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那时年少>第二章 情窦初开
  单纯其实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

  在给予你快感的同时也会深深刺你一刀。

  在和童小语最初的交往中,

  我就被这样无情地伤害过很多次,痛彻心扉还说不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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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学校附近有一个很大的娱乐城,建在地下,名叫“帝宫”,集餐饮店、录像厅、网吧、游戏房、溜冰场等设施为一体。其中录像厅每晚连续放三场电影:一场美国科幻片、一场香港警匪片、一场日本动作片。录像厅里的座位是那种包厢式的,放前两场时基本没什么人,等到第三场的时候男男女女开始疯狂拥入,一对对往包厢里钻。基本上屏幕上“战斗”激烈时包厢里也是战火缭绕,那场景蔚为壮观。

  “帝宫”的网吧也是我们学校混混们的活动大本营,2000年最流行的网游当数《帝国时代》。当时网吧的硬件之烂是现在幸福的你们所无法想象的。CPU大多是赛扬366,显示器是14寸的模拟机,网络也不好,经常玩到一半脱机。然而这些根本就无法阻挡我们把最大的热情投入网游上。那个时候,我们会为怎样才能把《帝国时代》第一级的升级时间加快十秒钟而绞尽脑汁,为在第三级造二十七个农民还是二十八个农民争执不下……

  我玩游戏的最高纪录是连续两天两夜,最后走出帝宫的时候东南西北黑夜白昼都分不清了,而我们宿舍的杨三儿更猛,他大四时曾有过连续熬二十九个通宵的经历,被我们“惊为天人”。

  2

  说到杨三儿,就挺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我的室友们,他们千奇百怪,野蛮生长,只是在我回忆里却又可爱至极。

  我们宿舍一共六个人,分别来自祖国六个省。和很多大学宿舍一样,我们也是按照年龄来排资论辈。来自甘肃的司马东以1976年出生的高龄排名第一,被我们尊称为老大。老大身材雄伟,满面横肉,胸前长毛,肌肉多多,为人仗义,酷爱打架,大学四年发动了N次“暴乱”,率领我们宿舍五个精强力壮的小伙子南征北战,打遍整个宿舍楼无敌手。

  大四毕业前喝散伙酒,大伙事先商量好要搞搞老大,于是一个个感慨这四年若不是老大的英明带领,我们决计活不出现在的尊严。听得老大感动不已,眼泪狂流,最后拿起一瓶白酒,仿佛有什么话对我们说,结果嘴唇颤动了半天,什么也没说出来,突然一仰头一口气把一瓶白酒全给喝了,喝完之后直接倒下昏迷不醒,后来在床上躺了三天三夜,差点挂了。毕业后老大回到甘肃轰轰烈烈开发大西北去了,从此再无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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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二是睡我对床的老马。老马为人多情,生平唯一爱好就是谈情说爱。老马很帅,身材健硕,嗓音雄浑,凭借这个得天独厚的优势,老马在大一大二两年恋爱了不下十次,每次都死去活来——女孩死,他活——且最后都能全身而退,因其下手之准、分手之快而获得“禽兽”这一至高无上的称号。

  “禽兽”老马于万花丛中翩然起舞、流连忘返,“见人杀人,遇佛灭佛”,过得颇为得意,后来或许是上帝不忍看到生灵涂炭,于是就发配了一个叫李眉的女孩到老马身边,牺牲了一个人解放了全人类——大三刚开学的时候老马突然疯狂地迷恋上了海南姑娘李眉,并且爱得莫名其妙,爱得欲罢不能。野蛮的老马以前追女孩仗着自己是帅哥,总是很跩地强行拉人家去约会,并且百试不爽。没想到这次却害羞了,然后采用了最为原始的方法:每天买一张三十元面额的201电话卡,然后在熄灯后躲在桌子底下和李眉温馨夜话,跟个情窦初开的傻瓜一样。

  那个叫李眉的姑娘我见过,比我们低一年级,模样清秀,穿着普通,走路从来不见抬头,而且喜欢用长发遮住自己的眼睛,浑身透露着一股乡土气息。真不晓得老马怎么就为这种女孩欲罢不能,最要命的是这个姑娘死活还不理我们老马,一直把他当流氓看待,却又从不拒绝这个流氓的电话,属于不给你希望又不让你绝望的那种,性质特别恶劣。

