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其它小说>聆听灵魂的声音>“我用了很长的时间来让语言‘不美’”
  颜歌:成都郫县人,生于1984年12月。现攻读四川大学比较文学博士学位。曾获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主要作品《关河》、《良辰》、《桃乐镇的春天》、《五月女王》等。首刊于《收获》的长篇小说《段逸兴的一家》(出书名为《我们家》)获第11届华语传媒文学奖新人奖。

  走走:我们先来聊聊古典音乐,制造一下开场气氛吧。我知道你是一个马勒爱好者,写作时你会听这样的音乐吗?我知道有些小说家写一整个长篇时,只听一张碟,不过大部分是摇滚乐。

  颜歌:写《声音乐团》的时候是老听马勒的,然后写《段逸兴的一家》的时候听一些民谣,那个时候我老是听张玮玮。不过我每次写到状态里面的时候都是没有音乐的,音乐有点像是药引子。

  走走:《“声音乐团”》里写到交响乐团的故事,你博客里也写过,“孤独的大号手这个意象,真的很让我着迷”,你好像有这样一个交响乐团圈子的朋友,故事的灵感是来自他们吗?

  颜歌:孤独的大号手就是来自于有一次偶然去听交响乐的时候,看见那个大号手一直都不吹,然后我都替他无聊了,可是最后的时候他演奏起来,那种恢弘差点让我落泪了。于是想要写个关于这个的故事。因为要写这个,去看交响乐团排练,认识了一些交响乐团的朋友。那是二〇〇九年的事了。

  走走:他们知道你是写作者吗?

  颜歌:知道呀。我去看他们排练都拿个本子坐在最后——这个意象最后也写到小说里面,变成了“为了写小说去交响乐团采访的作家最后死掉了……”哈哈。

  走走:小说出来以后你送给他们看了吗?

  颜歌:没有。书太厚。写《声音乐团》真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写了特别久,因为一切都是新的。对我来说是个很特别的经历,好像生了一个病孩子,怎么也要把它养大。

  走走:你所谓的“病孩子”,是指这个题材先天不足,不像《段逸兴的一家》,是从你自己生活里生长出来的,是吗?

  颜歌:是,写这个题材完全是一时兴起。抱着“随便写点什么休息休息”的心情来写的,结果把我折磨得不轻。可见不能玩弄题材,不然就被题材玩弄了。但是写《声音乐团》让我作为写作者学习到了最多的东西。因为它不自然,不容易,我又不停地给自己制造问题,发展可以变得有趣的可能性——花了很多时间,磨合很久,所以学习到了很多东西。

  走走:学习到了处理结构、处理采访或调查来的素材的能力?

  颜歌:嗯,类似吧。写完了《声音乐团》以后,我相信一切情节都是可以被推动的。感觉自己成为了一个特别能忍耐的写作者。

  走走:一般来说,推动情节的应该是人物性格使然?我觉得《声音乐团》里,似乎是事件使然……

  颜歌:推动情节的方式肯定是有很多种的,但基本上我想一个行为可以在故事中的多个地方发生反应是最好的,修改的时候我会把故事中的场景和行为拆开来看,如果他们只对一件情节发生作用或者只有一个解读,我一般会修改或者删除。不过《声音乐团》的确是事件推动。我觉得《声音乐团》里面的人物是比较平的。因为我把好多精力都放到结构上去了。这个小说我自己有一个很复杂的情绪,我写得不容易,不过在我还没写完的时候我就觉得它不可能是个什么好东西。哈哈。

  走走:《声音乐团》因为结构的关系,有些滞涩,在那部长篇里,你尝试了小说结构和文本之间的互文关系,然后你返璞归真,有了顺畅自如的《段逸兴的一家》,你现在怎么看待结构这个问题?有没有一种感觉,这和做美食一个道理:不太新鲜的食材才需要煎炒醋溜,各种佐料?

