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千灯之墓>第四十二章 初见
  虽然无奈,但是不可否认。暑假结束了,我得踏上我的新学校!对此,我还是有点抗拒的!因为害怕我在新学校又经历同样的事。我想,我可能真的会崩溃吧。

  白色体恤,九分长裤,长发飘飘。是的,因为是艺术学校,对于学生的衣装打扮极度宽容。而我也喜欢这样清新的装扮。

  因为可以让我的心看起来是干净的。可是,在污泥里浸泡过的心还可以再清洗干净吗?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我拖着行李箱,耳中戴着耳机,手机放在裤兜里。眼睛没有焦点的看着前方!

  也没有注意到,一个命中注定和我有很深的交集的人与我擦肩而过。我也没有注意到在擦肩而过以后那道探寻的目光开启了我人生中的第三个磨难。

  用了三天的时间勉强适应环境,只是下课的时候依然喜欢抱着书看,不太喜欢喧嚣的课间!

  好像,越长大越喜欢安静了。

  一次课间的时候,我有点走神的走出教室却不想撞在了一个人的身上!抬起头,看见一个清秀的男孩子!

  眉宇间有几分阳光,而且在他眼里看到了熟悉的光。不知道是阳光的折射,还是这双和那个孤独的少年相似的眼眸!

  “抱歉。”我淡淡的开口,眼里都是冷漠。退后一步,拉开和他的距离。发生了太多太多以后,我已经不太喜欢和男生有亲密的接触了。我知道,那是一种心理症状,叫恐男症!

  “没事,你好,我叫陆离殇。”他笑了笑,对我伸出手,温和有礼。

  我有点错楞也有点忐忑。是的,这是这么多年来,他是第一个向我伸手表示友好的男孩子。

  可能这也是为什么,我对他念念不忘的原因吧。人们对于第一束光,总是眷恋不舍吧。

  可能他见我很久都没有反应就尴尬的收回手,然后笑了笑。那样暖和的笑容,我承认,我有点感动了。

  “我叫洛希绝。”我回答道。

  “嗯,希姐好。”

  听到他这样的称呼,有点不适应的皱着眉头。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刚来到这里几天,这些人的热情就有点感染我了。

  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叫我希姐,相反的,我并不讨厌这样的称呼只是不太适应。

  那样的感觉就像是在黑暗里待久了一束阳光照射进来的不适应!

  “你好,那啥,三急,回聊。”说完,我就匆匆的离开了。

  “好。”看着我有趣的样子,他点点头。www.xiumb.com

  这就是我和他的第一次见面。也可以说,我对他的第一印象的交集。

  下一个课间,我本来想要安安静静的看书的时候被舍友拉去小卖部买东西了,几个女生一起向小卖部走去。

  说实话,我行我素习惯了还真的不怎么适应这种人群的热闹。

  不过嘛,女孩子的友谊都是如此。从一起上厕所到去买东西,都可以成就一段友谊。

  我买了一个冰激凌,在刚要吃的时候。其中一个舍友直接握着我的手吃了我手中舀着的冰激凌。看着她的举动,我有点错楞。并不是因为厌恶这样的举动,而是觉得很高兴。是的,高兴是因为她并不抵触我。不排斥我,甚至反感我。

  就好像,在那段岁月里,我已经接受了别人赠予我的标签,也同样认为自己是一个很糟糕的人。

  “怎么了?你介意啊?没事,那你换一个吧?”见我发愣,她以为她的动作唐突了我,然后尴尬的笑了笑。

  “不介意。”我摇摇头,紧接着就直接再舀一个冰激凌吃了起来。

  这是我第二次觉得,冰激凌是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至于第一次,味道不记得了,只记得那时候的味道挺甜的。

  “你们在聊什么呢。”一道温柔大方的声音传来。

  “没有,我在和希姐吃冰激凌呢。”

  “这样啊,希姐,中午一起吃饭吗?”

  我停住了手中的动作,惊讶的抬起头。然后用手擦掉嘴角的冰激凌:“好啊。”憨厚的笑了笑。

  第一次,我并不讨厌这个在曾经重点班里被视为三流高中的学校。突然觉得,可能这并不代表这个学校是我失败的象征。也许,是命运赠与我的一份礼物。

  就这样,我当初小小的愿望实现了。拥有好的人缘,受很多人的喜欢。我感觉,我越来越喜欢这里了,不再厌恶学校这个地方。

  “你看,这里又脏了哦。”

  “哦。”

  “哇,还有这里。”

  “你好烦。”

  ……

  这是每个周五都会上演的戏码。陆离殇不知道为什么,总是在我擦完窗以后又弄脏。

  我感觉很烦,是的,因为同一件事我不喜欢做两遍。他成功让我做了三遍!