  大三第一学期结束后的那个寒假,老马在李眉二十岁生日前一天坐了三十八个小时火车赶到了李眉的家乡海口,在火车站和一帮乞丐挤了一夜,第二天早上终于见了李眉一面,并亲手送上了鲜红的玫瑰。老马认为这就是浪漫,李眉却认为这是变态,当场愤怒地将老马的玫瑰给扔了,并且吓唬他说你得立即回去,我们这里的人还没进化好呢,要是让我爸爸妈妈发现了你还能不能回去就谁也不晓得了。心碎的老马特受打击,一时间觉得天旋地转,差点当场晕倒,于是又坐了三十八个小时的火车往回赶,到上海的时候身上只剩下一块钱,正好可以坐没空调的公交车。后来老马在学校门口见到我时像看见亲爹似的叫喊着就往我怀里钻,哭得那叫一个伤心欲绝。

  那个寒假剩下的日子老马意志消沉,天天寻死觅活,不管看男人还是女人一律都是哀怨无比的眼神。我们都说这是报应,简直大快人心。老马也咬牙切齿地说再追李眉他就是大伙的孙子,结果大三第二学期开学后他又继续以一天一张电话卡的频率和李眉温馨夜话,弄到最后大门口卖电话卡的老太婆都不敢把卡卖给他了,以为这小伙子在搞电话诈骗呢。

  有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当老马打完的电话卡可以绕学校一圈时,他终于成了李眉的初恋男友。从此以后,在学校里总是可以见到我们的大孙子老马牵着自己那永远低着头的女朋友的小手,扬扬得意,幸福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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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三姓杨,其真名几乎被世人遗忘,我们都管他叫杨三儿,简称“三儿”。三儿是河南人,体态肥胖,皮肤白净,以行为疯癫闻名于全系,大一刚进校没几天他就彻夜狂背英语单词,不眠不休,结果两个星期后就号称把四级词汇全部背完,然后又花了一个星期把那些单词全部遗忘。大二的时候我们系男生中间刮起一股减肥浪潮,三儿首当其冲,每天熄灯后领着一帮老爷们围着四百米的跑道狂奔,别人一般跑个三四圈就累得不行,三儿却每天坚持跑二十圈,跑下来还兴冲冲去做俯卧撑,非常疯狂。悲哀的是,一段时间后三儿体重不但没有下降,还胖了十来斤。三儿不服,还强词夺理说自己过劳肥,看上去胖,实则很虚,得好好补补,然后大半夜拉着我们去喝酒,一喝就是七八瓶。

  三儿后来突然迷上了电脑游戏,从此变成游戏狂人,并将自己执拗极端的性格发挥到了极致,从此住在了网吧,上课几乎看不到人,经过一年的疯狂操练终成正果,成为我们全系第一游戏高手,深受同行尊敬。

