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初也最激情澎湃的网络年代。
那种原始的、懵懂的、蓬勃的、散发着无限可能的状态,
和我们旺盛的激素交相辉映,完美融合,
最终形成了我们这代人独一无二的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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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及青春,我一直根深蒂固地认为,每一代人的青春状态都差不多,不同的是其青春所处的年代,因为年代的独特性,造就了每代人青春的独特性。
因此,我特别庆幸在我青春期的尾巴里赶上了中国最初也最激情澎湃的网络年代。那种原始的、懵懂的、蓬勃的、散发着无限可能的状态,和我们旺盛的激素交相辉映,完美融合,最终形成了我们这代人独一无二的青春。
从这一点来看,我们都是极其幸运的,应该珍惜和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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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网络年代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兴盛于新世纪初,也就是公元2000年。
那一年,我二十二岁,正在上海读大四。我并不知道即将到来的一切会是那样珍稀美好,面对近在咫尺却又触不可及的未来,迷惘着,期待着,兴奋着,不安着……
是的,毕业前的情绪极其复杂,我强烈意识到再过不到一年就得从学校里彻底滚蛋,我再也不能满脸温情地对你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告诉你,我是一个特善良的学生;我不可以再动辄愤怒得像个诗人,用夸张的肢体动作表达着我的沧桑、我的郁闷、我的故作姿态;我得离开象牙塔走进社会,然后承担起所有潜在的无奈和责任,我将会加入尔虞我诈的大军,或许有一天变得比你还要忘恩负义、狼心狗肺。
面对这个显而易见的结果,我感到了莫大的恐惧,站在学生生涯的边缘,我一边暗自神伤地怀念着学生年代里所有的风花雪月,一边对茫茫不可知的明天窃窃伤感,犹如一个临产前的女人,孱弱、易怒、敏感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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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前夕,学校里的混混们什么样的心态都有。有人渴望一步登天,有人崇尚不劳而获,有人杞人忧天,也有人自信满满。有人憧憬能够找到一份月薪八百的工作,认为那就是他要追求的幸福,也有人想投资八百万在南京路上开一家肯德基店。
有人动不动就绝望,眼角眉梢无比苍凉;也有人躲在天台拼命做爱,他们说流年逝水应该及时行乐;有人成天大笑、莫名其妙;有人通宵酗酒,然后在酒醉之际以愤怒的姿态去控诉这个社会对他缺少温情关怀……
一切都是无序的、激情的,燃烧得快,熄灭得也快。
再看看这个城市,它正以一种你所无法理解的速度飞快膨胀着:奇形怪状的摩天大楼一夜之间拔地而起,压抑着风压抑着云,也压制着人的灵魂;黄浦江上继续造着大桥,黄浦江下继续挖着隧道。轨道在延伸,道路在扩建,老房在改造,20世纪20年代建造的石库门敲敲打打之后就变成了“新天地”,苏州河边的老仓库修修补补就是顶级画廊……一切膨胀都让你有点头晕,有点目眩,有点不知所措。
而与之一起膨胀的名词还包括:BL(男同性恋)、伪娘、VC(风险投资)、形形色色的选美大赛、唱R&B的人、先知、波西米亚风格的内裤、艾滋病患者……步履匆匆的人们神情冷漠地交错而过,站在金茂大厦88层的高度思考幸福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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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是个自命不凡的各色家伙,从小到大都在怀疑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是鲜活的生物之外其他的一切飞禽走兽、花鸟树木都是虚无的存在。不管是在书上还是在其他媒体上听到某人在讲什么大道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在吹牛、在骗人、在妖言惑众。
我曾经无比渴望成为一名电影导演,这个纯朴的愿望来自一部叫《东方不败》的电影,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我从一个狭小脏乱的录像馆出来以后着魔似的手脚乱颤激动得要命。我想呐喊,我想歌唱,我想迎着风迎着那漫天大雨到处乱飞,以此表达我的欲罢不能。
这部电影构成了我最赤裸纯真的创作欲望,此外还导致了另一个结果,那就是让我疯狂地迷恋上了林青霞,并且在以后的生活中只要看到下巴中间有道沟且长相雌雄莫辨的人就会心乱不已。
