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忙爬起身并快步走了出去,揉揉眼睛仔细一看,原来是在车站附近住的田老头儿;他身后还跟着两个人,一对个头不是很高的青年男女,手里都拎着大旅行袋;我再认真一端详,那男的不是在省城和自己一起打工的“小不点”吗?
“小不点”的大名叫张权国,老家是河北邢台的,他自幼就生活贫苦,母亲将近五十岁才生下他;因为营养不良,长得又瘦又小,所以才有了“小不点”的绰号;尽管这样,小不点却长得俊朗不凡,深邃的眼睛配上棱角分明的脸庞,看起来和费翔有几分相似。
因为家里条件差,小不点十六岁就开始外出打工,在我手底下干活儿的时候,也不过十八岁;可怜他岁数小,我都是安排最轻快的活计给小不点,主要是替代离开的家栋为自己跑腿;后来建筑工地的活儿越来越不景气,小不点和我先后离开了省城;临分开时,彼此特意留了家庭住址,并约定有时间互相走动一下。没想到,他今天真的来了!
“小不点,你怎么来了?真是稀客呀,赶紧进屋!”我高兴地往屋里让小不点,同时示意田老头儿和后面跟着的姑娘也一起进屋。
“我就不进去了,回去睡一觉,下午还得上山干活儿,人给你送到就行了。”田老头儿赶忙推辞道。
“谢谢您了,大爷!”看着转身往回走的田老头儿,小不点赶忙说道。
进屋坐好之后,不等我问,小不点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都说了。
原来,自省城与我分别以后,小不点又在几个不同的城市辗转打工,结果都没赚到钱。后来考虑到自己的父母年岁越来越大,需要人照顾,他就直接回了邢台老家。当时河北地区还比较落后,在家也没有什么营生,小不点就托关系进了当地的一个工厂,每月靠固定工资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生计。随着年龄的增长,小不点父母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差,老两口最关心的就是小不点的婚姻大事,并多次唠叨,希望在有生之年能看到他结婚生子。但对于他们这种家庭条件来说,娶妻生子又谈何容易。刚进厂时,倒是有几个姑娘喜欢沉稳、帅气的小不点,但侧面了解他家庭的具体情况以后,就都没了下文;后来厂里有个叫王妍的姑娘,不顾家人的反对,毅然选择与一贫如洗的小不点在一起;为此,王家人隔三差五就去工厂或者家里找他的麻烦;实在是没办法了,小不点就带着已经怀有身孕的王妍私奔到我这里,临时找个落脚点。
这就是小不点过往的经历,也是来找我的原因。他希望在我家躲一段时间,等王妍的孩子生下来以后再回去;这样,她的娘家人就不得不接受两个人在一起的现实了。听完小不点的叙述,我也觉得很有道理,并对他的遭遇深表同情。毕竟是朋友一场,在家里住几天当然是没问题的。甄蔷在省城时就见过小不点,大家都是老熟人,当然不会说什么,自然也是双手欢迎。
一楼肯定是没有住的地方,而且男女四人住在一起也不太方便。因为是夏天,我就在楼上临时给他俩搭了一张床,吃饭的时候则是大家在一起开伙;没过多久,我又帮他俩分别在镇里找了工作,小不点在翻砂厂当铸造工,王妍则在一个小饭店当服务员,这样二人也可以有点收入;就这样,总算是把他俩安顿了下来。本以为这种平静的生活会一直持续到小不点的孩子出生,没想到村里突然发生的一起命案彻底打破了这一现状,小不点和王妍不得不选择提前离开了。
这起命案就发生在我们隔壁的老胡头儿家里。李艳香的老公爹胡震中,平时说话没边没沿地好吹牛,是个有骆驼不说马的主,村里人都叫他胡大炮;这个胡大炮有四子一女,除了女儿和智力低下的四儿子没有成家以外,其他儿子都已经结婚并先后分出去单过;李艳香是胡大炮的三儿媳妇,她们一家三口现在和老胡头儿住在一个大院里。
事情的起因还得从胡大炮的女儿胡玉碟身上说起。这胡玉碟年岁跟我大哥差不多,是他们那一茬人里数一数二的大美女;上学时就有许多狂热的追求者,等到了适婚年龄,保媒拉纤的人更是踏破了胡大炮家的门槛;村里有很多不务正业的泼皮都做着“吃天鹅肉”的美梦,叶格格的二哥叶德发,就是众多“癞蛤蟆”中的一只。
那时从香港引进的电视剧正流行,最当红的要数《大侠霍元甲》了。很多男青年晚上聚精会神地看电视,白天则模仿剧中人物的招式瞎比划,一个个神经兮兮的,却美其名曰:在练功。几乎每天中午,叶德发都会去胡大炮家门口“打一套拳”或者是“耍几路刀”;他当然也是瞎咋呼,不过是为了引起胡玉蝶的注意而趁机多看人家几眼而已,这一点在后来我和叶家人打的那场群架中得到了充分验证。
胡大炮虽然好吹牛,但为人很老实,向来不是惹是生非的主;另外叶德发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所以胡家人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表演”而毫无办法;但姑娘还是很在乎名节的,最后被逼无奈的胡玉蝶只能选择一个人跑到城里打工,并且一走就是十多年;等她重返家乡的时候,居然带回来一个小女孩。大家后来才知道,这个小女孩是胡玉蝶跟在城里打工时认识的男人生的,那家伙具体叫什么名字谁也不知道,只知道绰号叫“魏大虎”。
这个魏大虎本是个游手好闲的泼皮无赖,在胡玉蝶打工那一片很吃得开。可能是因为对方长得还算不错,也可能是因为自己孤身在外想找个依靠,胡玉蝶居然把魏大虎当成电视剧里行侠仗义的大英雄,被他迷得神魂颠倒。正所谓“女追男隔层纱”!不久,这对干柴烈火的男女就住到了一起,并且在还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就稀里糊涂地生下孩子。
