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与乐接着问:“你就专门过来把这玩意儿给我?”
宋与乐觉得,应当是自己偶尔才会有的恻隐之心爆发,才会为了照顾沈宴卿的感受,没有将自己不喜欢玉簪这事儿给说出来。
沈宴卿接着点头,脸上的红虽然退了一些,可是还是瞧着有些别扭,话没有说完的样子。
这玉簪倒是好东西,应该花了不少钱。
“多谢了,不过沈美人还真是大手笔呢,这玉簪的成色竟然是比宫里的许多都要好上一些。”
皇帝私下这段时间都会通过侯府给沈宴卿一些经济上的补贴,所以沈宴卿有自己的私房钱,宋与乐一点都不惊讶。
不过宋与乐有些惊讶的是,这玉簪基本就价值沈宴卿所有的家当了。
“我……我,以后会给你买很多东西的,现在你就先收下这东西吧。”
宋与乐当然不会拒绝别人给自己送钱来,可是突然一瞬间,她觉得手中的东西有些沉甸甸的。十一曾经给自己提过,沈宴卿当时会被人给抓住,是因为他去了京城最大的首饰铺子,拿了一件东西出来。
似乎有什么东西触动了自己,宋与乐懒得去多想,将东西收下了。
三天后,宋与乐风雨兼程,才算是终于到了自己的目的地。
勒马停下,宋与乐看见了乔装打扮成普通人的林郁仁。
这里是江州与丰州的交界处,而林郁仁管辖的县城就是在这里。为了不打草惊蛇,林郁仁也是很低调了。可是宋与乐不怎么喜欢这样的低调,好像有多见不得人一样。
丰州知州元知州,贪墨成性,还强抢民女,终于是被林郁仁不小心给拿到了证据。可是因为元知州背后是三皇子,所以,皇上派宋与乐前来,低调处理。
“先给本侯找个落脚的地方。”
宋与乐翻身下马。这一次来,她并没有打算走明路将这事儿给解决,因而只带了钦儿还有博比特的暗卫。
林郁仁总感觉这侯爷似乎不怎么待见自己,一想到自己的好友还在她府上,想问问都不敢了。
“侯爷请跟我来。”
很快,林郁仁就将宋与乐一行人给带进了丰州,并在丰州城中的一个小县城找了一个民居住下。院子实在是不怎么大,甚至还有些破败。
看着门框上还有一些蜘蛛网,宋与乐觉得,现在自己的脸色应当和那锅底差不多。
忍。
这一次要低调行事。
林郁仁连忙藏着宋与乐带来的人,一同将院子给收拾好。这也不怪他,毕竟他的俸禄实在是不多,这院子还是自己花了好大的力气才神不知鬼不觉地租下来的。
“不知道侯爷,必行准备如何让这元知州伏法?”林郁仁见宋与乐悠哉悠哉的模样,实在是心里有些着急。
宋与乐一开始收到消息,说是林郁仁自己悄悄费了好大的功夫才掌握了证据,有些惊讶。考虑到皇上不想将这件事情给闹大,于是,宋与乐在一接到密旨的时候,就传信过来,让林郁仁不要轻举妄动。琇書蛧
说起来也是这元知州倒霉,自己从民间抢回来的一个小妾,偷偷跑出府也就算了,竟然还将自己府里的账本给偷了出来。好巧不巧,在这个女子临死之前,被林郁仁给救了。
林郁仁找了好多大夫,才将女子的命给保下来,可是眼看着也撑不过这个月了。想着,林郁仁多了几分唏嘘。
“证人如何了?”宋与乐看林郁仁有些神飞天外的样子,开口问。
“那位姑娘在逃出来之前,身上就已经被折腾得厉害了,现在基本已经……”
打断了林郁仁的话,宋与乐接着开口说:“行了,既然这样,你就回去好生照顾那位姑娘,等她过世之后,风光大葬了就是。”
宋与乐说这话的时候,虽然脸上有些漫不经心,可是口气也是难得的有一丝沉重。这样一个有胆识的姑娘,她其实也是敬重的。
不过,林郁仁没大听明白,这是……宋与乐在赶他走?
