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古今情报局>第七十八章 将军令·夜杀
  利贞九年夏,天水县。

  临近黄昏,夕阳画儿一般徐徐展开,热闹的端阳节转眼已过去近一月,街上还时不时可见破旧的花灯,随意滚落在地上。

  这都是走水的隐患啊。

  云县令穿一身便服,随意踩灭一盏微弱的花灯,习惯性地脑仁儿疼。最近还从远方县城领了海捕文书,张贴在各处,据说是两个杀人犯流窜到他这天水县来了,汉人叫吴云,胡人叫元佑,赏了钱五千贯,高得吓人,足以看出穷凶恶极。

  恶就恶吧,可别在他这地儿再犯案就成。

  云县令慢慢地踱过围看海捕文书的百姓们之间,向着衙门的方向走去,有路过的百姓认出他这张出名的脸,又看见他这身装束,想必县令老爷又“微服私访”来了,纷纷缩了缩脖子,没敢上去攀近乎。

  “哥,这画像真丑啊。”

  人群之中,一声感叹淹没在议论声中,是个戴斗笠的矮个子少年发出的。

  “越丑不是越好?”另一个戴斗笠之人压低声音,笑着开口。

  二人气定神闲地牵着马儿穿过人群,吴云摸摸荷包,环顾四周,打算往一家不起眼的酒肆去:“看来以后是吃不起肉喽。”

  元佑垂头丧气地跟在后面,腹中咕咕乱叫,隔着斗笠拼命地嗅了嗅菜香,饿得晕头转向。这一个月来跟着哥往京城逃,还不知怎么就成了杀人犯,平常连吃饭都不敢光明正大地吃,可饿死他了。

  元佑饿得晕头转向,迷迷糊糊间竟一头撞上了谁:“哎呦……”

  吴云牵马走在前,回头一看,见这小子斗笠歪斜,分明露出半张脸来,顿时吓得魂儿都飞了八分,连忙跑过去一把压下他的斗笠,跟着一起道歉:“臭小子!对不住对不住……”

  这人……看没看见?

  元佑那臭小子愣愣地不说话,吴云恨铁不成钢地一抬头,看清面前这人的模样,却也愣在原地。

  此人白衣白发,容貌俊秀,眉宇间分明是清高傲岸之色,不染尘埃。

  吴云在斗笠下揉揉眼睛,又揉了揉,他饿得眼睛发昏,看见神仙了?

  “无妨。”

  在两人呆若木鸡的目光里,白发仙人微微点了点头,与他们擦肩而过,往远处走去。

  ……对方大抵没认出来。

  ……这不是城门口张贴的杀人犯么?

  三人皆擦一把冷汗,在心里松了口气:吓死我了。

  伙计端着热腾腾金灿灿的烧鸡,穿梭在过堂,元佑用力嗅了几下香味,“咕噜”咽了口唾沫。

  “两位客官,本店有烧鸡炖鱼下酒菜,还有当地特产云开月明,您要点啥?”

  “掌柜的,来只烧……”吴云也险些被烧鸡惹得失了心智,他晃晃叮当乱响的荷包,轻咳一声,摸出几个铜板一字排开,“不不,来两盘炒青菜,打包带走。”

  俩穷鬼。

  掌柜的默默地翻了个白眼:“两盘炒菜打包——”

  元佑随意找了处椅子,拉吴云一同坐下,拼命地嗅嗅对面桌飘来的香气,压低声音:“哥,离京城还有几天啊?到了京城,咱咋把信递上去啊?”

  “不远了,最多五日。”吴云想了想,“到时我来递就行,得找个靠谱的大官,最好是了解当年胡汉开战的。”

  “大官儿……”元佑思索着点点头,他没见过京城的大官,在他眼里京城的大官儿都是身披金衣脚踩祥云。

  他年龄尚小,涉世未深,只顾着一会儿吃饭,吴云倒了杯茶慢慢地喝,目光却是落在酒肆门口。那里正进来许多不面善的汉子,一进屋,先缓缓扫了一眼四周,眼神紧锁在他二人身上。

  几个汉子从他们身侧过去,在邻桌入座,点了一壶酒,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

  吴云慢慢地喝茶,隔着斗笠一抬头,正巧那为首的汉子正扫过来,两人隔面纱对视一眼,吴云没有动,汉子先挪了目光,继续高声谈笑。

  “元佑。”吴云低声唤道。

  元佑正趴在桌上,一副饿得要死的模样,闻言连忙坐直:“哥,怎么了?”

  “你看邻桌。”吴云道,“五个人,只点了一壶酒。”

  元佑转过头瞅瞅那边,疑惑出声:“哎,真的,哪儿有只喝酒不吃菜的?这么穷,真可怜。”

  吴云:“……”

  这一刻他非常想掐死这小子。

  “等菜上来,咱们马上就走。”吴云压低声音,“懂了么?”

  这一路的逃亡,元佑已经听惯了他这种语气,多半不会发生什么好事,立刻警觉起来,右手摸上腰间匕首,点点头。

  酒肆内谈笑声不绝,店小二传菜声不时响起,还有后厨炒菜的嘈杂声,通通混在一起,邻桌那些汉子只是喝酒,谈一些无关紧要的话。汗水顺着吴云的额角流下来,心中不住暗念:但愿是自己多疑……

  “客官,两份炒菜打包来喽——”

  元佑像只受惊的兔子,立刻跳起来去接食盒,把店小二吓了一跳。吴云同时起身,两人压低了斗笠,快步朝着铺子门口而去。

  门口闪出两个狞笑的汉子:“两位小兄弟去哪儿啊?能不能摘下斗笠瞅一瞅?”

  吴云心中擂鼓大作,冷不防一脚朝着面前那汉子下盘踹去!

