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有两个五城兵马司的人来七口胡同寻找婴儿,称有线索找马红。”
这两条信息是有人寻找婴儿的线索,时间地点。
“七口胡同,千金医馆方老大夫。”
前者是当时丁钊和张氏的住址,后者是丁钊的主治大夫。若老邻居和方老大夫还在,可以证明张氏那时没生过孩子。
“八月二十二,离京。”
这是丁钊夫妇带着她离京的日子。
指头不灵活,丁香歪歪扭扭写满了一张纸。
她又画了李妈妈的画像,那个样子至今还非常清晰地印在丁香脑海里。可惜,公主娘和小哥哥的模样已经完全不记得了。
看看这两张纸,丁香长长呼出一口气。长这么大,这些线索她每天都会默好几遍,生怕哪天忘记或是记错。终于把线索完全记录下来,总算放了心。
她又瞥了一眼炕柜最靠里的那把锁,那里面装着她出府时穿戴的衣裳和帽子。
证物有了,线索有了,即使将来回到京城,这些东西也不可能直接拿出来,说出来,只能用其他办法一点一点引出来。具体用什么办法,目前她也不知道。
哦,她还有身上的香气。只要不倒霉悲摧的突然消失,也是一个证据。
丁香最怕那几个重要证人集体被灭口,这个世界没有DNA,认亲之路将难上加难。
她叹了一口气,深沉凝重的表情跟稚嫩的五官极是违和。
现在她跟丁家人有了深厚感情,哪怕粗茶淡饭,也乐在其中,真的不一定非要回去认亲。
但她不想放过那几个恶人。若不是丁钊阴差阳错把自己捡走,她早就“夭折”了。当然,也不能让恶人的亲孙女顶着自己的身份过好日子,必须把她打回原形。
她还有一种猜测,“易女”应该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荀老妖婆只单纯换孙女,风险和收获极不对等。
突然,她又想起那个奇怪的梦。
不知李妈妈现在还活着没有。
丁香又拿起笔,把梦里的情景画出来。群山连绵,一座山峰的悬崖边躺着一尊卧佛。河水蜿蜒流过过,河里一叶轻舟,李嬷嬷带着一个男人两个孩子……
还做了备注,衣裳是蜡染粗布。
画得不好,等以后手指灵活了做支鹅毛笔重新写和画。
丁香把三张纸吹干折好,去了东厢南屋,这间屋将来是她的。
她一直想自己住一间屋,丁钊夫妇不同意。丁香闹得厉害,他们就把这间屋收拾出来,许愿说等到丁香满了三岁再住过来。
屋里空荡荡的,只有一张小榻和一个柜子,柜子外还有一把锁。打开锁,里面是一个扁匣子,匣子上也有一把锁。
再打开匣子,里面装的是一根银项圈,一个小银锁,一对银手镯,一支金簪,两朵绢花,一百二十文大钱。
这些是丁香的部分首饰及全部私房钱。
之所以称部分首饰,因为还有几根平时系小揪揪的丝带放在张氏屋里。而匣子里的首饰,重要的日子才拿出来戴。
首饰下面压了一层布。
丁香把布拿起来,把纸放进去。
最后把两把锁锁好,把钥匙挂在脖子上。
对于闺女小小年纪就闹着保管自己的东西,还要加上两把锁,丁钊夫妇十分好笑,也都由着她。
谁让闺女聪明呢?
藏好纸,丁香又倒回东屋,握着笔在一张纸上涂鸦,营造她淘气的现场。
做完这一切,去把插上的门打开。
出门,艳阳高照,天空湛蓝。虽已初春,气温依旧不高。ωωω.χΙυΜЬ.Cǒm
丁香穿着红底印蓝花细布长棉衣,蓝布小开裆裤。虽然开裆,被长棉衣挡着,倒不觉得羞人。
羞人也没法,一两岁的孩子都是这么穿,抗议无效。
她迈着小短腿去了后院,张氏还在菜地里忙碌。
她一看丁香过来,急道,“快回去,这里风大。”
丁香道,“帮娘亲播种子。”
张氏哪里敢让她在风中播种。上年底丁香得了场风寒,丁壮气得几天没跟张氏说话,还骂了丁钊两天,差点没动手打人。
看到丁香脸上手上都有墨汁,嗔怪道,“又玩爹爹的文房四宝了?那些东西不能碰,很贵的。”
张氏手脏,直接把丁香夹在腋下,跑回东厢。
把丁香放在炕上,张氏把她的脸和手擦干净,嘱咐道,“乖乖在屋里呆着,娘晌午给你蒸鸡蛋羹吃。”
她把炕几上的东西收走,又出了门。
张氏走后,丁香滑下炕,去小哥哥屋里把桌上的《三字经》拿回去看。
她记得前世《三字经》是宋代王应麟写的。而这个世界没有宋朝,这里的《三字经》是大夏朝一位大儒王琳写的,内容几乎一样,只几个字有差别。还有《弟子规》也相近,《百家姓》则完全一样。
她又缠着丁钊和丁立春讲了一下历史。感觉大夏朝有些像前世宋朝,被北元国灭了,成立了大元朝,大黎朝又把大元朝灭了。
这么算来,大黎朝有些像前世的明朝。
这一世和前一世晋朝之前几乎一样,之后历史完全不一样,却又有许多相似的地方。
真是混乱又奇妙的历史。
书很破,每天丁立春都会教小正太读和认。
丁香坐上炕认认真真看起来。
她在熟悉繁体字,也在立才女人设。
丁香八个多月就会说话。丁钊和丁立春教丁立仁的时候,她会跟着一起背和看。
丁壮天天吹牛她要当冯素贞,她不可能真的当冯素贞考状元,当个女才子还是绰绰有余。
如此,也更加激发了丁立仁的学习热情。
他不想被妹妹比下去,特别用功。再加上的确聪明,已经会背《三字经》等三本启蒙书和十几首诗,还会认近百个字,会写十几个简单的字……
干完活的张氏过来,见闺女老老实实坐在炕上看书,玩笑道,“还真像那么回事,书拿倒了吧?”
张氏不识字,书拿没拿倒看不出来。
丁香无语,人家没拿倒好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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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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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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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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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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