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她也没想到白惜兮会带苏景铭来。时隔多年后,贾继娟终于发现,原来自己对他的恨已经无形中消弭了。过去的事情虽依然记得,但已不那么重要了。她酝酿了十几年的恨意,竟然在见到他的瞬间烟消云散。认命,还是仍旧记挂着这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她也不知道。
“我来帮你吧。”一个声音钻入了耳朵里,她这才从自己的内心世界醒过神来,见是白惜兮从她手里拎过了买来的那些菜。
贾继娟抬头望去,只见儿子的卧室门开着,里面已经不见了人影。她心里犯起了嘀咕: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该不会做什么傻事吧?又一想,应该不至于,儿子和自己一样,无论多大的难事都会咬牙挺下来。
“我起床的时候就不见他人影了,不知道去了哪里。”白惜兮看出了她的心思,轻声说道。
这么多天以来,苏仲是第一次走出家门。他一个人上了公交车,去了白云镇。心里压抑着太多的事情,他只想跟一个人倾诉。
又是那片荒草地,又是那片孤坟。苏仲将提来的可乐等祭品摆放在了坟前,他盘腿坐了下来,望着那冰冷的墓碑。上面只有五个字——卢津瑶之墓。没有称呼,没有落款。一如她本人那样干净,不需要任何的装饰。
苏仲在心口憋了千言万语,但又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他只是那样坐着,看着墓碑。那块墓碑在他眼中仿佛幻化成了卢津瑶本人,她站在那里,冲着苏仲盈盈一笑。
“苏仲,你瘦了。”她一开始,便说了这样一句话。
苏仲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泪水了,他嘴唇翕动,似乎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说道:“津瑶……我……我快扛不住了。”他像是一个孩子似的,哇哇哭泣,要把心里所有的委屈都说出来。
对面的卢津瑶身上闪现着光华,慢慢走到了她面前弯下腰来,两人的脸相对,距离很近。她看着他,温柔地说道:“这可不像我认识的苏仲。”
苏仲抬头看着他。
“我认识的苏仲,是那个会保护我的男人,是那个可以解决一切难题的苏仲,绝对不会哭鼻子的。”
苏仲赶紧擦了擦脸上的泪水。
卢津瑶莞尔:“这就对了,你要坚强起来,你不是答应过我,要抓住害我的凶手吗?”
“是,我答应过你,我一定会做到的。”苏仲站起来,眼神坚定地说道。
卢津瑶见到他这副样子,放心地舒了一口气:“那我就放心了,苏仲,你要照顾好自己。”说完这句话,她的影像渐渐模糊了。
“津瑶,津瑶!”苏仲好不容易见到了她,不想她这么快走。可是没有用,卢津瑶最终消失了。
“津瑶,津瑶!”苏仲大声喊着,身体一个激灵,睁开了眼睛。原来刚才的一切只是一个梦,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守着卢津瑶的墓睡着了。
不知道睡了多久,这时候天色已经有点儿晚了。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苏仲感慨了一番,慢慢转回身走了回来。他回到了自己家的旧屋。
小时候,苏仲家的家境很好,独门独院的二层小楼。可是自从苏景铭决绝出走后,每天要账的人踏破了苏家的门槛。不得已,贾继娟变卖了房子抵债,带着苏仲一直住在了这里。从这边往东不远,隔了两家就是卢津瑶的家。不过那里断壁残垣,墙壁都被那场大火熏黑了。
苏仲往那边看了一眼,犹豫了片刻后并没有过去,他只是站在了自家门前。两扇木门加了一把生锈的锁。苏仲看到这个锁笑了一下,这东西防君子不防小人,其实没有任何的作用。他左右看了看,从旁边的篱笆墙翻了进去。
“哎,干什么?”苏仲刚跳进院子里,身后就响起了一个声音。
他回头望去,只见是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似乎是刚从地里干完活儿回来,肩上还扛着一把锄头。这人是村子里的人。苏仲记得,他和苏家还沾点儿亲。但是具体怎么论,苏仲就不清楚了。
这人看到他后也愣了一下,赶紧低头走开了。
对于村民们这样的反应,苏仲早已习惯了。什么亲戚,不过是一群好热闹之徒。当初是这群人规劝贾继娟不要离婚;十年前,苏仲被作为嫌疑人带走的时候,也是他们在背后指指点点。至今,他们都坚定地认为苏仲其实就是凶手!
苏仲无心理会这些事情,他让自己的大脑放空,不再去想,来到了屋门前。尽管这里也上了锁,却难不倒苏仲。他左右看看,找到了一扇没有关紧的窗户,然后从靠在墙边的扫帚上撅下来了一根扫帚苗儿,从窗户的缝隙里伸进去,拨开了插销。从窗户钻进了屋里。wWW.ΧìǔΜЬ.CǒΜ
不得不说,母亲是照顾家的一把好手,房间收拾得很干净。苏仲这次回来是打算在这儿住几天的,他在屋子里翻找了半天,这才找到了家门的备用钥匙,逐一把两扇门都打开了。
而就在他拉开院门的时候,忽然看到了刚才路过的那个男人,带着一个女人来了,两人年纪相仿。苏仲知道,他们是一对夫妻。
两个人似乎有意和这里保持距离,他们隔着十来米便站住了,交头接耳,不时冲这边望望。苏仲很反感他们的这种行为,两步便走了过去:“有事吗?”
这俩人吓了一大跳。那个男人急忙满脸堆笑:“你是苏仲吧?你看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打声招呼。”
苏仲的脸色冰冷。
男人尴尬地笑着:“我……我是你三堂叔啊,你还记不记得?”
苏仲说道:“我不认识你。”
男人一怔,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了。他身边的女人忙说道:“这孩子,怎么能不记得呢?你小时候,我们当家的还抱过你呢!”
苏仲冷笑一声:“不怕我是杀人凶手吗?”
苏仲怎么可能不记得他们?十年前的7月12日,那天晚上下着大雨。一群凶悍的警察冲进了家门,二话不说就将苏仲的双手反剪,使劲按着他的头押上了警车。母亲从屋子里追出来,撕心裂肺地喊着:“小仲,小仲!”奈何被警察拦下了。
围观的人群里,这俩人也在场。其中就是这个女人说道:“呵呵,我就知道是他,平时看卢津瑶的眼神都不对。这么小的年纪就敢强奸杀人了,这下你们苏家可丢大人喽!”她的眼神瞟了瞟身边的丈夫。
男人却不以为意,冷笑两声:“妈的,还真是他呀!贾继娟,我跟你说,这事咱们回头得商量一下,你以后不能说是苏家的人,我们丢不起这人!”
当初,苏家的人极力反对贾继娟离婚,现在又站出来要坚决和她划清界限。
那晚的雨夜,苏仲坐在了警车里,一张脸贴住了被雨水打湿的车窗,眼睛里带着恨意。
他不是记仇的人,但当初所受的屈辱,却是毕生难以抚平的。
那场经历,使得苏仲一夜之间成长了许多。他知道了人情世故,懂得了世态炎凉,也看清了面前这俩人的嘴脸。
苏仲冷冷地看着他们,开口缓缓说道:“我是杀人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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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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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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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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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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