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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科幻小说>欺神>第16章
  近日京城的大事一件连着一件,前有沐阳公主开秋宴,后有当今圣上结连理,大赦天下,举城同庆,这两件大事都算是喜事,但偏偏外患当前,这喜事本身也就罩了层额外的意思,秋宴算作安抚民心,婚宴,自然便是笼络朝臣。婚宴的另个主人公不算意外,京城大姓的女儿,父亲是当朝宰相,兄长手握重兵,正出征边塞,是为主将,看起来门当户对,天作之合,但听沐阳说,他们还不曾见过面。

  我坐在铺子里,替她抄一副喜联,她这婚宴礼物送得实在敷衍,只找我写了个字,又买了两幅画,我不收她钱,天子大婚,平民百姓如我,算几幅字画还是送得起的。

  她却把银子不由分说的塞进我怀里,说,“不拿白不拿,反正是他的。”

  我觉得有些好笑,看她似乎憋了气,便说,“兄长大婚是喜事,你怎还不高兴起来了。”

  “那得看他和成婚了。”沐阳信誓旦旦的说,“若是和絮姐姐结婚,我第一个去宫门外放炮庆祝,炸个三天三夜,停了便是小狗。”

  “新娘子有甚不好的地方吗?”我好奇的问。

  “那可多了去了。”她吐吐舌头,只说,“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没见过面。”

  我一愣,下意识说,“这也算是正常。”

  婚姻嫁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近年来民风渐开,但真正能合了心意的也是寥寥,即便是自己选了的伴侣,未来也难说平顺,我本该这样说,可看着她的眼睛,突然泄了气,说不出话了。

  “不正常。”沐阳坚持,“两情相悦,方缔婚约。”

  我在心里默默的想,莫说出生帝王家,即便是寻常百姓家里,也难这般单纯,他兄长将她看护的太好,或许正因如此,我常常难以想象当今圣上的模样,脑子里想来想去,都只能将他看成个寻常人家宠溺嫡妹的哥哥。

  “沈哥哥。”沐阳问,“就拿你说,你和你家哥哥结亲的时候,难道连面都未曾见过吗?”

  我大窘,话题还没岔开,就看见苍渚推门进来,时机把握的太好,若不是了解他性格,很难让人不怀疑他是在门口候着的,沐阳一见到苍渚,眼睛都亮了。我暗暗叹了口气,更加认定这小姑娘是来克我的。

  她不敢催苍渚,只敢催我。

  不料苍渚竟然也看着我。

  的确,这地方就我一个能记着事情的,一个金枝玉叶,一个天上神仙,劳烦不动两位贵人,我只能又叹一口气,说,“自然是见过的。”

  小姑娘一拍桌子,很是赞同,“那便是了!”

  “然后呢?”她竟还追问。

  “然后……”我收了最后一笔,胡话还没编出来,就听苍渚接过了话茬,说了四个字,惊得我差点没把墨打翻在缀了金箔的红纸上。他说,一见倾心。

  这是想起来了?我反应了一下,不对,就算想起来,也不该啊,初遇时的场面绝不算美好,再怎么联想也想不到这四个字,尽管这四个字现在被我自己坐实了,但就算他是个神仙,也是不能读心的。

  “哇。”小丫头不管这些,早就惊呼起来,暗戳戳的问,“谁……对谁啊?”

  “应当是我对他。”苍渚处变不惊的回答,我下笔一重,彻底写歪了。

  “沈哥哥害羞了。”沐阳笑起来,换了张纸。

  笑着笑着,那原本明媚的笑容渐渐淡了,平日里不知愁滋味的小姑娘轻声笑了两声,只羡慕的说,“真是好。”

  秋日的阳光打在南山路上,我突然想起来,这条路的名字是皇帝亲自取的。

  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她抬起头,望向店门外,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苍渚也站在那光里,像是刚刚从天上飞下来的。

  我的墨洇了红纸,字又写不成了。

  百年好合,最后一笔,总是落不下来。

  事后我问苍渚,“你想起来了?”

  他说,“没有。”

  十里桥边碧波荡漾,金秋时节,正是京城里最舒服的时候,桂花的甜香还没飘散,微风拂面,捎来一整个季节的饱满与收获。明日天子大婚,全城都装点了一番,就连觉梦楼也不例外,昨日从絮娘门前经过,瞧见她正踩在凳上,指点着手下的人装饰匾额,今日十里桥也飘了红灯笼与红丝带,分外喜庆。

  我们在桥边听话本。

  “那为何那样说?”我问。

  “猜的。”苍渚挺自然的分析,“你我相识时间不长,便有了婚约,自是一见倾心。”

  说书的还没来,周围人陆陆续续坐满了。

  “或许是我对你一见倾心。”我看着十里桥上飘扬的丝带,平平淡淡的说。

  他摇摇头,说,“那便无用。”

