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陈小桑沈大郎>第175章 往后村子买肉都跟他买
  跟在村长身后的一个男人乐了:“感情你是来招揽生意的。”

  陈小桑正色:“好久没下雨了,我也想下雨的嘛,肯定比别家便宜,算咱们一起拜龙王呀。”

  村长跟着陈小桑走,边走边道:“你一个小丫头说话算不算哟。”

  谁家做生意能听家里孩子的?

  陈小桑点着小脑袋,“算呀,一定给你们便宜。”

  正说得乐呵,胳膊被抓住,她一抬头,见是沈大郎,她就高兴地咧嘴,“大郎哥,我说话算不算呀?”

  众人纷纷将目光落在沈大郎身上。

  瞅着他的身形,已经是个大人了。可他那张嫩面皮,摆明了还是个孩子。

  沈大郎还能怎么办,这个时候也只能给陈小桑面子了:“算。”

  陈小桑揪着沈大郎的衣角,带着众人往肉摊子走,边走还边道:“你们看,大郎哥也说会便宜了,你们放心好了。”

  众人听得直乐,这不也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子吗,说算就算哟?

  老村长让沈兴义把猪首猪尾称了,算了钱,一个猪首加猪尾也要八十七文。

  众人有些心疼,陈小桑跟沈兴义提议:“他们是为了拜龙王求雨,兴义叔便宜点嘛。”

  陈小桑都开口了,沈兴义当然没二话就同意了,“那就八十文吧,这儿还有点肉末,都给你们。”

  说着,把杀猪刀在卖肉的板子上刮来刮去,竟是刮起了一层肉沫。

  沈兴义说到做到,真把那些肉沫全放到猪首上了,看得那些大老爷们直吞口水。

  一下少了七文,还补了这么多肉沫,他们都觉得占了大便宜,也不犹豫,掏了钱往沈兴义面前递,却被沈大郎接过去了。

  猪首包不了,沈兴义直接放进他们买贡品的篮子里,拿了块抹布擦手:“你们地里的庄稼收完了?”

  收庄稼最怕的就是下雨,要是粮食被水打湿了就很容易发霉烂掉。

  老村长摇头叹息:“还粮食呢,我们村子的河都干了,庄稼早就枯死了,颗粒无收。水渠也没修到我们村,又要播种了,地都干裂了,也只能拜龙王了。”

  老村长说完,其他人都低了头。

  那条大河离他们村远,水渠没修过去,田地里的粮食早就干死了,人家在收粮食,他们就直接犁地了。

  还好不收税粮,要不然日子都过不下去了。

  沈兴义听得心里发堵,抓了猪下水往篮子里丢。提着篮子的男人吓得连忙往外面拿:“我们不买了……”

  “不要钱。”沈兴义丢下这句,又把猪肚猪肝之类的都丢回篮子里。

  若是往日,大家是不乐意吃猪下水的,又臊又臭。可这种时候,什么能吃就吃什么,别说猪下水了,就是糠他们都吃得香。

  众人感动,猪下少说有十几斤呢。

  陈小桑给他们提议:“加点姜和蒜就能去味了,要是再加点酒,就更好啦。”

  众人连连应声,对沈兴义等人一番感谢后才离开。

  等走远了,提着篮子的男人才感叹:“这个凶悍的屠户心肠挺好。”

  另外一个中年男人也跟着感叹:“以前我怕他,卖肉都是去另外一个摊子买。”

  “我也是,哎,早知道该多照顾他生意。”

  镇子不大,加上沈兴义也才两个卖肉的摊子。以前大家都怕沈兴义,都是另外一家买肉,今儿才发觉沈兴义人好,一个个都后悔了。

  老村长叹息一声,对他们道:“咱得记得人家的好,往后村子买肉都跟他买。”

  众人深以为然。

  沈兴义还不知道自己招揽了一个村子的生意,还盯着四只猪蹄子乐呵。

  他还从来没有这么好的生意呢,大赚了一笔啊。

  陈小桑指着四只猪蹄道:“我要买。”

  沈兴义大方地一挥手:“买啥买,叔送你吃。”

  陈小桑暗暗自己的口袋,乐呵地对沈兴义道:“我很有钱的,要自己买。”

  家里人好辛苦啊,她爹和哥哥们都可累可累了,她要买回去给他们补身子。

  对了,还有二嫂,她怀孕也很辛苦,也要吃好的。

  沈兴义见陈小桑坚持,也由着她。不过在称猪蹄时,故意把秤翘得高高的,少说了一斤。

  猪蹄要90文一斤,四只猪蹄溜了秤后是四斤,要三百六十文。

  陈小桑掏出铜板出来,数了三百六十文给沈兴义,又小心地把剩下的钱放进自己的小兜兜里,高兴道:“我们回家吧。”

  把肉全卖光的沈兴义乐得合不拢嘴,带着沈大郎收拾了摊子,把陈小桑放到牛车中间,赶着牛车往家赶。

  牛车赶在吃晚饭前回到陈家湾,刚进村子,就有陈家湾的人问陈小桑:“小桑啊,你找大华要钱买绢花啦?”

  陈小桑立刻反问:“谁说的?”

  那人就往陈青山家的方向指:“大荣专程找回来要钱呢,陈青山一家都堵到你家地里了。”

  陈小桑哼唧:“我自己有钱,干嘛要她买呀!”

  村里别的孩子手头是不会有钱的,可陈小桑不同呀,陈宝来一家把她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心怕摔了,她说手里有钱大抵是真有钱。

  那人感叹陈家真宝贝这丫头,一边又泛起嘀咕:“你没让大华给买东西呀?”

  这可关乎陈小桑的声誉,沈兴义拽着缰绳不让牛走。

  陈小桑就道:“大华姐非要给我买东西,我拒绝啦,她不让我走,我不得已才勉强让她给我买了几朵绢花的,不信你们问大郎哥。”

  又被推出来的沈大郎恨不得扭头就走,这小丫头把他当什么了?!

  气归气,在村里人看过来时,他还是给陈小桑作证:“是陈大华拦着要给她买东西。”

  陈小桑气焰更甚了:“我说的没错吧?大华姐太过分了!”

  比起陈大华,当然是两个孩子更可信了。

  那人一琢磨就明白过来了,肯定是陈大华骗着陈小桑花钱,再找陈宝来要,这么一来,陈宝来家的钱白费了。

  坏!太坏了!

  谁家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怎么能这么骗人呢?

  陈老汉正在地里忙活,远远听到别人喊他:“宝来,你家小桑回来了。”

  他哪儿还能沉得下心干活哟,丢了锄头吩咐大树几个好好干活后,就往家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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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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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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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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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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