  颜歌:哈哈,你这个比喻很好。或者作家和作品的最好和自然的关系就是原汤化原食。不过有时候写着写着又想换个花样。我是很自娱自乐的一个人,或者是自我折腾。

  走走:你曾经说过,“我只是一具被小说的野心推着往前走的身体”。你的“小说的野心”是怎样的?

  颜歌:希望自己能写出特别棒的小说。然后就一种走路都有风的感觉。哈哈。总体来说,我还是希望能写我所看到感觉到的时代,延伸中文,表达中国。当然这样说是很大的,落实到作品可能只是一个很小的东西。《段逸兴的一家》当时就是觉得写一个好玩的小东西,用这样的心情写的。

  走走:《良辰》里,“那个平原上的小镇,所有的居民……带着面目不清的善良生存下去。”我特别喜欢这句话,这种“面目不清的善良”,正像第11届华语传媒文学奖授给你新人奖时的授奖辞一样,我觉得是因为你“正视生存的卑微,承认人性的有限与残缺,但不就此绝望;从俗世中来,却醉心于灵魂中那清澈的质地”。你那些关于四川小镇的故事,那些每天要吃一碗肥肠粉的男男女女,确实都是“带着面目不清的善良生存下去”。

  颜歌:嗯。我想起我最熟悉的这些父老乡亲,我们郫县的人,这些人说话做事里,都是有一个“好”,可是这个“好”又特别模糊,是一个很混沌的概念。在一个“好”的疆界里,会发生很多很多的暧昧。这种混杂的东西是我所认为的小镇、县城、城乡结合部的魅力。

  走走:你能不能具体解释一下这种暧昧?我不知道你是否看过路内的几部长篇,他笔下的戴城也是小城,当然比你的镇子要大得多,属于衰老的县级市。粗俗的玩笑,任性而为,这些和你的小镇生活又有相似之处,但它们没有你所谓的“暧昧”气质。

  颜歌:说不好其他人的小说故事“暧昧”不“暧昧”,不过从我的想法来说,暧昧就是说不清楚。就是说事件,人物,意图,都不是简单能以好坏善恶等判断性的词语来讲述的——这样说起来就显得简单武断了,“暧昧”最好还是用故事来阐释。比如说《段逸兴的一家》里,薛胜强在情妇床上昏迷了,被送到医院,东窗事发,跟老婆和情妇都闹得很尴尬,为了打破这个僵局,他想要和她们中的一个睡觉——他也没想清楚应该是谁,吃晚饭的时候,老婆夹给了他一个卤鸭腿,他就干脆跟老婆睡了。所谓暧昧,大概就是这样浑浑噩噩中的温情脉脉吧。

  走走:《段逸兴的一家》里,生活像海椒和豆瓣一样热闹,油辣鲜香。活跃的是生机勃勃的肉体和情欲,人们用来接吻说话的嘴都是“沾满了肉味的”,这和四川这样一个地理环境有关吗?

  颜歌:这个不太好说,对我来说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吧。我所熟悉的生活氛围和人的话语方式都是很四川的,所以当我构筑一个小说世界的时候就成为了那样。四川不四川,这是四川之外的人才看出来的,对我来说,《段逸兴的一家》就是我所理解的中国生活。

  走走:《段逸兴的一家》里,家人之间血脉相连的情感真实而不做作,这些应该与你自己的家庭生活经历有关吧?我记得当时你特别担心自己爸爸看了会生气……

  颜歌:我和我家里人的关系是很近的,不过要说这个跟我的小说有什么关系,我不太认同。

  走走:关于《段逸兴的一家》,小说中四川方言的运用,增添了日常生活的戏剧性和幽默感。同样是方言写作,《繁花》的气质是迥异的,你觉得这种幽默感是四川方言与生俱来的吗?生活中,你是一个有幽默感的人吗?