接下来的话,才让林郁仁明白过来,原来自己方才的感觉没错。
等林郁仁灰溜溜地走了,宋与乐才把众人都叫过来,安排接下来的事情。
夜里,宋与乐将钦儿单独叫进了自己的房间里,“钦儿,你去林郁仁府上盯着。”
钦儿愣了一下,脸上是明摆着的疑惑,这林大人看着就是一个老实人,会需要侯爷让自己亲自去看着?
不过,宋与乐说的话,她当然不会有任何的反对。
“是。”
“顺便再看看那个证人现在如何了吧。你好生隐藏着,等我消息,然后你再直接回京城,咱们侯府里见。”
这里离林郁仁的辖地虽然不远,可是这样来回奔波也实在是没有必要,这样一来的话,也可以避免被人发现。钦儿一个人,做事也更方便。
等钦儿点了头之后,宋与乐又补充:“记得保证自己的安全。”
笑了笑,自家侯爷对别人怎么样暂且不论,对自己的人,还是十分看重的,虽然隐藏得很深,可是钦儿也能够看到眼底的在意。
于是,钦儿脆生生地答到:“是。”
林郁仁的确看着是一个老实人的模样,可是这一次能够将消息直接给送到皇帝的面前,却不是一个单纯的老实人能够做到的。
不管丰州的知州到底如何,贪墨一事已经过去了三年,当时他能够瞒得住,就说明京城当中有人在帮他。既然这样,怎么会突然就被林郁仁一个小小的县令给抓住了把柄?
就算真的被抓住把柄了,不是在述职期间,一个县令上奏章,要经过知州,六部,然后才是内阁,经过审批之后重要的事情才会送到皇帝那儿进行处理。
自己从皇上那儿得到消息的时候,曾经有心询问过是谁在帮林郁仁送消息上来,皇上却只说了一个普通三品官员的名字。说是那人进宫求见的时候送的。
那三品官员,和林郁仁可从来没有太多的交集啊。
三天之后,宋与乐一身丫鬟打扮,就进了元知州的府邸。
同行的还有五个妙龄女子,个个容貌秀丽。这哪里是买丫头,根本就是下面的人想要讨好元知州给送来的女人!
元知州好色,这是丰州下面的官员都知道的事情,经常有人用这样的方法进行贿赂。因而,丰州富庶,许多官员中饱私囊,只要元知州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就能够瞒天过海。
被管家模样的人给带到了一个院子里。
“你们自己挑一间厢房住下,好生休息一下,只是记得,千万不能够出这个院子,知道没?”
除了宋与乐,剩下的人被送来之前就已经该教的都教了,这时候自然是乖乖点头称是。
宋与乐也没有露出马脚。
那人似乎很满意这些人乖巧的态度,可是也一副见怪不怪的模样,点了点头之后就带着小厮准备离开。
经过宋与乐的时候,停了下来,开口,“你,抬起头来,我看看。”
宋与乐眼中闪过一丝不耐烦的神色,可是真抬头的时候,又换上了一副娇滴滴的模样,朱唇轻启:“是……”
宋与乐的母亲,原本是二十年前京城的第一美人,而她的父亲镇国将军也是一等一的美男子,她的容貌虽然还算不上顶尖的美人,可是就算平时不怎么梳妆打扮,也比普通的大家闺秀都要好上许多。
现在这特意将自己打扮了一番,脸上的妆容也是完美无瑕的,宋与乐一下子就将剩下的几个姑娘给比下去了。
那人打量了宋与乐半天,而后若有所指地开口:“嗯,不错,你的好日子来了。”
等人走了之后,这些人才稍微活泛了一些,各自挑了屋子然后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偶有几个人给向宋与乐投去了羡慕的目光,而后窃窃私语。
宋与乐全程却是冷漠,自顾自找了一间比较偏僻的厢房,然后就关上了门。
今晚,宋与乐就会被送到元知州的床上。
关上门的一瞬间,宋与乐眼中就带上了狡黠。开玩笑,这可是她特意让人跟着元知州打探出来的,按着他的喜好准备的。
看着铜镜,宋与乐笑了笑,“还真是个美人儿呢……”声音娇嗲至极,然后自己打了个冷战,开始咯咯笑。
宋与乐还是不喜欢自己的脸上带着这样娇媚的妆容。说实话,她觉得这个元知州的品味,真的不怎么样。
晚上,宋与乐房间被人送进来了专门洗浴的浴桶,里面的水温度倒是正好,只是,宋与乐手伸进去的一瞬间,就停下来了。
旁边伺候的丫头有些不解。
“姑娘,怎么了?”一边说着,一边就要帮宋与乐宽衣。
你说怎么了?这水桶里可是加了东西的!
