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千灯之墓>第四十三章 相识
  “好了好了。”他站起来道,然后我舍友点点头就走了,只是走的时候眼神暧昧的看着我。

  这样的眼神不同于以往的恶意,带着些许暖意。我并不讨厌,只是不习惯。

  “我怎么感觉怪怪的。”

  “没有啊。”

  “是吗?”

  “不要多疑啦。”

  “哦。”

  我打了打哈欠,不知道为什么。发现我经常困,睡眠时间很多,一天十节课我可以睡三节课!

  “你困了?”我看见陆离殇惊讶的看着我,就好像这个点就困了是非常不正常一样。

  “有点,回家距离太远了,我回教室睡会。”是的,我是农村孩子,来到城市读书距离终究是太远了。不过每个周末我还是会回家的,还是不怎么待在学校里的。可能,残留在灵魂里的对学校的厌恶吧。

  “那走吧。”就这样,我们并肩走着向教室而去。放好东西以后,就戴着耳机,把手机放在裤兜里开始睡觉。

  听着耳机里传来的悲伤的音乐,慢慢沉入自己的世界。也并没有注意到陆离殇一脸好奇的打量着我,更加没有注意到他眼里的探索。

  一个半小时以后,我就醒来了。打了打哈欠,伸了伸懒腰,却发现身上有一个外套?再看向旁边的陆离殇已经睡着了。

  看着他宛如孩子般的睡容,嘴角扯出一抹笑意。起身把外套披在他身上,然后拿着书包轻声拉开椅子侧身离开了。在走出教室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他。那一刻,我觉得,或许,他是上天派来送给我的礼物。

  可我始终没有想到,那是是我今生最难忘的关卡。终是应了他的名字离殇,离开后的伤痛!后来我才明白,原来他就是那个惊艳了时光的人。

  惊艳了时光,即是恩赐也是劫。

  到了晚上,意外的收到了陆离殇的来电,我听见电话里那头温和的声音对我说:“希姐,嘿嘿。”

  “有话快说。”

  “嘿嘿,听说我们快要分班了,我选理你选啥。”

  “文。”

  “不是吧。那那那,希姐,我们就不是一个班。”

  “正好,你每天在我旁边叽叽喳喳确实挺吵的。”

  “不是吧,希姐,你竟然嫌弃我。我生气了,哼。”

  “噗,你这么可爱怎么还没有对象呢?”

  我开玩笑的说了一句,是的,纯粹是个玩笑。因为被他这般憨厚的样子逗笑了,那时候就觉得他和别人有些许不同的。

  “那希姐喜欢吗?”

  “什么?”

  “没什么。”

  一时间陷入了沉默,气氛微微有点尴尬。当然,这个时候我也没有往爱情方面想,毕竟现在的我是真的冷淡了!

  突然,响起的迪加奥特曼的主题曲让陆离殇的笑声传来。

  “希姐,你竟然在看迪加奥特曼。”

  “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只是没有想到一个女孩子竟然喜欢迪加。”

  “切,迪加是光,我喜欢。”

  “嗯,你要做光。永远快乐!”

  这是我从第三个人口中听到这句话!是的,我不明白,很多人说做光!可是为什么,没有一个人跟我说光在哪里!

  可能那时候的我们,都没有想到,最后夺走我仅存光芒的人竟然是他!

  “快乐这玩意,太奢侈了。”我拿过手中的酒仰头喝下去。

  “希姐不开心吗?为什么!”

  “没有。”

  我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对于这种问题,我不想多说。因为对我来说,不快乐已经是常态了!更或者说,笑容成了面具,身体住着一个丧的灵魂,还是随时代替主人格的第二人格!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很多。我发现我很享受这样的相处,或许是他有几分像那个孤独的少年,那双相似的眼眸。可惜,新人终究不是故人却也免不了成为故人的结局!

  挂完电话的时候,我就睡觉了。奇怪的是,我今晚睡得特别的安稳。是的,安稳!自从小学毕业以后,很多次我会梦见那些被欺负的经历。我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生根发芽。

  来到了学校,日子在指尖流淌着。我很喜欢这所新学校,突然发现,这所在那些所谓的学霸人眼中的三流学校拥有一种能力。是的,治愈,治愈的能力。

  在这里,我可以感受到那种热情、友好,还有所谓的同学情谊。如果非要用一个词称呼它,我愿称之为青春。

  我想,相对于小学和初中,我更加喜欢高中的同学情谊。也第一次感谢国家的考试制度,过滤了一些人品不行成绩不行的垃圾,让我摆脱了那种黑暗!

