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千灯之墓>第四十四章 心动
  那天晚上我们聊了一会,彼此做了个心照不宣的约定。那就是,日后遇见了,也无须打招呼。自然,这条路走多了,一些规矩还是懂得。

  那天以后,我们在学校依旧像普通朋友那样相处。

  可能,命运终究也会心软。当在黑暗待久了,总会赠予一束光进入那个满满黑暗的世界。

  对他一发不可收拾的喜欢大概是什么时候开始呢?可能是那个,惊艳了我时光的下午。

  我站在操场上,看着跑道,内心是极度反感!是的,我在反感人类的一项体育运动。跑步!

  很厌倦这种运动,尽管我知道它对于身体健康有很大的好处!但是我并不喜欢,一如既往的讨厌!虽然也不知道为什么!

  然而,生活在人类世界,终究有几分有心无力,我不得不随波逐流去考八百米考试!

  不过,我并不讨厌这种随波逐流。就这样,我习惯性站到后面去。站在人群后面,享受着属于我自己的孤独。

  “希姐,你怎么在后面啊。”

  “习惯了。”

  “我以为像你这种人缘好的女孩子会在人群中呢。”

  “没有,我腼腆。”

  “哈哈哈,希姐,你好幽默哦。”

  “嘿嘿。”

  我在后面和一个女孩子闲聊着,对她并没有太多的印象!可能是有点看透了这个人类世界,我开始拒绝融入了,享受一个人的孤独。但是,在后来的日子,始终感谢命运带我来到了这里。

  赠予了我一场青春该有的东西,好的人缘,一场青春恋爱和在阳光下的欢笑!

  尽管后来我拥有这些东西的时间很短暂,仅仅是三年的时光。但是对于我而言,那也是我生命中珍惜的东西。

  跑到一半的时候,我弯下腰用手顶着膝盖喘气。心中不免有些烦躁,第一次生出一种我是废物的感觉。但是,我也没有想到,在后来的日子,这样的想法在脑海里的念头越来越强烈。

  “希姐,加油啊。”

  陆离殇的声音穿破空气,直击心灵。

  抬头望去,只见他在操场上喊着我的名字给我加油。眼里蕴含的星光,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双眼睛。

  那一刻,我听见什么东西碎了。是的,防护墙!是我对这个世界的防护,他就这样砸开了防护墙闯进了我的心!

  在还没有自愈的时候,他就这样闯进来!从这一刻开始,我的情劫真正的开始了。以至于到了最后我才明白,假如错的人打破了你的心防,那么,终究有一天他会帮你重修这座墙离开。

  在那以后,我就经常关注他。第一次,我并不是很厌烦这个世界。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当我开始主动靠近他的时候,他却有点冷淡。仿佛一开始的角色已经颠倒了。

  之后,我们便分班了。虽然不舍,但是我依旧习惯着。人世间的分分离离经历多了也终究习惯了。

  然而,分班以后我们还是有联系的。只是不知道为何,总感觉他的态度没有之前的热情了。虽然失落,但是我也努力的维持着。这是第一次,我在人世间努力经营的一段关系!

  我们依旧会打王者荣耀和在网络上聊聊天。然而,在现实中,我不怎么和他说话。我知道为什么,因为环绕在内心的自卑。我害怕被人议论,或者说,我更加不想他因为我被议论。对我来说,他是第二个让我看到光的人!我想留住这束光。

  “希姐,你有喜欢的人吗?”在学校的椅子上,我们依旧坐着打游戏。打完以后,他却问了我这样的问题。

  他是第三个问我这种问题的男孩子!对此,我并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一点也不想让他知道我现在有喜欢的人,那个人就是他!

  “你猜。”

  “我希望没有。”

  “为什么。”

  “爱而不得太苦了!”

  “喜欢的人有新欢?”

  “嗯。”

  “我可以帮你啊。”

  “什么意思。”

  “我可以假装和你在一起,这样,作为前任的你就不会没有面子了。”

  “算了吧,都分了何必纠结。”

  “好吧。”

  听到这样的回答,我是挺失落的。是的,这是我的自私。我第一次露出隐藏在我灵魂里的自私!但我没办法,因为我是人!隶属于人类世界!终究有人性的劣根!

  “那不如你帮帮我呗。”

  “什么?”

  “咱俩处三个月对象呗,就当做拿你堵住我闺蜜的口了,免得她老是给我介绍对象!”

  “随便。”

  “随便就同意了?”