高二时,班主任让大家畅谈理想,我战战兢兢地说渴望成为中国最牛×的电影导演,结果当场就引发哄堂大笑。我的那些目光短浅的同学一个个用看怪物的眼光打量着我,然后嘲笑我是一傻帽,我那同样目光短浅的老师也说我好高骛远整天就爱不切实际胡思乱想。我当然不服,洋洋洒洒写就万字反抗书,字字珠玑,情到深处无法自拔,顺便问候了一下老师全家。结果换来一个记大过处分,在全体师生面前公开忏悔,从此彻底消停老实了。
那几乎是我人生第一次重大受挫,从此我明白,流血不是革命的唯一途径,你有理想,他有教鞭,你有激情,他有政策,我势单力薄只能战略性撤退,保持缄默绝对是面对傻×们的不二法宝。
啰唆了这么多,其实我只是想说明:我的青春期活得是多么压抑。我是高傲的,更是懦弱的,这两种水火不容的性格在青春期发育成形,然后多年来一直深深折磨着我,让我不堪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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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我终于毕业,考到了上海,我想当然地以为这个全国最为时尚的城市可以开放一点,文明一点,自由那么一点点。可生活了几年后,我才发现江湖依然险恶,人心依然狭隘,你要敢说你想从事影视业当导演,一样会被别人无情地耻笑。
我不想再被耻笑,所以只能被同化,几年的大学生活充分培养了我的恶习,如下:
1.开口之前必先说一个“×”。
2.熟练掌握了“傻×”一词的应用技巧,并在日常生活中反复大量使用。
3.不管见到认不认识的同学,都可以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声“Hi,吃饭了吧”,仿佛大家都是文明人。
4.学会了抽烟。热衷的香烟是八块钱一盒的“红双喜”,也曾一度贫穷得只能抽一块五一包的“大前门”。
5.吃了上千顿三块钱一份的蛋炒饭,和校门外那些做大排档生意的安徽人混得倍儿熟。
6.掌握了不下十种牌技,尤其精通“诈金花”。我和我们寝室的“老马”“杨三儿”并称我们系的“金花三贱客”,赢遍全系无敌手,前面说的那些花费差不多都是这么来的。www.xiumb.com
7.知道了一些衣服品牌,比如“班尼路”和“佐丹奴”,初步学会了一些简单的穿着搭配技巧,知道以前在运动服下穿皮鞋是一种很傻×的行为。
……
人最害怕的就是摆事实讲道理,现在想想几年大学生活下来改变还真不少,其中一大部分是无知和虚荣的表现,还有一部分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有时候我会对着镜子抚摩着自己的脸庞试图寻找出以前的种种锋芒,可我所能触及的只是越来越浓密的汗毛和鲜亮的青春痘,它们无耻地横亘在我光洁的肌肤之上,硌手万分,犹如我堕落的人证物证。
这真让人感到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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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闷的人往往火力旺盛,需要找个合适的途径发泄,否则就会整出杀人放火、抢劫越货之类的生猛举动。
傻子都知道,恋爱是给激素减压的最佳途径。
然而这个目标于我而言则是遥不可及的幻想。原因很简单:僧多粥少,质量还不好。
是时候介绍一下我就读的大学了,那是一所理工类高校,男人爆多,女人极少,物以稀为贵的原理在我们学校得到了最为充分的论证。经常可以看到一帅哥胳膊里夹着个奇丑无比的女人屁颠屁颠地招摇过市,身后则是一群流着哈喇子的光棍。
至于我们班,一共三十五人,只有两个女生,量少先不说了,就这两个姐们还都丑得“各有千秋”,丑得让你惊叹造物主的神奇,丑得让你疑惑我们班的男生上辈子究竟造了什么孽。
想当年,我带着满腔热情来到上海,渴望在大学里能够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结果看到这两个丑女,特伤心,好不容易做完心理建设,结果发现人家早就名花有主了,而且男朋友换了好几拨,后面排队的人还有一大堆。
就这样,从大一时的满怀期待,到大二时的宁缺毋滥,再到大三时的跃跃欲试,整整单了三年,等到大四时,发现就算想凑合着过都没机会了,于是彻底绝望了。
哀莫大于心死,基本上,说的就是我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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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我坚信大学时代将会和爱情绝缘之际,变天了。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2000年,原本只属于少数人游戏的网络突然大行其道,成了真实生活的平行世界,更成了我们这帮在大学里无所事事、精力旺盛的家伙的精神天堂。
天堂就是那个可以给你带来快乐让你忘掉烦忧的地方,天堂就是那个可以让你尽情实现梦想的地方,即将告别校园的我们都是容易受伤的小孩,所以更愿意把自己置于虚拟的世界久久不愿醒来。网络的出现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我们喜怒哀乐的理由。脆弱的可以从中寻找到坚强,弱小的可以从中寻找到强大,虚伪的可以寻找到真诚,无耻的可以寻找到更无耻的力量。
以上排比句所形容的就是2000年网络带给我的所有感想,时隔多年再回望,居然发现那种感觉竟是那么青涩美好,犹如池塘里的睡莲、理想中的初恋。
