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之前,他给孩子烙了好多饼子,擀了好多面条,趁着太阳晒干了,走前交代孩子要好好听话,饿了烧点开水泡馍馍吃。也给王喜盛的老婆安顿了一下,叫她帮忙看看孩子。
王德奎说,你别去了,我去,你好生看着孩子。林一萍摇摇头不说话。从孩子嘴里得知,女人是因为心急,想出去转转。不过也好。
走的那一天,是早上,天还没有大亮,几个女人搭伙走了。王德奎嘱咐村里其他人,麻烦他们多关照一下一萍,说她心里着急,担心会出事。
而谁都没有想到,林一萍这一走,再也没有回来。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
村里去的几个麦客,也是陆陆续续来的,说是后来分开了。有的身体不好,割了两天就来了;有的因为干活不利索,被主家辞退了;有的嫌钱给得太低到其他地方了。因为种种理由,几人最终分开了。
林一萍和王喜魁的堂嫂子——李梅娃,她称呼为二嫂。俩人一起呆的时间较长,几人前前后后都走开了,后面只剩下他俩。二嫂走的那天,林一萍还不去。李梅娃说,家里麦子估计差不多了,咱回吧。一萍说,你先回,我到其他地方再看看,我家里和你们不一样,借了喜魁家好多钱,能多挣一天是一天。李梅娃劝说不下,次日中午走了。
临走前,林一萍给家里带了些钱,说让她到龙窑街上给俩孩子买两件衣服。李梅娃推辞:“我不会挑,让德奎去买。”林一萍摇摇头说,叹了声气:“不要给他,不然胡花了。”李梅娃迟疑了一下说:“这样,等你来了给娃买,我没眼光。”一萍微微一笑:“你们都一个个回去了,俩孩子见你们来,一定心急得慌,你先过去给买上,随便都行,娃的衣服破得不能穿了。”
见妹子这么说,李梅娃只好答应,拿着钱先走了。街上,正赶上逢集,李梅娃给孩子一人买了一套新衣服。虽说质量不怎么样,但颜色她觉得很好看。
回到家,李梅娃把情况说给了王德奎。王德奎叹了声气:一萍多好的女人啊,这么持家,我却……哎!
两个孩子有了新衣服,高兴得合不拢嘴。赶紧穿上试了试,大小刚好。
时间一天天过去,可终究不见女人回来。家里的馍馍还没有吃完,面条剩得不多了。隔一天,喜盛媳妇吴小丽就过来看一趟,给孩子做一顿饭,烧个炕。
两周过去了,女人还没有来。龙窑的麦子已经熟了,人们开始忙着收割了。晚上,王德奎睡在炕上,心里总觉得不踏实,但又觉得女人说的在理,家里这么穷,借了喜魁弟兄那么多钱,陈年旧账还没有翻清楚,老娘一死,新债又欠下了。
不过,老母亲的葬礼钱,王喜魁说不会要的。但王德奎也有自知之明,现在的确没钱,等有了一定还人家。按理说,那是他的亲生母亲,哪有别人掏腰包送老娘最后一程的?那样,他更觉得窝囊,对不起母亲。
王德奎的麦子也熟了,女人还不见回来。这一刻才着急了,也猛然清醒过来:难道女人不回来了?离家出走了?
刚想到这里,王德奎脑袋里“轰”的一响,五雷轰顶,一下子炸醒了:完了,一萍一定走了!
走前,给孩子烙了好多饼,擀了好多面,这次又托人给娃买了新衣服。这不是她一贯的风格。前几年也做过麦客,因为老母亲在,虽说不需用急着烙饼子、做面条,但也不至于这么急着托人给娃买衣服。
在孩子的穿着上,虽然穷,没什么好衣服,但女人向来很讲究的。红珠穿什么颜色好看,大国穿什么合适,还有柱子的,都是她给挑着买的。在这一点上,王德奎从来参与不上。
即便衣服破了,女人会缝得好好的;脏了,及时洗得干干净净的。她常说,人穷不要紧,但穷得要有样子,有志气。好的没有,但能遮羞保暖就行。衣服最初的功能无外乎就这两样吗!水有,针线有,为什么非要整得脏兮兮的,破破烂烂的?
说什么已经晚了,女人绝对跑了,离家出走了,不会再来了。这一切都是因为受不了他这个恶鬼的折磨了。
事不宜迟,王德奎赶紧找来李梅娃,问他们最后分开是在哪个地方哪一家?也去街上叫了刘军,一起去了三十里外的目的地。
可结果没有。主家说,自李梅娃走后的第三天,女人就走了。刘军问去了哪里?那人说不清楚,不过走前问他说,我有一对银耳环(她的亲娘给的),你们谁要我卖了,我急用钱。主家笑了,我们不需要,没有钱。又问,你们村谁家条件最好,能不能带我去问问?主家说可以,我带你试试吧。后来,他把女人带到了村里最富的一家,结果那男人把耳环要了,买给了他的女人。
刘军接着问,那之后呢,去了哪里?主家说,女人说要回家,割麦子去。刘军问,再没说其他的吗?那人摇摇头说,再没有,但看得出来,女人一脸忧伤,看样子得了什么病,身体消瘦,郁郁寡欢。
王德奎听罢,气得打了自己几个耳光:“都他妈是我害的!自孩子丢后,我感觉女人不对劲,也想过会离家出走,结果还真走了!”
刘军瞪了一眼:“你就一窝囊废!”
几人赶紧到附近的村庄找了一遍,都说没见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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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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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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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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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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