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一旦心中的信念被撤走时,整个人,也就失去了努力的目标。
就好比现在的我,在日日夜夜所念所盼地,终于亲手杀死了即墨杀诚以后,我就犹如一只泄了气的皮球。
除了外壳是快乐的,内心实际上,却早已经被掏空了。
原本晴朗无云的碧空,忽然狂风骤雨,黑云遮天,没有一丝征兆的倾盆大雨,瓢泼而下。
背后的阮茉,似乎悲痛欲绝。
她丧失了理智似的,在我背后哭喊着,仿佛要努力将喉咙喊破般地,尖声嘶嚎着。
她一遍又一遍不受控制地,带着我狠狠撞向地面,在地面上凄愤地扭挣着。
达到了目标而生无可恋的我,忍受着胳膊脱了臼的疼痛,以及浑身的伤痛,任凭阮茉带着我,一起在泥泞中挣扎打滚儿。
刺骨的冷雨“噼里啪啦”地敲打在脸上,混淆了喜极而泣的泪水。
然而,我扪心自问,阮蔻你高兴吗?
可是就算高兴,又能怎样呢?
奶奶不可能死而复生。
殷艺兴失去的,永远无法再弥补回来。
我和阮茉之间二十年的姐妹情,也就此彻底决裂。
我的生活、我的一切,都不可能再回到过去了。
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背负着这一生的噩梦,到底要走多远,才可以摆脱阴影?
往后的路,又该怎么继续走下去呢?
在骤雨中,过了不知多久的时间。
浑身上下肮脏不堪,阮茉哭得喘息着耗尽了体力,与我背对背地像两具死尸一样,侧躺在泥泞中,任凭雨水敲砸着。
直到一阵车子的发动机声,由远而近,濒死的阮茉,又燃起了一丝希望,她赶忙带我一起垂坐起了身子,隔着密集的雨帘,顺着车声眺望了过去。
可令她大失所望,开来的是一辆陌生的车子。
它停在了即墨杀诚的车子旁,从主驾驶的座位,下来了一个撑着雨伞的陌生男人,踏着脚下的泥泞,向我们小跑了过来。
“两位姑娘是和即墨先生一起的吧?”
这男人西服革履,岁数大概三十出头,不仅口音和当地乡民的口音一样,就连模样,也和曾大广有几分相像。
阮茉的希望瞬间破灭,她继续不言不语地崩溃与自闭。
而我则抬头望着这个男人,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朝他点了点头。
“我是曾大广的弟弟曾小顺,我是来告诉你们,乡里那些昏睡了好久的人在刚才都清醒过来了,但是可惜已经死去的那一部分小孩儿,没能挺过来!”
原来,眼前这个叫曾小顺的男人,就是曾大广口中,那个在乡里综治办机构上班的弟弟,也是他委托的曾大广,来驱逐阳坪乡吃人魂魄的狍鸮的。
我呆呆地望着他出神,如果不是他,可能我就没有机会来到这里,更没有机会在这里,终结了即墨杀诚的性命。
这样一想,他应该也算是我半个恩人了。
于是,我仰头朝曾小顺,露出了一个感激的笑容,并木然地对他念叨着:“谢谢你。”
“谢我做什么啊?我该谢谢你们才对啊!”曾小顺弯着腰,被我这突如其来的道谢,道得云里雾里的,他将雨伞放到地上,不顾我和阮茉身上脏兮兮的泥巴,帮助我和阮茉站了起来,“你们怎么这么狼狈?即墨先生没和你们在一起吗?我看到先生的车还停在那儿呢!”
我正不知道要怎么回答他,阮茉就突然精神失常地朝着曾小顺,尖叫着:“是我姐杀了魔君!我姐姐她杀了魔君啊!是她!是她!是她杀了他!”
阮茉的嗓音很尖,语速也很快。Χiυmъ.cοΜ
她如同一个痴癫的精神病患者一样,扑到了曾小顺的身上,使劲地用双手摇晃着曾小顺,将自己满身的泥泞,都蹭到了曾小顺的西服上。
“这、这…这是怎么了?”曾小顺下意识地,往后躲着阮茉。
“对不起,我妹妹被刚才驱邪祟的画面吓到了,”我背对着曾小顺,信口胡言了一个理由,“我的胳膊脱臼了,您有办法么?”
曾小顺淋着大雨,转到我的面前,小心翼翼地将我湿透了的袖口挽上去。
他握着我的手臂,也没对我说什么,只是在突然之间一个吃劲,在一阵更是钻心的钝痛过后,我的手臂,便被曾小顺顺利地重新接上了,疼痛也随之消失了。
“我曾经在乡里医务处打过下手,这种小毛病对于我来说还是小菜一碟的,”曾小顺对我笑着解释,又张望着四周,“怎么还没见即墨先生?”
曾小顺并不知道,即墨杀诚永远都不可能再出现了。
可看他这样子,他似乎还想在这里,跟我们一起等即墨杀诚回来,而身后的阮茉,终于安静得不再吭声,只是垂着脑袋,神经质地碎碎念着什么。
我在曾小顺撑着的雨伞下,犹豫了一会儿。
随口编了个谎言告诉曾小顺,即墨杀诚大概暂时回不来了,并且问他能不能开着即墨杀诚的车子,将我和阮茉送回洛石镇?
这会儿的时间,已经是傍晚了。
曾小顺一开始,并不赞同我的提议。
他说多亏了我们,才挽救了乡里那些无辜的转世之人,要我们再住一个晚上,以表达感谢,顺便等着即墨杀诚回来,再带我们一起走。
但是,我跟他说阮茉的精神状况不太好,还是请求他现在,就送我们回家。
曾小顺纠结地不知所措,大概也是雨里站得久了,在他连连打了几个喷嚏后,才勉强同意了我的请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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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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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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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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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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