而站在“SNS、VR、AI、O2O、P2P、互联网+、直播、网红、粉丝经济、万物互联”大行其道的今天,回头探视十七年前拨号上网的Web1.0年代,真的是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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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年代,世上最激动人心、撩动心弦的旋律莫过于上网拨号声了。
轻轻拔下电话线,插到电脑主机后面一个叫“猫”的设备上,然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一按“确定”,电脑立即发出缓缓的“吱吱”声,持续五六秒后,突然变得尖锐、刺耳,且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急促,等到声嘶力竭到达高潮之时戛然而止,须臾间世界恢复一片安宁——网通了。
然后我们立即纷纷化身为听风的人、Vivian、可爱MM、迷死人不偿命小妖精、谁知我心……开始另一种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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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网上包罗万象,但那会儿我们上网基本上就是聊天。我们都渴望通过网络解决情感问题,俗称网恋。
是的,网恋绝对是当年最流行最拉风的行为。
一开始我们在各种聊天室聊,后来慢慢集中在QQ上聊,当时QQ还叫OICQ,申请起来非常方便,还都是五位数的那种号,我们班男生差不多人手三个以上QQ号码,每个号码里都有几百个人,抱着广种薄收的心态,遍地撒网。只可惜QQ上的人数和网恋次数并不能成正比,所以真正能成功网恋的人少之又少。
因此这个时候如果出现一个人,他不但打字速度是其他人的五倍以上,而且言语幽默、才华出众、博览群书、厚颜无耻,隔三岔五就能网恋一次,那么这种人想不引起别人的关注和尊重都很困难。
没错,我正是在说自己呢。生活中我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可在网络上我如鱼得水,游龙戏凤。凭借网恋的数量和质量,我很快在我们专业声名大噪,成了无数骚男所景仰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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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网恋对象包括英语老师、护士、大学生、网络公司白领……和这些女人或长或短、或真或假网恋时,我游刃有余,坦荡如砥,初显大师风范。
后来每次我聊天时,身后总会有好学之徒拿着小本子现场观摩,认真记录。人多时还会展开热烈研讨,对我说的每一句话展开深度分析,上课时都不见他们如此认真,那情景颇为感人。
而为了言传身教,我特地花费数日精心编撰了一份聊天宝典,里面详细记录了我的经验感悟,还附有我的聊天实录。此宝典一出,立即引起全班轰动。每个人都拿个3.5寸的磁盘到我电脑上拷了回去,认真研究。
在我的影响下,我们班的网恋率要远远高于整幢楼的平均水平,我们那幢楼的网恋率要远远高于全校的平均水平,我们学校的网恋率要远远高于全市的平均水平,我们市……好了,咱能不能不吹牛×了?
我的意思其实是,网络彻底改变了我的生存状态,让我找到了一种英雄有用武之地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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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我以为,通过网恋我很快就能够实现自己的爱情梦想:找到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开始一段浪漫难忘的爱情。
我猜中了开头,却猜不中结尾。
开头就是我确实“恋爱”了,结尾则是这种恋爱的滋味完全不是我想要的那样。
首先是见不到面着急,其次还总是互相猜忌,而且情感关系极度脆弱,常常不攻自破。
后来我琢磨明白了,这种脆弱根本体现在一种不信任上。因为网恋其实更多是自己想象出来的美好。
比如说,对方要是不够主动,我会不舒服,成天对着电脑发呆,等她上线,那感觉特别憋屈。对方要是太主动,我也会不舒服,我会想,你一个女孩怎么能够这样呢?你得多饥渴啊?你到底是干吗的?
总之,对我而言,每次网恋几乎都严格遵循着“兴奋,高潮,衰败,死亡”的轨迹。长则一两个星期,短则三四天,就会原形毕露,无疾而终。
更可怕的是,每次网恋失败后,我都会对爱情多一份忌惮和失望。后来我学会了一个词叫饮鸩止渴,说的就是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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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也会有见面的,可是不见还好,至少有个念想,见面后总发现对方长得比班上那两个大宝贝还要让人绝望。也真是邪门了,难道漂亮姑娘都不上网?