  毕业一年后,当初在《帝国时代》里骁勇无比、酷爱杀农民的杨三儿成了一无业游民,成天游荡在彭浦新村一带,通过孜孜奋斗,终于成了当地一个颇为成功的流氓。有一次我去看望他的时候他还在睡觉,当时已经是下午四点,杨三儿说除了睡觉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方法可以打发这百无聊赖的时光,这句话从一个二十几岁的小伙子口里说出来多少有点悲凉。我问他在上海没有工作为什么不回河南老家,他却愤怒地回答:“不回,死也要死在上海。”杨三儿说完这句话后就不再理我,而是继续蒙头睡觉,他的身体在薄薄的被子下面微微颤抖,我不知道那是因为冷还是他在哭泣。在游戏里他是帝王是英雄是万千少女崇拜的偶像,可现实生活中他什么都不是,只是一个无业的臭流氓。杨三儿其实一直都是个很善良的人,善良得不会留恋过去的光荣和梦想,其实我知道他不是不会而是不敢,现实的艰难更加坚定了我这个观点,一旦一不小心触动了,再细微的失落也会让你彻底绝望,而与其绝望,不如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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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四是黑龙江人,身材比三儿还要壮几分,所以我们又称老四为“胖大海”。老四的脑袋又黑又小,且动作灵活,所以每次看到老四的头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到龟头,别想歪,是真的乌龟的脑袋。老四有几大特点,一是睡觉睁着眼睛,要说有些人睡觉不闭眼睛也不是很夸张,可他几乎和不睡觉时没什么两样,有时候你半夜不小心看到他,发现他正睁大着眼睛看着你,能把你直接吓成神经病。老四第二个特点是爱听黄梅戏,每天晚上熄灯后他都要拨弄他的小破收音机收听黄梅戏,听到开心时还跟着哼两句,后来在我们集体抗议下不听黄梅戏,改听京剧了。老四第三个特点就是爱批注《红楼梦》,他有不下十几个版本的《红楼梦》,每本书的前几页都密密麻麻写着他的批注,而到后面就不了了之了,由此可见,他是一个博学的人,最起码是一个伪博学者。老四不但博学而且心灵手巧、胆大心细,曾经无数次改造我们宿舍的电路结构,让我们可以肆无忌惮地用各种大负荷的电器设备却不会电费超支。老四还有一个神奇的地方就是每次考试前他都可以弄到前几年的卷子,按理说他认识的人不多,这卷子怎么搞来的非常奇怪,老四也不点破个中奥秘。此外,老四还精通各种作弊的方法,有些方法会让你由衷地感慨人类的智慧、生命的神奇。总之,因为老四的存在,我们班的考试通过率大为提升,让其他班的哥们羡慕不已。

  老四现在据说在鼓捣互联网自行车,已经到了B轮,看上去前途不错,值得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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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五就是兄弟我了,一个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外表人畜无害,内心纠结拧巴,细腻,敏感,还有点多疑的家伙。基于全书都在自我剖析,在此暂先不表。

  老六名叫顾飞飞,上海本地人,高且巨瘦,皮肤黝黑,形如麻秆,长长的头发永远蓬乱着,弯弯曲曲罩在头上,像一个大帽子。老六个性亦正亦邪,人生观点极其接地气,且精于算计,口头禅是“我看没那个必要吧”。老六做人从来不吃亏,和谁关系都不错,但又都保持一定的距离。不过对我还算真心,只因我俩有个共同的爱好,那就是《拳皇97》,且水平相当,理念趋近,玩着玩着就玩出了真诚的革命友情。特别是毕业后我们曾互相扶持,度过了一段难忘的苦涩岁月。

  以上就是我们宿舍六个人的素描,时光荏苒,我至今都可以清晰地回忆起每个人的模样,上至精神,下至汗毛,虽然在一起时我们并不见得有多和谐,经常针锋相对,也曾钩心斗角,但我知道,那段荏苒的时光相比日后的艰辛,绝对值得一生去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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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9月到10月,我和童小语又见了几次。值得庆幸的是,童小语再没有像第一次那样扮相成熟,而是呈现出一个十七岁小姑娘的本色,穿着花花绿绿的休闲服,背着大大的JanSport(杰斯伯)双肩包,扎着马尾辫,说话的时候摇头晃脑,走路的时候蹦蹦跳跳,看上去永远都没心没肺的模样。

  我问她为什么第一次见面时要打扮成那样,童小语说是因为害怕我是一中年人,如果她看上去太孩子气的话会和我之间有代沟。童小语抱怨说那身衣服是她妈的,平时看她妈穿着还挺时髦的,怎么穿到自己身上就特别扭,以后再也不穿她妈衣服了。童小语还说真没想到我还蛮年轻,虽然不英俊也不洋气,但人看上去很老实也很健康,说到这里,童小语嘻嘻哈哈笑开了,仿佛中了彩票一样开心。

  童小语问我第一次见她是什么感觉。我想了很久,认真说了两个字:“美好。”

  “你可以说我漂亮、可爱啊!”童小语听了直摇头,表示不懂。

  “不,就是美好。”我笃定地点点头,除了美好,其他的形容词真的不足以形容我的感受。

  也正是这份美好,让童小语在我的心里,悄悄变得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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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约会的地点大多是在以虹口公园为中心向外发散的一公里范围内。虹口公园旁就是虹口足球场,前方就是四川北路,附近还有更出名的多伦多路和甜爱支路,那里风景宜人,非常适合恋人约会。我从来没这样和女孩约会过,而且还是一个年轻、漂亮、时尚、可爱的上海女孩,你可以尽情想象当时我的心情是多么惶恐。