  必定是方才那白发男子透露了消息!

  不能拖延,免得引来更多人!

  元佑见哥出手,连忙也狠狠一拳朝着对方的面门砸去,他人小力气大,这一拳足有数斤,竟打得对方鼻梁歪斜,哎呦一声,捂着鼻子连连后退。

  “跑!”

  吴云高喝,带着元佑往拴马处飞奔。店里那数名汉子一见他下手如此果断,连忙起身追来,口中高呼:“杀人犯在此,擒拿杀人犯!”

  元佑动作灵敏,翻身上了马,回头去看吴云:“哥!”

  那边吴云因腰身不利索慢了半拍,他刚拽起马缰绳,忽然警觉身侧冷风划过,多年作战的习惯使他不自觉往旁边一闪,身后汉子那长刀斩落,正正劈中了马身。

  鲜血洒出,马儿痛苦长嘶,挣扎倒地。

  “抓住人犯!”汉子们围过来。

  滚烫的热血淋在吴云的半边衣服上,飞入了他的眼里。

  杀人犯……为何为国拼命者反而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吴云双目血红,反手去夺下汉子的长刀,挥舞生风逼退几人,举刀要朝着对方当头劈下。Χiυmъ.cοΜ

  元佑惊恐高喝:“哥,劈下去咱就真成杀人犯啦!”

  杀人犯……

  这一声如同劈开天灵盖,吴云从杀意里猛地惊醒,手中长刀直逼对方面门,猛然停下,仅距三寸。

  汉子惊魂甫定地抬起头,高声怒吼,一脚将吴云踹了出去。在元佑的呼喊声里,吴云栽倒在灰土之中,手中武器咣当落地,又见对方刀锋当头斩下,吴云连忙往侧旁一滚,灰头土脸地躲过。

  “混蛋!”元佑气急,直直将匕首抛来,寒光在力道下急掠,飞旋着砍入那汉子的肩膀,他狠命一踢马腹,朝着汉子们冲来。

  混战之中,不知谁的鞋底狠狠踩住了吴云的手指,碾了几下,吴云惨叫一声,皮肤尽被沙土磨破,血流如注。

  “哥!”

  元佑终于逼近,这高头大马乃是乌城骑兵营的一员,铁蹄威风凛凛,逼近时如同神魔,汉子们连忙抱头四散。元佑一把抓住吴云的手,将他拉上马背,向着城门口飞掠而去,百姓们惊呼躲避。

  “快追杀人犯!”

  后方传来百姓们的呼喊,想必是本地官差闻声而动,吴云在马背上急急回头,果然看见一队官兵正匆匆追来,连忙催元佑加紧速度。马蹄一路踏翻了无数瓜果,还逼停了一辆出嫁的艳红轿子,新娘子在花轿里惊呼。

  “让开让开!”

  在抬轿下人们惊恐的目光里,官兵们拔刀出鞘,绕过花轿追去。

  “哥,前面也有卫兵!”元佑高呼。

  “杀过去。”吴云沉声低喝。

  骏马飞奔至城门口,果然还有几个守卫,元佑怒气之下热血沸腾,沙哑狂呼:“让开,让开——”

  京城就在眼前,不能在此地失败!

  “让开,我们不是杀人犯——”

  元佑一勒缰绳,身下骏马仿佛感受到主人的怒气,高声长嘶,扬起铁蹄朝着卫兵们踢去,守卫骇然躲闪,抱头滚到一边,惊魂甫定地看着这两人一马向着城外飞奔。

  “好伙计!”吴云在元佑身后,只觉得全身血液涌动,忘了身上疼痛,痛快赞叹。

  他最后转过头,往后看了一眼。

  吴云瞳孔骤缩。

  “元佑,别怕。”吴云深吸一口气,嗓音微微颤抖,“快跑……”

  残阳如血,那城墙之上,许多弓箭手已搭箭在弦,对准了他们。

  “放——”

  箭雨当头淋下,划破漫天血色,带着尖锐的呼啸声,簌簌落在他们身侧的土地。元佑没打过仗,哪见过这阵势,吓破了胆,只知道拼命狠踢马腹往前冲。

  “驾!”

  尖锐的箭头擦着他的肩膀擦过,又添一道血痕,元佑的魂灵好似要破开天灵盖飞出来,他一声声狂呼着,狠命打马往前跑。

  “驾,驾!”

  不知跑了多久,那血红的残阳在远方徐徐落下,天地间重新归入了夜色。元佑只觉得身下马儿一趔趄,突然倒地,将他们狠狠摔在地上,滚了几圈。

  怎么回事?!

  元佑的魂灵猛地扎个猛子回到头颅中,原来他们已偏离官道,正疾行在一处农人的水田中。他满身泥巴,狼狈地从冷水里爬起来,那马儿已身中数箭,热泪滚滚落下,再爬不起来。

  哥呢?

  哥在哪?!

  “哥!”元佑疯狂地在水田里跑着,环顾四周,喊得撕心裂肺,“哥!”

  此处没有灯光,月光黯淡,元佑近乎疯癫地在田里摸索着,终于摸索到一角衣料。

  元佑哭道:“哥……”

  他顺着衣料往上,将同样满身泥泞的哥紧紧抱在怀里,原来吴云身中两箭,不知何时已昏了过去。

  “哥你说话……哥啊……”

  元佑泣不成声,手指颤抖着伸过去,探探吴云的鼻息,还有一息尚存,他想去拔那些可恶的箭,却又想起不妥,用力将吴云抱起,茫然地在浓黑的夜色里环顾四周。

  远处亮起一点光芒,想必是住在城外的农人土屋。

  元佑眼中亮起希望,他小心翼翼地抱着哥,踉踉跄跄地走在泥水里,抽噎着往那草屋而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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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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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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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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