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的笔记本扉页写着这样一句话,他坐在桌边,不知为何就出了神,风穿过阔大的会议室,将那软软的封面掀起,正好落在扉页之上。
会议室里没几个人,夏日的午后炎热又清凉,李逸一转头,就看到那个新进辩论队的师妹趴在桌上睡着了。
李逸嘴角扬了扬,如果没记错,她是叫郑沾衣吧。
民商法学院的师妹,辩才极佳,反应很快,就是平日里不怎么逢源,很有些棱角。
午休时间,其他队员都三三两两去吃饭了,她却一结束就倒在桌上呼呼大睡,这是有多困。
空调的冷气“嘶嘶”吹着,李逸抬头望见那正对着她的风口,走过去将空调往上拨了拨,然后转身走出了会议室。
第二次对郑沾衣有印象,是不久后的一次刷夜。
刘瑜师姐讲要点讲得正带劲,那个师妹居然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头低了下去。
李逸看过她的资料,他记性不差,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叫郑沾衣的师妹今年应该只有十六岁。也就是说,她比同学都要小个两岁。
看来是还没长大,睡眠不足。
李逸在心里笑了笑,轻轻走到她身边,拿起她摊开的笔记本开始写辩论要点。
既然累,就多睡会儿。
李逸能够明显感觉到这个师妹对自己的不同,如许多女孩子一样,她开始对他投来别样的带着欣赏与仰慕的目光。
那眼神,像一只小鹿撞见英俊的猎人,纯真而带着微微卑怯。
他的心微有波澜,李逸自问不是个多情的人,可这个师妹,却影响到他平静而专一的心。李逸没有谈过恋爱,也甚少对一个人有好感,他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辩论时,他会额外指导她细节,只为与她接近一点。
吃饭时,他会无意坐在她身边,做些与饭桌上话题格格不入的搭讪。
而每当那个师妹红着脸回应,看向他带着羞怯又闪光的眼神时,李逸会觉得格外满足。
大一一个学年下来,他们渐渐熟了。修一样的课,做一样的课题,参加同一个导师的读书会。
有一天,读书会上针对一个电影各自发言,郑沾衣说了一段话他至今仍记得。
“在物质足够充裕的年代,保有一些理想主义,不是坏事。如果连读书人都以利为先,那么这个信息膨胀的时代,随着爆炸新闻和金钱,又有什么是稳固坚定的?关注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为自己发声,永远不媚俗不随波逐流。理想,远大于现实的名和利。”
那个电影李逸都快忘了,只记得郑沾衣说了一堆题外话,眼神闪闪发光,信心十分坚定。
其他参会者有的沉思,有的转过了头看自己的发言稿。
似乎都不把这真心而宏伟的一番话当真。
李逸作为主持人,玩着手中的一支笔。
心想,原来是同一类人啊。
怪不得,怪不得,会刻意想要接近。
李逸抬起头,看向郑沾衣,她方说完,正在人群中张望,对上李逸那深刻的一眼。不知是否会错觉,李逸记得那个夏夜里郑沾衣的脸微微红了一下,更多是说出这一番话的开心。
自那以后,他们的关系变得近了些。
两个同样理想,同样孤高又同样有学识的人相处,日子总会变得很舒服。那些经史子集、文章妙理充盈在他们之间,把生活的美好放大了千百倍。
那是他们整个大学最难忘的回忆,二人平日以师兄妹相称,李逸将郑沾衣带进学术和辩论的圈子,她也渐渐成长起来。
大学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李逸保研到北京名校。
那一年律所来学校招人,郑沾衣辩才好,自己也很想去那所位于北京的知名律所。那时李逸已经在北京读书了,他记得自己曾经半开玩笑地和郑沾衣说过,要一辈子留在校园里。ωωω.χΙυΜЬ.Cǒm
得知郑沾衣已经通过了律所的好几轮面试,李逸心里不是不介意,他总觉得,像那样单纯理想的女孩子,去社会上摸滚打爬是一件残忍的事,犹如落花,犹如玉碎。
那是秋天,研究生一年级的课程无比繁重,李逸向导师请了假,买了从北京到江城的火车票,坐了将近一天一夜。在火车的硬座车厢里,周围是辗转的人流,李逸心里却一直在思忖一件事,无论如何,也不能无动于衷地待在北京,然后在某一天突然收到郑沾衣成为律师的消息,看着她的人生一步步与自己的预设相背离。
下车后,李逸坐了一个小时的地铁到公交站,又在公交上堵了两个小时,最终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学校门口。
李逸拨了个电话给郑沾衣,铃声只响了一下很快就被接起来了。
“喂,师兄。”
听着那个久违的声音,李逸心头一紧,他沉下气:“我回学校了,请你吃饭。”
“什么?”