  颜歌:四川话里面自有一种洒脱,这是我的理解。比如在小说里“爸爸”说了很多句“算逑了”——意思就是算了吧。那么很多事情到头来在日常里都可以被这种感叹消解掉,“算逑了!”,“管逑它的!”,等等,在这样的基调下面,小说的氛围可能就会比较泼辣,幽默。在生活里,我一直努力当个严肃的人。

  走走:阿来说过,“方言是一个壳子,一个承载思想的壳子,它提供了一种表达可能,也造成了一种表达的限制”,那么你当时有没有想过像金宇澄写《繁花》那样,索性做到极致,叙事部分也用既是四川话,同时非四川人阅读起来也毫无障碍的那种书面四川方言?

  颜歌:(这个我不太理解,《段逸兴的一家》因为有一个叙事者的,所以叙事语言是四川话的呀。)单说方言是个壳子那段,我觉得是对的。特别是当我所希望的方言是一种可以推广到四川之外的方言,就有了很多选择,很多限制,但是这种选择和限制也成了我在创作中很大的动力。

  走走:你过去的语言风格是华丽尖锐的,像之前那个长篇《声音乐团》,连结构也是庞大复杂的,为什么到了《段逸兴的一家》,你会愿意选择用简单质朴的方式来讲故事?你和我说过一嘴,是因为当时远在美国,突然思乡,那种情感让你反而特别贴近了家乡土地?xiumb.com

  颜歌:因为小时候受了很多古诗词的影响,所以对语言有一种一定要美的偏执,在我初期(16、7岁)小说创作的时候,这成为了我的一个标志,也就是所谓的华丽的语言。当然后来自然而然就会发现用那样的语言方式,绣花一般写长篇小说是一件非常滑稽的事情——对语言“美”的偏执是我的童子功,也是我的绊脚石,所以后来,我用了很长的时间来让语言“不美”,《段逸兴的一家》就是要“不美”,我希望它是隐匿的,自然的,时而泼辣的。写《段逸兴的一家》的念头是在写完《五月女王》之后就出现的,当然我按照计划先完成了《声音乐团》,《声音乐团》的庞杂让我得到了训练,也让我吃尽了苦头。所以,《声音乐团》之后,我决定要用更加自由的方式来写《段逸兴的一家》。以前所有的长篇我都有一个现行的结构模式,《五月女王》是五芒星的人物关系和双线,《声音乐团》是环形叙事和双线重复——但是我决定《段逸兴的一家》就想到哪写到哪吧,所以我就想到哪写到哪了,决定叙事速度和方向的完全是人物的情感,因此,《段逸兴的一家》的人物情感也是格外饱满而凸显的。

  走走:有意思的一件事是,很多外语不太好的写作者,看大量翻译小说,习惯用翻译体写东西,而你却是在美国北卡罗来纳州达勒姆访学的一年多时间里,重新发现了中国的地方口语。

  颜歌:在一个越少能使用中文的环境里,或者说着和其他语言方式的对比里,人会越发现中文的中文性——也就是说这种语言里面不可替代的东西,也就是说用这种语言来表达文学,来写小说的时候所能达到的其他语言无法抵达的“死角”,在我个人来说,中文=四川话=我的母语,所以可以说我是津津有味地去想我听到的,接触过的,有印象的四川话。当时有一个小本子,想到的马上就记下来。

  走走:从《良辰》开始,你已经隐隐约约在构建一个平乐镇的故事体系,此后你反复勾勒那个虚构的小镇。“在我的创作图景中,经常出现的地名有两个,一个是永安城,一个是平乐镇……我是说,我在写的是我的故乡,平乐镇,或者是郫县的郫筒镇,写城乡结合部,写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社会中放置着工业城市排泄物的混浊、迷蒙、尴尬之地,写这里的父老乡亲,写他们琐碎的善良和懒散的邪恶。”你是想像福克纳一样吗,所有故事都发生在一个小镇上?