按理说一个臭无赖能找到这么个如花似玉的媳妇应该知足了,接下来就应该洗心革面、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可魏大虎却不这么想,依然在外面寻花问柳、惹是生非;喝醉酒之后,不是打老婆就是骂孩子,依然不改其混蛋本性。看不到任何希望的胡玉蝶,只能趁着魏大虎不在,带着孩子偷偷地逃回了家里。
看着未婚先育的女儿,胡大炮是又气又恨;他有心想把她拒之门外,但看了看楚楚可怜的外孙女,老头儿最终还是没有狠下心来;这样,胡玉蝶娘俩就在家里住下了。虽然时常会遭受村里人的指指点点和非议,但相较于魏大虎的拳打脚踢和恶语相向要好很多,她也就没太放在心上。
胡玉蝶带女儿回来的消息,不久就传到了叶德发的耳朵里。要说这家伙也是够痴情的,自己已经结婚生子了,还对人家念念不忘;当天中午就又跑到老胡家院门口“练起了武术”;他不顾自家人的劝阻,更不在乎村里人的风言风语,仿佛着了魔似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自此以后,叶德发仍坚持每天中午去胡家门前“练武”并乐此不疲地跟胡玉蝶卖弄骚情,一直到魏大虎找上门来。
胡玉蝶之前可能是跟自己的男人提起过家里的情况,她逃回家没多久,魏大虎就找了过来。虽然没有结婚,毕竟女儿和人家过了十多年,而且还有一个这么大的孩子,胡大炮也只能打掉了牙和着血往肚子里咽,强迫自己接纳这个无赖“女婿”。
魏大虎刚来的时候还好,并没有犯浑,和胡家人相处得还比较融洽。天真的胡玉蝶曾一度认为他改过自新了。结果,没过几天就原形毕露了!喝完酒的魏大虎依然我行我素,谁也奈何不了他;每天游手好闲的,除了赌博就是睡大觉;喝醉酒的时候,甚至还当众调戏过胡大炮的大儿媳妇;有几次闹得更过分,居然跑到做饭的锅里拉屎撒尿;总之,所有不是人的事他都做尽了,没多长时间就把老胡家折腾个乌烟瘴气,几乎每个人都挨过魏大虎的打骂。左邻右舍也是深受其扰,但大家都敢怒而不敢言,私下里却都是怨声载道的,毕竟谁也受不了隔壁住着一位只要喝醉酒就大喊大叫、大哭大闹的“精神病”。
魏大虎在的这段日子,叶德发也曾来胡家练过几次“武术”;有一次他练得正起劲,被喝醉酒的魏大虎从背后提溜起,直接扔到了门口的菜园里,险些摔个半死;从此以后,叶德发再也没敢踏进老胡家门口半步,即使有事也总是刻意避开这条路。
后来胡家人终于忍无可忍了,趁着魏大虎醉酒熟睡,用铁棒将其活活打死。为了保全家里参与的其他人,胡大炮带着自己的四儿子去派出所投案自首,两个人承担了所有罪名。了解内情的村民都很同情胡家人的遭遇,纷纷主动去镇政府帮忙求情,甚至还联名写了请愿书向县里恳求放人;因为胡家老四是个傻子,不用负担刑事责任,加之魏大虎父母双亡,也没有人替他卖力“伸冤”;胡大炮爷俩在看守所里只关押了一个月就放出来了;最后,此事也就不了了之啦!
后来,经过多方查找,警察最终联系到魏大虎的叔叔前来收尸。知道此事,三义村的村民纷纷走上街头看热闹,愤怒的众人甚至朝尸体扔起了小石子,可见魏大虎真的是激起了民愤。
“我侄子活着时人缘不咋地,没想到死的时候有这么多人捧场!”魏大虎的叔叔在一旁边无奈地摇头边自嘲道。
魏大虎刚死,就惊动了整个三义村。那段时间,警察几乎天天都到老胡家问话和勘察现场,一墙之隔的我们自然是看得清清楚楚。按理说警察破案取证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没犯法自然不必在乎;但这几天小不点却突然变得魂不守舍起来,好像时时刻刻都在提心吊胆地生活,常常是正吃着饭,忽然就走神了,和他说话也仿佛没听见似的;王妍更是害怕到直接把工作辞掉了,每天就在二楼待着,也不出门,有时候叫她吃饭都不下来。
“三哥,打扰您这么久,真是不好意思!家里捎信说我父亲病危,我必须得回去了。”这天晚上,还没吃饭,小不点慌里慌张地跟我说道。
家里老人病重,我自然是不能再挽留,也就只好由着他去;本想着第二天送他俩去火车站,谁知小不点特别着急,甚至连晚饭都没有吃,挨到夜里就匆匆地离开了。
事情过去以后,我也没有多想,直到多年后偶然从一起干过活儿的小不点同乡的口中得知:当年在老家,小不点和有夫之妇搞在了一起,还跟人家丈夫起了冲突,以至于最后大打出手;结果在二人互殴的过程中,他失手把对方杀死了;而王妍,正是那个二人争夺的有夫之妇!
难怪那天小不点跟我说自己父亲重病时,脸上显现出的神情不是哀伤而是紧张;他应该是害怕调查“魏大虎案”的警察会突然闯入我家把他抓走吧。
直到现在,每当我回想起这件事来,还不禁脊背发凉,多少有点后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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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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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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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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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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