那边愣了一下,郑沾衣的声音小了小:“你在哪?”
李逸说了地点,就专心在饭馆里等。
郑沾衣比毕业时白了些,眸子明亮,看到他时露出粲然的笑容。
李逸心头微微一暖。
“师兄,怎么突然回学校?”
郑沾衣问道。
李逸没有回答,只是坐在那里淡淡问:“听说,你打算去律所?”
郑沾衣没有被他问住,反而直直盯着他,仿佛要从这句话中看出什么信息一样。李逸继续问:“准备得怎么样了?”
“师兄,你希望我去吗?”
郑沾衣忽然看着他,问出这样一句。
李逸的心内狠狠波动了一下,但他的面色仍然很平静,迎向郑沾衣的目光,语气无比舒缓:“你自己决定。”
他低头夹了一筷子菜,挤出了一句:“导师看到我本科做的课题,对你的那一部分很有好感。”
郑沾衣似乎在看着他:“律所通知去周五去终面,报销车费住宿。”
她轻轻道:“师兄呢,什么时候回校?”
李逸的心狠狠一沉。
他抬头看她,嗓子有些干涩:“过完这周,陈老师的会议要我帮忙。”
郑沾衣淡淡瞥了他一眼:“研一课不是很多的吗?师兄挺闲。”
李逸一下子无语了。
他是想劝郑沾衣继续读研的,却发现话到嘴边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他又有什么立场去干涉她呢?
“一起去北京吧。”李逸说,“我陪你找酒店。”
郑沾衣看着他,神色黯了又黯。
他们一起坐了很长时间的火车,提前一天到了北京。
李逸默默帮她把行礼背好,住进一家快捷酒店。
晚上两个人去清华园逛,北方已很有些萧瑟的冷意了,那一池子荷花菡萏香销,翠叶在暮色中摇曳。
李逸看着天边一片火烧云霞,郑沾衣一路上都很安静,但李逸莫名觉得,她对去律所实习这件事并没有太大兴趣。
“我饭后很喜欢约两个朋友来这里,在亭子里面坐一坐,拿本书,带两件乐器,刚入学那会儿天气比较好,不冷不热,傍晚很有闲情逸致。”
李逸缓缓道:“沾衣,要不要考虑一下读研?”
他接着补充道:“你看,清华园很喜欢你呢,晚霞格外红,晚风比平日里凉了许多。”说这话时,李逸露出一个清朗的微笑。
彼时,那个二十岁都不到的女孩就那样抬起头来看他,目光中倒映一片湖光霞色,以及他穿着单衣笑容清爽的模样。
李逸不知道怎么形容那种心情。
过了很多年去追忆都无法用言语描述的心情,只记得心底一片开阔温暖,那晚的风又格外温柔。
他尚不知,那样缠绵而隐晦的情话,落在那个聪明通透又素来对他抱有仰慕的女子心里,会产生怎样的效果。
李逸不想说情话。
可他偏偏说了情话。
郑沾衣略微低了头,她忽而轻轻道:“师兄知道夏目漱石吗?
