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阶听说时还嘀咕魔都城内百姓倒挺会维权的,后来又听妙法解释,说魔尊曾颁布法令,民怨纠纷不得私自解决,事无巨细均得报官,一切依律处置。
也就是魔都城人少,不然要是放到人界这么做,准得累死府衙大人。
但这么做令城中百姓文明不少,普遍提高了公平法治意识,同时也让乞丐都知道——出了事得找人捞。
从衙门出来,苏阶拎着空荡荡的钱袋,很是把乞丐们数落了一顿。wWW.ΧìǔΜЬ.CǒΜ
“谁想的?我就问谁想的叫我来捞人?”
众人齐刷刷一指,正是第一天把凌志揍得鼻青脸肿的那乞丐。
苏阶放了消息下去,只要能把凌志抓来店里就给劳务费,这乞丐是抓凌志次数最多的一个。
“叫什么?”
“土狗。”
“……”魔界也兴叫狗的么?
忍住笑意,苏阶审视起土狗,“你为什么敢第一个抓凌志?就不怕他去报官?”
土狗脸很黑,五官都凑到了一起,模样很是“捉襟见肘”。他看了看苏阶,道:“我认得乘虚的标志,你们是宫里的,既然宫里要抓他,凌志肯定不敢报官。”
嗯,脑子还算灵光。
“你们为何会被娼妓馆状告?”
“……”
苏阶逐一扫过他们精彩纷呈的脸,调笑:“怎么?出来了又不敢承认了?”
众人你推我我推你,最后还是土狗发言:“他们太坑了,进门报的价格只是单个姑娘的却又不明说,所有酒水茶食都另算,还比外面高了三四倍……我们几个本以为凑凑能玩一天一夜的,哪知……”
“哪知把你们卖了都不够凑数的!”
“……”
苏阶绕着众人走一圈,“经此一役,你们应该明白你们存在的问题不是没钱了吧?”
“是没脑子。”土狗往前走了一步,诚实道。
“还有贪!你们要是不贪,稍微动动脑子也能想明白,人老板跟你们非亲非故,凭什么给你们算便宜?”
衙门外,乞丐们齐齐耷拉着脑袋,挤作一团。
苏阶看教训得差不多了,手指卷着垂落下来的头发,道:“你们是愿意继续回去睡乞丐窝呢?还是想从我这儿挣钱堂堂正正做人……哦不,做魔呢?”
闻言,乞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有些犹豫。
确实是,姑娘闺房的软床睡过之后,再回乞丐窝就有些嫌弃了。
可是,他们要有挣钱的能力,又何至于沦落成乞丐呢?
苏阶也想到了这一层,问:“你们为什么会做乞丐?”
有的说:“家人都死了,不会做饭。”
有的说:“打仗的时候村子都没烧没了,我跟着大家一起流浪到了这里,没人肯接纳,就成了乞丐。”
有的则说:“我娘是乞丐,我生下来也是乞丐,后来我娘没了,我就一直跟着大家混。”
苏阶逐一问过,发现当中大部分都是战乱导致的流离失所,几乎没有缺胳膊少腿重病缠身的。
相比于白云镇好吃懒做的乞丐们,这群人表现出来的是无知、浑沌,只要活着就无所谓。
“好吧,正巧我店里也缺伙计。你们若是有愿意给我打工的,往前站一步。”
土狗在他们当中算是比较机灵的,没有第一个站出来,但有几个乞丐见苏阶有钱,觉得跟着她好歹能有个正经住的地儿,就站出来了。
“我这人呢,脾气不大好,唯一的优点就是钱多。相信你们多多少少也听说了,我是人族,在人界呢,有几处房产,还有家生意不错的成衣铺子,就算宫里面不接济,客栈日日不进账,我也能付的起你们工资。”
噌!噌!噌!全站出来了!
苏阶再度忍笑:“但是呢,我不养闲人,在我愿意收你们之前,你们得先说说自己都会点啥,或者有什么特点。”
“力气大算嘛?”有人抓着下巴问,“但是饿起来也特别能吃。”
苏阶:“你吃再多也吃不穷我——这个优点不错,可以多砍柴。”
有了这人打头阵,其余纷纷踊跃发言:
“我认得字!”
“可以,识字是个很好的优点。”
“我会唱歌!”
“那你可以唱歌帮我们招揽生意。”
“我睡的少!”
“跑堂交给你了。”
“我会干家务。”
“我也会!”
苏阶大笑:“收,一起收。”
……
经历了逃、被抓、抵抗、挣扎,凌志终于走到了放弃挣扎的这一天。
或者说他终于想通了——
刘备都能十易其主,他易两主都是被动的,不算他没有从一而终!
于是乎,不情不愿地走到乞丐窝,却见里面只躺着三两粗人,平日里都是撒泡尿都要憋半天的那种,他们对苏阶放的消息也无动于衷,因为给再多钱也懒得动。
凌志找了个勉强干净的地儿坐下,直到天黑也没等到一个乞丐回来,他忍不住回头看了看房舍下的人。
只有那个刀疤男能正常沟通,但他是犯了事流窜至此,浑身透着匪气,凌志不太敢跟他说话。
想了想,他还是走到苏阶开的客栈外。
主动进去太掉价了。凌志想,苏阶看到他应该会抓他进去的吧?再不济,那两个和尚看他饥肠辘辘,多少也会让他进去喝杯水,到时候他再勉为其难地拾阶而下。
月黑风高,冷风呼啸,凌志肚子咕咕叫。
他闻着饭香,饥肠辘辘地等到膝盖都打颤了,还没等到人出来。
里面七嘴八舌的,莫非终于有生意了?
苏阶那等不着调的人,也能接到生意?
忍了又忍,一忍再忍,凌志终于忍不住,探过半个身子——
土狗吃饱喝足,拍着肚子想去外面撒泡尿,顺带把嘴里啃干净的骨头吐出来。
正正好打在凌志脸上。
“……”
“嗬!”
土狗一蹦三丈高!
“姐姐姐!!来活儿了来活儿!”
“啥活儿啊?大晚上的……”
苏阶提着酒壶,看见凌志“哟”了一声:“客官您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凌志瞪圆了眼,一时分不清眼前的是不是幻觉。
就……这群乞丐咋就还干干净净地搁这儿喝酒吃肉了呢?还叫苏阶“姐”?
这是义结金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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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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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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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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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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