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在三国教书那些年>第四十四章 一夜话前程(一)
  李孟羲如同天上掉下来的一般,突然空降刘备军中,然后就被刘备看重,俨然成了军中最核心的人物。

  这时,那些跟刘备从涿郡开始跟了刘备一路的士兵们,会如何想?

  是人都有更进一步的想法,大家无不兢兢业业,这时一个乳臭未干的娃娃突然爬到了大家头上,估计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此有所微词,只是碍于种种原因,未表露出来而已。

  真认真的说起来,李孟羲其实完全配的所得到的特殊待遇。

  李孟羲直言大汉天命已失,言之凿凿,如果让普通听到当日李孟羲和刘关张三人的雄辩,就没有人会质疑李孟羲所受的待遇是否应该。

  可问题是,当日辩论的内容,涉及到大汉天命已失这种敏感之言,刘备断然不会让普通士兵知道的过多,以免军心动荡。

  所以,刘备不明确去提李孟羲所作所为,又对李孟羲照顾备至,这看在普通士兵眼里,自然就是什么本事也没有的李孟羲,待遇却高了大家数倍不止。

  李孟羲很有礼貌,对谁都是笑脸相迎,士卒们也不至于为难一个孩子冷脸以对,但对他多少有些看法。

  今日同食一灶,李孟羲顾及大家劳累一天腹中空空,说什么也不肯吃稠粥,他一个孩子,之前素不相识,能为大家着想,难能可贵。同食的乡勇们立刻就对李孟羲感官大改。再加上李孟羲出口成章,“不劳作,不得食。”的话一说出来,确实让人觉得就是个读书人。

  十人加上李孟羲和弟弟总共十二个人,只有一瓦罐麦粥,并不多。

  每人吃了一碗,各自又分了多半碗,粥就被分完了。

  李孟羲有心算了一下,刘备的战兵每人一餐的口粮,不到二两而已。太少了。

  吃完了饭,却是不需要去洗碗的,因为这些乡勇们一点粮食都不肯剩下,用舌头把碗能来回舔上三遍,舔的比洗的还干净。

  李孟羲不好说什么,物资匮乏的时代,浪费一点粮食都是罪过。

  弟弟砖头也会像兵卒们那样把碗舔干净,李孟羲自己却无法做到像众人一样。

  让他不洗碗用舌头去(喵)舔,太难为他了。

  拿过弟弟的碗,李孟羲跟众人说了一声,便自己去河边洗碗了。

  他去河边的时候,老铁怕他不小心掉进河里,紧跟着他。

  不一会儿,什长提着瓦罐也来了。

  李孟羲还以为他要洗碗呢,原来什长是打水的,瓦罐里的麦粥虽然已经吃完了,一粒麦子也不剩了,但要是加点水,还能煮出几碗略微有些麦味的清水。

  往常大家都是这么干的,一碗饭,能吃上三遍,有粥一遍,再舔一遍碗,再喝一碗连刷锅水似的清水,这才是完整的一顿饭。

  都说当兵吃粮,可也并无多少粮可吃。

  最后的一点清汤寡水,李孟羲没有喝,他给弟弟盛了一碗。弟弟白天说口渴,这下有煮好的水,好好喝个够。m.χIùmЬ.CǒM

  一顿饭终于吃完了,围着篝火,李孟羲和士兵们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

  交谈中得知,这一什十个乡勇,全是涿郡人士,并且无一是家中长子,都要么是次子,要么是在家中排行老三老四等。

  也是,长子要留在家乡,要继承家里贫薄的家业田产,还有照顾双亲,还担负着流传血脉的重担。

  非长子出来当兵是最好的选择。

  说话间,乡勇们好奇的问李孟羲家有几个人。

  “我在家中排行老二。”李孟羲笑了笑,“在我上面,至少还有个大哥。加上我和弟弟,我兄弟最少三人。可家人失散在黄巾乱军之中,至今不知音信……哎!此事说来伤心,不提也罢。”

  说着,李孟羲赶紧把话止住了,他怕弟弟再想起娘然后拉着自己去找娘,那可如何是好。

  李孟羲心虚的看了弟弟一眼,弟弟低着脑袋,不知在想什么。

  李孟羲说起自己的伤心事,让乡勇们心有同感,纷纷说起自己家乡的种种。

  连年灾荒,涿郡亦不例外。

  若是在家里能有条活路,谁会跑出来当兵。

  虽说汉朝尚武,非军功不得封侯。后世宋朝的军人被人看不起,被骂作賊配军,但那是搓宋,汉朝军人的地位与宋相比,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大汉非良家子不得充军,从军是件很荣耀的事,军人社会地位也高,地痞无赖要想从军,断然是不可能的。

  可如今是王朝末年,大汉武备废弛,再无向外开拓之力,除边地以外,大汉腹地,非良家子不可充军,早成了一句空话。

  “出来从军时,我家里老祖说天下怕是要乱了,这乱,不正应在了黄巾么?”一头脑机灵的士卒转而向问向侃侃而谈的李孟羲,“小哥儿你是有见识的,你说这黄巾之乱,啥时候是个头奥?”

  众人立刻就把目光聚集在了李孟羲的脸上。

  李孟羲端过弟弟手中的碗,小抿了一口热水。

  他向发问的乡勇看了过去,“你家老祖眼光精准,看的是一点不差。”

  “要我说,黄巾之乱,只是开始。这乱世啊,乱起来就没个头,啥时候天下才能太平,我也是说不准。”李孟羲缓缓摇头。

  敢情黄巾之后,还将乱下去吗?一句话,让众乡勇面面相觑,心中没了底气。

  几乎所有乡勇都有着一样的想法,那就是打完了黄巾,谋个一官半职也好,谋些钱财也好,等天下太平,最好还是回家种地。

  盛世安定,谁会犯贱的喜欢乱世。

  乡勇们认为李孟羲是有学问的人,有学问的人说出来的话,自然可信。即然李孟羲说了天下还要乱下去,那就很可能会乱下去。

  这可好,天下还要乱,回乡种地,怕是回不去了。

  “小哥儿,这黄巾打完,还有何事?天下怎地还乱?”

  问的人是老铁,问这话时,他一脸茫然,其他乡勇们也是一样的表情。

  乡野之人,大字不识两个,能有个什么见识。

  李孟羲沉吟片刻,再抬头看过一圈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一什乡勇,“那某便斗胆,跟诸位说说,这天下动(喵)乱之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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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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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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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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