  至于我们之间的交流,随着见面次数的递增,也很快从一些虚头巴脑的话题转到实质之上。

  “童小语,你有想过找什么样的男朋友吗?”这个问题我一直挺好奇。

  “当然想过了,常常想呢。”童小语显然对这个话题非常感兴趣。

  “要不要这么激动?你倒是说说看。”

  “好的呀!其实也没什么,就三点。”童小语眉飞色舞地对我说,“第一要有钞票,第二长相要灵,第三要对我好。”童小语说这三点的同时唰唰地在我面前伸出三根细细长长的手指头,晃来晃去。

  童小语在说完之后显得很兴奋,丝毫没有看见我正冲她吐舌头表示不可思议,继续欢天喜地地说:“这三点中呢,特别重要的就是要对我好,不管我叫他干什么他都要答应我,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把我放在第一位,我高兴的时候他要陪我一起高兴,我不高兴的时候他要逗我开心,嗯,就这样。”童小语说完之后自顾自地点点头。

  我忍不住问了一句:“要是他对你不好怎么办呢?”

  “打啊!”童小语回答得干脆利落,“他对我不好我就狠狠地打他,就这样……”童小语说时化掌为拳,然后握着个小拳头在我面前挥来挥去,并且龇牙咧嘴做凶神恶煞状。

  “怎么样?”童小语很是挑衅地看着我,“我说苏扬,你看我能找到一个心甘情愿让我打的人吗?”

  我仔细思考了一下,在确定她的拳头并没有太大杀伤力后放心地说:“当然可以了,这年头打女人不太现实,想挨揍还不容易?”

  9

  相比难得一次的见面,我们之间更多的沟通还是写邮件。那一个多月内我和童小语至少通了五十封电邮。童小语就像做家庭作业一样每天向我汇报她一天之内的所有活动内容和心情感悟,并且特别乐意和我分享她的一些小秘密,比如,她又和自己的同桌闹不开心了,原因是她上课睡觉的时候被老师抓住了,而她的同桌没有及时把她叫醒;班上一个女生不小心放了个屁,臭了半个教室却没有人承认,其实她知道就是坐她前面的周思嘉;放学回家的路上又有人把她拦住问她是不是章子怡,还非要让她签名,她已经N次被人认为是章子怡了,为此她很苦闷……

  就是这些琐碎的、烦乱的、对我毫无意义的事情占据着童小语给我的E-mail的绝大部分内容。除此之外,童小语还非常蛮不讲理地给我灌输一些她认为很有趣味的事物,比如,各种各样的头绳、贴纸、小挂件,花里胡哨的笔记本,香港名店街里十六块一套的大头贴,亚兴生活广场的鬼屋,正大广场地下一层吉时客的黑椒鸡翅,S.E.S的新专辑,“衣恋”的绒线衫……她很喜欢这些东西,于是也想当然地认为我会很喜欢。事实上,在认识童小语之前对这些东西我是一无所知的,任凭我想象力再丰富也实在想不出我的生活和大头照会有什么联系,可经过她的反复熏陶之后也成了半个行家,能滔滔不绝说出个所以然了。以至一向嘲笑我很low的老马都觉得不可思议,为什么我突然变得时尚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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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稍做总结,通过那一个多月的交往,我清楚地知道了童小语以下一些情况:

  1.童小语最骄傲的事情:去过美国、韩国、日本等十来个国家,充分见识了资本主义的高度发达,也领略过我大中华的好山好水。不过对这些童小语并没有太多感悟,倒是对自己乘过不下五十次飞机津津乐道。

  2.童小语最心烦的事情:她的身高。童小语无数次抱怨她的身高。“怎么就长这么高呢?”她常常这样反问自己,然而让她更加心烦的事情是,她还在继续长高。用童小语对我说的口气就是:“我都一米七四了,还在长,真是愁死我了。”

  3.童小语最得意的事情:她是学校的领操员。每个星期二的上午九点半是学校的早操时间,那个时候童小语就可以站在一千多人面前领头做早操,非常神气,于是童小语希望每天都是星期二。