  颜歌:至少在最近这几年里面希望这么做吧。能在小说中制造一个世界是很有成就感的事情。不能说是希望像福克纳那样,毕竟这样做的作家太多了。对此,福克纳倒是有一个解释,说小说家就像木匠,总会自然而然地就用手边的木材来做些东西。

  走走:这个小镇的原型是郫县郫筒镇,那里的真实生活是怎样的?

  颜歌: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问题。你看,我十几岁就写小说,写到现在十几年。写小说成了我观察生活和进行生活的一个很重要的方式。比如我写了“平乐镇”,也就是“郫县郫筒镇”,然后我大量地回忆,观察,搜集资料,写——到现在我觉得我写的“平乐镇”就是我记忆中的郫县,就是真实的郫县。在我的世界里,这两个世界是一步步重叠的。

  走走:你现在怎么评价自己十七八岁,《良辰》前的那些作品,比如《马尔马拉的樱朵》、《关河》?

  颜歌:仅仅对我自己来说,那些东西依然是很有意义的。作为一个作家,那些作品可以说是我的“原本”,有时候我回头去看,就会发现我的写作中现在存在的问题都在那些文本里以更放大的方式存在着,所以要剖析自己和自我批评的话,它们对我来说是更好的文本——实际上,我就是靠在那些东西上反复地反省,开始写《良辰》,然后写《五月女王》,再写《段逸兴的一家》。

  走走:你的很多小说中,对“我”这个叙述角色的设置是很特别的:《五月女王》中,“我”是一个死去的人;《声音乐团》中,“我”并不存在;《段逸兴的一家》中,“我”是一个得过疯病痊愈的小姑娘。为什么你会偏爱“不可靠叙事”,你真的觉得它起到消解叙事的作用吗?因为我觉得你的作品本身并非宏大叙事,似乎没有要去消解的必要?

  颜歌:我总结了一下:这是我的强迫症,得治。就像有人进了球就要做一个很漂亮的手势,这个很漂亮的手势只是一个习惯,是没有意义的,并且总有一天要害了他。

  走走:你有一套“‘批评和管理写作’的办法:先当作家写小说,写完以后再自己检讨,批评”,怎么看出自己刚写完的小说里的问题?我们编辑看稿时,看到一个觉得好的,也要搁段时间再拿起来看,你即时看,真能看出本质上的问题吗?(话说,本质上有问题,写的时候应该已经注意到了吧……)

  颜歌:当然当时不能看出来的。我差不多写完过三五个月会再看一下,然后就出版发表了。这一点上我并没有什么洁癖,反正就是自己当时的水准和状态,发就发了。当然了,我发表出来的每一个东西,大大小小的,在现在的我看来都有各种各样的毛病,就算是刚刚写完的还没有发表的也有——我无法回头去销毁那些作品,也不能反复地无限地去修改,能做的只有清楚这些问题,然后训练自己,进行新的练习。当然,又会有新的问题冒出来,和自己斗其乐无穷。

  走走:如果说《段逸兴的一家》是那种麻辣火锅的味道,你最近发《收获》的那个短篇《三一茶会》写的则是老年人茶会世相,淡淡暖暖,家长里短,朴,淡,有味。这期间是什么因素促成这样一个小小的有渐变风格的转变?以前你爷爷还活着的时候,你就经常跟他去竹林茶馆吃茶,一个院坝里坐着的都是你们老南街的街坊邻居,他们听说你是个作家,就都抢着要把自己的事儿讲给你听。和这段生活经验有关吗?这个短篇也让我看到,你没有放任自己成为文本世界中无法长大成人的“滞留的少女”。

  颜歌:《三一茶会》虽然是个很短的东西,但对我自己来说却很重要。写完《段逸兴的一家》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其实我都有点“上火”——这当然也是之后发现的——我写了几个其他的短故事,都不是很满意。有一天我就忽然决定写一个老年人的故事,当然我并不了解老年人的生活,只是片段——这也是为什么《三一茶会》如此地短,但是写完这个以后,我的确“下火”了不少——人退一步,对这个世界想要表达的更少,能够表达的或许就更多了。

  走走:最开始你排斥别人称呼你为“女性作家”,但现在你因为意识到“作为一个女性作家,确实能够写很多男作家不能写的东西”而欣然接受作为女作家的个体认知。什么是男作家不能写的东西?什么又是女作家不能写的东西?

