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空一啊?”苏阶脚步有些趔趄,“今儿晚上我们开荤,空一和妙法吃了点馒头就去做晚课了,这个时候还没结束呢。”
“……”
“怎么着?您要不进里面等?”
凌志昂首阔步进了客栈。
土狗忒看不惯他那模样,小声嘀咕道:“瞧他那样子,跟谁欠了他祖宗十八代似的!姐,就这你都能忍?”
苏阶重重往他脑袋上敲了下,“少拿我当枪使!”
奸计被识破,土狗不敢造次,捂着头憨憨笑。
虽喝得上头了,可看到凌志,苏阶还是计从心起,把土狗拉到一边小声道:“明儿这家伙若是还没走,你们就把他当成两位师父的贵客来招待,伙食一律从简,明白么?”
“贵……客?”
土狗似懂非懂,因为他怎么看苏阶的表情怎么觉得不是好话。
“哎呀!就是……”
“哦——!”
土狗明白了。
翌日,众人也不知苏阶从哪儿弄来的鞭炮,放在门口噼里啪啦地响,然后由伙计大壮和二壮在门口表演杂耍,吸引了不少人前来围观。苏阶打扮得娇俏喜庆,敲了锣道:“今儿个小店开业,特地限免十五位顾客进店消费,先到先得啊!”
看客们一听免费,一拥而上,但是有大壮二壮在门口把控着客流量,没挤进去出于好奇则站在门口踮脚张望,人一多,又吸引了不少人前来围观。于是不到一天的时间,全魔都城都知道有家客栈换了老板重新开业了。
另一边,凌志顺遂本心在客栈住下后,难能睡了回好觉,但是一大早又被鞭炮声吵醒,待穿戴整齐后到了前堂一看,嗬!
有个模样标致的男子在台前唱歌,三俩食客围着一张餐桌,一眼扫去竟是座无虚席,每张餐桌上只摆了一道主菜和几碟点心,有专人负责给他们上茶续水,还有一个则拿着纸笔挨桌询问,边问边记录着什么。
唱歌的那位凌志认得,因为长相白净被周围调侃小白脸,大家都叫他小白。
小白唱完后,大壮就上去接了他的班,表演的是空手劈木头,木头断成两截后满堂叫好,这时餐桌上的第一道主菜也被撤下来了,土狗带着伙计又上了第二道主菜。
凌志站在侧门瞧了好半晌,直到最后一个表演节目的上场,他惊叹竟是歌舞坊的头牌莺儿!
莺儿抱着琵琶现身,艳惊四座,土狗倒水的时候险些没把客人的裤子浇湿,好在那客人只顾着看美人,也没跟土狗计较。
琵琶声起,众人都沉浸在莺儿的歌声里,如痴如醉。
正巧这会儿,苏阶从楼上下来了,它的出现只引起部分看客注意力转移,大部分人的视线还是追随着莺儿。
苏阶走到凌志面前,似是不满他挡了去后院的路,淡声:“让让。”
“你这是开客栈还是茶楼?不伦不类。”
“这取决于客人们需要什么。”淡淡瞥一眼身后,苏阶道,“如果是单纯想来吃饭歇脚的,那就是客栈。如果想来消遣,那也可以是茶馆、酒楼。”
“你胃口还真大,小心一口吃不下,到时候饭菜不行,茶水也为人诟病,环境更是聒噪扰人,一个客人也留不住!”
“怕什么,我不是在一步步摸索么?”苏阶气定神闲,倒是没再跟凌志计较,“这几日我也研究过了,我这地儿最大的优点是环境优雅,无论喝茶住宿都是个难能清幽之地,若是放在人界生意定不会差。可在魔都城,甚少有百姓愿意花钱买清静,这就需要我们换个特色来吸引顾客——我想过了,打算靠服务来杀出重围!”Χiυmъ.cοΜ
“服务?”凌志扯了扯嘴角,鄙夷之色尽显,“就靠那几个乞丐,能有什么服务?我劝你还不如先教教他们什么叫做‘服务’!”
诶!还真不用!乞丐们最懂得察言观色,辩衣识人!只要他们能整天对客人们摆着笑脸,再掌握些语言艺术,苏阶并不觉得他们会出什么岔子。不过——看到凌志的反应,苏阶闪过一丝笑意,故作深沉道:“你说的不无道理……可是找谁来教他们呢?”
凌志不大自然地看向她,又立即昂起下巴。
“唉算了,现在哪儿有那功夫!”
“……”凌志脸色黑了黑。
苏阶装作没看到,招呼凌志去了后院,神神秘秘道:“我的计划是这样的……”
乞丐们没一个会做菜,苏阶遂安排每天只营业半日,剩下的时间所有人都跟着涛叔学厨艺,再择优而录——不求能让人垂涎欲滴,只要让绝大多数人挑不出错就好。
“毕竟我们的重点是服务而非菜品。在前期,我们非但要让顾客耳目一新,还势必要每一位顾客切身体会到什么是‘宾至如归’,只要不违背道德底线,他们喜欢什么样的服务我们就给他什么样的服务,要让他们觉得‘我花钱是来这儿当大爷的’,每当疲惫不堪或是生活不称心的时候就想来这儿消遣。”
“而让伙计们记录顾客的口味呢,其实就是在一步步探听他们的喜好。像土狗他们几个都是能说会道的,别说顾客口味,就连人喜欢什么类型的姑娘都能给你摸得门儿清。这样一来,不出半年我们就能掌握城中绝大多数顾客喜好,一是用作留档,等他们再次上门时无需多言就能切换到他们喜欢的服务,二是可以依据喜好向他们推荐对应的商品、店家,如果反响不错,非但积攒了顾客对自家的好感度,还为对应的商家带来客源……”
“你不但想赚百姓们的钱,还想赚商家的钱?”
苏阶“啧”了声,“这话说的!有钱人的钱不比平民百姓的钱好赚?”
凌志难能同意一回她的说法,“继续。”
“带动客源这条路打通之后,我们才算是有了特色招牌,届时才能真正考虑我们要做什么类型的店面。我打算到那时再把周围店铺都盘下来,打造一家集休闲娱乐于一体的会所中心,可听说书听曲儿、看戏看歌舞,喜欢清静独处的可留在主楼赏景品茗,劳累了一天肩颈酸痛的可享受私人按摩……”
还真是“雄心壮志”。凌志很想再吐槽她一番,可转念一想,这么浩大的工程,从最开始就是个赔本买卖,就算靠着“广告费”从商家那里赚了钱,再开会所中心时,前两年也必是入不敷出,再看苏阶这模样,似乎所图的并非钱财。
也对,有宫里那位帮她,开业当天就能请来歌舞坊头牌,苏阶差钱吗?需要自己赚钱吗?
如果不为了赚钱,这般宣传造势,只有可能是为了掩盖什么。
可那位已经有了情报门,不至于还需要苏阶帮他收集信息。还是说……朝堂之上要有什么大动静了?
凌志神色一凛。
“喂!发什么呆呢?”苏阶手在他眼前晃了晃,“你觉得我这蓝图怎么样?”
“咳,挺好的,就是……”
“就是什么?”
“既然往后要打造高端服务,那么伙计们的素质就要早做提升,不能只让他们学做菜,衣着、谈吐、品位都要有口皆碑,这样哪怕是在初期推荐商品时也会更易令人信服,我建议你还是为他们找一位导师。”
“有道理。”苏阶点头。
凌志挺直脊背,又咳了咳。
苏阶摩挲着下巴走开了,“找谁好呢?要不问问妙法?”
凌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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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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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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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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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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