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厚道地狂笑不止,心想这小处男的风格竟然比沈西岭那种老嫖货的还做作,把欲迎还休演得真像那么回事。
我自认为很了解天下男人都一个尿性,不是多情就是无情,这其实并没有多大分别,因为多情的近义词叫滥情,而滥情还有一个同义词,叫无情。
尚处在无情开发阶段的智仁兄被一顿胡亲乱啃,羞愤之中向我伸出只白净的手来,五指微张旨在表达内心狂喜,他是这样反着来表达的:“辛阿姑娘,你不是说好来教我人情事理的吗?怎么现在,这么多姑娘都猥亵我?”
此语一出,天地惊鬼神泣,姑娘们纷纷停下动作做咬牙切齿状,更有脾气甚者直接一巴掌招呼:“猥你妹!”www.xiumb.com
我赶紧向姑娘们解释:“我小弟这人脑子不好不会说话,他其实很开心这么多妹妹都喜欢他,今日我带他来,主要是想请姑娘们教教他人情事理。”
智仁兄缩到角落一把椅子上,保持警觉道:“辛阿姑娘,刚才那些可不是人情事理啊,我不学了,我要马上回家。”
我露出一个慈祥和蔼的笑容:“刚才那个叫人事,下面我们来学情理,合在一起就是人情事理了,没错的。”
智仁兄眼神迷离似有不信,一姑娘问:“怎么教呢,我们可不是教书先生。”
我道:“这些道理教书先生可教不好,他们要是懂这些,就不会教出智仁兄这样的学生了。”
智仁兄忿忿不平:“我这样的学生怎么了?”
我竖起大拇指:“好,很好!就是素质不够全面,光知道做学问,把脑袋读坏了,规矩多胆子也小,吃啥啥都剩,做啥啥不会,我今天可要改改你这毛病。”
智仁兄满脸不开心,但姑娘们却很开心。
“好想玩,怎么玩?”
另一个纠正:“是教,教情理!”
“对,怎么教?”
“嗯,就随便交流交流感想吧,反正你们说什么他肯定都不知道,不知道的都是学问。”
“我先来!”
一头戴红花的姑娘声音最大,挤到沈智仁面前,拉住他的小手,智仁兄猛地一下缩回去,像被明火烫到。
姑娘便笑着道:“这位公子,手伸那么快做什么,我又不会吃人,公子要实在不愿意,难道还怕姑娘们用强不成?”
姑娘们哈哈大笑,沈智仁脸上青一阵白一阵,显出十分尴尬的神色,另一女子柔声道:“公子紧张的程度实属少见,平日里从不轻易出门吧,家中长辈常以学问道德劝勉,功名不成尚未说婚事?”
智仁兄双手捂面,“是的,都说对了,你们怎么知道?”
我有些好笑地叹气:“看你这样的书呆子,料也不多,一看一个准。”
智仁兄梗直脖子反驳:“我不呆,我很聪明,我背书就背得很快。”
我应了一声:“哎,没救了。”
红花姑娘笑道:“公子好像很怕这位姑娘批评。”
沈智仁羞红了脸道:“我没有。”
“公子未经人事可爱得紧,叫姐妹们好生喜欢呢。”
我心里装着事玩不自在,犹豫了一会儿,终于忍不住道:“姑娘们,容我插一句,最近香兰阁有没有一个叫卫玺的来过?”
“卫玺?好像没有呢。”
得到这个答案,我瞬间对逗沈智仁也失去兴致,吩咐美女们好生照顾他就出去了,在长长的檐廊上晃荡晃荡,突然看见两个人影一闪而过,像是萝笙和白逸玄。
这两人总是很神秘,我跑回房间问:“你们可知道九公子白逸玄是个什么样的人啊?”
