  还能为着什么事,李婶评点的头头是道,无非就是些朝上的事,什么打仗啦,庆典啦,国运一类的,咱们小老百姓也不懂,公主该是个好样的,巾帼不让须眉。

  我笑着点头,她眉头一皱,很是忧虑的样子,长叹一口气,说,真是叫人担心。

  凝神写着字,听见杯盏碰撞的声音,才发现苍渚来了,与他对视一眼,没说话,看他在旁边坐下,温了壶热茶,涮那白瓷杯子。我心疼的很,那茶是正宗明前龙井,因他来买的,但那杯子是西市地摊上淘的,十文钱五个。

  实际上不知道他何时来,只是备好了茶。

  墨将要滴下来,毁了一张好纸,我赶忙落笔,顺便宽慰李婶两句,莫要忧虑,她是个有分寸的。我心想,沐阳这样的丫头,即便真和男子动起手来,也不见得会叫自己吃亏。xǐυmь.℃òm

  杯子撞在茶盘上发出一声脆响,我俩都回头望他,他回望过来,气定神闲。

  大概是手滑了。

  哎,李婶感叹,但愿,公主武艺高强,但求知个轻重,别把状元郎打出事情来。

  毕竟要过年了嘛,她说。

  我愣了一下,把笑憋在心里,回,李婶说的是。

  沈公子啊,她努力凑过来,余光落在苍渚身上,又压低了声音问,这位公子是您家什么人啊?

  我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李婶千好万好,就是有一点不好,爱管别人家的闲事,尤其爱给人说媒。我想了下,回,这是我表兄。

  她脸上一下笑开了花,拍拍我的手,你们家人都长得那么俊,我有个小侄……

  李婶,我低声打断他,我表兄已经成亲了。

  啊,她很是遗憾,又拍了下我的手,惋惜道,这么年轻便成家了啊。

  我点头,讪笑起来。

  你家这习惯可真是,她絮叨着,个个那么早便成了亲,要我说啊,这世上好风景啊,多了去了,再看看也是不迟嘛。哎,对了,她又凑过来问,你表兄可有纳妾的打算?

  他没有,我睁着眼说瞎话,表嫂醋劲大。

  哦,她点点头表示理解,又朗声问了句,那沈公子呢,可有纳妾的打算?我有个小侄……

  茶杯应声落地,摔得七零八落,暂且收住了所有声音。

  对不住,我笑,前两天贪便宜买的,十文钱五个,易碎的很。

  你是不能要求神仙去理解“节”这个东西的,不管多盛大,多有意义的节都不行,这是我前几日参透的道理。我问土地,你们在天上过节吗,土地说他不清楚,得去问月老,他是在地上的,年年岁岁跟着凡人走,凡人过多少个节,他就跟着过多少,一个也没落下。

  我实在是听笑了,月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只说,神仙不过节。

  可有不少日子都是给你们过的,我解释。

  我看那不过是凡人自己寻的由头,土地嚷得很大声,按道理应该叫人,货真价实的人,有些难堪,但我不得不赞许的点了点头,似乎是这样的。

  月老说,你把春节过一千遍,也就不想过了。

  若是日日都能诉衷肠,那便没有上元节了,土地摸摸自己的胡子,颇具深意的点点头,很是满意自己方才的智慧发言。

  于是我瞧着明显换了件新衣的月老,忍不住问,那你这是干甚?

  过春节啊,他说。

  此刻我脑海里没想别的,只留下一声幽幽的叹息,过节也没什么好的,唯一好的可能只是替人们开口找到了最正当的理由,毕竟那四个字永垂不朽,大过年的。

  大过节的,京城出了件不大不小的事情,闹得整个城里鸡飞狗跳,人心不宁,往年过节家家户户都忙着置办年货,今年不一样了,整个京城的人都忙着找一样东西,丞相府的鹰,塞外名物,珍贵的很。

  当朝丞相姓名裴,膝下三子,两儿一女,女儿嫁入皇室,得掌后位,大儿子征伐在外,威名远播,唯独那小儿子不慕仕途,是个彻头彻尾的闲散文人,弹得一手好琴,常年往来于市井里巷,青楼楚馆之间,既可以说一句风流卓绝,也能骂一句不思进取,不务正业,人唤一声小裴郎。这位丞相幼子有个人尽皆知的爱好,好养飞鹰,是以前些年有人为了巴结丞相,下重金从塞外带回了一只纯血飞鹰,那小公子大喜,不仅重重赏了,更是爱护的紧,恨不得成天拴在身上带着出门,就连睡觉也从不离身。据说,小公子对那飞鹰看护的细致入微,犹如情人,每日食物现杀现吃,喝水的小碗都镶了金,更事必躬亲,半点不得马虎,见过那猛禽的人都赞不绝口,双目炯炯,翎羽泛光,更是敛了一身野气,对主人亲昵的很。

  我曾在觉梦楼见过一次那只鹰,停在主人的肩膀上,系着纯金的镣铐,眼睛和脚镣是同一种颜色,金灿灿的,看一眼便不会忘记。

  他的主人喝多了酒,却仍不愿放下酒杯,举着杯盏揽月,狂言道,“我这一生,有阿玉陪着便够了!管它什么贤妻美妾,统统不如我的阿玉!”

