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向菀:“……”
“哎呀,你都不知道,他自从上次来探望我见过你一面之后,就天天惦记着你……呃,我的意思是说他,他很中意你。”
“你没跟他说我先前的那个男人是被我克死的?”
“说了,他不介意。”像是听不明白人家的婉拒似的,全大婶咧嘴一笑:
“你放心,我侄儿命硬着呢。”
高向菀简直无言以对,此刻只想暴走。
全大婶跟着她往里走,生怕她跑了似的,手还揪着她衣袖:
“你说你一个小女人,总是要找个依靠的不是……”
“而且我侄儿家就在相邻的上黔镇,那儿可比咱们这平乐镇富有多了,你嫁过去啊,能享福。”m.χIùmЬ.CǒM
全大婶中气足,一直在高向菀耳边唠叨个不停,吵得她脑袋瓜直疼。
真不知道这全大婶到底是耕田的还是做媒的?
这好话说起来就是一套一套的。
其他的三姑六婆来拉媒的,只要高向菀扯出有过男人并且男人是被她克死的,准能将人吓跑。
可偏偏,这个全大婶是油盐不进。
无论高向菀说什么,怎么拒绝,她就是不放弃,隔三差五地就缠着她说这事。
“全大婶真不好意思,我后厨是真有事儿做……”
高向菀好不容易挣脱了一直拉着她衣袖的手,刚准备转身往厨房开溜,右手就被全大婶一扯,直接被拽到一号桌处。
“不急嘛,你坐这,全大婶给你好好捋捋这事。”说着她就将高向菀摁在了椅子上。
高向菀无语极了,可她这打开门做生意的,又不好明着与邻里闹不合。
“唉,不怕与你说,全大婶。”她忽地一脸深沉地叹口气,
“一年前有一段时间我可谓是倒霉透顶了,做什么事情都不顺,无奈之下,我只好找高僧给我算了一卦。结果你猜怎么着?”
“怎么着?”
高向菀哀叹一声:“啧,高僧说我克死的那个男人死不瞑目,怨气太深了,他那冤魂一直就缠着我不放呢。”
“什么?”
闻言,全大婶死死揪着高向菀衣袖的手猛地一松,神色惊惶地看着她:
“这……你这真的假的?”
“这能有假?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要躲到咱们平乐镇?”
全大婶身体忽地往后挪了挪,紧张的目光在高向菀周身看了一圈,像是想看看她身上是不是正缠着个冤魂似的。
“不过啊,高僧说是有办法化解的。”
“什么办法?”全大婶神色既惊怕又八卦。
“就是得为那个男人守寡十年。”高向菀摊开两手手掌晃了晃,“这不,我也才刚守了一年嘛,这往后还有九年得守呢。”
“这……”
“高僧说若是这十年中我强行与人婚配,那新夫家的一家子可都得遭殃的,搞不好……新夫家三服内的亲戚都要跟着遭殃。”
一听三服的亲戚要遭殃,全大婶顿时脸色发白。
“你说你侄子命硬,那不知道他是不是三服以内的亲戚都如此命硬呢?”高向菀一脸无辜地问道。
“……”
全大婶脸色都发了青,刚刚嘴巴还吧啦个不停,现在愣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呵呵,那什么……小晚,我,我忽然想起来家里还有块地要开耕,那我就先走了啊,下次聊……”
全大婶一边说一边避开高向菀身边站了起来,随后拔腿就往外跑了。
慌里慌张之间一下子踢到门槛,整个人扑了出去。
“那下次聊啊,全大婶。”
高向菀对着她一瘸一拐跑开的身影喊道。
“小晚姐,其实全大婶家的侄子挺不错的啊,你为什么要拒绝?”
蹲在一旁默不作声看戏的兰花这时走了出来。
这里的所有人都不知道高向菀的身份来历,就连秦文石都不知道。钟羽只说高向菀是她的一位好友,让秦文石帮忙照顾着些。
而对外,秦文石便说她是自己的远方亲戚。
至于克死男人一说就是高向菀自己瞎编乱造的来历。但这事外面的人信,留一晚客栈里的自己人可都不信的。
只当她是逃婚而来或者是不想成亲而已。
“姐我只想独自盛放。”
高向菀一边将身边的长凳倒放在桌上,一边道:“不想成家立室。”
兰花一脸羡艳地看着她那张清丽绝尘的脸庞和窈窕出众的身姿,再看看自己的一身肥肉,叹惜道:
“姐你可真是白瞎了这么一副好皮囊。”
高向菀看着她笑道,“那要不干脆下次全大婶来了,我让她把侄儿介绍给你?”
“我?”兰花帮着收凳子的手一顿,“小晚姐,你别开我玩笑了,人家怎么可能看得上我这样的。”
“你怎么了?我觉得你就长得挺好看的呀。”脸上胖嘟嘟的有些可爱,而且还很有福相的那种。
虽然体态是胖了些,人也大吃了一点,但胜在脾气好,心思单纯,而且做事勤快啊。
这也是高向菀看重并聘用了她的原因。
兰花与母亲相依为命,家就在客栈附近,她一直在挣钱养母亲。
正所谓娶妻娶贤,这不正是持家贤惠的好老婆之选吗。
兰花因为这身材长相,从小到大都是被邻里街坊笑话着长大的。但高向菀却从未以此笑话和嫌弃过她。
所以兰花一直就很感恩和喜欢高向菀。
她在这里跟着高向菀将近一年了,甚至中间有一两个月淡季发不出月钱,兰花也愿意跟着她,给客栈打工。
“好了,小晚姐,你都忙活一早上了,上楼歇着吧,这些就让我来收拾就好了。”
兰花抢过高向菀手里的长板凳就将人往二楼推。
“那行,那我上楼了。”
高向菀见收尾工作也不多了,便也顺从地上了楼。
二楼的最左边是天字一号房,现在是高向菀住的房间。
平乐镇是小地方,平时外来人极少,因此投店住宿的客流就更少得可怜。
偶尔遇上一些探亲和路过的人,一个月能有两三晚有客入住就不错了。
所以秦文石起的这个“留一晚”的客栈名,多少还真有点要求过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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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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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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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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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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