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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奥斯汀/JaneAusten

  1775—1817。英国女性小说家。被读者奉为“爱情专家”。

  真爱绝不迫于时间、金钱、制度以及阶层,更不迫于生活。

  ——简·奥斯汀

  过不攀附、不将就的日子

  2014年,有一部科幻巨片在中国很火,它是《星际穿越》。

  当年,在上海新天地广场举行了《星际穿越》中国首映红毯盛典,现场气氛异常火爆,很多粉丝前来捧场,其中尤以女主角的扮演者安妮·海瑟薇的粉丝最多。

  盛典之后,安妮·海瑟薇接受了记者访谈,当被问及谁是她的偶像时,她的回答颇令人意外:“莎士比亚和简·奥斯汀。”

  很多国内影迷是从《穿普拉达的女王》里认识并喜欢上了安妮·海瑟薇,她一度成为时尚的代名词,谁又能想到她原来还是个爱读书的女文青?

  其实,早在2006年,继《穿普拉达的女王》之后,安妮·海瑟薇主演过一部爱情片,名叫《成为简·奥斯汀》。

  在这部片子里,安妮·海瑟薇扮演的人物就是她的偶像之一——简·奥斯汀。

  简·奥斯汀是英国著名女性小说家。她是一个对自己要求特别严苛的作家,每部作品在出版前都历经多年修改,因此留下的主要作品数量不多,只有6部:《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曼斯菲尔德庄园》《爱玛》《劝导》和《诺桑觉寺》。但部部堪称不朽,在英国文坛大放异彩,甚至被誉为其地位“可与莎士比亚平起平坐”。

  爱情和婚姻,是贯穿简·奥斯汀小说的两大主旋律。在作品中,她对感情有着深刻而独到的见解,在现实生活中,她却一生未婚,和同样一生未嫁的姐姐一直生活在一起。

  1

  《傲慢与偏见》和《理智与情感》里都有着青葱的草地、古老的庄园、曲折蜿蜒的溪水、神秘幽深的小树林,这油画般的田园风景正是奥斯汀生活的环境。

  18世纪末,奥斯汀和父母以及九个兄弟姐妹一起生活在苏格兰东南部汉普郡的史蒂文顿小镇,这是一个风景优美而令人迷醉的小镇。

  父亲是个牧师,家中藏书颇多,童年的奥斯汀没事就喜欢钻到书堆里,海量的阅读让她学会了思考。

  在当时的英伦乡下,女性处于从属地位,女孩很少能接受正规教育,生活无非是做家务、喂鸡鸭、饲养猪、挖土豆……等年岁大点,找个有钱的婆家结婚生儿育女,就是一个寻常女子最好的人生出路。

  奥斯汀也不例外,帮妈妈做家务成了她的主修功课。这个天资聪慧的姑娘生活中的唯一乐趣就是忙中偷闲地读书。

  书读多了,不免生出自己写书的欲望,她发现通过一支笔可以编织出变化莫测的世界。

  这个乐趣让她疯狂,沉醉而不知归路。

  在18世纪,写作被视为男性的专利,连小说的封面都被嵌上针线,借以提醒女人的职责是该把家务料理妥当,当时社会衡量女人的标准是“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奥斯汀只好背着家人,坐在共用的起居室里那属于自己的小小角落里偷偷写作,每当发现有人走过来,就迅速将习作本藏起来,以此掩盖写作的痕迹。

  15岁那年,她写出了自己的处女作。很难想象,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乡下女孩,通过自学居然写出了一部小说,没有超越常人的狂热的投入,这是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吧。

  少女奥斯汀渐渐长大成人,身边却少有让她中意的男子。奥斯汀只能寄情于写作,在写作中编排一个又一个爱情故事。

  彼时,当地一位贵族夫人的侄子韦斯特先生看上了才气逼人的奥斯汀,对奥斯汀来讲,这不啻一桩天赐姻缘。

  韦斯特先生长相不错,家庭富裕,关键他还将是那位贵族夫人巨额遗产的继承人,前程一片锦绣灿烂。无疑,嫁给韦斯特先生,奥斯汀的后半辈子将注定衣食无忧。

  奥斯汀27岁那年,韦斯特先生向她求婚了。奥斯汀足足考虑了一夜,最终听从了心的呼唤:“真爱绝不迫于时间、金钱、制度以及阶层,更不迫于生活。”

  没有爱情滋润的婚姻,就如同失去了养分的花朵,迟早要枯萎凋零。不愿将就的奥斯汀不愿出于爱以外的其他任何原因结婚,她毅然决然地拒绝了韦斯特先生。

  奥斯汀的这一举动把她母亲气得够呛。母亲最大的人生目标就是给女儿找到如意郎君。

  当时,不考虑物质基础而只为爱情结婚是件令人不可思议的事,大多数女孩子对找婆家都抱着毫不矜持的态度,因为一个嫁不出去的老处女是会被别人瞧不起的,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的笑料谈资。而一意孤行的奥斯汀冲着妈妈反驳的只有一句话:“我不想像你这样嫁给一个不爱的人!”