  可惜年少天资愚钝,不知道这是一个男生故意引起我注意的戏码。

  “呼。”我把抹布放到地上然后直接坐了下来。

  “希姐,你。”陆离殇惊讶的看着我就这样大大咧咧的坐下来,丝毫不在意地上的灰尘!

  “干嘛?”我给他翻了一个白眼。

  对于他我是非常的无奈的,可不知道为什么生性暴躁的我,总是对他无法发脾气。就好像,在他面前,我总是愿意把自己最好的一面赠予他,

  “嘿嘿,我们做朋友好吗。”他跑过来蹲在我面前说,眼里带着星光。

  那是我这一生,见过的最好看的眼睛,仿佛藏着星辰大海!

  我们做朋友好吗,这是故事的开始。

  也万万没有想到,我们还能做朋友吗,竟然是故事的结局。

  “切,跟你做朋友干嘛?每个周五没事干跑过来毁我的劳动成果?”我假装不屑道,内心却十分狂喜。第一次,我多看了眼前的男孩子几眼。发现他剑眉星目,有几分少年的青涩。倒也是个干净,帅气的男生。

  “打王者啊,我带你啊。”听到这个,我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这是第一次,有人跟我说带我这个中路法王打王者!

  “嗯,好啊,我给你打辅助啊!”

  也不知道为什么打久了中路的我,竟然放弃中路选择辅助。可能是因为,女孩子有了想保护的人,都想打辅助吧。

  下一秒,我们就坐在楼梯口里打游戏。当我看着他登录游戏界面发现段位竟然是黄金的时候,轻笑一声,再看看我的账号段位是王者。

  钻石都没有的男孩,竟然说带我打游戏,真是有趣呢。

  我鬼使神差的登录了另一个账号,上面显示是黄金段位!

  说不清为什么这么做,可是很多时候很多事都是说不清的。

  “你也是黄金啊?好巧。”

  “嗯,好巧。”

  后来,我终于知道,原来有些巧合终究是人为的。

  “走,飞起。”

  “好,奥利给,起飞……”

  就这样,我们开始进入了游戏。他直接秒选了猴子!我犹豫了一下还是选择了辅助蔡文姬。在游戏中,我跟着射手让他发育起来我就再去跟着他。但是,那时候我还是觉得:

  这家伙玩的也太迷了吧,怎么说呢?就是技术也太菜了吧!不懂怎么反红,也不懂怎么去抓人!

  可是,出乎意料的是。我并没有像以前一样遇见坑队友就特别的愤怒,只是很享受着这局游戏。这次蔡文姬我出的比较肉,甚至寸步不离的保护他。

  “希姐,快,给我加血。”

  “不用慌,来了。快点,去切了残血的妲己和后羿。”

  “好嘞。”

  “好时机,我开大你直接团灭那三个肉拿五杀。”

  “好。”

  就这样,他拿了五杀赢了游戏。顿时,高兴的大喊:“赢了,赢了。怎么样,哥厉害吧,要不要和我做朋友啊。”

  看着他那般高兴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我心情也没来由得好。这样的好心情,是这几年来所没有遇见的。那时候我就在想,以前的日子是过得多干净,才能笑得如此开心。

  “切,要不是遇见我这个辅王。”我轻笑了一下。是的,我是辅王。玩辅助位置的高手!我没有告诉他,我更是一个中路法王,法师位置很多标的女孩。

  “拜托,我五杀耶。”

  “没有我?你能够五杀?”

  “切,没有我五杀,那你要来啥用。”

  “要不是我辅助你,你能五杀。”

  “是是是,希姐,默契这么好。以后一起玩啊。”

  “再说吧。”

  我挥了挥手,装作不耐烦的样子。实际上,我嘴角已经止不住上扬了。是的,我很享受这样的感觉。

  就这样,我拥有了第三个异性好友,他叫做陆离殇!

  “嘿嘿,希姐,不要害羞。”说完,他就直接把手搭在我的肩上。一副自来熟的样子。

  肢体接触的那一瞬间,我极度的不适应。是的,我不太敢和异性接触。可是,对于他的触碰。我并不反感,只是极度的不自然而已。

  而且,接触的那一刻,就好像有电流一闪而过一样。

  “咳,不好意西,打扰你们了。我想问问,你们做完你们的任务了吗?”一道女声传来,她是我的舍友,一个温柔大气的女孩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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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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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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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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