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到半路上,萧白雪突然问道:“白及,沈佑河最后怎么样了?”
桑白及听萧白雪一开口问的就是沈佑河的事情,也没有觉得吃惊。当日在阳阿山遇到沈佑河的时候,桑白及就觉得萧白雪的态度太过热情,还将那枚随身的珍贵玉佩“千山暮雪”赠给了沈佑河,可惜后来他一直没有机会寻问萧白雪原因。
桑白及看着萧白雪略微有些复杂的神色,道:“你怎么会突然想起沈佑河?”
萧白雪道:“当时答应了为他解毒的,后来也没有再遇到他。”
桑白及道:“谢凌风杀了沈佑河。”
萧白雪猛地停住了脚步。
桑白及道:“我也是后来听千音阁的弟子说的,那天在九居塔前的广场上,谢凌风突然一剑刺向了沈佑河……”
桑白及从腰间取下荷包,从里面取出一块手帕,递到萧白雪面前:“是乔贯华给我,让我还给你的。”
萧白雪接过来,已经猜到了是什么,慢慢将手帕打开来,只见里面包着一些玉的碎屑,正是他之前给沈佑河的那枚“千山暮雪”。
萧白雪将手帕重新叠起来,声音低哑而沉重:“是我害了他。”
桑白及急忙劝道:“白雪,这不是你的错,是谢凌风心狠手辣,非要赶尽杀绝……”
萧白雪打断桑白及道:“不是,是我……”
桑白及见萧白雪面有痛色,终于将藏在心里的疑惑问了出来:“哥哥,你从前是不是认识沈佑河?”
萧白雪摇了摇头。
“那你为什么……”
萧白雪的声音低缓如同一声绵长的叹息:“沈佑河的那张脸,和顾檐梅有七八分相像。”琇書網
桑白及吃惊地看着萧白雪。怪不得谢凌风要杀了沈佑河!九年前谢凌风就杀了顾檐梅,九年后居然还连一个和顾檐梅相像的人都不肯放过。
过了半晌,桑白及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看着萧白雪的脸,轻叹一声道:“原来,你从前是那般模样。”
八年前他们从北方出发回南疆的路上,桑白及曾问萧白雪要不要戴个面具,萧白雪却只是摇头。那时他以为,是因为当年见过顾檐梅的人几乎都死了,所以萧白雪才觉得没有关系。后来他才知道,他治好的那张脸早已不是顾檐梅。
萧白雪见桑白及面露哀伤之色,伸手拍了拍桑白及的肩膀,微笑着道:“现在的样子,我更加喜欢。”
桑白及这才笑起来,道:“那是,我的手艺,肯定不会差的。”
“手艺……”萧白雪哭笑不得,“白及,这个表达……”
“很贴切!”
…
萧白雪和桑白及二人的住处在同一座院子里,进了院中,桑白及难得地没有再继续黏着萧白雪,说要自己回去休息,于是二人在院中分开,往各自的房间走去。
萧白雪走进自己的房间,坐在了临水那一侧的门口。一旁的小矮几上,放着那个沉香木匣,透明的琉璃里,红豆拼成的梅花开得正艳。
萧白雪伸出指尖,隔着那层琉璃抚过那些小小的红豆,然后轻轻打开了匣子。匣子里放着一根发带,淡淡的天青,一端用银线绣了一串铃兰,娇俏可爱、纯粹剔透,可惜染了鲜血,暗红的颜色,带了几分妖冶。
这根发带,是多年前他送给林偃月十三岁的生日礼物。
林偃月的生日前,他特意让姨父答应自己出去办事,然后绕去以银丝刺绣出名的禹州城,买了这根发带打算作为礼物。临到回去时却出了一点事情,他担心赶不上林偃月的生日,匆忙将事情解决,一路上几乎不眠不休地快马加鞭往回赶,却在距离平仲山仅剩一天路程的地方遇到了麻烦。
那天下着暴雨,他将装着发带的匣子用油纸缠了好多层放在怀里,急匆匆地往回赶,却在半道上遇到了几个黑衣人。对方人数上占了优势,好不容易将对方逼走,他的身上已经多了好几道伤口,其中一刀正好砍在胸前。
待敌人走后,他这才将怀里的匣子拿出来。那一刀正好砍在匣子上,匣子的盖子早已损坏,也不知里面的发带有没有事,但又怕此时拿出来被雨水打湿了,也不敢打开,忙脱下披风将匣子整个裹起来,骑上马冒着大雨继续赶路。
直到傍晚他才赶到平仲山下的瀛洲城,想着发带若是坏了,也好在城中重新给她买一样礼物。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破损的匣子,幸而里面放着的发带不曾损坏,这才放心下来。
他顾不得身上的伤,急忙在城中寻找,想重新买个匣子。当时天已经快黑了,很多店都关了门,他找了大半条街才找到一家还开着门的店,忙走了进去,然后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匣子。
那天他连夜回了万叶台,身上的伤口一直在流血,又被雨水淋过,将浅色的衣衫染得斑驳一片,样子甚是狼狈,于是便没有惊动任何人,自己悄悄回了住处,随意处理了一下伤口,然后便精疲力竭地睡下了。
第二日便是林偃月的生日。或许是因为受了伤,又在大雨中淋了一天一夜,被下人唤醒时他只觉得头晕目眩,全身都虚脱无力。但他还是强撑着起了身,将伤口包扎好,换了件新的衣衫,收拾妥帖后匆匆往举行生日宴的那边走去。
他出发时本就有些迟了,又因为身上的伤,一路上没法走得太快,到家宴的花厅时还是些晚了,厅中已经有很多人,林偃月正被众星拱月般围在中间,身上穿了一件石榴红的裙子,全身上下一片艳到滴血的红,仿佛要燃烧起来,衬得那张脸愈加如白瓷娃娃一般,让人移不开眼。
虽然只是个家宴,却有好几个长辈在场,他身为小辈,迟到委实有些失礼。他悄悄走进去,远远地站在靠近门的地方,没打算惊动屋子里欢愉的气氛,却还是被正从里面走出来的姨母发现了。姨母的神色有些不悦,他只好小声道歉,说自己起晚了。好在是那般场合,姨母也就没有多说。
他在角落里寻了张椅子坐下来,只觉得眼前发黑,身上的伤口疼得他直冒冷汗,所幸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林偃月身上,没人注意到他的反常。
那天他等了很久,几乎就要撑不住的时候,才寻到一个能和林偃月单独说话的机会,于是赶紧将装发带的匣子递给林偃月。
林偃月接过匣子,眼睛里光彩流转,然后笑着仰起脸看着他:“好漂亮。檐梅哥哥,我还以为你不回来了呢。”
他也笑:“偃月的生日,我怎么能不回来呢。”
林偃月还未说话,便见谢凌风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一个盒子,显然是送给林偃月的礼物。谢凌风将盒子递给林偃月,林偃月打开来,是一支步摇,珠玉琳琅、价值连城。
这些年他靠着父亲当日留下的积蓄生活,虽不拮据,但那个沉香木匣已经是他能够买得起的最贵的东西,不仅花光了身上的银子,还抵押了一块玉佩,却还是在谢凌风的礼物面前显得有些寒酸。
那天回去后他便发起了高烧,在床上一连躺了三日,第四日他见到林偃月的时候,第一眼便不受控制地看向了林偃月的发间——
如墨青丝里,插着谢凌风送的那支步摇,摇曳着,泠泠碎响,声声响在他的心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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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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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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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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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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