因此,在网恋了一段时间后,我决定金盆洗手,结束这个无聊的行为。
至于对毕业前找个女孩好好恋爱一场的念头,我算彻底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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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帝他一定是个叛逆的小老头,你越是想要,他就越是不给,你心如止水,他反而来劲了。
我的意思是,在我完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我的生命中突然出现了一个女孩,并且符合我对初恋所有的期望。
好了,是时候请出本书的女主角——童小语同学了。
彼时童小语芳龄十七,正是风华正茂、情窦初开的好时候。
我们相识在“榕树下”,现在的孩子对这三个字应该无感,但在2000年那绝对是圣地一样的存在,毫不夸张地说,那个年代如果一个文青不知道“榕树下”,没有在“榕树下”发表过文章,那么他的身份根本无法成立。
包括安妮宝贝、郭敬明、宁财神、蔡骏等在内的一批大牛(牛人),都是从这里走出来的。
我虽然没那么厉害,却也算“榕树下”的元老级用户,因为爱好文学,也因为渴望爱而不得,于是开始各种YY(意淫),写了好多篇缠绵悱恻、闷骚至极的爱情故事,在“榕树下”发表后渐渐积累了不少的人气,也有了一定数量的拥趸。
童小语就是我的忠实读者,别人把我杜撰的故事当成消遣,她却当真事看,几乎在我的每篇文章后面她都会留很长很长的言,主要内容都是千篇一律地安慰我,鼓励我,祝福我。虽然言辞颇为幼稚,但字字真心真情,我看了挺感动,于是偶尔会回复,她看到我的回复后会立即再留言。就这样一来二去,算是认识了。
要说童小语给我的最初印象,那就是真诚、单纯,还有一点点的傻。
这感觉谈不上多好,但绝对不坏,因为聪明姑娘太多了,傻乎乎且愿意付出的女孩却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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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榕树下”为了加强用户黏度,开始向资深作者开放一些专属论坛,由作者自行打理。
我就是最早那批论坛的斑竹(你确定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之一。我思考了三天三夜,最终将我的论坛定位成情感而非文学,并且取名为“寂寞疼痛”。我的良苦用心很快得到了丰厚的回报,就冲着“寂寞”和“疼痛”这两个词,祖国各地无数痴男怨女齐聚而来,集体抒发他们内心的“寂寞”,个个“疼痛”得不行。
“寂寞疼痛”很快在“榕树下”声名鹊起,并且以绝对的优势成为人气最旺的论坛。这最大程度上满足了我的虚荣心。我犹如改革开放后的暴发户一样在面对突如其来的财富时感到不知所措。白天上不好课,夜里睡不好觉,逢人就乐和,一天到晚像个小疯子一样没心没肺地活蹦乱跳,表现出来的症状和一个神经病患者别无二样。
真的,对一个习惯了心比天高、命比纸薄的人而言,这种幸福感不亚于金榜题名、洞房花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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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从2000年的暑假开始,我借着“寂寞疼痛”这一亩三分自留地活得异常生猛,通常状态下我都是以一个救世主的身份去面对那些为爱煎熬为爱不能自拔为爱像得了癫痫的女孩。
救世主自然是受人尊敬的,事实也是如此,在论坛里我有着绝对的威信,也受到了无数MM媚俗的崇拜。
她们爱看我编织的爱情故事,并身陷其中,她们更乐意听我分析爱情的道理并奉为真理,她们“爱我、宠我,包容我的一切不良行为”。
长此以往,我极其任性,还养成了很多坏习惯,比如“外地人不聊,男人不聊,老女人不聊”的“三不聊”原则。
啊!那真是我人生最讲原则的一段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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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小语自然也跟着来到我的论坛,并且很快成为最活跃的用户之一。
她开始从对我写的故事有兴趣变成了对我有兴趣,并想当然认为我应该“英俊,深情,内心布满了伤痕”,理由则是“那么多女孩喜欢你,却无一不是以悲剧收场,必然是这样的男子”。
我看了哑然失笑,告诉她故事都是假的,是我YY的,千万别当真。还有,没事少看点安妮宝贝的书。
可她根本不信,还总试图安抚我一颗伤痕累累的心,让我千万不要对爱情绝望,因为这个世界还是好人更多,只要我相信,一定会有一份美好的感情在前方等着我。
我晕,这不是我平时对那些女孩说的话吗?怎么用回我身上了?
我突然意识到说服童小语是件很难也很无聊的事,于是不再理睬。
结果伊又说:“看,被我说中了吧,苏扬你就是受伤了,而且伤得很严重。”
我无奈,问她到底如何才能相信我不是她想象中的那种衰人。
她回答:“很简单啊,我也在上海,你出来和我见面好不好?”
