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回春,树枝上抽出新芽,早开的迎春花绽放枝头,村后的北孚山铺上一层浅浅的绿。
丁香一岁半了,能够趔趄着走和跑,说话比四、五岁的孩子还溜,也更加雪玉可爱。
只有清醒经历过“躺平”的丁香才知道,能够行动自由和开口说话是多么弥足珍贵。
在丁家二房人眼里,这么漂亮和聪明的女孩全省都找不出一个来,也应了丁持那句“百年难遇”。
他们生怕丁香被偷。她出门,至少要一个大人带着,还要黑子陪着。
两个小哥哥想单独带她出门显摆?没门儿!
丁家虽然在北泉村属于第二富户,但与第一富夏员外家的差距巨大,日子过得也节俭。在保证能吃饱的前提下,隔两三天全家人才能吃上一次肉。
不过,丁壮和丁香每天晚上都有小灶,有时做点肉丸子,有时做碗猪肝汤,肉他们两人吃,其他人能喝口汤就不错了。
要是丁立仁吞口水的声音大一些,多看两眼碗里的肉,丁钊就会瞪他。
家里人的衣裳要穿几年,或多或少都有补丁。两兄弟的衣裳做得大,接了又接。只有丁香的衣裳没有补丁,还都是用颜色鲜艳的细布或绸子做。
可以这么说,丁香的福利比这个家所有成员都要好得多。
即使这样,两个小哥哥也没有不高兴妹妹。
丁立仁要跟丁立春争吃食,但绝对不会跟妹妹争。
丁立春就更不用说了,看到妹妹吃得香,他就像吃进自己肚子里一样美滋滋。他经常揍弟弟,却舍不得动丁香一根指头。
至于丁持,一年的时间真的用六十两银子翻到了一百二十两银子,又用一百两银子翻到了二百五十两。
不过,到底丁持在做什么生意,谁都说不清楚。丁壮和丁钊既为他高兴,心里又不踏实。
丁持并未分家单过,但他从小不在这个家里长大,娶媳妇家里也没花什么钱,他挣的钱就是不交公。丁壮自觉对不起这个儿子,也不好多管,要管人家也不听。
丁利来小朋友当上了地主家的小少爷,更胖了,眼睛被肉挤得只有一条缝。
过年时,丁持破天荒地孝敬了丁壮二两银子,又十分大方地给丁香买了一根大金簪子。
丁香猜到丁持的想法,丁持是想跟有极旺面相的自己搞好关系。觉得买现在她能用的东西属于白买,她不知道。而金簪子要留到她长大才能用,到时她会记五叔的情,富贵了不会忘记他们。
听说丁持还孝敬了丁淑娘十两银子。
丁壮倒没有怄气。对于二儿子,他的确比妹妹少付出的少。他还猜测,就是孝敬这二两银子,也是自己沾了香香的光。
丁香对这个世界也有了一些初步了解。
虽然乡下穷,但只要勤快肯干,还是能吃上饭,饿死人的时候并不多。已经有了从番外过来的玉米、红薯、土豆、黄瓜,听说京城和省城还有做生意的西域胡人和高丽国人……
从这些方面看,国家整体国力不差,跟周边国家的关系也不错。
宁做太平犬不做乱世人,穿越到这个世界丁香还是比较满意,也说明远隔千里的皇上姥爷是个为老百姓着想的明君。
今天是二月初十,私塾休沐,早饭后丁立春跟着丁壮去了打铁铺,他已经开始学习打铁了。
丁壮父子觉得他学习不好,以后只能跟着他们当铁匠。
丁立春不愿意,他的理想是当将军,为此每天早上都自己蹲马步练摔跤。
丁香自从会说话,就经常说些让丁立春考武举当将军的话。小少年喜欢听,可大人都没重视。
在他们看来,丁立春想当将军是白日做梦。自家是泥腿子,没有门路,服役进军营不可能升官。至于考武举,自家根本供不起,想都不要想。
丁钊领着丁立仁也去了镇上,带了一坛酒,还会在镇上买两斤肉两斤糖。小正太已经五岁半,要去私塾读书了,今天去拜见先生。
丁壮父子一直觉得丁立仁聪明,若学习不错,就让他考科举,实现薛氏的遗愿。所谓不孝的事件已经过去二十年,丁钊又知礼和气,应该影响不到他。
他们是完全放弃丁立春了。
可丁香不这么认为,虽然丁立春没有丁立仁机灵,学习也不怎么样,但性格坚韧执着,身强体壮,力气又大,打架不怕死,是北泉村的孩子王,完全有能力当将军。
家里清静下来,张氏要去后院拾掇菜地。
她把丁香抱在炕的里面,嘱咐道,“坐在这里玩帕子,不要靠近炕沿。”
听话宝宝丁香“哦”了一声,低头玩起手里的帕子。Χiυmъ.cοΜ
心里暗喜,身边终于没有人了,可以做那件事了。
听到脚步声渐渐去了后院,丁香四肢并用爬到炕沿再滑下炕,拖着一个小方凳到东厢厅屋门口,站上去把门插上。
又倒回卧房,在大立柜里拿出几张纸、一条墨、一个砚台,一支毛笔。
前几样是丁钊用的,毛笔是给丁立仁小朋友买的,很细。
丁香跪在炕几前,在砚台里倒了一点水,拿着墨条使劲磨。磨好墨,用笔蘸蘸,开始在纸上写字。
手太小,又不灵活,整只手握笔。
为防止被人看到,丁香写的是拚音。
“东阳公主,荀驸马,博哥儿。”
这三个人是她这一世最近的血脉亲人,却连大名都不知道。
“荀大夫人,荀三爷,荀三奶奶,凤姐,李妈妈,何嬷嬷,何顺,凤姐奶娘。”
前三人是调包的决策者,凤姐是被调包人。后四人是调包的参与者,不知他们还活着没有。
“夏妈妈。”
她是另一个乳娘,也是第一证人。
“严嬷嬷。”
她也是证人,能证明那天晚上只有李嬷嬷一人服侍荀香,跟荀府的何嬷嬷有过接触。
“银丰大街,庆观十八年八月二十,大概午时,惊马。”
这是拿错盒子的地点和时间,因为惊马造成混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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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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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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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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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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