  其实,母亲不知道,奥斯汀拒绝了这门婚事,是因为她的心头早已被另外一个人占领。

  2

  1796年的某一天,一辆黑色华丽的马车停在了史蒂文顿小镇的一家农户门口。马车上下来一位白皙俊朗的年轻男人,他从伦敦过来,到乡下亲戚家来体验生活。

  亲戚带着他去参加镇上年轻人的聚会。那天,喜爱写作的奥斯汀正在为大家朗诵。听众都给予高度评价,但是他,这个初次见面的来自大城市的陌生人,却挑衅地给她打了个差评,并犀利地评价她的朗诵不过是场幼稚的表演。

  心高气傲的奥斯汀平白无故受了当头一棒,不免对他心怀怨怼,两人唇枪舌剑几句后不欢而散。谁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对他们来说,这个初见简直糟糕透顶。

  冤家路窄,没隔多久,在镇上的沙龙舞会上,她又遇见了他。

  他邀请她对舞,但在跳舞时,两人又忍不住针尖对麦芒。这一次,他彻底惹怒了她,她毫不犹豫也送上差评,穷尽世界上最讨厌的词语来形容他:傲慢无礼、鲁莽粗俗、厚颜无耻、难以忍受。

  两人再一次较量,是在一次板球活动上。他连续打败了好几个对手,一时风光无限。她本来只是看客,看不惯他的得意,提着长裙就走上了球场。

  他本不屑,心想一个女子怎么会打板球?没想到,她第一发就旗开得胜,打得他一脸无语。她得意地冲他一笑,那种向他示威的快感让她满足。

  世上爱情千万种,你猜不中出场也猜不出结局,而有一种爱情始于不打不相识。

  在一来二去的针锋相对中,他们发现彼此竟然有不少共同的兴趣爱好,心灵相通的他们互相情愫暗生了。

  他来自爱尔兰,名叫汤姆·勒弗罗伊,刚毕业于林肯律师学院,是一名律师实习生。

  和韦斯特先生相比,勒弗罗伊的硬件条件要差得多。他没有钱,需要依靠有钱舅舅的资助来生活,结果势利的舅舅没有同意这桩婚事,而是要求外甥与富贵人家的女儿结婚。

  被爱火冲昏了头脑的勒弗罗伊决定带着奥斯汀一起私奔。

  在当时,私奔是件极其严重的事,意味着放弃金钱与地位,意味着名誉扫地,意味着得接受世人的羞辱。为了勒弗罗伊的后半生,奥斯汀决定向世俗妥协,半途中止了疯狂的私奔行动。

  勒弗罗伊和奥斯汀,他们相识于他未娶她未嫁的美好年华,按理说,这应该可以算是上帝安排的一个对的时刻,但是,这桩美好的婚姻还是无奈地被壁垒森严的等级制度、门当户对的婚姻缔结法则,以及世俗的金钱观念葬送了。

  勒弗罗伊后来娶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成为爱尔兰首席法官,他给他的大女儿取名为简,他的心中该是一直没有忘记简·奥斯汀的吧?

  而奥斯汀一生未婚,她把她全部的光阴奉献给了写作,通过文字来弥补生活中的缺失,因此,爱情成为她笔下小说的永恒主题。

  有人说,恰是中断的爱情给了奥斯汀坚持写作的信心,帮她实现了想成为一个作家的梦想。换个角度说,假如奥斯汀收获了爱情,她的很大一部分时间无疑是会分给家庭的,世上是否就会少了一位优秀的女作家呢?谁也说不准。