一女子道:“姑娘提他做什么?世人皆知九公子天生阴阳异瞳,国师卜卦显示不吉,因此从小备受冷落,差点就被送到燕国当人质,可见卫王根本不考虑他的死活。”
“那这位九公子也真是命运坎坷。”
自生异瞳未必不吉,说不定还是天人之兆,要是放在寻常百姓家,他父亲早就广而告之借此敛财了,除非他老子娶了一堆老婆,而老婆们又目标专一努力生娃,儿子生多了满地跑,老父看不过来也很正常。
可惨白逸玄的情况就是后者,他那身为国君的卫王不仅会娶一堆老婆生一堆儿子,他还会尤其防备自己的儿子造反,可以猜想国师的卦辞与此有关。
智仁兄痛饮一杯酒,红着小脸道:“九公子的母亲是燕国王族,卫燕联盟破灭,卫国攻下了燕国,体内流淌着亡燕血脉的九公子,怎能不受冷落?”
我欣慰地点点头:“智仁兄,说得好,有长进!以后也要像这样,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来干一个。”
酒过三巡之后大家都昏昏倒去,我睡意全无,很想醉却无法醉,抱着酒坛子七想八想,隐隐听到峥然琴音从外面传来,断断续续的,叫人喜欢不太容易。
我想起了辋川凄清月夜,微风轻拂,月华凉如水,卫玺坐在青石板上抚琴,一袭白衣,轻拢慢捻,引来百鸟朝鸣。
要死要死,我又在想他,很多次我假装不去想他,但我其实想得很多很深,我甚至产生过报个古琴兴趣班学抚琴的想法,引不来百鸟朝鸣就引乌鸦,他会的我也想会,他能做的我想做更好。
琴音琴音,外面的琴音越来越大,我听得心烦,把一小厮喊过来求救:“外面挠琴的好讨嫌,我想睡觉偏吵吵,能不能叫他别挠了。”
小厮忙赔笑:“公子既然不喜欢,小的这就去传达,公子稍安勿躁。”
我摆摆手:“快去快去啊,千万别让他再弹了。”
小厮走后不久,琴声戛然而止,此时一个清晰的念头突然涌现脑际:有没有可能,弹琴的就是卫玺?
我来不及多想,发疯般往屋外冲去,刚走几步就被门槛绊倒在地上,透过雕花栏杆的间隙,看见一黑胖壮汉正收拾琴包,那黑胖程度可以参照成了精的煤炭。
我嗷了一声,可转念一想又很开心。
得亏不是卫玺把琴音抚成噪音,我虽然恨他不信任我,恨他把我和菜豆儿打入黑监狱,但我也不情愿他两只手抽风抽成这样,那双抚琴的手啊,不叫人摸摸可惜了。
此刻我虽然身体趴在地上,但思想已经神游到天外,被叫回来的时候也不知过了多久,一紫衣公子蹲到我面前,他笑得有点痞。
“这位公子,何故趴在地上不起?看你满身酒气双眼无神,该不是沉迷温柔乡,醉倒了起不来吧。”
我知道被嘲讽并不光彩,但他的长相已经完全让我忽略掉不光彩本身,他简直长得太好看了。
男子生一双桃花眼本就很占便宜,再加上睫毛又长又密,似笑非笑的神情带些邪痞气,就连额前的刘海也十分具有美感。
我从未见过这么好看的男人,好看到让我脸上的画皮也黯然失色,我舔舔嘴唇,忍不住问他:“你吃什么长这么好看?”
那美男子笑回:“公子也很好看。”
我心花怒放,抹了一把憨憨口水:“不不不,还是你更好看。”
他勾起线条优美的嘴角一端:“虽然公子笑起来不像智商高的人,但也是很可爱了。”说话间向我伸出一只手,“起吧,地上凉。”
我恍恍惚惚被扶起,只感觉他的手像卫玺的手那样温暖,忍不住攥紧,他噗嗤一笑:“怎么,还不舍得松手了?”
我如梦初醒,赶紧把手背到身后,不好意思道:“你的手又软又暖,像刚出锅的新鲜馒头。”
他嘲讽:“你这比喻可不好,像馒头的手该多胖?”
