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清穿咸鱼贵妃升职记>第三百七十章:她也算能展示自己所长了
  普通客房尚且如此,而高向菀所住的那个天字一号房就更不用说了。

  天子一号房就相当于是客栈的总统套房。是最大,最贵的一间大厢房。

  听秦文石说,他开业至今五年多了,天子一号房从未有客人入住过。

  所以高向菀刚来那会儿,秦文石是想将天字一号房给拆了,分建两个普通厢房的。

  这样起码能有人住得起。

  但高向菀却认为不妥。

  天子一号房可以说是一个客栈档次的标杆,即便用不上,可有它在,客栈就比周围那几家没有大客房的客栈高一个档了。

  这万一要是哪天真遇到一个要住豪华客房的贵客呢?

  要知道能住得起豪华客房的人,吃穿用度肯定也有要求,只要有这样的客户入住,那客栈各方面的营业收入不就高了嘛。

  所以她建议秦文石保留天子一号房。

  而秦文石当即就答应了,并说就让她住进这天字一号。

  高向菀吓一跳,急忙推辞,说自己只住一个普通客房就可以。

  天地可鉴,她提这建议可不是为了让自己住的。

  可秦文石好说歹说,说她一个姑娘家,而且还是客栈的半个老板,住天字一号房一来衬得起身份,二来也可以给天字一号增加点人气,吸引客人。

  听到是为了吸引客流,高向菀这才没再推辞,住了进来。

  谁知道这一住就是一年多,还真就没有一个人投宿这天字一号的。

  在秦文石看来,天字一号他之所以答应不拆分,其实就是特意留给她住而已。

  高向菀是钟羽介绍来的,而且她一来就帮他度过难关,他很感激高向菀。

  天子一号房的位置和采光都是最佳的。

  高向菀回了房间之后并没有上床歇息,而是走到窗前护理起了她养在窗台上的那盆茉莉花。

  看着今日新绽的几朵洁白的花朵,高向菀心情大好地俯身凑近轻轻嗅了嗅。

  窗外清风徐来,带起了白色茉莉花的清香,萦绕鼻息间,瞬间让人心旷神怡。

  “小晚姐姐。”

  门外忽然出现一个稚嫩娇柔的声音,高向菀顿时眉眼带了笑,转身过去开门。

  门一打开,高向菀低头就看见了一个四岁多的小萝莉一手拿着一串冰糖葫芦,正仰着小脑袋,眼睛一眨一眨地看着她。

  这是秦文石的女儿秦吉月。

  “小晚姐姐,这是给你的冰糖葫芦。”白嫩可爱的小女孩一下子就将右手的冰糖葫芦举得高高的递给她。

  高向菀蹲下身子接过冰糖葫芦,笑看着她,“月儿,你是娘亲给你买的吧。”

  “嗯。”小女孩笑着点头,眼睛亮亮的。

  “那小晚姐姐可不能吃了月儿的。”

  “月儿有两个。不怕,你吃。”

  月儿像是怕高向菀不肯收似的,小手推着高向菀的手就把糖葫芦往她嘴里送。

  “你还是赶紧吃了吧。这丫头,一来就往你这里钻,就是为了给你送这个。”一个长相温柔贤惠的少妇含笑走了过来。

  “嫂嫂。”高向菀一手拿着糖葫芦,一手拉过月儿的手,站起了身子。

  这位少妇正是秦文石的妻子,宋念巧。

  宋念巧夫妻二人都是和善之人。而她也只比高向菀大一岁,两人年纪相仿,相处一年多,感情也颇好。m.χIùmЬ.CǒM

  就连他们的女儿月儿也爱黏着高向菀玩。

  “这丫头没吵到你歇息吧?”宋念巧问道。

  “没有,我没歇息呢。”高向菀笑着将母女迎进了屋里坐。

  宋念巧抱着女儿坐在桌前,“我听兰花说全大婶又来给你说媒了?”

  “哎哟,你就别提了,我这脑瓜仁给她吵得现在都还有回音呢。”高向菀坐在旁边顺手给她倒了一杯茶。

  “不过啊,以后都不会了,我一跟她说我克夫还被恶鬼缠身,她吓得瞬间跑没影了,估计下次见着我,她躲都来不及了。”

  “你啊。”宋念巧噗嗤一笑,“就是淘气。”

  “不过啊,你拒了她也是好的,这上黔镇虽然比咱们这儿富庶许多,但其实人也复杂,我听我兄长说最近上黔镇可也不太平呢。”

  宋念巧的娘家就在上黔镇。

  高向菀轻笑道:“嫂嫂你放心,我哪儿也不会去的。我就是喜欢咱这平乐镇。”

  喜欢它够僻壤安静。

  “话虽这么说,但你也不好总是一个人的,我让石哥给你多留意着咱们平乐镇的好男儿,等……”

  “嫂嫂,我好不容易才从全大婶那边脱身,你就饶了我吧。”高向菀一脸求饶地看着宋念巧。

  “再说了,你也不是不知道,咱们客栈现在才刚上轨道,我还等着赚钱买大房子呢。”高向菀指了一下屋里,

  “我也总不能一直占用着咱们客栈的这个天子一号房吧。”

  “你啊。”宋念巧看着她那张娇艳动人的脸,叹息一声,

  “罢了,反正估计这方圆百里的乡镇也找不着什么能配得上你的人,随缘吧。”

  “嫂嫂慧眼如炬。”高向菀眨巴着眼睛朝她竖起大拇指。

  宋念巧嗔了她一眼,才又道:

  “不过,这天字一号房的事你这说法就不对了,这本也就是空着的,而且你也是老板之一,不也就是住自己的房子么,何来占用一说?”

  高向菀听着心里不由一阵温暖。

  虽然这平乐镇是一个小镇,而她也没有了以前的养尊处优,但却每一天都过得踏踏实实的。

  高向菀觉得现在的内心既充实又平静。

  虽说留一晚客栈的投宿生意惨淡,但饭市的生意还是不错的,所以她也算能展示自己所长了。

  她在融化了当地百姓的口味之余再加上了一些别有风味的烹饪手法和精美的摆盘,使得菜肴色香味俱全。

  在这小镇上还是挺受欢迎的。

  第二天早上。

  趁着宋念巧在客栈站柜台,午市又还未到,兰花便拉着高向菀陪她上街去帮她母亲买鞋去了。

  两人在街上逛了将近一个时辰,最后是高向菀硬拽着兰花回来的。

  “你啊,说是给你母亲买鞋,其实就是上街找吃的。”

  高向菀一边回头数落着手里还拿着糖糕吃的兰花,一边往客栈大门走去。

  迎面就看见两个男人一脸失望地从客栈走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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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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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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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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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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