  4.童小语最擅长的事情:拉手风琴。八岁那年她考出了当时全国最高级,不过现在好像又升高两级了。每每提到这个,童小语还会很愤怒,高呼不公平,但是不公平在哪里,她又说不上来。

  5.童小语最伤心的事情:2000年的春天谈了一场网恋,以失败告终,结果元气大伤,开始思考一些深刻的问题,诸如人为什么要活着,活着为什么要谈恋爱,谈恋爱了为什么会失恋,失恋为什么会那么伤心之类看上去很沧桑其实毫无意义的问题。

  6.童小语最爱吃的东西:肯德基的奥尔良鸡翅,她可以一口气吃五对。童小语最不爱吃的东西:麦当劳的炸鸡腿,童小语说她连看都不要看一眼。

  7.童小语最爱的人:韩国女子天团S.E.S,童小语说听她们唱TellMe时很伤感,听一次,哭一次。

  8.童小语最尴尬的事情:长得太像章子怡,经常在马路上被人家拉住要合影签名。

  9.童小语最担心的事情:她家对面在建的大楼已经快超过她家的高度了,童小语担心以后在家里换衣服被对面的人偷窥怎么办?总不能永远拉着窗帘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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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这个排列,我还可以连续不断写出很多,在我二十一年的人生历程中从来没有哪段时间像那一个多月一样去充分了解一个女孩,从她的喜怒哀乐、生活习性到她内衣的品牌和三围大小,甚至她的生理周期。童小语如同一个不知疲惫的小疯子一样把她旺盛的精力放在了和我交流之上,她一边迫不及待地把她十七岁的全部世界向我展示,一边从我的安慰中获得了巨大的满足感。

  我是说,童小语生性善良,想象力丰富,却一直找不到一个志同道合的倾诉者,我恰如其分地出现,一定程度上给她提供了倾诉的可能。童小语为人善良,经常被她的同学欺负,往往是敢怒不敢言,因此所有的苦水只能往肚子里咽,吃哑巴亏。我的出现给她提供了完美的发泄渠道。她知道,无论她对我如何抱怨,我都不会有半点怨言。所以,大体上,在和童小语最初交往的那段时间内,我充当的就是这样一些角色:老师、闺密、树洞、出气筒。

  我其实并不反感扮演这样的角色,我的大学一直平淡无奇,郁闷是生活最大的主题,现在有一个人烦你闹你最起码不会觉得很寂寞。更何况童小语虽然黏人,但绝对不让人厌恶,而且我还时不时会为她的一些天真无邪的举动感慨万分。现如今你要去找一个很漂亮很时尚很风情的女孩都不是一件难事,你要找一个很单纯很天真的上海姑娘却绝对困难,这个道理我明白。

  所以,对童小语告诉我的一切,我都照单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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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纯其实是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给予你快感的同时也会深深刺你一刀。

  在和童小语最初的交往中,我就被这样无情地伤害过很多次,痛彻心扉还说不出口,而童小语却没心没肺根本一点都不知道。

  比如有一次好不容易和她出去玩,从刚见面她就不停地看我衣服,看得我非常别扭,我以为衣服穿反了或者是上面有什么污物,借口上了好几次洗手间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对。结果她还是不停地看,又不说什么,就是过一会儿看一眼,神态特怪异,最后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问:“你干吗总是看我?”

  “啊?我没有看你呀!”童小语表情特别无辜。

  结果过了会儿她又时不时瞅我,被我抓了个现行:“喂,你又看我了——我说你头别转过去,对,就这样。”

  “我真的没有看你,我只是看你的衣服。”

  “不一样吗?”

  “当然不一样了,我觉得你今天穿的衣服很奇怪。”

  “怎么奇怪了?”提到衣服我有底了,因为那天我穿的衣服品牌是“班尼路”(现在这品牌还有吗?),怎么说也是个名牌吧。

  “你这衣服有三十块钱吗?”童小语皱着眉头问,“怎么看上去那么怪呢?”

  虽然我知道她无心嘲笑我什么,但我还是很郁闷,因为我这件衣服远远不止三十块:“帮帮忙,我这衣服打折后还要五十呢,什么眼神你?”