  颜歌:任何作家都能写任何东西,但肯定每一个个体的作家都有更合适写的题材和方式。如果要以性别来划分,女作家在对很多事情的嗅觉上和观察方式上肯定是不一样的,这个不一样却无法一句话几句话说出来——对个体和事物复杂性的崇拜,是我成为小说家的大前提。从我个人来说,我现在对我写作中直觉性和情感丰沛的方面都更坦然处之——不刻意强调,也不回避。

  走走:你在美国待了一年,在那里的公路旅行经历,会不会进入你的下一部作品?

  颜歌:我相信我生活中的任何事情,无论在当时看来有意义与否,都迟早会以某种方式进入我的小说。但时间肯定会有些间隔,我很难去写刚刚发生的事情,需要等情绪沉淀下来,事情被忘记。在我目前的小说来说,我很少会去写“非中国”的东西,但是旅行的体验应该会以其他的方式转化表达吧。

  走走:为什么你会特别注重对小说形式的创新?《异兽志》拥有人与兽两条不同又相关联的线索,看似并列的九个以兽为名的章节,却带着不断自我挖掘和解释的复杂结构;《五月女王》穿插讲述相隔数年的两个时间的故事;《声音乐团》为了做出交响乐的形式,用了一个复杂的四层双向逻辑结构;《良辰》是两个主人公在不同背景下演绎的十个相似的故事……”

  颜歌:刚刚说过了,这应该是我的一个习惯。我是一个特别喜欢收拾的人,所以做事情也希望在某种图形化的模式之下,不只是我的小说,生活中也是这样。给小说设定一个规则,然后按照这个规则去运行,在这个规则中去寻找尽可能多的可能性,是很有意思的挑战,也是我写小说的一个很大的动力。但是《声音乐团》之后,我尽量地去放弃这种东西了,现在希望自己更放松和自然一些。

  走走:其实我一直很羡慕你有个特别像笔名的本名:戴月行是你户口本上的名字。你们家的文艺老年、你奶奶说,这天生就是一个适合当作家的名字。据说你们老戴家文艺老中青年荟萃,常常在奶奶的主持下召开作品朗诵会和“研讨会”,怎么个开法的?

  颜歌:家里人反正时不时会聚在一起吃饭,然后坐在奶奶家客厅里,奶奶就会说“啊我最近写了一个新的诗/散文”,然后就拿出来念给大家听,然后每个人说两句意见。然后可能会讨论到一个具体问题,比如“文学中的美”,然后就发散开去——这是段逸兴的一家的人聊天的一种方式吧。不管开始聊什么,最后肯定聊文学。

  走走:你因为从小喜欢大量背古文(规定自己每天至少背五首宋词)的关系,产生了一种汉语言的洁癖,对语言上的清洁、韵律,甚至优美有一种骨子里的偏执。我特别理解这种洁癖,但是在推长篇叙事时会显得很紧,缺乏一种泥沙俱下的气度,你后来是用什么方法解决语言放松这个问题的?我觉得在《段逸兴的一家》里解决得非常彻底。

  颜歌:一旦决定要放松,就慢慢放松了。我看比较多的明代小说,觉得挺有用。《拍案惊奇》经常都在看。另一方面,在写的时候更多地从书面语言转换成口语,毕竟我的口语环境还是方言的,那么在口语中,这些比较松的语言是经常都在“练习”的——就把这一部分拾起来,用作小说语言。

