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我在殡仪馆的那些年林之中>第二百七十七章 时过境迁
  那天晚上,村民们收回了大黑狗,得意洋洋,还不忘给那些狗喂吃的,好像在奖励自己的功臣。

  而我,唯一的衣服破碎不堪,身子被咬烂了,最严重的,是被一扯为二的上嘴唇。

  那种感觉,很疼,是我此生难忘的疼。

  我流着眼泪,淌着血,半死不活的趴在地上,想努力的哭出声,却不论如何都哭不出来,因为太疼了,一张嘴,就是撕心裂肺。

  有那么一瞬间,我甚至觉得,真的死了算了,活着有什么好的,我从没想过伤天害理,却还是苟延残喘,只是想活着,也这么难。

  天,黑了,一声响雷震耳欲聋,看那样子,是快要下雨了。

  村民们各自回了家,他们牵着狗小跑着往回跑,嘴上骂骂咧咧的,说那天气无常,说老天爷不给脸,还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专门欺负他们这些老实人。

  偶尔,也会有人问起,那个趴地上半死不活的小崽子怎么办?

  他们冷哼一声,叫我自生自灭,能活下来,那是我的造化,活不下来,那是我的报应。

  报应?

  我心里五味杂陈,想问一问他们,我是失手杀了人,还是放火烧了他们家?

  可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只能趴在地上,拼尽全力的爬,往那寺庙里爬。

  只要在大雨倾盆之前进了寺庙,那我就还有机会活下去。

  说到底,我还是想活着。

  可是,我的速度太慢了,直到淅淅沥沥的小雨演变成了倾盆大雨,我也没能顺利爬进寺庙里。

  不过,世间万物,没有一个绝对而言。

  幸运的是,我在大雨中浸泡了十几分钟,还是没被浇死,反而凭借着我的毅力,进了寺庙,活了下来。

  这不算是什么值得开心的事。

  我抬头看着那尊三清天尊的神像。

  当初他也是破破烂烂,却还是屹立不倒,眼神中满是温柔,仿佛在告诉我,这个世界是有公道的,只要我努力的活着,就肯定能熬出头来。

  可是现在呢,他重塑了金身,一身贵气,仿佛也在告诉我,他也不会支持我,他和我不是一路人。

  就像那些村民说的,我吃了他的供品,所以我注定了是一个十恶不赦的恶人。

  我苦笑不已,颤抖着,盯着天尊神像,想听他亲口告诉我,我想活下去,有什么不对?

  可惜,天尊神像是不会说话的,我的日子怎么难过,也终归是我的事,别人不会理解。

  突然,肚子传来了“咕咕”的响声,我饿了,哪怕我快死了,也没法改变我几天没吃到东西的事实。

  我看到了天尊神像面前摆着的供品,苹果又红又大,香蕉鲜艳干净,隔着这么远,我似乎都能闻到那种来自水果的清香,还有那半只烧鸡,时刻都在刺激我的胃,让我忍不住想吃下它们。

  我又想起了村民们放狗咬我的场景,还有我从小活到现在的种种磨难,一时间,耳边仿佛响起了三岁的声音。

  “神像皆有神,是必须尊敬的,我们饿了,为了活下去,偷吃一点,无可厚非,但我们不能全都吃了,那是损阴德的,会遭报应……”

  所以,三岁说的对,我真的犯了不可饶恕的罪。

  我爬到了拜垫上,颤抖的伸出了手,抓到了一个苹果,扑通扑通的磕着响头,泪流满面,混着血水和眼泪,忍着嘴上钻心的疼,一口一口的吃着苹果。

  我好饿,所以一个苹果根本不够,可我没有再动供品,哪怕是那半只烧鸡再诱人,我也没有吃,只是一声接着一声的磕着响头,心里苦水倾盆而出,比起门外的瓢泼大雨,只强不弱。

  不知不觉间,一只手按住了我的肩膀,不让我再磕头。

  我浑身一颤,以为那些村民原路折返了回来,不敢再动。

  谁成想,这人并不是村民,他一身道袍,头顶道髻,仙风道骨,简直和那天尊神像一般无二。

  “孩子,够了,即便是天尊,也该不忍你继续磕头了。”

  我泪眼朦胧的望着他,不知该如何开口。

  可这老道士却没像其他人那样欺负我,甚至都不觉得我无礼,只是对我说道:“我是打南方云游而来的道士,叫南鹤,从今天开始,你就跟着我吧。”

  “道士?什么是道士?”我擦了擦脸上的血水和眼泪,有些不敢相信这人的凭空出现。

  “道乃万物,求天地之法,辨世界之妙,道士,便是一生苦苦追求真理之人,你不是不明白自己错在哪了吗,不是想活下去吗,跟着我吧,这些道理你都会明白。”