我说:“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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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拒绝的理由很简单,那就是我认为我之所以能够在论坛的网友那里保持着绝对的话语权,不全是因为我是版主,也不全是因为我会写小说,更多是因为我刻意保持着和她们的距离,营造出神秘的感觉。这种神秘感反而让我们之间的黏性更大。
很多时候,想象比真实更有吸引力,一旦虚幻回归现实,理性取代感性,反而没劲了。
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我并不自信,从颜值到气质。
我好不容易屏弃真实,拥抱虚幻,获得存在感,怎么可能再反其道而行之,自讨没趣呢?
所以尽管“寂寞疼痛”里总有女孩希望和我见面,我通通拒绝,非但不见面,连照片都不会发一张,我越是这样,她们就越是欲罢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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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其他人不同的是,童小语始终没有放弃和我见面的念头。她继续在我新写的故事后面留更长的言,也继续在论坛里传播着对我的各种臆断。到后来她干脆得出一个结论,我之所以如此神秘,只是因为我有严重的生理缺陷,不是不想见人,而是见不得人。
童小语说:“啦啦啦,我知道苏扬的爱情为什么总是以悲剧收场了,因为他自身就是一个悲剧啊!我也终于知道为什么他的爱情总是残缺了,因为他的身体就有残缺啊!”
我不知道这他妈有什么好“啦啦啦”的。但我明白这个世界有多少人爱你,就有多少人讨厌你。童小语如此弱智的观点,竟然很快获得了不少姑娘的支持,她们开始无节制地非议我,中伤我,开我的玩笑。甚至有人发出一张在街头行乞、蓬头垢面的断腿乞丐照片,说:“那人就是苏扬。他身残志坚,白天要饭,晚上写作,两不耽误。”
我的天哪,这都是些什么人啊!
眼看谣言有愈演愈烈之势,我再也无法坐视不理,赶紧发私信给童小语,让她立即停止造谣,否则后果自负。
结果她还一脸茫然地回:“木有(没有)造谣啊,我只是陈述一个事实而已。你要想证明你没毛病,很简单,出来见见不就完了?”
我琢磨了好久,最终答应了。不过也有个条件,那就是只能见她一个人,而且不能拍照,不能录音,不能告诉别人。
童小语叹了口气:“好吧,没想到你还是一个敏感脆弱的玻璃心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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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9月中旬的一个傍晚,我骑车沿着中山北一路直奔虹口公园,然后披着一身臭汗站在公园门口约定的茶坊前。
虹口公园门前的广场上人流如织,热闹非凡,一群年过半百的阿姨正在幸福地跳着广场舞,空中翱翔着各种形状的风筝。卖糖葫芦的大爷和卖茶叶蛋的大妈拼命朝你殷勤地微笑试图引起你的注意,笨重的洒水车发出悦耳的音调在你面前飘然行驶,成群的白鸽从低空缓缓掠过,远处大厦的落地玻璃窗在夕阳的照耀下熠熠生辉,天地间一片祥和。
离约定的时间还有一会儿,为了调整好状态,我不停地用纸巾擦拭脑门上的汗水,然后反复对着汽车的反光镜研究怎样的微笑比较有魅力,怎样的站姿比较有男人味,间或还掏出一把小木梳梳理我那凌乱的、泛着油光的头发。我知道我的样子有点奇怪,还有点邋遢,从路人讶异的眼神中我能看明白,他们肯定以为我是个傻瓜,可这没关系,只要能确保等会儿见到童小语时是我最好的状态就行,基于我和她的关系,我一定要先声夺人,让她明白误会我是个残疾人究竟有多愚蠢。
就这样,我在原地晃来晃去,时而张开双臂,时而合拢抱胸,练习笑容更是练得脸部肌肉僵硬,看上去不知道是笑还是哭。
时间很快到了,童小语却始终没有出现。
那时候我们都没有手机,BP机还是数字的,因此除了傻等,别无他法。
我硬着头皮又等了会儿,突然意识到很可能被童小语晃点了,说不定从头到尾她都是个骗子,故意逗我玩呢,我还傻拉巴唧真相信了。说不定“她”根本就不是女孩,而是个男人,还是个大叔,特猥琐的那种呢。
当年最流行的一句话不就是“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吗?