  走走:你说过,“作为一个作家,我最终的课题是学会和现实相处,学会用写作和当下中国的现实相处”,你看到的、你想处理的当下中国的现实是什么?我想肯定和写出《第七天》的余华是不一样的。

  颜歌:正像我说城乡结合部那样,是一个暧昧的,混沌的,复杂的环境。我所看到的现实经常使我感到困惑,这也是我不知道如何表达它的原因——到目前为止,我所找到的表达现实的方式是表达过去,表达八十年代,九十年代的小城镇。我想目前中国的现实是十分丰富而庞杂的,这种复杂中又有非常荒谬的一面。你说到《第七天》,这让我想到一个问题:现实的荒谬使人迷惑,但必须要记住的是,荒谬应该是文学式的表达,而不是卡通化的描述。

  走走: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你在美国参加文学工作室的经历?用英语写作为你的母语写作带来什么变化没有?

  颜歌:我在杜克的时候参加过好几个workshop,学生自己组织的兴趣小组,英语系开设的课程,以及名作家来访问的时候所谓的mastercourse。从头到尾参加完的是当时哥伦比亚的一个老师来杜克开的mastercourse,连老师我们总共是七个人,每天下午一点开始在英语系一个很小的教室里上课,连续上了两个星期。教授给一个题目,学生写,然后互相念自己的作品,讨论——毕竟我写了很多年了,而其他的都是在校本科生,所以这些课对我的写作没有什么作用,但和好几个一起上课的学生成了朋友。把英语写和中文写来比较,最明显的就是中文实在是一个模糊的语言,中文里很多事情是说不清的,句子的逻辑是错位的,但从文学上来说,这些又不是错的。明晰和模糊不是一个二元对立,而是语言本身的特色,从英文里面出来,我反而会更欣赏中文的这些特点,更加自知了,时常琢磨。

  走走:我们来谈谈写作技巧吧,有其他作者讲,“颜歌就像一个什么都会的手艺人”,写作技巧这件事,你是有意识培养的吗?和你身为四川大学比较文学博士,又在西方学习相关领域知识有关吗?

  颜歌:我依然觉得我是一个特别不会讲故事的人,情节特别弱,也就是说我不是一个plotter。所以我显然不是什么都会呀,我写作上唯一的优点就是特别有耐心,遇到一个什么问题,我都咬死不放,死磕到底。当然了,作为一个强迫症,我很迷叙事学,因为用叙事学的方式来看文本,就跟庖丁解牛一样,非常过瘾。有时候我自己也事后来解一下我刚刚写完的“牛”,这种方法对去掉小说里面的杂质非常管用。但话又说回来,我们中国的小说里又是特别讲究“闲笔”的,因此,哪些是“闲笔”,哪些是“杂质”,这是个很个人又很微妙的问题。

  走走:看你那么多作品,最大的感觉是一个字,“变”。我觉得这和你“希望自己永远都以一个门外汉的心情写作”这种心态有关?

  颜歌:是呀。小说家最好是永远的局外人,最好永远是卑微的。与此同时,我又一直以非常任性的心情在写小说。就是觉得什么好玩就写什么,觉得怎么有意思就怎么写。因此对不起编辑对不起出版社对不起读者。有一个念头永远让我恐惧:就是用同样的方式杀一百头猪,觉得这样的日子一眼望不到头还不如死了算了,所以我就老是换地方,换刀,挑挑拣拣,走走看看。

  走走:评论家何平评价你的写作是“80后作家中具有先锋气质的”,你怎么理解文学的先锋气质?不过确实,在80后作家中,你对语言和结构的敏感是非常与众不同的。

  颜歌:说我先锋气质是表扬我吧——虽然是表扬,可是也让我摸不着头脑。我前两天听到有人说“某某的小说里有很多后现代的东西”,我就很想揪住这个人问:什么是很多后现代的东西?是故事结构,语言方式,选择的题材,或者是小说人物的特质?而这些东西又是怎么和后现代主义,或者是任何公认的后现代文学作品联系起来的?

