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绕着沈兴义肉摊子走的人见陈小桑这么软软糯糯的,还被小丫头喊了,就忍不下心去别家。
不过一小会儿,沈兴义就卖出去三斤肉。
陈小桑隔得老远就瞅见头一回买她家鸡蛋的婆子,她赶忙对着那婆子招手:“婆婆,你来买菜啦?”
那婆子扭头,就见一个小丫头站在凳子上,对她大力招手。
小丫头咧了嘴笑得热情,让人一眼能瞅见她缺了的门牙。扎着小揪揪的布条因着她的动作来回晃动着,显得格外活泼。
婆子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陈小桑,顿时乐了,沿着陈小桑走过去。
“小丫头还记得我呐?”婆子问道。
她们才见过一回,小孩子忘性又大,很快就会忘记。她也是因着镇上少有像小桑这么白白净净的丫头,才能想起来。
陈小桑高兴道:“我当然记得婆婆呀,婆婆娶儿媳妇还在我家买过鸡蛋和菜呢。”
见她真记得,婆婆顿觉亲切,只觉着小丫头招人稀罕。
婆婆乐呵地连连点头,“是了是了,你这丫头记性真好。今年干旱,你家地里的庄稼收成怎么样啊?
陈小桑乐呵呵道:“我爹种了好多高粱,今年都吃不完呢,婆婆家粮食够吗,我家多的粮食可以便宜点卖给你呀。”
婆婆听得心里一动。
高粱好啊,比麦子什么的便宜,也能填饱肚子。
要是跟这小丫头家买,还能便宜点。
镇上的人比村里人稍微宽裕些,可手头的钱也不多,往日也得吃吃杂粮凑合的。
如今杂粮涨得比以前的精粮还贵,镇上不少人也吃不起了,一个个勒紧了裤腰带,能少吃一口就少吃一口。
“你家高粱怎么卖?”婆婆问道。
陈小桑想了想,应道:“我也不知道,得回去问我爹。”
婆婆热情消了不少,毕竟这个时候有粮食的人家都想卖个高价。
她心里暗暗叹了口气,就听陈小桑道:“不过我们都是熟人了,我爹一定会给你便宜点的。”
婆婆又高兴起来:“要是能比粮铺便宜,我就乐意买。”
陈小桑连连点头:“我回去就跟我爹说,婆婆你也看看我们的猪肉嘛,才比精粮贵十文钱,比精粮还管饱呢。”
可不是嘛,肉还有油水,补身子还经饿,正好儿媳妇在做月子,也得补补身子。
“给我称一斤肥肉吧。”婆婆拽着篮子对陈小桑道。
陈小桑高兴地扭头对沈兴义道:“叔,送婆婆一些肉沫吧,我跟婆婆可熟了。”
沈兴义抹了一把汗,这话小丫头可说了好几回了,他习惯地应道:“成。”
婆婆瞅着沈兴义把板子上两块指甲大小的肉加到油纸里包着,心里那叫一个舒坦啊。
肉这么贵,能多一点就是占大便宜了。
陈小桑趁着沈兴义包肉的时候还指了骨头跟婆婆推荐:“婆婆买两斤骨头回去炖萝卜汤吧,又好喝又补身子,能炖满满一大盆,全家都能喝饱呢。”
一向不买骨头的婆婆听着也觉得有道理,家里人好久没见油腥了,能喝碗汤也不错。
指了一根大骨头道:“把这根也秤了吧。”
沈大郎抓了那根骨头称了,算了钱递给婆婆。
陈小桑叽叽喳喳哄着婆婆:“要买甜甜的白萝卜炖呀,一家人吃得身体壮壮的。”
婆婆乐得合不拢嘴,“借你吉言。”
付了钱,把肉和骨头都放进篮子里,又不忘叮嘱陈小桑:“你们家要是卖粮食,记得给我留点哟,我明儿再来这儿问问。”
陈小桑连连点头应下,把婆婆送走,又去喊另外一个女人。
她记性好,以前跟她买过东西的都面熟,一张嘴巴又甜,喊起人来那叫一个亲热。
沈大郎眉头直抽抽,感觉小丫头认识半个镇上的人。
之前还闲着拍苍蝇的沈兴义忙活个不停,剁完这块肉就剁那块肉,抽了空还凑近儿子耳边道:“我没说错吧,小桑是棵摇钱树呐!你小子别生在福中不知福。”
沈大郎麻溜地打包好一块肉,提醒他爹:“你多学着点。”
沈兴义气得磨牙,“你还敢嫌弃老子?!”
沈大郎冷冷瞅着他爹,“再这么凶悍,客人都让你吓跑了。”
沈兴义吓得赶忙扭头看去,就见小桑正跟围着的人聊得起劲儿呢,还趁机说起她家收了好多高粱的事儿。
往日害怕他的人这会儿压根没留意到他,一个个说话开心地不行。
哎哟,要是小桑能不读书每天跟着他卖肉就好了。
沈兴义暗暗想着,扭头狠狠瞪向沈大郎。都是这个臭小子,非要读书,还带着小桑也要读书!
沈大郎才不管他爹的怒视,他忙着收钱呢。
到半下午时,一头猪就剩下猪首猪尾和猪下水,外加四条猪蹄子,
沈兴义很满意,他很少能只剩这么点东西。
他琢磨要回家,陈小桑却不同意:“还没卖完呢。”
“这些东西没人要,咱带回家自己吃。”沈兴义跟陈小桑商量。
陈小桑连连摇头:“会有人买的,粮食这么宝贵,肉更宝贵,肯定有人买。”
贵的肉有富裕人家买,便宜的猪首之类的也会有穷人买。
小桑坚持要等,沈兴义就只好等着喽。
这一等,就见小桑从凳子上趴下来,朝着人群跑。
他急了,扭头要催儿子去追。还没开口呢,沈大郎抓了根绳子就跟上去了。
沈大郎觉得得把陈小桑系在凳子上才能让她不乱跑,这丫头可是敢一个人摸上山的,一点都不知道什么叫危险。
越想越气,等他推开人群,就见陈小桑正站在五六个穿着补丁的男人跟前,仰着小脑袋说什么呢。
他立刻赶上前,就听陈小桑道:“祭拜用猪首猪尾最有诚意了,而且呀,还不贵呢。”
身后一个中年男人凑近最前面佝偻着背的老汉:“村长,咱都出来买祭品了,还是买好点吧。”
猪首加猪尾就是一整头猪,一般是重大日子的祭祀才能用得着。
佝偻着背的老村长想了想,点了头:“买猪首猪尾去。”
陈小桑立刻往沈兴义那边指:“我家就是卖肉的,你们要是买,给你们便宜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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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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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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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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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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