  奥斯汀和勒弗罗伊的这段故事被拍成了电影《成为简·奥斯汀》。虽然有人质疑这根本是个捕风捉影的故事,但我更愿意相信它事实上是存在的。

  影片里,奥斯汀最后为勒弗罗伊之女朗诵的一段话即出自她的成名作《傲慢与偏见》。

  “她开始理解到,他无论在个性方面还是在才能方面,都百分之百是一个最适合她的男人,纵使他的见解、他的脾气和她自己不是一模一样的,可是一定能够叫她称心如意。这个结合对双方都有好处,女方从容活泼,可以把男方陶冶得心境柔和、作风优雅;男方精明通达,阅历颇深,也一定会使女方得到莫大的裨益。可惜这桩幸福的婚姻已无可能,天下万千想要缔结真正幸福婚姻的情人,从此也错过了一个借鉴的榜样。”

  这一段无疑就是奥斯汀本人的心声,失去爱情的惆怅和遗憾,缠绕在字里行间。

  大概很多女人都愿意成为简·奥斯汀,愿意成为一个甘于听从心灵召唤,为成全对方敢于放弃,无惧世俗压力和流言蜚语,并且能将兴趣爱好坚持到底的勇敢无畏的简·奥斯汀。尽管她的人生结局令人唏嘘不已,但老天让她将情感存放在文字中,百年不朽,这算不算是一种额外的奖赏?

  3

  有句老话说:“每个作家毕生的作品合起来就是他本人的自传。”了解奥斯汀生平并看过《傲慢与偏见》的读者,一定会将达西先生与奥斯汀的初恋情人勒弗罗伊联系在一起。

  毛姆曾说,奥斯汀本人最喜欢的人物便是《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达西原型据说就是她深爱的勒弗罗伊。

  看乔·怀特版的《傲慢与偏见》时,最让我心动的,是影片里的最后那个对话镜头——

  寂静湖边,灯光隐约,爱意呢喃。

  达西:你睡得好吗,亲爱的?

  伊丽莎白:非常好,希望你别再叫我“亲爱的”了。

  达西:为什么?

  伊丽莎白:因为每当我父亲生气时才会如此称呼我母亲。

  达西:那我可以怎么称呼你呢?

  伊丽莎白:哦,让我想想看。寻常日子叫我“丽兹”,星期天可以叫我“小傻瓜”,另外,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叫我“神气活现”。

  达西:那么,我生气时该怎么叫你呢?达西夫人?

  伊丽莎白:不不不,你只能在以下的情况下叫我“达西夫人”,即当你完完全全、千真万确、毫无疑问地觉得幸福时。

  达西:你今晚过得怎么样,达西夫人?

  说完这句话,达西开始深情地亲吻伊丽莎白,从额头到眼睛,从眼睛到鼻子,从鼻子到嘴巴,一边呢喃轻唤着:达西夫人,达西夫人,达西夫人……

  那一刻我实实在在被电到了,又感受到了谈恋爱时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不禁感叹:爱情确实是世界上最令人迷醉的感情啊。难怪奥斯汀要一而再,再而三地书写爱情了。

  奥斯汀的生活圈子很小,打交道的除了家人,便是附近的邻居。在他们的眼里,奥斯汀是个不善言辞的慢热的姑娘,但没有人想到,这个姑娘一旦投入文字中,她的话匣子就像是被谁按了打开键,顷刻间一股脑儿地释放出来。

  她笔下的文字生动活泼,人物对话充满了诙谐的趣味,从上一段对话中便可知一二。幽默成了她文字独具魅力的标签。也许,正是因为日常的寡言少语,才使得她将炙热的激情转移到写作中尽情地倾泻和抒发。

  奥斯汀小说的另一大特色是以广袤无际、远离尘嚣的英式田园风光为背景,在这样一个淳朴又不失浪漫的世外桃源谈一场旷世难忘的恋爱,该是爱情偶像剧里最完美的浪漫场景吧。

  电影《傲慢与偏见》里,伊丽莎白和达西在小树林里甜蜜牵手,在绿茵如毯的草地上悠闲散步,在古堡式的庄园里亲热接吻,清澈的河水,飞翔的白鸟,画面一通暖色,简直温暖唯美至极点。

  而奥斯汀小说常有的剧情是男主角高冷帅气,他们会在爱情渐有眉目时突然离场,制造出幸福戛然而止的遗憾,让读者一颗心跟着吊起来。这就是奥斯汀的高明之处,用出走来激化爱情,把观众的胃口吊起来,当然最终她不会让读者失望,会精心安排女主角和男主角重逢,最后拥有一个美好的大团圆式的幸福ending(结局)。也许,这正是奥斯汀本人一直期盼和追求的完美爱情模式。