“我很喜欢他说过的一句与月亮有关的话。”
李逸茫茫然,他只想郑沾衣赶紧答应自己,说完后意识到那句话有些暧昧不明,就住了嘴不再多言。这时听他提起夏目漱石,脑子里短路了一下,只是沿着湖边走。
水色空濛,两人静悄悄地绕了一圈,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李逸抬头,发现一片云遮住了月亮。
他不由地轻声道:“要是今晚有月亮就好了。”
郑沾衣也跟着他抬头,脸上的表情模糊不清。
要是有月亮就好了,他就能看到她眼中的渴求与期盼,看到那飞在她面颊上的红云。
如果那样,或许很多事情会有另一种结局。
然而,人一生中不会第二次遇见一生只有一次的好运气。
郑沾衣考研到同一个导师名下,李逸研二时很忙,顶尖大学的资源格外好,他几乎完全沉浸在学海之中。
郑沾衣读研期间就不怎么打辩论了,好几次来找李逸吃饭,李逸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写论文。
都已经一起读书了,他很满足。
李逸想,能一直伴随着留在校园里,就够了。
算了算,他们的相处,一直是这种不温不火的模式,李逸只有在某些时候才表现得主动,比如最开始接近她,比如劝她读研。一旦目的达成,他就很自得地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保持着那个不远不近的距离。
对他来说,是舒适。
但对郑沾衣来说,却是没有安全感。
七年,足够让一颗心萌动,也足够让热血凉下去。
郑沾衣后来就不怎么投心于学术了,她读一大堆小说,刷美剧动漫。
李逸想到这一切,想到那个晚饭醉人的夜晚,想到郑沾衣读研时候的表现,意识到有什么东西已经在不知不觉中错过了时,是在郑沾衣毕业后的第五年,一个冰冷而寂静的夜晚。
那个远隔千山的电话打过来时,李逸正在整理起诉萧江的证据。
看到屏幕上那个久违的名字,他愣了一愣,随即很欣喜地接了起来。
然而,她一开口就是醉了的。
她口中吐出另一个男人的名字,她絮絮说这些年的不容易,她撒娇而含糊,她听着很痛苦。
李逸先是脑海里一片混乱,郑沾衣喜欢上一个陌生的男人了,她五年不给他打电话,一打电话就是为了吐槽。
随后,李逸感到有一种痛从心底最深处蔓延上来。
他脑海里开始想很多事,最初的相识、知交的契合、突然的分离,直到,他连她什么时候说的晚安都不知道,只是当他冷静下来时,电话那边已经没有任何声音了。
李逸是个足够理智而洞彻的人,一股巨大的寒凉顷刻间袭击了他。
北京的那个夜晚很冷,他在冰冷的白炽灯下准备阴谋,而那个最天真岁月里的珍宝,在失去多年后向他宣告了新的所属。
李逸后知后觉,他已不再拥有任何。
就像最珍贵的宝物他莫名其妙丢失时,他并没有很心痛,以为她会再回来,直到某一天她突然出现在另一个人的手里,那种遗憾与打击是致命的。
多么来学习法律的直觉告诉他,郑沾衣的心里,不再只有他了。
李逸手指紧紧握着手机,直到它被捂得温热。坐在灯下,李逸关掉了所有电脑窗口,合上所有文件,将桌面清理得干干净净。
惨白的灯光映照桌面微微反光,他将那个跨越时间与空间的电话拿到眼前,将音量开到最大,近乎贪婪地听着里面传来微弱的呼吸声。
过了大概很久,他渐渐冷静下来,不断在心里告诉自己一个事实。
这么多年,天南海北,那个一直跟在他身后追随他的小师妹,终于不见了。
我居北海君南湖,寄雁传书谢不能。
李逸摘下眼镜,用手擦了擦眼角,似乎有冰凉沁上了肌肤。
一个曾经对他仰慕过的女子,终于放下了心里那细微的情结,只将他当一个师兄看待。
他随即一哂,经历了四年前那场事,他已经学会了冷静地观看人世。却原来,在这个世上他还有唯一的牵挂,而那个人心里已走进了别人。
他对她更多是对美好事物的珍重之爱,而她对那个人,定然是轰轰烈烈的男女之爱。
世上的东西就是如此,你不去抓紧,她便会另寻他处。
李逸明白,多年来他唯一珍爱的人,已然爱上了别人。
这一晚,李逸握着听筒,听了一夜远隔千山的呼吸声。
多少年的青葱岁月,已随风远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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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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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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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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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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