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言辞犀利,又能言简意赅,深入浅出,且并不高深莫测,故作玄虚。天命玄谈,他也一字未说,一众乡勇能听得懂,并听的入神。
“……所以这黄巾之乱,归根结底,在于土地。你想啊,那黄巾賊从何而来?还不是跟众位一样,也是贫苦百姓?”
“诸位家中多少还有田产,不至从賊。可试问,涿郡境内,投賊之人还少吗?当真黄巾就人人该死?”
闻言,乡勇连连称是,说家乡的确有人投了黄巾,甚至还说族亲里有人也投了黄巾。
家中无田,不投黄巾,只有饿死。吃黄巾军粮,勉强可活。至于黄巾军粮从何而来,管他做甚。
乡勇们心中揣揣(tuan,揣揣不安的揣揣),心思若是家中到了迫不得已卖田的地步,怕不是也只有投了黄巾,才有条活路。
道理掰扯的很明白了,让乡勇有了一丝对黄巾的同情,这却不是李孟羲最终的目的。
“黄巾乱不上多久。刚有人问,为何黄巾之乱平定,天下还要再乱?再乱原因在于,朝廷下令各地自练团练以备黄巾,乱在此令。”
“此令一下,纵黄巾平定,必成尾大不掉之势。朝廷早已无力管控地方,地方手中无兵还好,但一朝有兵,谁肯轻弃兵马。”
“正所谓,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手中有兵,又怎能不生反心?”
李孟羲语气平静,出言却自有一股肃杀之气。
“匹夫一怒……额这个,百姓一怒,血溅五步耳。咱穷苦百姓,纵是手有刀枪,就是想乱他一乱,能怎地?最多不过惊闹市,伤死几人而已。”
“若是世家大族,地主豪强,他们这般人物若是一乱,何止血流成河?大汉郡郡有世家,县县有豪强,如今他们兼且有兵,他们若乱,岂止死伤三五人,兵戈四起之下,天下又岂能安定?”
“故,黄巾乱后,当是诸侯之乱,到时战乱纷任,要更胜于今日黄巾。”
一席话说的李孟羲略口干舌燥,他又端过弟弟手中的碗,又喝了两口。
李孟羲是后世之人,人人平等的观念深入他心,他并未因为乡勇们身份低下而对他们有丝毫轻视。
今日和乡勇们谈论天下大势,李孟羲组织言语的用心程度毫不逊色当日进见刘备之时。
为了说的更浅显易懂,李孟羲连“匹夫一怒,血溅五步。”这样的话都不肯用,生怕乡勇们听不明白。
也正因为李孟羲说的用心,他话中的意思,乡勇们听的明明白白。xǐυmь.℃òm
天下若是再乱他十年八年……
“这可……这可如何是好?”李孟羲身旁挨坐着的老铁有些失神的呢喃着。乱世对经不起任何波折的平民百姓来说,无异于瘟疫一般可怕,一股无措的情绪蔓延开来。
有人还是抱着一丝希望,再问李孟羲当真天下会更乱?
“避无可避。”李孟羲摇头回应到。
这下,一什乡勇全都低着脑袋沉默了。
半晌之后,见乡勇们情绪不高,李孟羲清了清嗓子,缓缓开口道,“各位兄长,可否听孟羲一言?”
老铁回过神来,连忙把手一摆,“但说无妨!”
其他乡勇们也起了头,眼睛齐刷刷的看了过来。
“承蒙各位看得起,孟羲就斗胆直言了。”
“诸位从军为何?想必不过前途二字。虽说乱世已临,我等斗大的字不识一个,难有大成就。可眼下却也有千载难逢之机。”
“要问何为千载难逢之机?黄巾也。”
“今黄巾并无十足战力,一触即溃。诸位何不奋勇,多立军功,趁黄巾之乱,谋得个一官半职。
虽说将军难免阵前亡。
可哪怕只是百夫长,别的不说,至少有一身好甲吧?
诸位都上过沙场,有甲和无甲,哪个易死,哪个易活,诸位自有评断,不用某多言。
大富大贵难求,那是要拿命换的;就算不求大富大贵,只想苟得性命于乱世,也绝非易事。
卒兵战阵易死,若要活命,谋得一官半职,是重中之重。”
“军中谋立官职,必要有军功在身。
今有黄巾羸弱之敌,不却正是我等军人谋取军功之千载难逢之机?”
“有弱敌可搏巨功,此良机断难再有。”
“故某所言,诸位前途,正在黄巾之乱。诸位当奋命一搏便是。”
语毕,李孟羲轻轻打了个哈欠。
他有些瞌睡了。
乡勇们听完李孟羲的话,隔着火势渐熄的篝火,你看我我看你,皆是有些被李孟羲的话说的意动了。
“着啊!小哥儿说的在理!”某乡勇一拍大腿,脸色有些激动。
黄巾确实不堪一击,想起大兴山一战,追着黄巾追了满山,哪怕遇到一丝抵抗?
当时若是再勇一点,跟自己什长一样搏杀或是生擒个黄巾百夫长,自己现在也是什长了。
等成了什长,再杀他一两个甲士,那不还得再升一级?
按大兴山一战战后功赏的情况来看,刘备军中(喵)功赏倒是分明,一战下来,但立功者,不论大小,人人有赏,未有立功而不赏者。
一时之间,乡勇们觉得似乎前途一片光明。
和被迫为賊的黄巾军相比,和还在家乡埋头苦种的乡人相比,如今从军的乡勇们的确有着远比其他人光明的多的“前途。”
乱世里饿死百姓,却饿不死当兵的。
对这些大字不识的乡勇们来说,正有一个天大的机会摆在了他们面前,他们此时若是奋命一搏,当能以自己的鲜血,换取最大的价值。
如今杀了一个没什么战斗意志的黄巾甲士,就可以得军功一级。
再等一两年后,他们的对手就变成了和他们一样经过战火洗礼的其他的乡勇,再要得军功一级,难度平增数倍。
要是再等个两年,等诸侯兵成,为了对抗黄巾而募集的乡勇们,他们的对手就变换成了各方精锐,变成了并州铁骑,丹阳兵,虎豹骑,陷阵营,白马义从,先登死士……
虽说大浪淘沙,可先被淘掉的,必然是最小的沙子。
如今趁黄巾之乱,不管在谁的麾下以军功博得个百夫长千夫长,都将占得先机。
就算志不在军旅,从军只为挣得些钱财,然后回乡买地,那如今也是能挣得钱财最容易的时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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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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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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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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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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