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丧夫后,我改嫁隔壁反派大佬>第4章自证清白
  “我看到苏瑾跟那个野男人在树林里行苟且之事。”

  苏二狗的话让村民们炸开了锅。

  “什么?这也太不要脸了。”

  “是呀,我们苏家村的脸都让她给丢尽了。”

  “这么不知廉耻的女人不把她浸猪笼,简直天理难容。”

  “安静,安静。”村长也是怒不可遏,脸都气红了,“苏瑾,你还有何话可说?”

  苏瑾此刻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她正犹豫着要不要让隔壁那位替自己做个证。

  苏二狗又道:“村长,她还能有什么可说的,我看她跟那个野男人肯定也不是第一次偷情了,说不定她家里就藏着那个野男人的东西,我们进去一搜不就知道了。”

  说罢,他便冲进了苏瑾的卧室。

  苏瑾心里“咯噔”一下,想要追进去,却被村长叫人拉住了。

  “拉住她。”

  有两名村妇拉住了她的手臂,不让她进屋。

  苏桂花这个时候也没有帮她说话,因为她也不相信苏瑾是清白的。

  很快,苏二狗就从衣柜里翻出来那件外衫,摊到大家面前。

  “村长,乡亲们,大伙儿快看,这是一件男人的外衫,看尺寸,穿这件外衫的男人至少八尺以上。苏安七尺都不到,这件外衫肯定不是他的。而昨晚和她偷情的那个野男人就是长这么高,所以这件外衫肯定是那个野男人的。”

  “对,肯定是那个野男人的,快说,那个野男人到底是谁?”

  “绝对不能放过这对狗男女。”

  “把这对狗男女一起浸猪笼。”

  面对苏二狗的诬陷和村民们的辱骂,苏瑾怒极反笑,可她笑不出来,只能发出“咯咯咯”的声音,听上去有些瘆人。

  她原本还想让隔壁那位给自己作证,可现在这种情况,如果自己把他牵扯进来,非但不能替自己洗白,反而还会连累到他。

  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她不会做,恩将仇报的事,她更不会做。

  幸亏这件外衫只是一件很普通的外衫,只要自己不说,别人未必会怀疑到隔壁那位。

  苏二狗见她这种时候还笑的出来,心里有些发慌,“你笑什么,是见事情败露,想要装疯卖傻,博取同情吗?我告诉你,没有人会同情你,像你这种不要脸的女人,死有余辜。”

  苏瑾止住笑,目光冷冷的射向苏二狗。苏二狗本就心虚,被她冰冷的目光逼的往后退了一步。

  苏瑾在心里一声冷笑,挣脱那两名村妇的手,而后当着大伙儿的面,将自己右臂的那只衣袖齐肩撕了下来。

  那些围观的村妇见状皆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女人是疯了吗?居然当着这么多男人的面撕衣服,简直伤风败俗...”

  “等等,你们看,她手臂上有一颗红色的小点,那难道是守宫砂吗?”

  “怎么可能?我们农村的女子有谁点的起守宫砂的?那玩意儿可是金贵的很,只有城里那些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才点的起那玩意儿,她怎么可能会有守宫砂,那肯定是假的。”

  “对,肯定是用什么东西冒充的,说不定一洗就没了。”

  苏瑾听言,当即到水缸里舀了一瓢水,当着众人的面清洗那颗守宫砂,还使劲搓了搓。

  那颗守宫砂依旧鲜艳如初,像血一样红,尤为醒目。

  “你们看,没有消失,真的是守宫砂。”

  “对了,你们可别忘了,她的生母江氏可是当年镇子上首富家的千金小姐,她给自己的女儿点守宫砂也很正常吧!”

  “没错,我听说镇子上那些有钱人家都会给家里出生没多久的女娃儿点这玩意儿,肯定错不了。”

  “这么说她还是清白之身,她是冤枉的。”

  一位村民说出了苏瑾的心声,其他村民也都纷纷附和。

  其实苏瑾本来没打算这么做的,毕竟没有哪个女人会愿意在众目睽睽之下,验证自己的守宫砂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她也是迫不得已。

  幸亏原主的母亲在原主身上点了这颗守宫砂,今日她才能用它来自证清白。

  只可惜原主当时惊吓过度,根本就没有想到用这颗守宫砂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村长怒视着苏二狗,“苏二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说她勾引你嘛!那她这颗守宫砂怎么还在?”

  “村长,我只说她勾引我,可没说我已经和她做过苟且之事,我苏二狗可是正人君子,岂会那么容易受她勾引的?”

  “你~那你方才还说昨晚看到她和那个野男人在树林里苟合,这你又要如何解释?”

  “可能昨晚天太黑了,我看错了...”

  苏二狗还想替自己狡辩,被苏桂花一个巴掌拍在脑袋上。

  “好你个苏二狗,你当大伙儿都是傻子啊,这么好糊弄。我看分明是你对苏瑾意图不轨,苏瑾不从,你便恶人先告状对不对?”

  苏二狗当然不会承认,“桂花婶,你这话可不能乱说。我是有证人的,苏大贵可以为我作证,他是老实人,他的话大伙儿总应该相信吧!”

  “还有,这件男人的衣服总是从她屋子里搜出来的吧!她如果真是清白的,家里为什么会藏着别的男人的衣服?”

  苏二狗的话,让村民们再次起了疑心。

  就在此时,苏梁在杨氏的搀扶下匆匆赶来,两人的身后还跟着原主的两位继妹,苏婉和苏珂。

  苏婉就是书中的女主,人如其名,长得温婉可人,气质也很好,虽然穿的一身粗布素衣,也难掩她的动人之姿,真不愧是书中的女主。

  不过她现在应该还没有和男主相遇,但应该也快了。

  苏珂比她姐姐长得稍显逊色,可在苏家村也算是出类拔萃了,两人被村子里的人称为一对姐妹花。

  两人是杨氏和前夫所生,据说当年清水镇方圆几里发生了一场瘟疫,杨氏的前夫和原主的生母都死在了那场瘟疫中。

  后来杨氏带着两个女儿改嫁给苏梁,当时原主只有四岁,原主还有个哥哥,叫苏烈,十岁。

  苏烈不同意苏梁娶继室,可苏梁执意要娶,说是娶回来可以照顾他们兄妹。

  可娶回来之后才知道,杨氏好吃懒做,连她自己的两个亲生女儿都照顾不好,又如何会照顾他们兄妹。

  非但不会照顾,还苛待兄妹二人。尤其针对苏烈,因为杨氏后来给苏梁生了一个儿子。苏烈是苏家的长子,将来会跟她儿子分家产,她就更加把他当成眼中钉、肉中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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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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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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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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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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