  南鹤道人弯下身子,从兜里掏出了一粒药丸捏碎,撒在了我撕裂的嘴唇上。

  顿时,疼痛感消失了,嘴唇上好似被暖阳抚摸,舒服至极。

  我终于明白了,眼前老道士也是个神仙,他有法术,还会治伤,之所以出现在我面前,是为了给我一个活下去的机会。

  于是我再次跪倒在地,接二连三的磕着响头,正式拜师南鹤道人门下。

  南鹤很高兴,他扶起了我,撑着伞,顶着大雨,带着我离开了村子。

  雨夜中,大雨嘈杂,我的内心却格外平静,抬头仰视着南鹤道人,他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面色祥和,和我从前见过的那些人,全不一样。

  “师父,我们这是要去哪?”

  “天地之大,四海为家,我们要去看看这个世界,学习众多奥妙。”

  “师父,我听不懂。”

  “没关系,总有一天,你会懂的。”

  “师父,我饿了。”

  “为师这里还有一个饼,你吃了吧,等会找个地方,我帮你治伤。”

  “如果我吃了,那师父吃什么?我不想做错事,所以咱俩一人一半分了吧。”

  “傻孩子,这世界上本没有对错,只是你觉得它错了,它便错了,倘若你觉得它对,那它也是对,之所以你会如此艰难的活着,是因为你一直觉得自己活着,便是最大的对,相对而言,其他都是错,这本就是谬论,到了最后,你又觉得你错了,结果转身进了更大的误区……”

  那个时候,我什么都不懂,只觉得师父口中的对错有些让人乱套,可是后来长大了,也就明白了,活着是人的本能,与对错无关。

  我很庆幸我能遇上南鹤道人,他真心把我当徒弟看待,没有贩卖我的器官,也没有把我送到孤儿院,更没有放狗咬我。

  相反,南鹤道人跟我讲道理,教我认字,教我正确的看待这个世界。

  如果没有他,我可能会变成一个地痞流氓,憎恨这个世界,可正是因为南鹤道人的存在,我才能化解掉对这个世界的重重恨意,跟随他学习道法,变成了七斤道人。

  可惜的是,我有南鹤道人当师父,三岁没有。

  那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了。

  南鹤道人在几年前驾鹤西去,他养育了我二十多年,尽管这些年来,我俩生活并不算富裕,但至少,能吃得饱饭。

  平常时候,我经常受邀去一些人家里做法,偶尔碰到妖魔作祟,我也会出手制止。

  就像南鹤师父说过的,这世间本没有错对,所以我在面临那些妖魔鬼怪之时,尽量让自己保持在中和位置,能不赶尽杀绝,我通常都会放他们一条生路。

  在我眼里,它们就和当年为了活下去的我一般无二,如果有投胎转世的心,我很愿意给他们这个机会,直到,我碰上了最近的事。

  可能是命运使然,我这些年来辗转奔波,竟然回到了最初我被卖的那个村子——赵家村。

  比起多少年前,这里变化挺大,村子里的土房草房基本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座座气派的大砖房。

  我还听说,这里成为了奉北下一步的扩建对象,马上就要拆了,那意味着赵家村的人一个个都会变成拆迁户,非富即贵。

  看得出来,人们的生活好了很多,以后只会更好。琇書蛧

  时过境迁,我还认得这里,可村里的人们却不会认识我。

  他们见到一个云游至此的道士,赶忙把我拦了下来,说上天有眼,能在这个时候遇见我。

  我有些不明所以,问他们是怎么回事,结果就听到了一个更加匪夷所思的事实。

  村中出了祸害,有三户人家莫名其妙的死掉了,一家老小,无一幸免。

  我请他们带我去死者家里看看怎么回事,结果刚到地方,就察觉到了不对。

  这些突然暴毙的人家有个共同点,那便是蚊虫特别多,可当时的季节是春天,蚊虫不该如此密集,这便是蹊跷所在。

  我又上了一趟坟山,查看了他们的墓碑,与他们家中一般无二,蚊虫成群,盘旋不散。

  更令我震惊的,是墓碑上的照片。

  我突然看出,这些去世之人,就是我小的时候见过的那些人贩子,如今都是六十左右的岁数,虽然照片上的样貌略有老态,却还是能让我一眼认出来。

  他们如今都是三代之家,还有一户是四代,却都死绝了,甚至连刚出生的孩子都没放过。

  很明显,他们是遭到了报复,而且此人道行不低,道法巧妙,应该是个难缠的同行,甚至可能是苗疆巫蛊术。

  当年的事历历在目,我不可能记错,抓到我们的人贩子总共是四个人,也就是说,还有一个在村里活着。

  而他,就是对方的下一个目标。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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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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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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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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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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