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嫁了个美国人,孩子是个长相漂亮的混血儿,一头发软软的,眼睛大大带着褐色,会撒娇会卖萌。
大优在美国上市,萧若华成天在家中做着阔太。
丈夫是名退伍军人,爽朗又忠诚,待这位美丽精致的中国妻子十分好。
平日里,他们都是用英文交流的。
孩子长到学说话的年纪,萧若华开始教他说中国话,丈夫对此十分赞同,上网上淘来一堆书。
《唐诗三百首》、《宋词三百首》、《人间词话》。
萧若华看着零零总总的书,哭笑不得。
丈夫用蹩脚的中国话对她说:“让孩子读这些,很好。”
孩子学得快,那些五言绝句的韵脚十分流畅,读起来自带音乐般的美感。
经常丈夫下班回家,吃过晚饭,孩子写完作业,就闹着要萧若华给他读诗。一家三口在静谧的房间里,轻声吟诵古人的诗句。
到后来,他们收看国内的电视节目,发现有一款诗词类节目看的人特别多。
萧若华一家三口也在看。
吃罢晚饭后,丈夫刷完晚,拖地擦桌,萧若华检查孩子的作业。丈夫热好牛奶,三个人坐在沙发上一人一杯牛奶,津津有味地看中国的诗词节目。
节目每期都请著名的学者作为嘉宾,对诗词中的一些典故作出解释。
这次请了一位年逾九十的学界泰斗,老先生是从旧时代走过来的人,举止超然洒脱。
题目是说了上句对下句,屏幕上显示的上句是“芳心向春尽”。
答题者是个年过三十的小伙子,思考了一下回答:“所得是沾衣”。
萧若华怔了一下。
这个久违的名字响在她耳边,有一种时空大门渐渐打开的错觉。
一名嘉宾对李商隐这首名为《落花》的诗进行了一番解释,并盛赞“乃写落花诗的极大成之作,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嘉宾的口才十分好,说得全场气氛都热烈起来。
另一边的老先生推了推眼镜,缓缓开口:“说到落花,我十分喜爱清朝一位诗人写的四首落花诗。”
主持人很会接话,立刻道:“大家想不想听业先生吟诵?”
“写诗的人名叫陈宝琛,时间有限,我只读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首。”
老先生姓业,镜头移到他脸上,他用一种抑扬顿挫的声调缓缓开口。
“生灭元知色是空,可堪倾国付东风。”琇書網
电视机前,萧若华一下子呆住了。
李逸那一年说过这首诗,她印象极为深刻。
全身仿佛过电一般,她端着牛奶的手颤抖,怔怔听完整首诗。
“大家可能不是很容易明白,我解释一下。”
老先生一言一语将诗中的全部典故数出来,李后主的雨里罗衾、孟浩然的花落啼鸟,有些萧若华知道,有些萧若华不知道。
一股巨大的悲哀袭击了她。
仿佛多年前,那个昏暗的屋子里,那个人曾看着她,眸子里盛满哀伤。
“这首诗是说,明知美好的东西会消逝,仍心有不忍,企盼永远留在美好的梦境中。人世间错综的关系如网一般将我勒紧,物是人非,人事代谢,不会有挽回这一切的方法了,除非举头向天上神明求解。”
多年过去,她依然清晰记得李逸当时说过的每一个字。
电视里已经进入到下一题了,丈夫察觉到她面色有些发白,用英语问她怎么了。
萧若华看到他关切的眼神,说自己有些累,进屋休息一会儿。
一进卧室,对面是一扇巨大的落地窗,屋外夜色繁华,却处处都是异国风情。她不是一个怀旧的人,适应能力也很强,此时却无比怀念起故国的一切。
自从几年前大优出事,父亲出狱后,她立刻抛下一切飞到美国。
深居简出地过了一段日子后,偶然间遇到现在的丈夫,对方的爽朗与阳光感染了她,两个人组成家庭,平静地生活着。
这么多年,萧若华对父亲,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有些恨,有些愧疚,更多的是不想面对。
而对于李逸,她将他深深地藏在心底。
她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也删了所有共同好友。
坐飞机跨越大洋时,萧若华就把那颗爱恋的痴心抛进了海里。
随着时间的流逝,新生活的冲刷,她似乎忘却了年少时那段浓墨重彩的往事。
那首落花诗那么生僻,却忽然地出现在电视节目上,偶然地被她看到,勾起千般思绪,万种感慨。
萧若华记得第一次遇见李逸,是在一个同学组织的聚会上。
都是京城法律圈子里的人,她当时刚从国外回来,和几个女同学讨论国外的化妆品哪个比较好用,随即就闻得身后一个清朗的声音:“我来迟了,抱歉。”
她一回头,就看到了那一年的李逸。
像是与包厢里所有人都不认识,又像是任何人都无法忽视他的存在,那么清冷,又那么好看。
萧若华是一厢情愿地先喜欢李逸。
听闻他是有名的冰山,清心寡欲,性向成谜,但萧若华却一步步攻破了。
原因,李逸偶尔提过:“若华,像你这么真诚的女孩子,到哪里都会有人喜欢。”那正是他们情深的一段日子,萧若华听了十分满足。
她怎么会知道,李逸曾经有个交往过密的师妹,与她一样的身高、一样的学历,甚至连真诚这一点都是相同的。
李逸究竟有没有爱过自己呢?
大优出事后,萧若华常常问自己。饭店门口陆景闲发来信息,她赶去见他最后一面,可是李逸拒绝了。
她不恨他,他却嫌弃她。
萧若华想,李逸喜欢的,大概从来是那个大学校园里优秀又明朗的师妹吧。
在这段感情里,任她如何爱他,就算全世界都背叛也要与他站到一起,但情感从来不是一个人的给予。
她有再大的勇气,又再爱李逸这个人,也抵不过一而再再而三的拒绝。
“返生香岂人间有,除奏通明问碧翁。”
其实想想,以李逸的性格,大概也不愿意她与他背负一身仇恨在一起。那些个囚禁的夜里的相拥而眠,那一日三餐的温热饭菜,那公园里的故意放手,足够她怀念并满足。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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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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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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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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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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