  “嗯。”

  那一刻,我觉得。这趟人间没有白来!或许在别人眼中很可笑。不过是一场恋爱而已,至于不!可是,对我而言,这是我第一次关于爱情的美好!

  尽管后来的我与陆离殇发生了各种荒唐。但是,我依然记得初见时候他眼中的光还有那最初的温柔!

  就这样,开始了人生中第一次恋爱!我越来越喜欢周末的早上,因为他回家的时候总会给我打电话。尽管每次只有三句话,但是对我而言!那是真的美好!

  然而我却忘了,我是一个不被命运放过的人。这场恋爱注定让我元气大伤,我也无法用我的理性判断,任由自己沉沦。我想,那是我唯一的一次疯狂吧。

  可惜的是,新人终究敌不过旧人。我也终究抵挡不过前任一哭,现任必输的魔咒!

  随着聊天太过频烦,我们之间越来越没有太多的话题!我感觉到害怕,因而我想要用承诺来留住他,这是我唯一可以想到的办法!

  “喂,今年冬天我要过生日了。”

  “想要什么礼物?”

  “陪我去玫瑰湖玩如何?”

  “好。”

  “给我唱生日快乐歌如何?”琇書蛧

  “好。”

  那两声好像定心丸一样让我安心,我有时候在想,这一刻我也是希望时光可以停止的。然而,即使让他做出了承诺,我还是没有办法阻止命运的这双手再次把我推下深渊!

  过几天以后,我不知道为什么竟然被选为新班级最受欢迎的人。而且我也不觉得,我做了特别好的事。后来,我才在别人的口中知道真相。

  原来,那时候分班。所有人都是陌生的,而我却很热情的对着大家的笑。被选上只是因为我那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

  我有点惊讶,我并没有想到。这种挂在脸上的假笑竟然会被人欢迎!但是,我却很难过。因为,是有多孤独才会喜欢这样的假笑!

  下了课以后,我和他坐在操场的椅子闲聊。

  “最近还有任务执行吗?”

  没有互相问对方的代号,也没有去问什么任务。

  陆离殇点点头:“很少,希姐,我们会不会有一天成为敌人?”

  对于这个问题,我从来没有想过。在知道我们都走上这条路的时候,我也没有想过会成为敌人。可是,这种事情发生的概率太大,我们还是不得不去面对的。

  望着他的眼睛,我很认真的说道:“不管发生什么,在我心里,你都是最重要的存在。我们,不会成为敌人。”

  对,我们,不会成为敌人。可是最后,他成了我过不去的人。

  “一言为定。”

  “嗯,一言为定。”

  他点点头,然后起身背着书包:“我先回家了,希姐,向你报备,我的女朋友。”

  最后几个字成功的取悦了我,轻笑一声向他挥挥手:“好,明天见。”

  后来,明天见这几个字成为了我所有的期待。

  望着他离开的背影,内心充满了甜蜜。好像,很久没有这么和男生相处过。对我来说,他真的是一个特别的存在。

  “喂,你在干嘛?”后背传来了拍打的声音,回头就见叶青笑着看向我。

  回头看去,低头轻轻一笑:“没什么。”

  看着我的笑容,她好奇的看向陆离殇的背影:“那个男生是你什么人啊?怎么,你喜欢他?”

  再一次,她问了我感情的问题。回想起她问我喜欢千羽龙还是千羽彦的时候,我总是没有正面回答。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下意识点头:“嗯!喜欢,他给我一种说不清楚的感觉。这种感觉,是别人无法给的。”

  “哇。”如愿在她眼里看到了惊讶,只见她再多看了那男生几眼:“原来你喜欢这种类型的啊,挺高的哦!你俩在一起了?”

  我再次点点头,嘴角上扬:“对,他是我男朋友!”

  对我来说,这句话说出来需要勇气。因为经历了那么多,在潜意识中已经觉得自己是不配爱的。可是当他同意的时候,我虽然是小心翼翼却也宝贝至极。所以,从未跟别人说过他是我男朋友。甚至于,现实中人太多的时候,都尽量的避嫌。

  我知道,这是因为我那不堪回首的过去。

  可是,我依旧想要让别人知道。他是我男朋友,是我很爱的人。这样的坚定,是从未有过的。

  后来,我用一句话解释这样的心理。我知道我们走不到最后,可我还是想,陪你走一段没有结果的路。关于你,不论结果,我甘之如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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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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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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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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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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