  在这里,我闭口不提曾经的那些人那些事。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过去,在他们眼中,我依旧是一个有点冷淡却爱笑的女孩,是一个温和的人。ωωω.χΙυΜЬ.Cǒm

  “希姐,你喜欢这里吗?”课间,依旧和陆离殇聊天。

  不知道为什么我很喜欢和他聊天,那是一种经历了很多后的安宁。而他,带给我的感觉,是别人无法给我的。

  “喜欢啊。”

  “我也喜欢。”

  “当然啦,有空调,干净的空气,优美的环境。还少了那么多垃圾,为什么不喜欢。”

  “垃圾?垃圾当然少了。这所学校可是全市出名的环境优美。”

  “是啊,所以挺好的,没有太多垃圾。”

  “那还有呢?”

  “冰激凌,学校的冰激凌特别好吃而且品种多样。”

  “希姐,那你觉得有没有好看的男孩子啊。”

  “当然有。”

  我把目光落在我们的班长上,他是个男孩子和我舍友谈恋爱了。但是,这并不影响我欣赏他的容貌。因为,这个男孩子真的好看。白净的脸蛋有如沐春风的笑容。对我来说,真的好看。不过,远观就好了。毕竟,我没有那么三观不正!

  “谁啊,是我吗?”说完,陆离殇做出了一个自以为很帅的动作。

  “不是。”我直接否认,可惜啊,年少时候在爱情方面天资愚钝,以至于在后来受了那样大的伤害。

  听到我的否认,他似乎有些挫败:“那是谁?”

  “你猜。”

  “哼。”

  就这样,陆离殇气鼓鼓的回到自己的座位了,而我依旧看着手中的人间失格。

  是的,我越来越喜欢人间失格了。喜欢那字里行间看透世界的忧郁,喜欢那个少年明明对世界很绝望却依旧想要融入世界的心。

  特别喜欢老板娘对于主角阿叶的评价,阿叶啊,他是神的孩子。

  是的,那个温柔的少年是神的孩子,我也这么认为。看透了人类世界的罪恶,活在了人间炼狱,却依旧向往阳光。

  只有经历过人类世界的苦并且没有丧失心中的光的人才能够真正明白阿叶这样的孩子。敏感自卑,却依然像向日葵一样向往太阳。

  晚上,我依旧来到酒吧训练自己的光神力。自从拿到了光翼神剑以后,酒吧就多出了一个后院给我练习剑术。夜少对我很好,给了我好几个卷轴学习。而我,也开始接受了一些任务,在佣兵界打出了自己的名气。

  我记得第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夜少给我一个紫色的面具。他跟我说,这可以方便我隐匿身份。

  从那以后,绝爱的名气打响。佣兵界都知道,最近有个异能杀手,杀人千里之外。

  自从我逐渐接手很多任务的时候,夜少也不常来看我。只是跟我说,等到一定时日,带我去一个地方。我不知道他筹谋那么多,究竟想要做什么。只是知道,他不会伤害我。

  而这座酒吧我接手以后,来往这里的人都知道这家酒吧易主,店铺的主人是一个戴着面具的女孩。

  那天晚上,我准备离开的时候,在酒吧外面小巷发现一道熟悉的身影,是陆离殇!

  只见他手执折扇,在黑暗中与人对峙。他嘴角溢出些许鲜血,一个人对战几个佣兵。我戴上面具,召唤出光翼神剑,露出自己的异瞳。

  自从获得光翼神剑后,每次召唤它,我眼睛瞳孔都会变成紫色。

  看到我的出现,他眼里充满一抹惊讶。而我,也快速的解决掉那几个佣兵,拉着他的手从暗门进入酒吧内专属于我的房间。

  房间内,我小心的给他伤口上药。而他看着我,疑惑问道:“你是绝爱?为什么要救我?”

  听到他的问话,给他包扎后以后,摘下脸上的面具:“你说呢?”

  看到我的样子,他惊讶的开口:“希姐,怎么会是你?”

  我拿过旁边床头柜的酒吧,坐在他旁边道:“很惊讶吗?该惊讶的是我吧。”

  陆离殇接过我手里的酒,仰头喝一口:“太惊讶了,一直觉得你是个好学生。没有想到,你也走这条路。”

  听到好学生这几个字,我讽刺的笑了笑:“命运弄人罢了,那你呢?为什么走这条路?”

  “我是卧底,为国家做事。”

  听到他的解释,再联想他的家境,心里有些许了然。大概,这就是生活在阳光下的人吧。

  “你呢?为谁办事?”

  听到他的问题,想起夜少曾经说的,不要和任何人透露他。

  “没为谁办事,走这条路不过是高人指引罢了。”

  对,那时候的夜少,对她来说就是高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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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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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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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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