  一众纨绔哄笑起来,酒洒了一地,有人开玩笑,“阿玉可是个雄的!”

  于是我知道了,阿玉是那只鹰的名字。

  “那又如何!”男人不屑一笑,“它他娘的都不是个人了!”

  哄笑声起来的更厉害了,不知是谁在调侃,“阿玉啊阿玉,你怎得还不成了妖呢?”

  “成了妖,化个形,好叫我们小裴郎将你娶回家去,保你一世荣华与富贵。”

  那鹰歪了歪脑袋,眨了眨金色的眼睛,似懂非懂的望向已经喝醉的主人,小裴郎轻笑一声,竟解了它脚上的镣铐,摸摸那乌黑的翎羽,不知轻声呢喃了些什么,那大鸟便扑棱着翅膀朝外飞,直冲云霄,一眨眼便看不见了。

  讲到这里,我放下笔,眼瞅着正在喝茶的苍渚,他手里还握着那十文钱五个的瓷杯,不过摔了一个,如今只剩了四个,他没问我一句,然后呢,让我这个说故事的人生出几分挫败来。

  大概是我停顿的时间过长了,长到他抬起头来看我。

  “嗯?”他问。

  “哦,没事。”我指指桌上的红纸,笔墨纸砚都压在旁边,问,“要不要来写副春联?”

  “写个福?”我说。

  意料之中,他摇了摇头,说不失望是假的,说很失望那更是假的,我点点头,顺理成章的接着往下讲。

  他们那天在觉梦楼里喝了很长时间的酒,聊了不少的话,我在那位觉梦楼画一幅新画,断断续续听了个整。阿玉飞走之后,小裴郎将那金色的脚镣翻了个个,反手便扣在了自己的手腕上,那时我才发现那竟是个状似镣铐的手环,细细的拉出一条金色的线,泛着金属的光。

  “我说。”有个纨绔说,“你爹究竟要你同谁成婚啊?”

  “谁知道!”他大笑一声,又一杯酒灌了下去,大逆不道的讽刺道,“说不定也想将我嫁予圣上呢!毕竟圣上好男色,而且姐姐也在宫里,我们姐弟俩彼此有个照应,岂不妙哉!妙哉!”

  那一众人跟着大笑起来,他只在不停的喝酒,又过了一刻,窗口掠进一阵疾风,靠窗的人惊呼连连,清脆的口哨声跟着响起,大鸟稳稳的落在他的肩头,他笑了一声,颇温柔的问,“飞够了?”

  那鹰竟动了动脖子,像是应答。

  脚镣没被系上。

  “你还是拴着吧,稳妥些。”有人说,“省得惊到了人,叫你老爹又寻到由头把你的宝贝疙瘩送走。”

  他摇头,不愿,反而是鸟扑腾下去,衔起锁链,重落回他肩上。

  “瞧瞧。”那人笑着说,“阿玉都比你懂事些。”

  “哎——”他长长的叹了口气,再一次半开玩笑半认真的感慨,“阿玉啊阿玉,你怎么就不是个人呢?若你是个人,不管那是男是女,都能解了我们裴郎的急啊——”

  “滚蛋。”小裴郎骂他,“不是个人又怎么了,是个人又怎么样,换谁来能比上我同阿玉的感情?”

  “是是是。”那人说,“你与它过一生便好的很。”

  待我画完画从觉梦楼离开时,他们的酒局还未曾结束,那鹰安静的站在小裴郎的肩膀上,足戴镣铐,但这次我知道,那主人的手腕上,也正系着一副镣铐。

  那件轰动京城的大事便是,阿玉丢了。

  丞相幼子裴安悬赏万金,但求线索。

  不过这事暂时同我还无甚关系,与我更加有关系的事是,年初一一早,我家门上多了幅手写的福字,方方正正,摆在正中央,写春联时我并未写福,暂且空了出来。

  我在门口站了一会,伸手揭下红纸,找来浆糊,倒着贴了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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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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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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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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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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