  一桨乌篷船从桥洞下经过,荡起一圈涟漪,我知道他在说什么,若只是我一见倾心,那便不可能有今日情景,所以即便难以相信,答案也只剩下了唯一一个:是他对我一见倾心。

  “那你现在能感受到了吗。”我的眼睛落在乌篷船上,才发现船头也绑了红绸,开玩笑的问,“喜欢我。”wWW.ΧìǔΜЬ.CǒΜ

  他沉默了一会,还是诚实的回答,“不能。”

  我笑起来,不说话,握了握他的手,他没有躲开,脸上没什么表情,眉心微蹙。

  “没关系。”我听见自己说,“会想起来的。”

  “一切都会想起来的。”我说。

  真是倒霉到家,我又在心里叹气,同样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他。苍渚是个很不错的神仙,出身,相貌,身手,样样都好,唯独运气差了点,我想,怎么就会遇见我呢。

  说书的还没来,周围闲谈起了八卦,这京城的氛围还是宽松,三五个百姓聚成一摞,天子家事,都直言不讳,还有扯着嗓子喊的,生怕这声音穿不进皇宫似的。我听了两句,颇感意外,喜事当前,竟是惋惜居多。

  可惜了,有个五大三粗的汉子说,我还想着看皇上娶那絮娘呢,啧,你瞧瞧,京城第一美人,该是何等风光。

  可别说了,旁边的妇人说,那时不是还说,皇上要立个男后吗?

  当今圣上好男色,是全国上下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秘密,据说圣上生得一副好容颜,单看那嫡亲的胞妹沐阳公主也能想象出几分,风流倜傥,男女通吃,前有龙阳之闻,后有名妓妙谈,真真假假辨不真切,但总归有一点是真的:自小便是个叛逆的主。

  登基这几年,也算治国有方,歌舞升平,日子过得舒坦了,闲聊的心便起来了,有人说皇上未来要立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男后,也有人说皇上倾心于名妓絮娘,要扶个下九流的女子做那一国之母,还有人说皇上实际上心悦于大将军,无奈大将军不愿,他便甘愿为大将军终生不娶……

  总的来说,怎么离奇怎么传,怎么大胆怎么写。

  举国上下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好似就等着皇上干出点惊天动地的事情来,骂的有,恨的有,自然夸的爱的也全都有,京城百姓最亲圣上,大多跟着凑热闹,凑热闹的同时也不忘说两句好话,赌几把乾坤。

  可谁也没想到,天子就这样大婚了。

  望族出身,丞相之女,边将之妹,和过去的每个皇帝一样,为了周旋朝中势力,大婚了。

  当真可惜,那五大三粗的汉子重重叹了口气,又说两遍,可惜,可惜。

  没有人问他在可惜什么,但所有人都在一同感慨,可惜,可惜。

  乌篷船悠悠的划走了,说书的终于来了,万幸的是,他那折扇上没栓个同心结。

  “在想什么?”苍渚问我。

  “在想……”我说,“好可惜。”

  “诸君呐!”折扇一打,“明日大喜,今日我们说个应景的话本来听!”

  “话说前朝有个贤明君王啊——”

  “为着边患速成婚,心上明珠不忍别,成婚那日啊,天子逃了亲——”

  话本里的天子逃了亲,可我们的天子逃不掉,锣鼓喧天,风光大婚,整个京城都跟着热闹起来,凡人对喜悦与悲伤的消化速度似乎总是很快,也许是因为我们生命短暂,所有过程便要无限压缩与精炼,那不愿跟上的人便被世人嗤笑,叫他们:愚,痴,傻。

  不知昨日觉得可惜的人今日是否依然这般觉得。

  说来奇怪,我是站在云层上俯瞰天子大婚的,定然不是我自己的功劳,而是蹭了苍渚的光。且不说要爬多少年才能爬上去,就连那登云的梯子,我穷了一生也是找不到的,但这并不丢人,莫说是我,即便当朝天子,历代帝王,也是找不到的。

  而他们,已站在凡人塔尖,离跨上天门仿佛只有一步之遥,但真正的神仙告诉我,仅仅那一步,就隔了九百九十九条人命。

  “在想什么?”苍渚站在我身边,问。

  我向下望,腿有点软。

  神和人是不一样的,即便人站上了云端,也不算是神。

  “在想皇帝也不能想干什么干什么。”我说。

  还有半句话被吞了下去,了无踪迹。

  “你有何想做之事?”他突然问。

  “什么?”我没反应过来。

  “你。”他又重复了一遍,“有何想做之事。”

  那么高的天空该是没有风的,但我摇摇欲坠,仿佛下一秒,就要掉落下去,摔得粉身碎骨,神魂俱灭。

  “你呢?”我问。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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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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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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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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