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和我相亲的小鲜肉>第三十二章 番外二:游剑江湖
  春末的时候,陆景闲和郑沾衣去了一趟南方。

  坐火车,从西部入蜀,看过草堂春来曲江水暖后一路往东,经江城云梦,直至苏杭一带。

  郑沾衣开心得像个二百斤的狗子,提前在网上订好满意的民宿,一路上光拍陆景闲就用了不下于一半的时间。

  这时候天气已经很暖了,游人也不多。

  江南的春晚一些,郑沾衣牵着陆景闲的手,全程制定攻略,从吃到住,展现了什么叫作一站式服务。

  “娶个老婆真好。”陆景闲表示。

  “那是,不仅带你玩,去了景点还带讲解,哪个导游团比得上我?”郑沾衣吹起牛逼来自己也不客气。

  他们住的民宿有的有主人,有的没有,有人时还好,没人的话陆景闲就完全放飞自我了。

  “我收回,想和你出来旅游这句话。”

  某天,坐在一艘画舫里,她看着他淡淡道。

  陆景闲却解了手机看了一眼接下来的行程:“接下来三天都在太湖,听说那儿的鱼不错。”

  郑沾衣白了他一眼。

  晚上两个人坐车到了预订的酒店。

  陆景闲很安分。

  那一晚的月色格外好,郑沾衣心情不错,躺了个躺椅在阳台上吹风看月。

  而陆景闲跑了出去,不知道干什么去了。

  过了一会儿,他忽然悄咪咪走到她身边,郑沾衣正在拿kindle看一本梁羽生《游剑江湖》,侧过头,轻轻叹了一句:“十年磨剑,五陵结客……”

  她有些恍惚,故事中男女主角在太湖上那一见面,乘一叶小舟擦肩而过,一直是她初读小说最惊艳的地方,如今真来到此地,却发觉此太湖非彼太湖。大抵文人笔下总是沾着诗情画意,而常人只能囿于柴米油盐。

  “出来一下。”

  陆景闲轻声道。

  郑沾衣放下书,只见他一脸神秘,遂笑了笑:“干吗?”陆景闲这个人,特别擅长给人营造惊喜。

  “你出来再说。”

  陆景闲不依不饶。

  郑沾衣已经洗过澡了,穿着一件露肩长裙,闻言懒洋洋走了下来,陆景闲看了一眼她的裙子:“裙摆可以提起来吗?”

  郑沾衣懵逼了一下:“我试试。”

  陆景闲却已经低下身,试图将那件柔软宽松的裙子的下摆叠起来,最后发现那是徒劳。

  郑沾衣无奈地笑了笑:“我去换件。”

  “不用。”

  陆景闲却忽然托着下巴,不知琢磨了什么坏主意:“这样也挺好。”

  走到酒店外,这是建在太湖一座岛上的酒店,陆景闲却拉着她来到湖边。

  借着月色,一艘小船停在湖边。

  “会游泳吧?”

  他一边说着一边走过去:“我找周围的人家租了艘船,这是打渔的船,可惜没有救生衣,我划船技术不佳。”

  郑沾衣站在那里,不知道说什么好。前一秒,她还想着故事里的人在烟水茫茫的太湖上相遇。

  下一刻,朗朗月色下,就有她心爱的青年邀她荡舟湖中。

  “会的。”

  郑沾衣走到船边,陆景闲拉着她一起坐了进去。

  月色如银,远处的山笼罩在一片雾气之中,空气湿润而黏腻。野草和湖水的味道扑鼻而来,说不上的心旷神怡,又缠绕着莫名的哀伤。

  陆景闲将船划了出去,船随意摆荡,他放下桨,拿起手机,对郑沾衣吆喝:“站船头,我给你拍照。”

  陆景闲在船尾,郑沾衣在船头,她穿着长裙,长发半卷半披,一个侧脸,因为是晚上所以开了闪光,反而有种迷离的美。

  陆景闲拍完后给郑沾衣看,郑沾衣看到这样一幅场景,表示很满意。

  小船已经荡到离岸远的地方了,明月冷照千山,一夜风波,尽送归人。

  她忽而心中澎湃,忍不住靠紧了陆景闲坐下。

  “会唱歌吗?”

  郑沾衣轻轻问,她自己五音不全,陆景闲好像也没怎么唱过歌。

  “吹口哨算吗?”

  陆景闲揽紧了她:“听着,我给你吹一个。”

  陆景闲吹的口哨不可谓不惊艳,估计所有太湖上的鸟儿都睡不了好觉,郑沾衣笑得倒在他身上。

  “哈哈哈哈陆景闲,哈哈哈哈哈。”

  陆景闲微微红了脸:“我没有这方面的天分。”

  二人相拥坐着,静寂而美好的夜里,有月有风,少了歌声的确有些孤寂。

  然而,远处的月下,似乎从烟水里荡来一只小舟,郑沾衣几乎怀疑自己眼花,她揉了揉眼睛:“那儿好像有人。”

  陆景闲把她护到怀里,凝神看去。

  只见笼罩在烟水里的一座孤山,山下似乎有一只小舟缓缓荡过来,遥遥望去,就像是从仙境中来的似的。

  “不会吧,遇仙了?”

