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听案札>第七十七章 掘坟
  “听说,你绕道去了趟成都?”熊大帅递给他一杯茶,眼里流露出危险的光,问他:“为什么?”

  赵甲木当然懂得熊大帅的意思,他也不惊慌,从自己的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木盒,呈给熊大帅。

  “这是什么?”

  “簪花。”赵甲木回答:“我绕道去成都,是为了买这只簪花。”

  从北京城回来,途径成都。赵甲木替大帅办事,自然得马不停蹄赶回来。只是路过成都时,夜里霓虹灯光让他想起十得闪着光的眸子,她用钦羡的目光望着街头小姐们头上的簪花,又用渴求的目光盯着劝业场小摊上那只银簪。

  他受不住,离了队伍,吩咐士兵将李副官的尸体带回阆中,自己却溜进了劝业场。

  逛了一圈又一圈,赵甲木最终还是买了那只簪花。

  “啪嗒”一声,熊大帅打开了木盒,盒子里果然静静躺着一只镀银的簪子,几朵别致的桃花簇拥成一团,玉石坠子绿叶般点缀着花瓣。

  “呵,”熊大帅一声轻笑,道:“想不到你还有这份心。”

  他将簪花还给赵甲木,却说:“不过,女人心海底针,男人和女人的情爱是一场残酷的博弈,一只小小银饰岂能够击败对方。我送你一只更好的簪子,如何?”

  “谢谢大帅的好意,她不喜欢贵重物品。”

  “没有女人不喜欢贵重物品。”熊大帅说得笃定:“黄金,首饰,你有一天会明白。”

  “那就等到我明白的那天再说吧。”

  赵甲木说话很有底气。他的底气来的莫名其妙,却带着一种不容拒绝的力量。熊大帅眼睁睁看着他小心收好簪子,像对待宝贝似的放进自己的荷包里,鬼迷心窍道:“李副官的位置……你有兴趣吗?”

  ……

  从山坡上回来后,方天戟带着路人甲去掘南城外的孤坟,十得没有同去,她留在警局里,听阿狗和小猫细说关于于家遗孤的事。

  直到太阳落山,方天戟等人还是没有回来。十得招待两个小乞丐吃了抄手,将两人送回小巷去,这才转身离开。

  十得已经好几日没有回家了,大帅的饭菜固然好吃,叫人一时间忘记了来宁离家的烦恼,然后热闹褪去,一个人独自走在街头时,会惊醒似的忽然想起家里应该躺着一个抽着臭烟叶,整天叽里咕噜的老者。

  她决定回去看看。也许,来宁已经回来了呢?

  东城坡外住户和行人都不多,往土地庙方向更是人迹罕至。城里的人无事不登三宝殿,庙里的烟火常年靠来宁养着。十得回到土地庙家中时,小院里还是那副萧条样子,没有生气,连地面上的草也都不那么朝气蓬勃了,一根根耷拉着脑袋,中了毒似的。

  来宁果然没有回来。

  十得心里没有期待,此刻倒也谈不上失落。她到厨房里打了一桶水,拿了抹布,到隔壁土地庙去打扫上香。

  来宁并不是个虔诚的信徒,甚至于他的道与土地公公相互冲突,只不过按照来宁的话来说,好歹是个邻居,土地像动也不能,走也不能,即便是神仙也是个可怜神,能帮一把是一把。他常常在夜里来烧香,有时候还带着酒,十得和赵甲木曾经以为他与土地公是拜把子的兄弟。

  几日没有清扫,土地庙已经积了一层灰,灰不够重,薄薄一层,就像食物刚刚开始腐烂时表面那层膜。

  十得说不清她为何会有这样的感觉,但是显然这种感觉让她浑身难受,仿佛进了怪物的肚子,四处充斥着怪异。

  她提着水桶,湿了抹布,一下一下擦拭着土地像前的案几。案几上的东西十分有意思,没有香鼎,因为来宁不拜土地,没有贡品,因为都被来宁吃了。很多时候十得都很好奇,来宁为何总爱与土地公把酒当歌,难道他真和土地拜了把子?

  她和赵甲木不是没有怀疑过,也许是来宁在土地庙里藏了什么宝贝,所以才会隔三差五打着照顾“邻居”的幌子查看宝贝是否安好。她也不是没有和赵甲木偷偷溜进来过,只是寻了许多回,这里只是一个荒废的土地庙而已。

  擦干净案几神台,十得将地面拖了一拖,也不讲究,粗略擦干净地面的灰尘,仅此而已。

  打扫完毕,十得回到家里,在无名牌前拜了拜。

  她立在神台前,看着那块什么也没有的木牌子,满心惆怅。

  “连个名字都没有,你比我还可怜。”十得嘀咕着,无名牌没有任何回应。

  她就这样浑浑噩噩的拜了无名牌十几年,从不问为什么,也不知自己拜的究竟是谁。来宁要求他们虔诚,她便虔诚的拜了许多年。直到今日来宁失踪,她才开始思考,想了许多以前不曾想的事。但她不敢往下细想,许多东西是无法解释的。