  “哦,那我倒是猜错了。”童小语嘴里承认错误,脸上却一副不知悔改的表情。“苏扬啊,你知道我这件衣服多少钱吗?”她突然兴高采烈地问我。

  “让我先研究研究,嗯,料子很不错嘛!”我伸手扯了扯她穿的那件浅蓝色、上面尽是褶皱的连衣裙,仿佛行家。“三百吧。”最后我鼓足勇气说了出来。

  “切!”童小语白了我一眼,鄙夷地说,“三百你去偷啊,我这是淑女屋最新款长裙,一千八百八好不好?”

  “我的天哪!这也太贵了吧!”我吓得目瞪口呆。

  “苏扬,你一定要记住,男人是绝对不可以穿廉价衣服的,否则一点身价都没有。”童小语特认真地对我谆谆教诲,“像你身上的衣服早就该扔掉了。”

  我差点一口气噎死,有这么打击人的吗?

  类似这样的打击还有很多,虽然每次当场我都会郁闷不已,可只要看到童小语无邪的表情,也就忘了所有的不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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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大早上童小语突然不停地呼我,我赶紧回电过去,电话里她语气严肃地说想拜托我做一件事。

  “苏扬,这次你一定要帮我一个大忙。”

  “先说什么事情。”

  “不行,你一定要先答应我,因为我已经答应我朋友了,如果你不帮我,我会很没有面子的。”

  “好好好,我答应你。”

  “耶!太好咯,我就知道你肯定会答应我的。”童小语在电话那头兴奋地叫了起来。

  “现在可以说了吧。”

  “嗯嗯,是这样的,我的一个女性朋友失恋了,特伤心,你能不能帮忙安慰安慰她啊?”

  “这个啊,我想想哈……”

  童小语立即炸了:“不准耍赖。我都跟她说了我有一个朋友特别成熟,是作家,还是感情方面的专家,如果你不答应我,我真的会很没有面子的。”

  “你别急嘛!我是说我得想想怎么去安慰她。”

  童小语如释重负:“这还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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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末中午,在虹口公园附近的避风塘我见到了童小语和她那刚刚失恋的女朋友,这个女孩也高高瘦瘦的,看上去更成熟些,只是始终拉着脸,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童小语热情地给我们互相介绍:“陈菲儿,我同桌,我们可要好了。苏扬,作家,专门写情感小说的,好多人喜欢他的作品。”

  “作家你好,我天天听童小语说起你,特别是上课的时候,她会一直说到下课,你的事情我全知道。”陈菲儿对我说。

  “你可别听她乱说哦,我从来没提过你。”童小语着急地否认,脸上立即浮现出两块红晕。

  我看了她一眼,于是她的脸更红了:“真没有。”

  那天我们喝了一下午的茶,我只是象征性地安慰了陈菲儿几句,不敢多言,我怕说多了童小语会不开心,因为我知道童小语让我出来并不只是要帮她的同学,更多是为了表示自己很有面子。对陈菲儿而言,也无非是想看看童小语嘴里一天到晚提到的我究竟是何方神圣罢了。

  因此更多的时候,我就充当了一观众,认真地听这两个古灵精怪的上海女孩各种显摆。

  我的表现显然很不错,陈菲儿最后总结陈词:“童童,我看苏扬挺好的。”

  童小语还谦虚:“菲儿你还不了解他。”

  陈菲儿一脸笃定:“放心,我看男人不要太准。”

  晕,我可算听明白怎么一回事了。

  只是我这人就不能嘚瑟,一高兴就爱说错话:“不要太准还被男人甩?”

  童小语急得直瞪我。

  为了将功补过,我突然想到顾飞飞,赶紧对陈菲儿说:“谢谢你对我的肯定,无以为报,给你介绍个男朋友怎么样?”

  童小语抢答:“好啊,我看行。”

  陈菲儿故作老成:“先说说他的情况。”

  “我这朋友呢,也没什么特别的优点,就是为人特好,善良、勇敢、大方、诚实、勤奋、上进,脑子还很活络。”

  “上海的还是外地的?”陈菲儿只关心这个。

  “上海人,家就在虹口。”

  “上学还是上班?”