  电影《情感与理智》里,大姐埃莉诺的理智和隐忍,妹妹玛丽安娜的外向和直白,爱德华的绅士和坚定,布兰登上校的宽容和执着……不管开端有多少夹杂不幸的误会,历经波折磨难,最终男主角和女主角都能冲破傲慢与偏见,放下理智和情感的斗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只是,作家本人同样拥有理智,同样摆脱偏见,但最终还是没能拥有一份无限憧憬的圆满婚姻。

  现实生活里的缺憾,借助一支笔,在虚幻的文字世界里得以圆满、完善,这也许是作家奥斯汀最大的欣慰吧。

  她用自己的一生来告诉读者爱情的珍贵,她在她的小说中过别人的生活,谈别人的恋爱,并与自己的爱情缓缓作别。

  4

  美国一位女性主义批评理论家曾经这样评价:“在英国小说的版图里,女性的领土通常被描绘成四周被山峦包围的荒漠,这些山峦即奥斯汀巅峰、勃朗特峭壁、艾略特山脉和伍尔芙丘陵。”

  文人相轻,自古而然。那么“丘陵”伍尔芙是否服气奥斯汀这个巅峰呢?

  伍尔芙其实是个蛮挑剔的人,比如她最初对《尤利西斯》下的结论是:“就我看这书天分是有的,但是水准很差的天分……书没品没味,这么说不光是指它很平淡无奇,而且从文学角度来读也是如此。”但伍尔芙却不掩饰自己对奥斯汀的欣赏,她称奥斯汀为“女性之中最为完美的艺术家”,甚至还专门为奥斯汀写了一篇《论简·奥斯汀》。

  伍尔芙称赞奥斯汀:“笔下所写,乍一看,是一些琐事,却能在读者的心中铺陈开,变化出持久不变的人生场景来。”

  “简·奥斯汀的聪明才智与她成熟的鉴赏力相得益彰。她笔下的愚人就是愚人,势利小人就是势利小人,因为他们距她心中精神健全、神志清醒的标准相去甚远,即使她让我们开怀大笑时,这一点也清晰无误。从没有哪位小说家,对人类的各种价值如此了然于胸,更使其一一跃然纸上。”www.xiumb.com

  “她的种种才华,极为平衡得当。凡是完成了的小说,没有一部是失败之作,各章各节也鲜有参差不齐,没有哪一章会让人觉得大为逊色。”

  能得到伍尔芙如此高的评价和欣赏,奥斯汀的笔力如何可想而知。时至今日,奥斯汀的小说仍是电影翻拍的热点,这就足以说明一切。

  这个一生未婚的英国女作家,在寂寞的生命河流中,交出了一份沉甸甸的爱的答卷。可惜红颜薄命,顶着时人的另类眼光,奥斯汀仅仅活了42岁,最后孤独地死在姐姐的怀抱里。

  她的命运凄惨吗?的确,她不够长寿,并且一生没有品尝到婚姻的滋味。

  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她遵循心灵的召唤,主宰了自己的命运,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她不是不懂得,对一个女人来说,生命的全部并不仅仅是由事业构成的,爱情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美好体验。正是因为这份懂得,她才把自己对爱情的向往和渴望编织在笔下的文字之中。

  她这一生并非没有结婚的机会,至少韦斯特先生就是一个现成的人选。但是,她最终还是主动选择了放弃,选择了一生未婚,原因只有一个,那就是她既不愿做攀附的凌霄花,也不愿将就矮小的灌木丛。

  与其说这是一种傲骨,毋宁说更是一种姿态,一种不妥协、不勉强、宁缺毋滥的姿态。

  更多一些质感:

  《何以笙箫默》里何以琛就说过:“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意将就。”

  这样坦然,这样无畏,这样骄傲,试问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得到?

  在茫茫人海中遇见自己的Mr.Right(真命天子)并与他携手到老,那不是人人都能遇得到的幸运。

  倘若此生遇不到,就像奥斯汀这样,做一个不攀附、不将就的女子,自食其力,是不是也值得为她点赞,为她鼓掌,为她喝彩?

  奥斯汀的画像端庄而略带惆怅,在19世纪初的英国乡村,她握着一管白色鹅毛笔,蘸满乔治三世时代的格牌墨水,在白纸上沙沙书写……岁月已经更替了二百余载,但对美好爱情的向往,亘古未变。这也许就是奥斯汀最想向后人诉说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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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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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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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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