  傍晚时分,十得偷溜进东城门外张家或是李家的菜地里,偷拔了萝卜白菜,在厨房叮叮当当一阵忙活,端出了两盘白水煮菜。正欲动筷,方天戟却出现在眼前。

  他看起来眉目间隐有怒气,虽然极力克制,却还是轻易叫十得察觉到。Χiυmъ.cοΜ

  十得很想问是他去挖别人的坟又不是别人挖他的坟,有什么事能让他这样生气。

  话还没说出口,方天戟先行开口:“你回来为什么不给我说一声。”

  “啊?”十得怔怔的,扫一眼天边即将落下去的太阳,又扫一眼方天戟阴沉的脸色,说:“我怕师父回来会四处寻我,所以才……”

  “那你至少应该告诉我一声,免得我担心。”方天戟冷着脸不去看她,等了半天,屁也没有等到一个,目光一转,见十得已经吃开了,更是心里窝火。

  “你不打算说点什么吗?”方天戟耐着性子又问。

  十得却不管那许多,不辞而别是她的错,可是来宁也没教过她不辞而别是错的。

  她抬起眼皮,道:“别生气了,你也知道,我这叫上梁不正下梁歪。”

  方天戟的愤懑叫她一句话给塞了回去,他恼怒的去厨房拿了碗筷,又恼怒的坐下来,十分恼怒的盯着十得和她面前的饭菜。

  十得叫他盯得心里发慌,陪笑道:“怎么你也……还没吃吗?”

  方天戟用行动做回答,夹起碗里的素菜就往嘴里塞,好像这样就能将那些担心的话塞回去似的。

  新鲜的蔬菜最是香甜,仅仅只是在滚水里烫一烫,也甜丝丝的,没有一滴油水也足以叫人吃得开怀。开怀是方天戟的事,十得吃着菜叶喝着菜水,口中无味心里更苦。

  她嘟囔着,唉声叹气。

  “吃不惯了?”方天戟颇有些得意地看着她,晓得她这几日在大帅府吃惯了山珍海味饕餮珍馐,必然一时难以接受清汤寡水的素餐。

  他希望十得点头说是,他便有了名正言顺的理由让十得回到大帅府。

  岂料十得嘟了嘟嘴,出口就是:“我想喝来宁老头炖的心肺汤了。”

  心肺汤?

  方天戟露出嫌恶的神情。他从没喝过这种东西,可是单靠想象就能知道这碗汤不是什么好东西。偏偏十得喋喋不休向他介绍:“心肺汤你知道么?用猪心肺熬成浓浓的一锅,黑乎乎的,那味道别提有多怪异……”

  事实上心肺汤并非真的黑糊糊,它与其他汤品无异,只不过味道奇特一些。十得喝了许多年,再好的东西也能渐渐挑出刺来,何况她喝了这么许多年的也算不得什么好东西。

  方天戟变了脸色,眼前甘甜可口的蔬菜也没了滋味。他放下筷子,也想恶心十得一回。

  他问:“你知道南城外的孤坟里都有什么吗?”

  十得一下来了兴趣,孤坟里埋着谁她自然好奇,这关乎着枯井里尸骨的身份。如果孤坟里的尸首是于成,无疑会让案件变得更加复杂。

  “于成?”她感到有些紧张。

  “不是。”

  “其他人的尸骨?”十得的心提到了嗓子眼。

  方天戟还是摇头。

  “难道是腐肉?衣冠冢?”十得坐不住了。

  见她着急抓慌,方天戟慢条斯理的再次举筷,刚来时的愠气已全然不见,只剩下不知名的笑意了。

  好一会儿他才道:“是座空坟。”

  “空坟?!”十得一下跳将起来,“谁闲着没事挖一个空坟?”

  “也许是凶手,”方天戟抬头望她:“我们中计了,有人做了一个很大的局。”

  一个横跨时间的赌局。

  “你的意思是……”十得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心里却有多处不明白,她问:“如果这是一个局,凶手是如何计算到七年后的我们会找到这座孤坟的?”

  倘若这一切真的是一个设置多年的圈套,凶手为什么要从七年前开始布局?

  难道……

  “凶手从七年前起,就已经在谋划杀害今天的受害者。”方天戟顿了顿,在十得惊异的目光下接着道:“也就是说,七年前,他就想杀掉于沧海等人了。”

  “为什么?”十得脱口而出。

  他为什么要杀害他们四人,什么样的仇怨足以让他谋划七年?

  “也许是因为失踪的这批金子,也许……”方天戟没有接着说下去,另一种杀人动机他和十得想不清楚,也不甚明白。

  这个案件有太多的谜团未解,新的问题却源源不断出现。十得敲了敲自己发懵的头,强迫自己去细想人物间的关系。

  五个死者,三种不同的杀人手法,可能存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杀人动机。凶手究竟是否是同一个人,他想做什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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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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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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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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