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守寡?还是不了>第五十四章 女孩的心思
  若不是窗外有乌鸦扯着嗓子嘎嘎直叫,季遥的口水估计都能滴到手背上。

  她发觉了嘴角的湿润,响亮地吸溜了一下,顺手抹了抹。

  然后继续靠着枕头,看着云卷云舒。

  在打完了第三十二个哈欠之后,季遥用袖子沾了沾眼角,擦去被挤出来的眼泪。

  她可从来没想过,一个人呆着竟然会这么无聊。

  就莫名的,又有点寂寞。

  之前季遥还在家里的时候,老季家和她平辈的一抓一大把,喊谁出去刷街溜腿花钱买乐呵,也不过都是一句话的事。

  到后来离家出走,那也是没过多久就遇到了贾逍复,二人组队强过她自己个儿单刷。

  虽说行至中途,那位不见了,但是好歹落脚的福之镇邻里街坊也都热情得不像样,季遥平日跟这个聊聊,跟那个唠唠,不见过得有多无趣。

  再之后呢,肖逍和肖乐登门,两个人臭不要脸地搬来陪住,季遥和他们拌嘴噎人,热热闹闹也算是日常了。

  要是往后再倒腾,算上付骁和莫迭,季遥身边可真还就没断过人,并没有多少时间是留给她自己独处的……

  季遥觉得,她怕是这段时间被惯坏了。

  要不然怎么之前还不觉着,现下一个人呆着,形单影只的滋味那么难熬。

  打心底的就恨不得找个人,全天候在身边陪着,说话也好,干什么都行。

  于是,季遥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了一个人的身影。

  那影子堪堪勾勒出模糊的轮廓,季遥就是一阵恶寒,急忙闭上眼睛运着气,妄求心平气和。

  心道,自己这还没到三十,怎么这般如狼似虎?竟想那男人作甚。

  当然了,以她浅薄的见识。

  脑海里浮现的,可不还是那贾逍复。

  人都说初恋向来不得善终,时光流逝磨不掉伤疤,岁月飞驰洗不掉印记。

  要是这一时半会让季遥忘掉那个渣男给她带来的伤害,估计并不怎么简单。

  平常呢,季遥一直是压着心思,不去想也不敢想,因此不能让自己有一刻的空闲。

  最怕就是在这等无事可做的时间里,让记忆再次翻腾起尘埃。

  不然她也不会这般怕寂寞。

  季遥先前听江湖上有女先生这么说。

  说,这女人啊,人生的最终目标,不一定是要找一个良伴,而是要自强。

  季遥初听到这理念的时候,还是个年少无知的女孩子。

  她看着自己的小身板,对于这种话都是这边耳朵进那边耳朵出,表示出十分的不理解。

  自强有何用?

  她老妈梅浅那么强的女人,最终不也是嫁人了么?

  那些打着“独身”主义的女先生们还曾经说过。

  说,这世间的情情爱爱皆是费心费力,费时费钱,往往最终还落不到什么好,不如自己过活,潇洒自在。

  这话说得未免有些绝对。

  只是这理啊,讲的时候,总归也要分个情景场合。

  听的人是何心态,决定了是否能够接受。

  打个比方。ωωω.χΙυΜЬ.Cǒm

  少女季遥原本还待字闺中的时候,就无比羡慕自家表姐和姐夫郎情妾意,蜜意浓情。

  她自然也期盼着自己有朝一日遇到个知心人。

  听到这些定是不屑。

  可真到了她付诸实际,体验情爱之时。

  没成想遇着了贾逍复那个渣男。

  那时的她再想起那些个女先生们的语录,觉着这话,说的一点毛病都没有。

  是角儿们不好看还是花钱不够爽,可以做的事情那么多,干嘛非要和男人搞对象,搞得一身伤?

  在大环境下,季遥知道寻常女子逃不过谈婚论嫁,她也提前做好了打算。

  这辈子不可能不婚,那走个形式也不是不可以。

  之前季遥翻看红娘有约就是揣着这个目的——她想找一个人,长相顺眼,家境尚可。

  谈情说爱就不了,最好往后余生,各玩各的。

  明显,付骁这个人选,恰好合适。

  从见到付骁的第一眼开始,季遥存了心思想去攻略他,不走心的那种。

  季遥不傻,付骁这一路上表现出来的那些个暧昧和示好,她又不是看不明白。

  他对她,似乎是有点意思。

  于是季遥也演了一出半推半就的戏码,虽然面儿上多少有些推拒,可大多时候不都也顺水推舟,再做一些符合她“寡妇”身份的反应,不被拆穿罢了。

  付骁是不是真心,季遥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她一定不是。

  亏又不是白吃的,她不信那玩意。

  现在若是再有人说什么真心实意,除非把胸腹剖开,把心掏出来,让她亲眼看着它收缩颤动,才能说,那是颗真的。

  江湖是个大染缸,她不过闯荡两三年便有了这般心机变化,更别说付骁那种祖上就混这道的人了。

  成年人的世界里,可没有几个好人。

  正在季遥胡思乱想的时候,听闻走廊有细碎的脚步声,她心下一惊,只当是付骁他们回来了。

  正欲奔至门口,就又听见了熟悉的热情腔调:“呦,张老板您午好啊!”

  得,是那小二,看样子是在走廊里与下楼用饭的客人遇上了,正打招呼着。

  季遥又缩回床边,摸了摸空虚的胃。

  还成,只是稍稍瘪了点儿,还没有发出饿得慌的信号。

  只想着付骁那家伙到底还能不能活着回来,她可没钱结账,也拉不下脸面给小二说挂账。

  此时又有人啪啪打门,力度不大,有些迟疑,但还挺有节奏。

  季遥条件反射一般抓上了扔在一旁的面纱,凑合戴好,出声询问:“谁?”

  “啊,夫人您在屋里呢呀!肖老板临走前交代了,说让我仔细着点儿时间,到点将午饭给您送上来。”

  门外的声音脆生生的,调门挺高,不像是这两天总能遇上的那几个小二。

  敢情这个送饭的是新来的吧。

  这时候季遥也不做他想,走去开了门。

  外面站了个半大的小子,脸蛋子红扑扑的,还有几颗俏皮的雀斑,脸上挂着局促的笑。

  那孩子个头不高,但是站得有规有矩,手里老老实实捧着个三层的饭盒子,仰着脖子不让它挡着自己的脸。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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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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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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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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