一定是这样。
就在我愤怒不已并决定立即打道回府之际,一直站在我身后的那个披着长发,化着浓妆,拎着包包,踩着高跟鞋,穿着并不合身的职业装,看上去至少一米八的女孩迈着碎步迟疑地走到我身边很礼貌地问我是不是叫苏扬,然后在我惊魂未定之际,这个穿着打扮奇怪却很漂亮的女孩说她叫童小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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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抬头,感慨:“你是童小语?你怎么会是童小语?你不是才十七吗?”
她一脸茫然:“对啊,怎么了?”
我拼命咬舌,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没什么……我早就到了。”
“我知道的,我比你到得更早,你一来我就看到你了。”
“为什么不叫我?”
“因为我不确定是你!”
“哦,明白了,因为我不是残疾人,对吧?”
“我当然知道你不是残疾人。”
“那你……”
“因为你长得也不是我想象中的那种男人。”
我尴尬,赶紧调侃:“嘿,我就说你把我想得太美好,怎么样,失落了吧?”
“还好吧。”童小语一脸真挚的表情,“可是你为什么要晃来晃去,还对着镜子咧嘴笑呢?”
我大窘:“是不是觉得我好傻?”
“这可是你说的。”她狡黠地笑了一下,然后看着身后的茶坊,“外面好热的,我们进去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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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坊里开足了冷气,人在里面舒服多了,我紧绷的神经也慢慢松弛。
“苏扬,见你一次可真不容易!”童小语得意地感慨,“幸好我会激将法,小时候看《孙子兵法》学的,嘻嘻。”
我满脸无奈:“好吧,你为什么一定要见我?”
“没有为什么,就是想见啊!”童小语缓缓搅动面前的红茶,“可能因为你是个作家吧,我挺好奇的,我从来没见过活的作家。”
“看这话说的!作家,还活的,哈哈,就我那两下子,蒙人的都是。”
“不,你就是作家。”童小语很认真地强调,“如果你不是作家怎么可能写出那么多好看的文章?还有,如果你不是作家,就不会长成这个样子。”
她的观点很新颖,我表示愿闻其详。
“因为正常人是不会留那么长的头发的,就算留长发也不会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也就你们搞艺术的才会是这种邋遢样。”
我刚喝进嘴里的水差点给气得喷出来,什么人这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
为了避免被童小语天真的言语继续伤害,我赶紧转移话题:“你是不是很喜欢作家?”
“嗯,对的,我还梦见过韩寒向我求婚呢。”
“韩寒?我知道,听说那小子很色的。”
“讨厌,不许你这样说他。”
“骗你干吗?我有他家电话,回头帮你介绍介绍,说不定能撮成好事呢。”
“真的?”童小语信以为真,笑逐颜开。
“煮的。”我白了她一眼,“你可真够幼稚的。”
“你们作家都喜欢骗人。”她沮丧万分。
我佯怒:“我说了我不是什么作家,你叫我作家还不如叫我傻×来得好呢。”
结果童小语竟然当场拼命摇头表示自己不明白傻×是什么意思,等我费尽口舌向她解释清楚傻×就等同于他们上海话里的“戆大”,也就是“白痴、十三点、二百五”的意思后,她突然笑靥如花地对我说:“苏扬,那你就是一个傻×作家。”
……
22
两年后的某一天,我在虹口公园附近租了一间地下室作为安身之所。茶余饭后我总喜欢一个人沿着虹口公园的围墙走走,一边打发无聊的时光一边趁机回忆点什么。每次路过我和童小语第一次见面去的那家茶坊的时候我都会小心翼翼,茶坊里有时候人满为患,有时候空无一人,透过宽敞明亮的落地窗我可以清晰地看到我和童小语曾坐过的那张秋千长椅晃来晃去,寂寞得可以。其实我知道寂寞的不是秋千,只是我的心,但我不知道一个人如果变得麻木不仁是不是就不会再为消逝的幸福而感伤,反正我做不到,说实话我真的很想游戏人间,想玩弄感情,可是我根本就做不到,我拿不起更放不下,我得不到更忘不了。我痛恨我身上的这些痼习,所以我总是会对自己说:我们之所以会对一个人加以留恋并感伤不已,并不是我们性格里缺乏无耻,缺乏残忍,缺乏喜新厌旧的能力,我们缺乏的只是遗忘的本领。也就是说,如果当一份感情结束的那一天大家就可以立即忘掉曾经的风花雪月,那么谁都会活得很开心。
在童小语离开我的日子里,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寻觅到三样东西:孟婆汤、忘情水,还有一壶名叫“醉生梦死”的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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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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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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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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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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