  “和我一样,大四,时间很充裕,家里还有钱,性格很不错,为人傻白甜。”

  陈菲儿紧绷的脸这才松弛下来:“听上去还行。”

  “你可别再介绍个骗子,人家菲儿很单纯的,不好再受伤了。”童小语一脸紧张。

  “这个你绝对放心,我的朋友各行各业的都有,就是没骗子。”我看着陈菲儿,调侃道,“再说了,以你的智商,谁骗谁还不好说呢。”

  “这倒也是,童童你就放心吧。”陈菲儿热情地拉住童小语,“苏扬真的很不错,值得你考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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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一回到宿舍我就对正埋头打游戏的顾飞飞说:“快他妈别玩游戏了,哥帮你介绍一女朋友吧?”

  顾飞飞头也不回:“我看没那个必要吧?”

  “你不要我就介绍给别人了,这里的光棍可不止你一个。”

  老大鼾声连天睡得正香,听到我要介绍女朋友,瞬间就清醒了,眼睛睁得滚圆,精神抖擞地对我说:“嘿,老五,说什么呢?大声点……”

  “没你事,你正在做梦呢,赶紧继续睡吧。”顾飞飞吓得赶紧把我拉到一边,谄媚地小声问:“长得如何?丑女我可不要。”

  “还行吧,挺像范冰冰的。”

  “我的天哪!这叫还行?”顾飞飞眉飞色舞,“会不会是个胖子啊?”m.χIùmЬ.CǒM

  “模特身材,前凸后凹,堪比林志玲。”

  “不对,这么好你干吗不自己留着?我看其中必定有诈!”

  “诈你妈的头啊!那女孩太现实了,号称只和上海人谈恋爱,我们这种外地人她看不起的,所以只能便宜你小子了。”

  “不错,不错,可以考虑哦!”顾飞飞一脸淫笑,“问她要联系方式没?明儿我就联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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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被顾飞飞的说话声吵醒了,眯眼一看,这小子正握着一张电话卡眉飞色舞地打电话呢,我心想不妙,赶紧打开抽屉,果然新买的201卡已经不见了,顾飞飞贱笑着对我挤眉弄眼小声说就一会儿。我相信了他,他却欺骗了我,那个电话一直打了一个多小时,直至余额为零。

  “怎么回事,你电话卡里就剩这点钱了?”挂了电话顾飞飞心里有鬼,故意先发制人冲我抱怨,“好多话都来不及说。”

  “你大爷的。”

  “这样吧,我把我们刚才聊的全告诉你,让你也体验体验,反正不会白让你掏钱的。”

  “去你大爷的。”

  就这样,接下来的一个星期,顾飞飞每天都会给陈菲儿打很长时间的电话,宿舍里每个人的电话卡都被他打光了,为这事老马最后还和他急了,说这孙子太鸡贼,泡妞还要花别人钱,以降低自己的风险。

  一星期后顾飞飞终于和陈菲儿见面了,地点就在人民广场大屏幕下(当年那可是全上海见网友的圣地啊)。

  那天晚上直到十点多顾飞飞才回来,一脸憔悴,看到我的时候,立即伤心得不得了,直往我身上扑。

  我想糟了,打认识这家伙开始从来没见他这样悲痛欲绝过,估计是见光死受打击了。唉!真是作孽,活得好好的,没事泡什么妞啊!

  得,这事因我而起,我不能坐视不理,我拍着顾飞飞的肩膀安慰:“别伤心,哥明天给你介绍一更好的。”

  “不要了,谢谢哥。”顾飞飞声音都开始颤抖了,“真没想到会这样。”

  “你别哭,慢慢说,有事哥给你做主。”

  “嗯哪,哥,今天我一见陈菲儿就没控制住,我……我……”顾飞飞抬头,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着我,“我和她上床了,从此我再也不是处男了,我突然好伤感。”

  “滚!”我一把推开他,怒气冲冲指着门口,“神经病,有多远给老子滚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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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飞飞和陈菲儿的感情一日千里,没过多久他们便开始用老公和老婆来互称对方。顾飞飞每天大清早都会骑车去陈菲儿家接上她然后送她上学,等下午再骑车接她放学再送回家。情到浓处,无法自已,这两个谈恋爱谈得忘乎所以的家伙兴致勃勃地号称要同居,后来因为租不起房而作罢,而没有房子最大的痛苦就是没地方寻欢,所以我们宿舍、学校操场,甚至虹口公园内的石头都成了他们的风月场所。