我表示无言以对,我想不出什么好比喻。
他略微睁大了细长眼眸,缓缓开口:“我很喜欢公子这种有趣的人,想与公子把酒言欢,只可惜今天有事得先走,不过没关系,我相信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我目送他的背影顺着楼梯慢慢变低,回想刚才与之谈话的时候,他一直保持着迷人笑容,以至于我都忘了他说我笑起来不像智商高的人,他拐着弯说我傻,可我刚才也的确没表现自己一贯应有的聪明智慧。
我一把揪住一过路小哥,“一定要告诉我,前面那位穿紫衣的美男子是谁?”
小哥惊慑于我的狂躁,往下看了一眼道:“那是卫王四公子。”
我顿悟:“哦,就是传说中的卫国第一美男白逸风?”
“是有这么种说法。”
“好的,谢谢你了。”
小哥正抬步要走,我灵光一闪有些惶恐,“等会儿小哥,你看我今天这身长衫打扮,算不算是个俊美男儿?那四公子方才一直笑得肆意,不会是对温文尔雅而又玉树临风的我产生什么非分之想吧,我可不是什么正经男人呐!”
小哥说:“公子,你怕是得了妄想症。”
“哦,那就好,那我就放心了。”
我突然想起在那个第一美男传说中,还有更加精彩的下半部分:卫国四公子有断袖之癖,夜夜与俊美男儿荒淫。
但刚才的偶遇说明,他其实也可以与俊美女儿荒淫的,传说传得一点都不全面。
今日我只是随便出来逛逛青楼,竟在香兰阁碰上九公子和四公子两位王室成员,这直接证明卫国嫖娼成风,连王族都不屑佩戴面具大胆出入烟花之地,也间接证明香兰阁的确是梁州城名副其实的第一青楼,偶然逛逛便能遇见大人物。
我为自己这一番透彻分析沾沾自喜,在走廊闲晃张望,看见对面楼上凝云正倚着栏杆远眺,顺着她的目光看去,正是行色匆匆、穿一身基佬紫的四公子白逸风。
我觉得自己似乎找到了沈西岭情路坎坷的原因。
白逸风走后很久,凝云还站立不回,目光灼灼恨不得把门板望穿,牵挂和不舍全写在脸上,此情此景实在应该让沈西岭来看看,但很遗憾他不在,我就聪明地想到让他表弟代为看看。
又遗憾的是,表弟在和不在没区别,沈智仁烂醉如泥昏睡不醒,我得到这个结论是在第十次吼叫后,随即果断把他身上的银子全搜刮出来,打点小厮和马车夫。
到沈家侧门车还未停稳,晓晴一脸菜色,“姑娘今天可算闯祸了,夫人那边几次打发人来,说是要找姑娘要人呢。”
我跳下车问:“找我要人?要谁?”
晓晴跺跺脚:“当然是智仁公子啊!姑娘不知,这位智仁公子不比我家公子散漫些,从小家里看得紧,夫人和沈夫人听说你把他带到香兰阁,气得当即发话要将你赶出沈府呢。”
我哦了一声,晓晴很急躁:“本来夫人对姑娘的印象还挺好,可现在,诶,婚事是没指望了。”
“婚事?”
“智仁公子几番请求沈夫人做主,沈夫人这才与夫人一道叫你用早饭。姑娘平时散漫不羁,今早表现却出奇好,我还以为姑娘也看好智仁公子呢。”
我无奈道:“晓晴,只能说你的想法大胆且离奇!”
几个家丁将沈智仁抬出马车,昏沉中他一直喃喃有词,晓晴凑上去听,随即红着脸道:“姑娘,智仁公子在叫你的名字。”
我不信,也凑上去听。
他说得稀里糊涂颠三倒四,但当那些字组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明白了,他说的是:“我不呆,我很聪明,我背书就背得很快,辛阿姑娘,辛阿姑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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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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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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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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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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