  文学的先锋气质也是这样,我说不清楚。“先锋”是什么,姑且理解是前卫,那么它就存在一个和“大多数”对比的前提——那么这个宏观的角度是评论家在看的。实际上,对于我一个写的人来说,小说就是自我表达,就是非常个体化的体现。因为我们现在信息太多了,每天都在接收,所以我在写的时候我就特别留意,这个意思到底是我想说的,还是我从什么广告或电视上看到的?到底是我真的在生活中看见了这样的人,这样的事情,还是我从新闻里读到的?——这真的很难做到绝对,不过,尽量注意吧。

  走走:你觉得自己现在面临所谓写作的局限吗?怎样的?比如路内会觉得“自我感觉还没有世界级的视野”……

  颜歌:眼下来说,我还是没有把我在写的“郫县”(或者“平乐镇”)弄清楚,总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去看到更多,想到更多,现实的,历史的,野外的,个人的,能把这些弄清楚,掌握更多就好了。我爸爸老说我“缺乏生活常识”,这是真的,因为我基本是个书呆子,所以这一点让我很担心。

  走走:写作遇到瓶颈期的时候,你会做什么?烧一桌子菜?

  我不相信转移注意力,我是那种要把牢底坐穿的人。就一直猛喝咖啡,盯着屏幕,想。但如果不是在写一个故事的中间,而是根本就不想写,我应该会看书吧,看法国哲学家,最近很爱朗西埃,等我有钱了第一件事就是跑回大英博物馆边上的伦敦书评书店去把那一堆他的书都买回来。

  走走:你曾经说过“要解决汉语的问题,找到汉语小说的潜能”,能具体讲讲吗,汉语的问题是什么?和你精通的英语相比,它的问题在那里?你认为汉语小说可能有怎样的潜能?又能怎么找到它们?

  颜歌:我重新组织一下这句话,应该是说我希望能更多地了解中文,不是从母语者的方式,而是从自外往里看到方式来观察这个语言,思考它带给这种语言所表达的文学,也就是中文文学的特点。这个说起来真是很多了,我想得还远远不够。以前说的长句子,短句子,这个是很基本的,还比如,中文和比喻的关系是更亲密的,这个语言的使用者无时无刻不在比喻和象征,而语言的比喻,可以说,是诗意的最小单位——这么说起来,中文对诗意的表达就更有优势。

  不能说我精通英文,只是我用英文的时间的确很多,我觉得我就像一个间谍,跑到别人的地盘上去,走走看看,想的还是家里房子边上那块老田地。

  走走:作为编辑,我有种感觉,就是女性写作,特别需要警惕一样东西,自恋。你意识到过这个问题吗?因为我看了你那么多小说,觉得其实看不到你特别自我的一面,虽然每个人写作的最初标本是她自己,但你的小说里的主人公似乎不像是照着你自己的样子写的……

  颜歌:我也觉得特别需要警惕自恋。但自恋简直就是创作的原动力啊,在我的小说里,我作为女性的自恋应该是比较少的,不过作为小说家的自恋可不就比比皆是。

  走走:你为什么觉得“托尔斯泰总是很疗伤”啊?另一个80后作家朋友双雪涛曾经对90后写作者说,要多看看托尔斯泰这样的大部头,补补气。但是据我了解,相当一部分90后作者其实已经看不进去托尔斯泰或者陀思妥耶夫斯基,你对这种现象有什么想法?

  颜歌:这可能跟我们从小阅读的方式有关。比如我小时候还是看很多苏俄的作品,我父母都看,家里《静静的顿河》,《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罪与罚》,《战争与和平》,一大堆说也说不完。所以那个氛围还是我所怀念,这就好比不管平时喜欢吃什么东西,生病了,还是想吃妈妈煮的粥——对我们这一代来说,苏俄作家的小说就像妈妈煮的粥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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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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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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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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