  后来的后来,顾飞飞曾无数次指着虹口公园的石头对我倾诉,他说就是这些凹凸不平、黑不拉几的石头见证了他们最纯洁的爱情。说这些话的时候陈菲儿已经离开了他。顾飞飞曾对我说陈菲儿是他爱情的启蒙者,也将会是他爱情的终结者,其他女孩和陈菲儿相比只能算作过眼云烟。这一次顾飞飞猜对了前头也猜中了结果,陈菲儿确实把他的爱情终结了,在他们谈了三年后,她把顾飞飞给甩了。

  也就是在虹口公园的石头之上,顾飞飞一边用力拍打着那些坚硬的石头一边痛哭流涕:“我他妈的再也不会那样去爱一个人了,再也不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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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菲儿离开顾飞飞是因为嫌弃他没有钱,那时候陈菲儿已经上班了,在淮海路一家高级写字楼做老板的私人秘书。我不止一次看到陈菲儿对着顾飞飞大声咆哮说,人家一个月拿一万多,你一个月才一千出头,你怎么养我啊?

  我又想起2000年深秋的一个下午,搂着顾飞飞满脸幸福的陈菲儿摇头晃脑地对我表示感谢,因为我帮他介绍了那么好的男朋友。

  “苏扬,真的要谢谢你!要不是你,我还不认识我老公呢。”

  而三年后,同样是这个女人,在怒骂过顾飞飞之后对我吐槽:“他那么丑,又没有钱,这种人我真不晓得当初怎么会和他谈的,脑子进水了。”

  完成这一切的转变只需要三年,时间或许不是很长,一个中年人过了三年还是一个中年人,一个老人过了三年还是老人,可三年的时间也不短,三年可以把一个学生变成社会人,三年可以把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变得利欲熏心,三年也可以把一份纯真的爱情伤害得支离破碎。

  我亲眼看着这一切的转变,奇怪的是,我一点都不觉得这很残忍,仿佛天经地义。

  19

  时间回到2000年11月,童小语突然换了另一种方式和我保持频繁的交流,那就是写信。

  童小语说快期中考试了,她不能出来了,还有她妈妈连电脑都不让她碰,所以邮件也不好写了。可她又不想停止和我的交流,写信毫无疑问是最好的方法,白天在学校的时候就能写,她妈管不着。

  童小语还说她专门买了最漂亮的纸和笔,随时带在身上,有话想对我说了就赶紧拿笔写上几句,然后藏起来,等又有话讲了再写几句。童小语说这种感觉非常温馨,仿佛我一直在她身边,听她倾诉。

  童小语的字非常漂亮,这得益于她从小的苦练,童小语说在长达十年的时间内她几乎每天都要用毛笔临摹《兰亭序》,一开始嫌烦,到后来竟然爱上了字里行间的味道,所以她给我写的信什么字体都有,而不管什么字体都让人赏心悦目。我从小就羡慕字写得好的人,童小语的来信让我对她的好感又立即增添了几分。

  不过,凡事有好就有坏,自从童小语开始给我写信后,我的烦恼也增添了不少,那就是童小语也强迫我用笔写信给她,这简直要了我的命,因为我的字写得非常一般,而且不写字多年,已经完全是提笔忘字,更别提遣词造句了,因此原本的长项竟变成了短板。此外,童小语习惯在信中夹带着她平时收集的各种小玩意儿,为了礼尚往来,我也要随信夹送礼物给她,这对我的智商和耐心更是提出了巨大的考验。后来我学聪明了,干脆每次都送一些随手可捡的落叶和干花,附带写下花语之类的小清新文字,大大减轻了我的负担。

  这些“礼物”都被童小语精心保存了起来,后来有一天她一起拿出来放在我的面前的时候,那些叶子和花都已经发黄了,却都保存完整,让我感动得不行。

  就这样,一开始我们差不多以两天一封信的频率交流着,结果童小语越写越有感觉,到后来干脆一天来个好几封信。童小语在信中还感慨:好奇怪啊,为什么我想对你说的话总是说不完呢?

  我回信:那就慢慢说,总有一天能说完。

  她又回信:不要,我才不想等到那一天。我希望和你之间,永远说不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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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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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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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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