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我从前的老管家的老家在一个名叫平乐镇的地方,那里距离京城少说也有半个月的路程。”钟羽说道:
“老管家虽已不在人世,但他的孙子与我也算是曾经青梅竹马的故友,他是开客栈的,正好前些日子他来信说他眼下缺厨子做帮手,想要将客栈卖掉。”
钟羽看着她:“你说想做厨娘,若是你愿意去的话,兴许他可以继续经营下去,而你也有一个容身之所了。”
“真的?”
高向菀激动地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愿意,我当然愿意去。”
真是太好了,能远离京城,还能做她喜欢和擅长的工作。
看来,这次是老天爷都在帮她了。
“平乐镇,这地方一听就是个平安又喜乐的地方。”高向菀开心道。
“好,既然你愿意,那我明日便给他捎信去,等你身体彻底康复,就可以启程去了。”
钟羽看了她一眼,还是多说了一句,
“你看在京城还有什么未了之事或者未见之人想见的,就趁这几天去见吧。毕竟……平乐镇山高路远,往后你想见可是见不到的。”
高向菀知道钟羽说的是弘历,可是她与他又还有什么好见的呢。
见不见都是要离开的。
钟羽走了之后,高向菀趴在桌前看着眼前的青灯默默发着呆,直至深夜。
一年后!!!
平乐镇,留一晚客栈!!
一个十五六岁胖胖圆圆的姑娘掀开门帘便跑进了后厨。
“小晚姐,五号桌的小炒鸡多放蒜,二号桌的清蒸桂鱼不要葱,还有……一号桌只要一碗清汤面。”
小姑娘身体较为肥胖,从门边跑到灶台前已经是气喘吁吁了。
灶台前正颠勺的女子一身葱倩色衣裙,外面还套着一件白色围裙,发髻上缠着的也是一方葱倩色丝带。
“只要一碗清汤面?”女子一回头便露出了一张白皙娇俏的脸庞。m.χIùmЬ.CǒM
“一号桌是李婆婆?”
“是。”还喘着粗气的兰花朝高向菀点点头。
“行,知道了。”
高向菀说完已顺手在灶台菜篮里拿起几颗蒜落了锅,继而熟练地将锅中的鸡肉颠炒了两下。
然后上盘子,“五号桌,多蒜小炒鸡。”
“好勒。”兰花麻利地将菜上托盘然后端了出去。
一炷香之后,多了一只荷包蛋和几块红烧肉的汤面便被端到了一号桌。
“李婆婆,这是我们小晚姐额外赠送给你的荷包蛋和红烧肉。”兰花笑着对一号桌的那个白发老人说道。
白发老人见状连忙一个劲地道谢。
这时,厨房的后门处,一个二十出头的男子提着一大框的蔬菜走了进来。
“小晚,有需要我帮忙的吗?”男子抬头擦了一下额头的汗,朝高向菀问道。
男子身材不算特别高,长相倒是周正,尤其是那双眼睛,温和中像是无时无刻带着笑。
“不用了,秦大哥。”高向菀炒着菜还不忘回头冲他笑笑:“我能应付得来。”
高向菀来这平乐镇已经一年多了。
这个“留一晚”客栈便是钟羽介绍她落脚的地方,而刚刚的男子就是秦管家的孙子——秦文石。
说是一个客栈,但其实就是大堂是饭馆,楼上有五六间大小不一的客房的小宾馆。
这里本来是秦文石与他妻子的夫妻档口。
但因为一年前他父母相继去世,而妻子又要兼顾三岁多的女儿,所以高向菀刚来的时候,这里近乎都要倒闭了。
高向菀见状便直接入了股,成了客栈的半个老板。
说起来这也多亏了弘历。因为她来这里的盘缠和入股的银两其实都是清风师太在弘历捐赠给清泉庵的香油钱中拿给她的。
客栈从前是秦文石掌勺的,高向菀来了之后直接接管了这工作。
由于她做的菜味道特别,花样多,来吃饭的人渐渐就多了起来。
发展到现在还能请得起两名员工了。
伙计小七,和兰花。
秦文石的女儿也四岁多了,所以有时候他的妻子也会来帮忙。
反正都是年轻班子。
做餐饮的也就饭市的时候忙一些,下午的时间还是能闲下来的。
“小晚,中午忙累了吧,你先上楼休息吧,这后厨的东西让我来收拾就好。”秦文石对高向菀说道。
自己一个大男人让她一个小姑娘下厨房,他本就心存内疚,但奈何自己厨艺确实拼不过她,他便只能将厨房内外的所有重活都包揽了。
尽量让她轻松些了。
高向菀知道若是自己拒绝反倒会令他心里更不好受,所以也就从来不拒绝他的善意。
“好,那这里交给你了。”她笑着摘下围裙便往大堂走了出去。
平乐镇虽然是个小地方,民风还是挺淳朴热情的,热情到……她隔三差五出门溜达一趟,四周邻里的三姑六婆都能往她边上凑。
为的就是给她介绍对象。
毕竟像她这样长相出众,而且还能烧得一手好菜的女子,可是不多得的。
从后厨出来,高向菀捧着一手瓜子就想出去溜达。刚踏出客栈大门,迎面就看见全大婶正一脸笑容地朝她走了过来。
一看对方的架势,高向菀想都不想,立马装没看见掉头就往回逃。
“诶,小晚,你别走啊,我有话要跟你说呢。”
全大婶老早就在门边蹲她哨了,终于等到人迈出了大门哪里肯就这样放她走。
她上前一下子就捉住了高向菀的手臂,笑嘻嘻道:
“小晚啊,前两日大婶跟你说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啊?”
“全大婶,我这后厨还有碗没洗呢,那要不咱改天再聊……”
“哎哟,这碗迟一点洗它又不会跑,但幸福……”
全大婶拍拍她的手背,挤眉弄眼道:“你不把握,它可就溜走了。”
高向菀:“……”
那就赶紧让它溜走吧。
“我家侄儿那可是在镖局当镖师的,你若是嫁给了他,这往后啊,你就不用再出来做厨娘了。”
几番挣脱不开全大婶那耕田练出来的力气,高向菀只能放弃,叹口气道:
“全大婶,我先前就跟你说过了,我以前有过男人的,已经不是黄花大闺女了。你侄儿是正儿八经的头婚,我可配不上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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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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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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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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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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