宋与乐默了默,开始怀疑这元知州是不是有什么奇怪的癖好,既然要行房事,还在沐浴用的水桶里加软筋散干嘛!
还好,这样的东西,对她来说是没用的。
被伺候着洗漱好之后,宋与乐就被带进了元知州的房间里。彼时,床上已经躺着一个大腹便便的油腻男人。
这丰州到底是个养人的地方。宋与乐低头,将一闪而过的嘲讽给遮挡了过去。
下人将房间的门一关好,元知州就从床上起来,脸上带着淫笑,乐呵呵地凑近站在屏风旁一动不动的宋与乐。
“美人儿,快来,让本官好好疼爱疼爱你……”
元知州一把扑过来,却扑了一个空,转头看宋与乐方才知道侧身给躲开了。
宋与乐媚笑,“大人方才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大明白。”
搓了搓手,元知州觉得自己身上某个地方格外冲动,而后更有些忍耐不住了,朝着宋与乐走过去。
可是,还没来得及开口,就感觉到一双不怎么细嫩但是纤细的手,扼住了自己的喉咙。
随着宋与乐手上的力道越来越大,元知州不仅喘不过气来,连带着也叫不出声儿了。脸上带着对死亡的惊恐,再也没有了方才那样的轻浮。
这元知州比宋与乐高出半个头,可是这时候却已经被宋与乐掐着脖子给提起来了,两条胖胖的腿在空中抽动。
“谁……谁,派你……来的……”
元知州挣不脱宋与乐的钳制,好容易才从嗓子眼儿里憋出几个字来,这几个字,基本都已经将他全部的力气给耗尽了。
“你还真是色胆包天呢……”宋与乐轻叹,似乎很享受看元知州这时候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模样,而后话锋一转,重新带上的笑容,甜腻腻地开口,“大人,想活命吗?”
蝼蚁尚且偷生,更何况这样的的贪官污吏。
元知州忙不迭点头,随后就感觉自己的嘴里被塞进了什么东西,接着,就被松开了。
轻轻揉捏着自己的手腕,方才不小心,也是因为这胖子实在是太胖了,拎起来的时候手腕都有些累,看着元知州咳嗽了两声就准备朝外面跑,宋与乐漫不经心地开口:“外面已经全部是我的人了,不过,就算这样,你要是敢叫出声儿,你方才吞下去的毒药……”
听宋与乐鬼魅一样的声音,元知州停下。的确,这人肯定是有备而来的。如果自己真的开口叫人,好的结果,是方才她的话是骗自己的,自己还是能够将人给叫过来救自己的性命,可是自己吞下的毒……
更别说,如果这知州府已经被眼前的人给控制了,那惹怒了这人,才是真的一点活路都没有了!
苟且偷生最重要!
“姑娘!不,好汉!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求你饶了我这条命!”
宋与乐看着这人就差给自己舔鞋的模样,一阵恶心。就这胆子,还敢贪墨十万的赈灾粮饷?
“说,三年前丰州水灾,你贪墨的那笔银子去哪儿了!”宋与乐懒得虚与委蛇,直接开口。
元知州听这话一出来,眼看着竟然是比方才要冷静了一些的模样,目光沉了沉,之后有些无赖地开口:“我哪敢贪墨啊,根本没有这事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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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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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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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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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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