  郑沾衣看得呆了。

  “舟上的人也看到了我们。”陆景闲说。

  随着小舟愈来愈近,郑沾衣看清了眼前的场景。

  舟上坐着一对男女,他们穿着简单的长衫,看起来不是很年轻,相貌也非出众,但气质随意自然。

  两艘船缓缓靠近,郑沾衣开心地问道:“你们好。”

  舟上的两人相视一笑,开口,却是说一口吴侬软语。

  交谈下来,他们是本地人,虽然太湖现在商业化了,仍然会在明月如霜好风如水的夜里泛舟此地。

  陆景闲这才放松了警惕,也笑着同他们交谈。

  刚才他好像很紧张,生怕这忽然出现的是什么不安全因素。

  小舟上巧笑倩兮的女子看了他们一眼,软软道:“既然遇到了同道中人,就吹笛吧。”

  男子道:“好。”

  说着从身边拿起一支玉笛。

  两艘船之间的距离若即若离,微风轻轻吹起波纹,笛子高昂明亮的音色一出来,就是一曲《桃花渡》。

  风来,暗香满。

  郑沾衣几乎要醉在这一夜温暖的怀抱和清亮的笛声中了。

  那天晚上他们回到酒店,已经将近凌晨了。

  明月悬上中天,郑沾衣一步步往回走,心里前所未有的清明。夜里,两个人并排躺在宽大的床上,睡得格外舒适而安稳。

  第二天两人起得都挺早,夜游湖上吹笛的一切历历在目,吃过早饭后,陆景闲忽然接了个电话,说是要拿快递。

  “东西都买到酒店来了。”

  郑沾衣笑道。

  “送到湖上还要加派送费,还是城市里方便。”陆景闲一边往外走一边冲她眨眨眼,“等我。”

  过了一会儿,陆景闲抱着两个大盒子进来了。

  盒子不厚,平且宽,看起来不像是装食物的。

  “什么宝贝?”郑沾衣疑惑。

  陆景闲听见这两个字,恬不知耻地说:“相信你会喜欢,虽然不如我的宝贝。”

  郑沾衣早已习惯了他的骚言骚语,拿了个剪子拆开快递。

  她先打开上面一个盒子,一抹翠色跃入眼帘。

  那居然是件汉服。

  “啊啊啊啊啊。”

  她回头,陆景闲一脸得意地瞧着她。

  “我们可以在湖上,找地方拍汉服照。”陆景闲眨眨眼。

  郑沾衣又拆了另一个盒子,是套男式汉服,把两套都拿出来后,发现原来是情侣套装。

  一看店名,是圈里又贵又出名,专门坑新人的店。

  郑沾衣扑上去抱着他亲了一口。

  “亲爱哒,我要给你化妆。”

  陆景闲白皙,气质好,穿上汉服整个人更是飘飘若仙,郑沾衣给他修了眉,化了高光和粉底,想要涂口红时陆景闲却按住了她的手。

  “给你化。”他说。

  郑沾衣于是坐到梳妆镜前,将一个梳子塞到陆景闲手里:“梳头。”

  对方很温顺地将她的头发梳了一遍又一遍,郑沾衣则拍着粉底画着眼线,等她弄完脸上的妆容时,陆景闲已经把她的头发梳了无数遍。

  “再梳就秃了。”

  郑沾衣说,拿起梳子挽了个简单的发型。

  陆景闲买了两套汉服得到一支发簪和一枚发带做赠品,郑沾衣顺势将簪子别了上去。

  陆景闲一直坐在她旁边,从镜子里看她梳妆打扮,忽然将一支口红递到她面前。

  郑沾衣一瞥,颜色合适,拿过来在嘴上认真地涂了两遍。

  一抬眼,陆景闲笑眯眯地盯着她。

  她不由地有些脸红,笑着回看了他一眼。

  “找本书当道具。”

  郑沾衣想要起身,回头刚说了一句,肩膀被人一按,下巴给人一拧。

  陆景闲亲完后放开她,指了指自己:“我喜欢这种涂口红的方式。”

  景区有些古建筑,他们买了票进去,登到一处风景绝佳的山峰,在四周的亭子里找角度拍摄。郑沾衣扛着相机,边拍边感慨:“哎,我要转行做摄影师,肯定红。”

  陆景闲衣袂飘飘,确实有仙风道骨的清透出尘之感。

  而郑沾衣一派碧柳衣衫,显得衣襟带风,不胜缥缈。

  二人最后将相机固定,一起拍了张合照。

  郑沾衣的太湖之行算是圆满了,夜游与汉服,是陆景闲给她的惊喜。或许陆景闲不看她看的书,不知道云紫萝与缪长风的惺惺相惜,但陆景闲懂她且愿意为她付出,就是这一段俗世中感情最美好的样子了。

  回到酒店后,郑沾衣没有急着脱衣服,反而拿了卸妆棉给陆景闲和自己脸上拍。

  大热天的,汉服穿着不如睡衣舒服,陆景闲把外衫取下来,郑沾衣看了他一眼,脸莫名地有些红。

  “先卸妆洗脸亲爱哒。”

  她凑过去道。

  “唔,好。”

  在郑沾衣的指引下卸完妆洗完脸的陆景闲,下一秒就脱了汉服准备换睡衣。

  然而在他脱衣服的时候,郑沾衣却忽然从浴室里走了出来。

  大白天看到小鲜肉的肌肉,心理波动还是有点大的。Χiυmъ.cοΜ

  “咳。”陆景闲咳了一声,朝她坏笑着眨了眨眼。

  郑沾衣捂着脸,忽然一个小跑扑倒他怀里,宽而软的袖子贴着他的发和脖颈,整个人踮着脚将他吻住。

  陆景闲脑中电光火石,忽然明白了些什么。

  穿汉服……

  下一刻,那个女子就把他推到了床上,笑得眉眼盈盈。

  陆景闲伸手,抽出她发间的簪子,一头长发倾泻而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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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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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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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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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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